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縣
外觀
1912年改全州為全縣。1935年,廣西省政府以全縣和興安縣地,新建資源縣。1949年11月間,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四野戰軍攻占全縣[1]。同年,全縣歸屬於桂林專區。1952年8月,撤消資源縣,五排區歸興安縣,其餘延東、中峰、梅溪等區劃全縣。1954年,又以全縣的延東、中峰、梅溪三區,興安縣的五排苗族自治區置資源縣。1959年改為全州縣。
省政府直轄 | ||
---|---|---|
第一行政督察區 | ||
第二行政督察區 | ||
第三行政督察區 | ||
第四行政督察區 | ||
第五行政督察區 | ||
第六行政督察區 | ||
第七行政督察區 | ||
第八行政督察區 | ||
第九行政督察區 | ||
第十行政督察區 | ||
第十一行政督察區 | ||
第十二行政督察區 | ||
第十三行政督察區 | ||
第十四行政督察區 | ||
第十五行政督察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