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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带著智慧型手机闯荡异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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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格式

[编辑]

@Kerolf666因不想出现编辑争议所以展开讨论,因为现在格式是一直以来沿用,且运作良好亦纲目分明,我不赞成使用Kerolf666的格式,将同一项目置于改编会令观看时殊为不便,数量一多就会显得很杂乱。所以我是赞成排版上将不同种类分成一个个主分类,在检阅和寻找上较为方便。顺便邀请@Red16Cwek讨论。-日月星辰 | 留言簿 2017年7月11日 (二) 13:08 (UTC)[回复]

就如同西游记条目不会把西游记和西游记 (2006年电视剧)并列、三国演义条目不会把三国演义和吞食天地II 赤壁之战并列一样,原生作品和改编作品的层级从根本上就是不同的,除非该作品一开始就是跨媒体作品,那不同媒体的作品才可以具有同等的位置,否则就应该作出主次区隔,才不致于让版面显得杂乱,更不致让读者分不清主次。 -KRF留言2017年7月11日 (二) 13:20 (UTC)[回复]

两种情况都有,一般是按照书籍,电视动画等视觉改编为主章节分章,主要书籍的每项内容太少,所以电视动画等可以独占一个主章节,也可以降低次章节(像制作人员、主题曲等)的层次。——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7月11日 (二) 13:42 (UTC)[回复]
对不起,我首先要搞清楚是哪两种排版格式,现在我好像没看到,谁能给我两个链接?看完之后再发表意见。--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7年7月12日 (三) 05:28 (UTC)[回复]
[1] -KRF留言2017年7月12日 (三) 07:50 (UTC)[回复]
原先格式Kerolf666修改后格式
以上举例并不正确,因为你所提的例子已经独立成新条目,操作上已经不同,需要另当别论。其次ACGN带有连动,而且条目亦有清晰介绍作品由什么而起,不觉得会做成误解,且运行至今亦未有任何观看者因应格式提出被混淆主次,而且每个分成一个个主分类更有助不同种类分隔,而不是一堆挤在同一主分类上,显得累赘并且整个挤拥起来,其他就空洞的。-日月星辰 | 留言簿 2017年7月12日 (三) 10:03 (UTC)[回复]
不管有没有独立成新条目,这概念都不会变。要么把所有媒体的作品都放在同一层(像义大利文的Death Note条目),要么把原作和改编作品分开(像中文的死亡笔记条目),不应当出现原作和改编作品并列,又在其母分类上与另一个改编作品并列的怪状,原先的版本是出版书籍和电视动画并列,而小说和漫画在书籍章节之下,亦即原作小说的层级竟然在电视动画之下,这很荒谬。 -KRF留言2017年7月12日 (三) 10:31 (UTC)[回复]
不认同这种概念,上面cwek也有说两种格式也有人在用,且运行至今亦未有任何人会因应格式而提出混淆主次,我反而觉得应以重要性排列,当重要性盖过原作可以并列,重要性较低就分于子分类,就使用者角度来看,亦找不到要改变格式的原因。或许@Red16Cwek有没有补充。-日月星辰 | 留言簿 2017年7月14日 (五) 12:10 (UTC)[回复]
以下仅代表个人意见
虽然,的确如Cwek所说,两种格式都有人在用。 但是,@Kerolf666 KRF我只问你一点,你改成 4.改编作品 4.1 漫画 4.2 电视动画(我就不排版了 反正大家都懂我意思哈)这是怎么回事? 漫画怎么扔去和电视动画挤在一起了?纸本(目前Kindle也能算吧)一节、动画一节、游戏一节,如果还有其他(舞台剧 真人改)另外再分开才是现今最常用的。现在还有多少人把所有跨平台多媒体企划全部并入一起开一节的?上面说是这么说,但也仅仅只是有人在用而已。
我想我的意见表达的很清楚,无其他补充,以上。
还有,我适当补充几句,KRF你上面理解有偏差,虽然这边Nick在处理的时候肯定也有不到位的地方。是纸本一节、动画一节、游戏一节、其他等,是全部动画而不仅仅是电视动画,再有OVA、OAD、剧场版是不另开的,所有不可能存在原作在电视动画之下,大家都是同级的。举个例子,SAO的漫画估着可能超过10个版本都可能,魔劣也一样,你难道打算也都挤在一起?@NickiceCwek--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7年7月15日 (六) 05:53 (UTC)[回复]
