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分 (地名)
八分,原寫為八份,是臺灣臺南市西港區的一個傳統地域名稱,位於該區中部略偏東。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包括港東里中部至北部、西港里北部、營西里南部、後營里南部。[1][2][3][4]
歷史
[編輯]台灣日治初期,八分地區為一街庄,稱為「八份莊」(舊制街庄),隸屬於西港仔堡。該莊昔日西北與下宅仔莊為鄰,北與後營莊為鄰,東與檨仔林莊為鄰,南邊及西南邊為西港仔莊,西邊為中州莊。[1]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11日,全台廢縣廳改設二十廳,該莊隸屬於鹽水港廳。[5]1904年(明治三十七年)4月1日,該莊編入「後營區」,隸屬於鹽水港廳。[6]1906年(明治三十九年)4月1日,鹽水港廳內管轄區域調整,該莊改隸屬於「安業區」。[7]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25日,全台合併二十廳為十二廳,安業區改隸屬於臺南廳。[8]1920年(大正九年)10月1日,全台地方制度大改正,廢十二廳改設五州二廳,該莊改制並雅化為「八分」大字,隸屬於臺南州北門郡西港莊(新制街庄)。[9]
戰後西港莊改制為西港鄉,隸屬於臺南縣,大字亦改制為村。1950年(民國39年)10月25日,雲、嘉、南分治,西港鄉仍隸屬於臺南縣。[10]2010年(民國99年)12月25日,臺南縣、市合併為直轄臺南市,西港鄉改制為西港區。
聚落
[編輯]本地區發展較早的聚落為姑媽宮(八份)、烏竹林、荔枝林(已消失)、打鐵(已消失)、土庫(已消失),在日治初期的官方地圖上已有記載。[1]
交通
[編輯]省道台19線又稱「中央公路」,是彰化至永康的幹道,經過本地區西部北側凸出部分的西部邊界地帶。由該道路北行可前往佳里區、學甲區、鹽水區、嘉義縣義竹鄉等地;南行可前往西港區西港市區、安定區、安南區、永康區西端,並止於六甲頂地區的省道台1線轉角路口。[1][2][11]
市道173號是麻豆至九塊厝的道路,經過本地區中部。由該道路東北行可前麻豆區,並止於麻豆市區的市道171號暨市道176號路口;西南行可前往西港區西港市區、七股區南部,並止於省道台61線暨市道173甲線終點路口。[1][2][11]
區道南44線是檳榔林至檨仔林的道路,經過本地區北部東側邊界地帶。[1][2][4]
區道南45線是太西至西港的道路,經過本地區八份、烏竹林兩個聚落。[1][2][4]
區道南45-1線是港東至八份的道路,全線位於本地區境內及邊界,其西側端點(起點)位於本地區西南部的市道173號路口,東側端點(終點)位於本地區東部邊界的區道南45線路口(八份聚落東側)。[1][2][4]
參考文獻
[編輯]-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臺灣堡圖. 臺灣總督府. 1904年.
- ^ 2.0 2.1 2.2 2.3 2.4 2.5 2.6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日治行政區_街庄(1990年代)圖層.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地理資訊科學研究專題中心.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30).
- ^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行政區_村里界【NLSC】圖層.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地理資訊科學研究專題中心.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30).
- ^ 4.0 4.1 4.2 4.3 臺南縣西港鄉行政區域圖. 中華民國內政部. 2005年10月.
- ^ 明治三十四年府令第六十六號·廳位置及管轄區域. 臺灣總督府府報. 1901-11-11, 第1054號: 16–17.
- ^ 鹽水港廳廳令第三號街庄長管轄區域. 明治三十七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 1904-03-31: 0013–0018.
- ^ 明治三九年民總第九六二號鹽水港廳廳令第三號鹽水港廳街庄長管轄區域改正ノ件. 明治三十九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 1906-02-14: 0277–0304.
- ^ 明治四十二年府令第七十五號·廳位置及管轄區域. 臺灣總督府府報. 1909-10-25, 第2819號: 69–83.
- ^ 台灣總督府、台灣日日新報社合編 (編). 新舊對照管轄便覽. 成文出版社. 1921年.
- ^ 王世慶. 重修臺灣省通志·卷七 政治志·建置沿革篇.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1991-06-30.
- ^ 11.0 11.1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行政區_鄉鎮區界【NLSC】圖層.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地理資訊科學研究專題中心.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