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全國律師協會
外觀
成立時間 | 1986年7月7日[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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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 社會組織 |
總部 | 北京市東四十條24號青藍大廈五層[1] |
會長 | 高子程 |
網站 |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 |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英語:All China Lawyers Association)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全國性律師行業自律性組織,成立於1986年7月,依法對律師行使行業管理職能,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均為該協會會員,各地方律師協會為該協會團體會員。[1]
歷史發展
[編輯]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於1986年7月7日依據1980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成立。[1]
職能
[編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以及《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章程》,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具有以下職責:[2]
- 保障律師依法執業,維護律師的合法權益;
- 總結、交流律師工作經驗;
- 制定行業規範和懲戒規則;
- 組織律師業務培訓和職業道德、執業紀律教育,對律師的執業活動進行考核;
- 組織管理申請律師執業人員的實習活動,對實習人員進行考核;
- 對律師、律師事務所實施獎勵和懲戒;
- 受理對律師的投訴或者舉報,調解律師執業活動中發生的糾紛,受理律師的申訴;
- 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律師協會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組織機構
[編輯]全國律師代表大會是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每四年召開一次。[2]協會同時設理事會與常務理事會,理事會是全國律師代表大會的常設機構,對全國律師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任期四年,每年至少召開一次。[2]常務理事會在理事會閉會期間主持本會工作,通常三個月召開一次。[2]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設秘書處,負責實施全國律師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的各項決議、決定,承擔本會日常工作。[2]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下設專業委員會,包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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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
[編輯]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主辦有《中國律師》期刊,每月出版,期刊創刊於1988年。[4]
《中國律師》雜誌社同時負責出版發行《中國律師年鑑》。[5]
會徽
[編輯]律師協會標識由一大一小兩個同心圓、五顆五角星、三組正反相背代表律師的「L」圖案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