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泰
烏泰(蒙古語:Удай,1860年—1920年5月6日),蒙古族,清末內扎薩克哲里木盟科爾沁右翼前旗人,扎薩克扎薩克圖郡王。因信奉佛教,名字來源與五台山有關。
生平
[編輯]烏泰早年曾出家當喇嘛。1881年札薩克圖旗第十一世郡王去世時無子,由其哥哥烏泰還俗襲郡王爵位並任哲里木盟副盟長。由於襲爵問題在該旗貴族內部引起糾紛,加上私自放荒拓墾等問題,被該旗的協理朋束克巴勒珠爾以烏泰「斂財虐眾,不恤旗艱」,向理藩院控訴,「纏訟十餘年」,往返京師十四次;向清廷捐輸3200兩白銀,每三年到京師值「京班」,欠債數十萬兩。1885年二月被賞戴三眼花翎。1894年二月被賞穿黃馬褂。私自招租大量漢人和喀喇沁旗、土默特旗等外旗蒙民來開墾荒地,通過「押荒費」「荒價銀」「地租」來解決財政困境。1899年因放墾問題被盛京將軍依克唐阿暫時撤去札薩克印務、暫行留任,1900年六月被新任盛京將軍增祺和理藩院撤銷原決定恢復其札薩克職務,但撤去副盟長職。1901年沙俄政府派遣軍官格羅莫夫深入哲里木盟的十旗「遊歷」,刺探蒙旗王公的政治動向,尋找和培植親俄高層勢力。八國聯軍侵華時,1901年札薩克圖旗的蒙漢群眾起而抗擊侵入旗地的沙俄軍,烏泰協助沙俄哥薩克騎兵鎮壓抗俄力量。各旗札薩克效尤烏泰,「相率丐俄軍剿匪」[1]:2-3,相繼撲滅了境內的抗俄力量。烏泰私攜官印潛往哈爾濱向沙俄當局致謝,「俄人為之備館舍,具飲食復厚」,合影、「贈貽」[1]:45—51。1902年經格羅莫夫介紹,烏泰與俄國駐華官員卡伊欽斯克試談借款問題。沙俄駐遠東的伯力總督哥羅德闊夫非常重視,認為這是對內蒙王公進行金錢引誘、灌輸親俄意識、製造蒙古獨立的好途徑,「贈快槍十二杆」。1902年五月,欽差大臣兵部尚書裕德到奉天查辦哲里木盟盟長被殺事件,傳烏泰擅離旗地之事到奉天問話,決定革去札薩克職留任三年以觀後效的懲處,清廷奏准;裕德還擬定了《科右前旗領荒招墾章程》草案,整頓烏泰私放蒙荒鐘的各種問題。烏泰在奉天期間,沙俄駐奉天外交官喀維欽斯克答應借貸20萬盧布,呈報遠東總督阿列克謝耶夫、沙俄政府並得到了批准。1903年正式放荒,一年內淨得正價銀449 738兩,其中四成歸烏泰個人所有。1904年從旅順、奉天的華俄道勝銀行撥款20萬盧布貸給烏泰,四年為限,烏泰以全旗礦產、牲畜抵押。1906年夏潛往哈爾濱,向東清鐵路公司總辦霍爾瓦特處貸九萬盧布,一年為期,「以旗界山林作抵」。以此為開端,沙俄貸給郭爾羅斯後旗札薩克十七萬盧布,敖漢旗等也相繼取得了貸款。沙俄以放貸為紐帶,緊緊地控制了烏泰。沙俄軍官、特工以烏泰的王府為據點,頻繁地潛入哲盟各旗。俄籍蒙古人云丹,以經商為掩護,往來王府,偷偷地將「俄貨槍械」運進旗地,「儲王府售賣」,還通過烏泰關係和鄰近各旗廣為聯繫。烏泰「與俄交愈密」,「欲倚俄以為重」,「凡俄人與各旗之交涉,得烏泰一言,無不立解」。而沙俄亦欲靠烏泰「聯絡諸蒙」,策動東蒙古獨立[1]:45—51。1907年東三省總督趙爾巽察覺烏泰瘋狂從沙俄借款之後,指派黑龍江將軍程德全調查內情。1908年2月烏泰的借款到期無力償還。洮南知府孫葆瑨查明烏泰欠俄債60餘萬元,向奉天省署呈報《烏泰私借俄債以全旗地產抵債文》。