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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索貌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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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索貌閱隋朝的一種戶籍制度,防範層出不窮的不實人口,也是為加強輸籍法析籍令的配套措施,以便隋朝政府確實掌握人口。

形成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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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載,「山東尚承齊俗,機巧姦偽,避役惰遊者十六七。四方疲人,或詐老詐小,規免租賦。」[1]

隋代初年,社會並不安定。雖然隋朝結束了魏晉南北朝三百多年的分裂局面,使全國歸於統一,但連年的征戰,使人口大多死於戰爭之中,人口大量銳減。

在民不聊生的情形下,許多人流離失所成流民,有人為避亂世而遁入空門成為僧侶,亦有人依附豪門之下,謀求生存。

但這一些為生存隱蔽於他人戶口之下的百姓,嚴重影響國家的財政收入,也影響政權,所以隋朝政府除了藉由均田制裡面授還田等法規,介入農民生產活動,使農民願脫離豪族,成國家編戶外,也用輕稅政策留住農民,同時也在基層的戶籍檢查上,下了很大功夫。

施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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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疲人,或詐老詐小,規免租賦。高祖令州縣大索貌閱,戶口不實者,長遠配,而又開相糾之科。[1]

  1. 大索→即大搜索。
  2. 貌閱→對人口做當面審問。
  3. 相糾之科→鼓勵人們相互檢舉。

施行於開皇三年間,是為輸籍定樣的加強。 除了登記戶口外,為確實核對人口是否為假造,而進行當面查訪。藉由觀察其外表,檢視是否有謊報年齡、謊稱殘疾等等避稅之舉,同時也要求基層行政人員加強查訪,如若發現不實人口,則黨、里之長將處以流放之刑罰。

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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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查訪,替隋朝籍帳增加164萬餘戶口,對國家整體稅收大有助益。也使北齊以來山東地區戶籍混亂的情況獲得改善,豪強隱蔽的人口也成政府的編戶,江南地區的編戶也大為提升﹑人口控管更加有效。

隋文帝的大索貌閱卻未改變政府和私家爭奪勞動人口的現實,為只要繇役一繁重,就不可能有所改變。且中唐之後,因均田制和租庸調制的崩潰,此制也漸漸廢弛。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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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隋書·食貨志》
  • 《隋書·食貨志》卷29第14 [山東尚承齊俗,機巧姦偽,避役惰遊者十六七。四方疲人,或詐老詐小,規免租賦。]
  • 《隋書·食貨志》卷29第14 [四方疲人,或詐老詐小,規免租賦。高祖令州縣大索貌閱,戶口不實者,正長遠配,而又開相糾之科。]
  • 高明士、邱添生、何永成、甘懷真等著,《隋唐五代史》,(台北:里仁書局),2006,P.76。
  • 宋昌斌,《中國古代戶籍制度史稿》,(西安:三泰出版社),1991,P.86-87。
  • 王威海,《中國戶籍制度:歷史與政治的分析》,(上海:上海文化出版社),2006,P.108-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