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洛(?—?),五胡十六國時代前燕中山郡蒲陰(今河北省順平縣東)人,其弟劉興。
劉興私代劉洛被徵召兵役。戰敗,背軍逃回。蒲陰縣捕拿劉洛,要處決他。劉興到郡中出首,說自己才是逃兵,應該處罰自己而不是哥哥劉洛。劉洛說名冊上是自己的名字,請求處決自己,於是兄弟爭刑。皇帝慕容暐聽說後,認為劉洛兄弟都是重罪,但兄弟情義互救可嘉,於是都予以特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