清廷命東三省總督徐世昌處理。徐世冒指令蒙務局督辦朱啟鈐會同孫葆瑨調查,積欠京債永盛號、萬慶號、義盛公三家本息一十萬二千兩,俄債二十萬盧布合銀本利三十八萬四千三百六十兩,欠杜爾伯特旗和黑龍江省署八萬一千兩,四項計五十六萬七千三百六十兩。認為烏泰「不顧利害」,「自應嚴加懲治」,但清政府畏懼沙俄「從中干予、庇護」,乃決定「由國家代為歸還」。1908年十月,濱江道施肇基與霍爾窪特交涉烏泰所欠各債由國家代付,由於所欠為私債,所抵押的土地山林是國家疆土和旗民公共財產,「政府不予承認」,印據無效,如不接受免息代償條件,私債必由烏泰本人償還,將永無還清之日。霍爾瓦特耽心丟掉這筆錢,只好接受了還本盧布(免息81400兩)的償還辦法。濱江道與俄方議定從1908年十二月起三個月內在哈爾濱交付。至此,烏泰俄債事件結束。事後,清政府照會各國使館,今後外國人私自與蒙旗訂立借貸契約者政府概不承認。理藩部向內外蒙王公發出警告,今後不得私與外人發生債務關係。1909年二月,大清銀行付二十九萬盧布代烏泰償還俄債[1]:49—51。烏泰將本旗租賦、路礦及放荒等項收入,做為歸還大清銀行四十萬兩白銀貸款的抵押,京債全部免除;每年給烏泰俸祿銀1500兩,額外支2000兩度用。
1907年日俄簽訂了第一次《日俄協定》(公開)和《日俄密約》,確定了日俄各自勢力範圍。哲里木盟的郭爾羅斯後旗、杜爾伯特旗、札賁特旗、鎮國公旗、札薩克圖旗(大部分)等劃入沙俄的勢力範圍。日本保證,不在沙俄勢力範圍內謀求權益,並承認沙俄在外蒙古有「特殊利益」。
辛亥革命後,1911年12月外蒙古宣告獨立,成立大蒙古國,活佛哲布尊丹巴登基為博克多汗。俄羅斯哥薩克協助外蒙軍隊攻占了烏里雅蘇台,策動了呼倫貝爾部獨立,攻陷了科布多城。外蒙古宣布獨立後,向內蒙古王公發布「勸降文告」,公開宣稱:「外蒙為了獨立,屯兵積餉已垂半載」,財政不足有俄國「借款」,現「軍政兩費均已充實」。鼓動內蒙古王公「一體歸順」,同時發布了歸順《優待條件》八項[2]。派出陸軍部副大臣陶什陶(原郭爾羅斯前旗台吉,起兵反清失敗後於1910年投俄)率騎兵千餘南下勸誘、威嚇內蒙各王公。1912年初,烏泰派協理台吉諾慶額(即色楞旺保)、王爺廟(普佑寺)錫勒圖喇嘛布和布彥、梅倫齊默特色楞做為代表到庫倫,與博克多汗的政府聯絡謀求軍事和財政援助。又派四等台吉托托什呈遞《蒙旗情慾投降蒙古國折》,表示本旗葛根六世活佛、札薩克郡王烏泰以及台吉甲丁人等二十萬,「情願投降」 、「情願報效」。哲布尊丹巴表示「武力兵器,儘量援助」,並即任命烏泰為「進攻中華民國第一路軍總司令」。七月開始按《丁冊》到各屯強制抽丁成軍,規定「各蒙戶三丁抽二,二丁抽一,一丁二戶抽一,各帶槍馬糧食」,各蒙丁本月初七(即公曆8月19日)到王府集合,「違者以軍法論處」。烏泰從8月8日起到二十日之前,連續向蒙民發布《札飭》、《曉諭》、《通飭》等文告,宣布「本旗將及二十萬人結為一體,毫無退志,共願趨向庫倫」 ,命令「各戶良馬快槍趕速備齊」,「驅逐本旗府縣民官,保固疆土」。8月17日向洮南府、開通縣、靖安縣發出最後《移知》,命令府縣官兵和漢民農商各界,立即出境回省,否則將發動兵力驅逐。與此同時挑出了蒙古國賞賜的親王旗及其他五種旗幟。