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Morganai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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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ack 2011年8月25日 (四) 03:44 (UTC)
维基百科只接受公有领域或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的内容,如果希望文字内容继续留存在维基百科上,请:
谢谢您的合作。—Wing (留言) 2011年8月25日 (四) 06:51 (UTC)
维基百科只接受公有领域或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的内容,如果希望文字内容继续留存在维基百科上,请:
谢谢您的合作。—バカLC (留言) 2011年8月25日 (四) 07:07 (UTC)
Www.zun1.com快速删除通知
[编辑]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若提删理由不适当或您已对条目做了适当修改,请在被提删页面的顶部、快速删除模板下方放置{{hangon}}
模板,并在讨论页中说明。您也可以同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
提示:在该条目被删除后,您可联系管理员,要求他们将删除前的条目内容通过邮件发送给您。 --乌拉跨氪 2011年8月30日 (二) 08:26 (UTC)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若提删理由不适当或您已对条目做了适当修改,请在被提删页面的顶部、快速删除模板下方放置{{hangon}}
模板,并在讨论页中说明。您也可以同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
提示:在该条目被删除后,您可联系管理员,要求他们将删除前的条目内容通过邮件发送给您。 --乌拉跨氪 2011年8月30日 (二) 09:43 (UTC)
- (*)提醒:请使用中立语气改写条目并移除有宣传色彩的文字。讨论页上的那句话很适合放在条目里。--バカLC (留言) 2011年8月30日 (二) 09:53 (UTC)
- 请在自己的用户页先修改吧--Ben.MQ 2011年9月1日 (四) 04:33 (UTC)
- 您好,我已经看到您在自己的用户子页面上重新建立了原先被删除的页面。个人认为可能违反维基百科不是链接集之规定。请对对这两个章节予以清理:
- 注释与参考资料
- 外部链接
除了网站地址外,凡是条目中没有引用内容的外部链接均应当被删除。——バカLC (留言) 2011年9月1日 (四) 11:04 (UTC)
- 另外,经过查询,由于页面建立日期(9月1日 15:05 UTC)晚于百度百科上相同页面的建立日期(8月31日 03:34 UTC),此页面或许会被认作侵权。另外该条目可能并不符合通用关注度指引(Google结果显示仅有3篇完全不同的新闻报道,其余均为网站内容以及一些在百度百科等上的疑似宣传的条目),即使暂时能被保留30日后可能还是会被提删。——バカLC (留言) 2011年9月1日 (四) 11:13 (UTC)
- 不建议建立重定向。我把保护解除了,你可以复制过去。--Ben.MQ 2011年9月1日 (四) 12:30 (UTC)
- 我建议可以把参考资料那部分加回去,但是这个条目是否符合关注度需要等30日之后看存废讨论,这个我就帮不上忙了。--Ben.MQ 2011年9月2日 (五) 04:36 (UTC)
- 一般来说要至少2篇独立且可靠的媒体进行深入报道即可。你可以把相关的报道链接在参考文献一节内。--Ben.MQ 2011年9月2日 (五) 04:56 (UTC)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李卓 (艺人)”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讨论条目的存废。这是因为有编者认为这页面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您可以参看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页面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等意见;请在“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1/09/24#李卓 (艺人)”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页面,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页面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宇帆(留言·联络) 2011年9月24日 (六) 00:23 (UTC)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郑茜”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讨论条目的存废。这是因为有编者认为这页面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您可以参看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页面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等意见;请在“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1/09/25#郑茜”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页面,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页面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宇帆(留言·联络) 2011年9月25日 (日) 02:15 (UTC)
请补充档案File:蔡毅.jpg的版权或来源信息
[编辑]欢迎参与维基百科。您所上载的档案File:蔡毅.jpg由于没有注明上载页面所要求的所有资讯,将作快速删除处理。请补充所需的所有资讯,包括填写上载页面的虚线方块内所有栏目,以及使用了适当的档案版权标志。维基百科严格规范图片上载手续,是为了避免侵犯版权所致,多谢您的注意和合作。 chaus(留言) 2012年11月9日 (五) 14:39 (UTC)
File:蔡毅.jpg文件存废讨论通知
[编辑]您好,您先前上传的文件“File:蔡毅.jpg”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文件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上传文件,但请先看看合理使用准则和图像使用守则。
被提出存废讨论可能因为图片缺乏图像版权标志等重要资讯。请参与档案存废讨论,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您如能解决该问题,请尽快解决,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著作权、IRC聊天频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1月10日 (六) 12:17 (UTC)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郑茜”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条目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和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如果您想取回已删除页面的内容,您可联系管理员,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Nivekin※请留言 2013年5月20日 (一) 06:5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