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簿
外觀
沿革
[編輯]主簿一職由戰國時期秦國始置,後歷代多有沿置,作為中央及地方諸官的屬吏,負責紀錄門下眾事[1]。此職主管文書簿籍及印鑑,即起草一些文件、管理檔案、以及各種印章等,又稱印曹、綱紀。大致相當於現代的秘書或主任秘書一職。中央機關及郡縣官署均置此官,以典領文書,辦理事務。縣的主簿地位僅次於功曹,為門下親近吏之長。魏晉以後,統兵開府之大臣幕府中,主簿為重要僚屬[1],參與機要,總領府事。三國時期魏國的楊修就曾經擔當此職。唐宋以後各官署及州縣仍有此職,職權漸輕。明清各卿寺亦有設主簿的,或稱典簿。
作為外官,為知縣的佐貳官,正九品,由吏部銓選,皇帝簽批任命。主簿主管全縣戶籍、文書辦理等事物。有時也省併。下設攢點一人協助辦公。
參考文獻
[編輯]- ^ 1.0 1.1 徐連達 (編). 中国官制大辞典. 上海: 上海大學. 2010: 201. ISBN 978-7-81118-556-0 (中文(簡體)).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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