[3]1912年8月烏泰聯合科爾沁右翼後旗、扎賚特旗等的蒙古王公組織軍隊並宣稱「東蒙古獨立」。分三路行動,企圖攻取靖安縣(今白城子)、醴泉縣(今突泉)和洮南府(今洮安),並約札賚特旗、圖什業圖旗、鎮國公旗同時舉事。烏泰指定王爺廟錫勒圖喇嘛布和布彥為中路元帥,那孫德格吉勒胡為副,碩代喇嘛圖布新阿木爾為參謀,由王府出發直指洮南府;葛根喇嘛為左路統領,協理巴圖吉爾嘎拉為副,烏勒木吉為參謀,從葛根廟進攻白城子;嘎欽喇嘛為右路統領,孟和朝克圖為副,布呼吉爾嘎朗為參謀,從嘎欽廟進攻突泉並夾攻洮南。命周福堂、陳輔廷(外旗蒙古人,地方富紳)為統領的壯丁隊伍為後路,負責後方治安並辦理籌備糧秣支應前線等事宜。1912年8月19日,袁世凱大總統頒布《蒙古待遇條例》九款,正式照舊延續內外蒙古王公貴族、呼圖克圖、喇嘛的封建特權制度。[4]8月20日(七月初八)烏泰公開散發了《東蒙古獨立宣言》:「我自中國革命、庫倫獨立以來,嚴守中立,只能保全領土權利。近察中國的形勢,廢孔孟之道,主張殖民蒙古。即廢孔孟之教,豈能獨保存佛教;蒙古人以畜牧為業,如中國殖民,即奪取蒙古人之業,共和實有害於蒙古。今庫倫皇帝派員勸導加盟,並由俄國供給武器彈藥,茲宣告獨立,與中國永絕,旨在保存蒙古的權利,並無他意。」[5]各路叛軍廣出布告,大意:「大蒙古哲布尊丹巴博克達皇帝明降諭旨,力圖清理蒙疆,這是天時劫數,所以佛爺出馬掛帥。所有漢官營伍,一律驅逐出境,士農工商民眾,其各安業如常。」沙俄策動哲里木盟王公「獨立」,叛亂勢力越過洮兒河,直接觸及了第一次日俄密約所規定的日本在東北的權益。
北洋政府接到洮南攝理知府歐陽朝華報告後,指示「若再隱忍,勢必牽涉全盟,即三省亦無寧日」。[6]奉天都督趙爾巽決定在奉天(今遼寧瀋陽市)成立軍政籌備處,在昌圖設立兵站部;命駐鄭家屯的奉天后路巡防隊統領吳俊陞帶馬步十營及山炮一營出兵平叛;都統金壽山部為後續部隊;電請黑龍江都督宋小濂派兵在嫩江西岸警戒,並進攻鎮國公府;電請吉林都督陳昭常派兵進至伯都訥方向,監視沙俄軍動向,並經安廣夾攻札薩克圖旗(烏泰王府);命新民屯第二十鎮抽調步、騎、炮、工兵共二千人(攜大炮九門),第二十四鎮調騎兵一個旅及右路巡防隊四營,溯遼河北上,至鄭家屯集結待命。鎮國公旗札薩克拉喜敏珠爾響應叛亂,1912年八月二十日襲擊鎮東縣縱火燒房搶劫。8月22日,吳俊陞率馬隊三營600騎兵馳援收復鎮東縣,「斃蒙兵23名,奪獲快槍5杆」。烏泰將叛軍集結到洮兒河南岸,準備進犯洮南府。洮兒河是日俄劃定的勢力範圍的分界線。8月23日晚吳俊陞率部趕回洮南。1912年九月八日吳俊陞發動攻勢,烏泰的中路軍大敗,喇嘛們刀槍不入的「神靈」未起效,潰軍向歸流河以北奔逃,左右兩路聞風自敗。[7]吳俊陞部相繼收復嘎喜喇嘛廟、白虎店(今蛟流河鄉蛟河村白虎店屯)、靖安、瓦房等城鎮。黑龍江都督宋小濂按照北洋政府電令出兵鎮壓,派第一混成協協統許蘭洲率馬步四營、炮兵一隊,進攻鎮國公府,叛軍逃往札薩克圖旗境內的後方基地葛根廟。9月13日吳部追到葛根廟,並在葛根廟南孟西哈達(即高峰)上,架起了大炮。第一炮就落在廟院中心開花爆炸,接着連續開炮,把大殿西南角打塌,把殿脊上的銅頂也給打下來了,並殺傷了一些人。當夜,叛軍裹挾4萬餘人從葛根廟逃向烏泰的格格廟王府(王爺廟南三十里的叢山內,現凌家店)。