漫画和电视动画都是改编作品,把它们和原作隔开后放在同一区没什么不可以,仅仅因为都是载体都是纸就把原作和改编混在一起才怪异。重要性这种不客观的标准不适合作为排列标准,最客观的排列方式是按照时间顺序,时间是公平的,先有原作、再有改编,按照时间来把各种改编一一排列才客观。之前的版本就是原作在第二级标题,改编电视动画用第一级标题,把改编作品的层级提的比原作还高,要讨论其他作品,也行,就请看看身为优良条目的魔劣英文版条目有没有这种颠三倒四的荒唐事? -KRF留言2017年7月15日 (六) 06:11 (UTC)[回复]
如果打算冲GA,效仿en来修正格式问题的话,无妨,但常见的做法是书籍类一个主章节,动画等有更细化章节一般可以单独主章节,甚至一些太杂内容不太丰富的会用改编作品来概述,基本就是,看菜吃饭。——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7月15日 (六) 09:13 (UTC)[回复]
动画之类的是因为有制作人员和播放电视台一类的玩意才造成细化章节的吧?我认为那些内容都还有简略的空间,还有、我不认为格式是到了要写GA的时候才需要注意的环节,分章设节是文章的基础,应该在写内文之前就要定好,不然何以成方圆? -KRF留言2017年7月15日 (六) 09:48 (UTC)[回复]
这个,1.就像Cwek说的,纸本归在一起是常规模式,这不是一天两天也不是一年两年了,现在才提出来?这个只怕... 2.当然是按时间啊,原作肯定是第一个,下面才是其他纸本。3.现在书籍还是第三节,动画还是第四节,你是没见过动画是第三而书籍是第四节的(即位置彻底颠倒,注,并不是原创动画出漫改轻改的情况),我是见过,那才要命 囧rz……
我上面说过,是Nick一开始处理的确还有不合适的地方嘛,应该是动画而不是电视动画,电视动画应该是4.1(三级标题),那就不可能有什么TVA层级比原作还高这样的问题了嘛。再说,你也看看,原作那边,二级标题就是一个出版书籍,即这是一个空标题,直接去掉的话也不会对内容有任何实质性影响。而之所以留着,就是因为排版格式的需要。思路我上面已经说的很清楚,我不会自己动手改,因为我算不参与本条目的外人,避免因为我闹出新的争议进一步扩大等等。不是单纯更新个ISBN,那个我可以。
我的理解是这样的,平时就是一般的日常模式,要冲GA了,当然注意细节问题,开始小修小补,这很正常啊,没有任何东西是一开始就彻底规划好的,只能尽量。否则有这样一篇文章出现的话,写好了再粘贴上来(格式啥都弄好了 这完全可以的嘛),然后直接全保护好了,不用人改了。这很正常啊,已经完美了,还要改什么?--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7年7月16日 (日) 06:27 (UTC)[回复]
即使习以为常也不能算什么,不然凡事都照先例就好了。既然现在提出来了,就是讨论并改善。对于我说的层级,你好像会错意了,现在的版本是原作在3.1(第二级标题),电视动画是4(第一级标题),所以我说原作在改编作品之下,指的是从这个层级来看,而不是以登场角色、故事简介、出版书籍...的这个顺序来看。按我的排法,原作在3、漫画在4.1、电视动画在4.2,这样才符合改编作品置于原作之下。我认为条目的排版、架构、引文的格式都是和内文同等重要的事,如果你们认为那些格式什么的是写GA才要注意的细节,倒也无妨,那何不别在这些细节上计较,就让我这个“重视细节”的人来处理,又有何不可? -KRF留言2017年7月16日 (日) 06:42 (UTC)[回复]
我不是说了吗?我当然明白你的意思,但这是一个空标题,直接去掉的话也不会对内容有任何实质性影响。而之所以留着,就是因为排版格式的需要。--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7年7月18日 (二) 06:05 (UTC)[回复]
因为目前只有电视动画就只置电视动画,待日后有推出OVA、OAD、剧场版再改成动画,小细等调整就可。再者目前格式GA、FA同样没有问题,ACGN一直在GA、FA遇到的问题是可供查证和虚构事物现实影响,而非格式排版,如果非要举例其他维基语言版本,我也可以身为优良条目的日文版足球小将是如何排版。重要性不客观我也不明白,重要性也是由数据收集而来,为什么不客观。上面也说得很清楚条目有清晰介绍作品由什么而起,并不存在任何问题,而且作为面向大众的维基,简洁明确的分类十分重要,除非解决一堆挤在改编上,累赘并且整个挤拥的问题,否则不会支持这个格式。-日月星辰 | 留言簿 2017年7月16日 (日) 07:40 (UTC)[回复]
看样子没共识,搁置。 -KRF留言2017年7月21日 (五) 05:59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