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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山 (嘉靖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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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山
大明禮部尚書
籍貫江西瑞州府高安縣軍籍
字號字日靜、仁甫,號筠泉
諡號文端
出生弘治十三年(1500年)
逝世萬曆五年(1577年)
出身
  • 嘉靖十四年乙未科一甲第三名進士及第

吳山(1500年—1577年),日靜仁甫筠泉江西高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探花及第。官至禮部尚書。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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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鄉試第三十二名。嘉靖十四年(1535年)第一甲第三名進士[1][2]。授翰林院編修。累官禮部左侍郎。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改吏部左侍郎。官不久,代王用賓禮部尚書,次年加太子太保。因得罪權臣嚴嵩去職。

穆宗即位,召為南京禮部尚書,堅辭不赴。卒贈少保,文端[3]。著有《吳文端集》等。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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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吳浩;祖父吳子機;父吳文選。母朱氏[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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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史·卷216》:吳山 ,字曰靜,高安人。嘉靖十四年進士及第,授編修。累官禮部左侍郎。三十五年改吏部。尋代王用賓為禮部尚書。明年加太子太保。山與嚴嵩鄉里。嵩子世蕃介大學士李本飲山,欲與為婚姻。山不可,世蕃不悅而罷。帝欲用山內閣,嵩密阻之。府丞朱隆禧者,考察罷官,獻方術,得加禮部侍郎。及卒請卹,山執不與。裕、景二邸並建,國本未定。三十九年冬,帝忽諭禮部,具景王之藩儀。嵩知帝激於郭希顏疏,欲覘人心,諷山留王。山曰,「中外望此久矣」,立具儀以奏,王竟之藩。司禮監黃錦嘗竊語山曰:「公他日得為編氓幸矣;王之藩,非帝意也。」
    明年二月朔,日當食,微陰。曆官言:「日食不見,即同不食。」嵩以為天眷,趣部急上賀,侍郎袁煒亦為言。山仰首曰:「日方虧,將誰欺耶?」仍捄護如常儀。帝大怒,山引罪。帝謂山守禮無罪,而責禮科對狀。給事中李東華等震懼,劾山,請與同罪。帝乃責山賣直沽名,停東華俸。嵩言罪在部臣。帝乃貰東華等,命姑識山罪。吏科梁夢龍等見帝怒山甚,又惡專劾山,乃幷吏部尚書吳鵬劾之。詔鵬致仕,山冠帶閒住。時皆惜山而深快鵬之去。穆宗即位,召為南京禮部尚書,堅辭不赴。卒,贈少保,諡文端。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四年乙未科進士登科錄》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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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銜
前任:
王用賓
明朝禮部尚書
1556年-1561年
繼任:
袁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