1912年9月13日,黑、吉兩省軍隊總攻烏泰王府,烏泰見大勢已去,和葛根六世活佛、布和布彥等率部近千人經索倫山逃往呼倫貝爾,由沙俄駐海拉爾領事安排,11月抵達外蒙,任大蒙古國司法部副大臣。圖什業圖旗未予響應。扎賚特旗在哈爾濱向沙俄洽購長槍1300支,連珠槍50支,子彈110萬發,交定銀一萬兩。但旗札薩克巴特瑪喇布坦年幼,並無實權,於9月6日和母親抵達齊齊哈爾面見黑龍江都督,12日宣告扎賚特旗取消獨立,解散所有旗丁,交出所有「庫逆偽札」,和平解決。[8]杜爾伯特旗得到連珠槍500支,子彈15萬發。[9]1912年十月扎賚特旗用牛車從運回「別列達」槍八百支,十萬發子彈,走到札薩克圖旗境內滿洲屯(位於王爺廟西北約100公里)時,聞知烏泰兵敗,把槍彈埋在山裡,叛亂流產。[10]
1912年9月19日,北洋政府發布《革科爾沁右翼前旗札薩克郡王烏泰世爵》決定,指出了烏泰的叛國罪狀,號召被烏泰裹脅的群眾「能釋兵來歸,其原有產業者仍准享有,決不苛求。其原無產業者,應予設法安置」[11]。1912年9月北洋大總統任命反對叛亂的烏泰叔父彭束克(朋斯克巴勒珠爾)、烏思呼布彥兩人分任札薩克圖旗、鎮國公旗的臨時札薩克。吳俊陞部大小戰鬥24次,共計斃烏泰叛軍647名,生擒釋放762名,繳獲槍炮233件,官軍陣亡23人,傷39人,死於戰亂的各族群眾2500多人,被毀房屋500多間。[12]據《鎮東縣誌》記載:「商民之被難者男女凡300餘人」「焚毀百姓房屋200餘間」。
烏泰殘部向開魯縣境流竄。郭爾羅斯後旗台吉多爾濟起而叛亂。昭烏達盟扎魯特左翼旗台吉官布札普逮捕本旗札薩克多布柴、殺死福晉,縱火焚燒王府,舉事叛亂。扎魯特右翼旗、阿魯科爾沁旗等的蒙古貴族參與叛亂。1912年十一月下旬開魯縣城失守,拉喜敏珠爾到開魯會合。十一月底熱河政府軍出擊收復了開魯。陶什陶指揮八千外蒙軍在達里戛崖牧場集結準備援助東蒙叛軍。沙俄受日俄密約制約:若直接干涉,「俄國勢將與華與日,發生極嚴重之衝突」,何況「俄國又因與日曾結有『勢力範圍條約』之故,當然不能不受束縛」[13]。1912年11月,前沙俄駐華公使廓索維慈帶沙俄擬定的條約草案和十萬盧布活動費抵達庫倫簽訂了《俄蒙協約》和《商務專條》,後又訂立了有關鐵路、礦山、電線等條約,控制了外蒙的軍事、財政和經濟命脈。烏泰在東蒙發動的叛亂徹底失敗後,吉林都督陳昭常1912年10月28日在長春的西南路道道署召開了「哲里木盟十旗王公會議」(「第一次東蒙王公會議」),與會的十五名王公或其代表經討論做出了「贊同共和政體」、反對外蒙「獨立」等十項決議[14];會後哲里木盟盟長齊默特色木丕勒發出通電,「俄國此等舉動實欲用誑騙手段,乘機攫取蒙古[15]。」,宣告本盟十旗均不承認《俄蒙協約》,均贊成共和。
1913年沙俄又向外蒙古政府提供了數萬支步槍和數百萬發子彈,幫助建立了「蒙古旅」,縱恿外蒙向西二盟即伊克昭盟、烏蘭察布盟進攻。哲布尊丹巴宣稱要將「內蒙六盟二十四部一律蕩平」[16],組成了外蒙「遠征軍」,由蒙古總理那木囊蘇倫(三音諾顏汗)任總司令。1913年初兵分五路,向內蒙古西部二盟和東部錫林郭勒盟、昭烏達盟進攻,史稱「牛年之亂」。[17]烏泰指揮四百多人從錫林郭勒盟潛入索倫山,四出搜羅叛亂人員,掠奪糧草,遣派間諜,企圖「青草長盛時」攻打洮南府。然而已經時變境遷,從附者甚微。1913年九月,北洋政府出動3萬多軍隊驅逐蒙古軍隊,收復失地。
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後,沙俄兵力投向歐洲主戰場。1914年9月8日,中俄蒙三方代表團在恰克圖開始會談蒙古問題。烏泰代表蒙方參加中俄蒙恰克圖談判。1915年正月初七,蒙古代表團主要成員外務大臣杭達多爾濟突然「七竅流血而死」;烏泰的親信布和布彥喇嘛也下場類似。[18]1915年六月經過48輪談判,簽訂《中俄蒙協約》(即《恰克圖協約》),承認中華民國對外蒙古的「宗主權」,外蒙作為中國領土的一部分,取消「獨立」實行「自治」。北洋政府發表了對內蒙古參與叛亂者「赦罪」的「專使照會」。此後烏泰、海山、科右後旗札薩克拉喜敏珠爾等返回故土。1915年9月20日烏泰抵達海拉爾。10月15日到齊齊哈爾見黑龍江都督朱慶瀾,其兵丁武裝發給安置費2萬元遣散,獲進京路費1千元。[19]按朱的要求,10月18日從齊齊哈爾出發,10月29日抵達北京覲見。11月4日開復其郡王爵,15日受袁世凱大總統接見,25日在南鑼鼓巷井兒胡同(今景陽胡同)賜宅一所,任命為總統府二級軍事顧問、蒙藏院參事。[20]
1920年在京宅病逝。其子巴雅斯固朗向北洋政府報告後,北洋財政部撥給其年俸1200兩白銀作為「賻銀」,蒙藏院派出翊衛使參加祭奠,按照慣例致祭品牛犢一頭、羊六隻、酒七瓶。遵遺囑葬於山西五台山。[2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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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彭查格諾羅布:《蒙古自治時期史》,亦鄰真譯1955年版,第59—65頁。
- ^ 田志和:「沙俄與內蒙烏泰的叛亂」,《吉林師範大學學報 哲學社會科學版》1978年第3期
- ^ 田志和:「烏泰叛逃後的回歸問題」,《吉林師範大學學報 社會科學版》1980年第2期,第104-108頁。
- ^ 第二节 内蒙古地区各地方官署,内蒙古区情网,2011-4-14. [2011-10-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7-07).
- ^ 小軍:「關於札薩克圖郡王烏泰回歸問題的中俄外交博弈」,《吉林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8年第6期,第27-36頁。
外藩蒙古郡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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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嗣父根敦占散 |
扎薩克多羅扎薩克圖郡王 1881 - 1903 |
繼任: 末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