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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的神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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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的神跡在《新約聖經》的《四福音書》中有許多記載,耶穌所行的神蹟可以分為醫病、驅魔、支配自然界、三次從死亡復活的實例,以及其他種類。對於許多基督徒而言,這些神蹟是歷史上確實發生過的事件,不過自由派基督徒可能認為這些僅僅是用作比喻的故事。聖經批判學者通常承認,考慮到這是一個神學或哲學問題,經驗主義方法無法確定是否是歷史上一個真正的神蹟。伊斯蘭教學者也相信大部分醫病和使人復活的神蹟。

神蹟的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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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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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中記載的最多的一類神蹟是醫治疾病和殘疾。四福音中的每段情節的記載非常不同,有時耶穌的醫治只用了幾句話,有時用按手(laying on of hands), 有時也使用一些材料(例如唾液或泥漿)來完成儀式。通常,這些神蹟都記載在對觀福音中,而未見於約翰福音。

  • 發熱:對觀福音書記述耶穌在呼召使徒彼得前後(馬可福音記載在呼召彼得之後,而路加福音記載在此之前),來到彼得迦百農的家,治癒他的岳母。
  • 麻風:對觀福音書記述在耶穌早期的職事中,治癒了一個麻風病人。
  • 長期血漏:對觀福音書記述耶穌前往睚魯的家醫治他將要去世的女兒時(見下文「征服死亡」),有一個婦女俯伏在耶穌腳前,她已經患了12年的血漏症,這時她觸摸耶穌的衣服繸子馬太福音 9章20節14章36節),她的疾病就立即治癒了。耶穌轉身過來,於是那位婦女俯伏在耶穌腳前,說「女兒,你的信心拯救了你,平平安安地走吧」。血漏有時解釋為月經過多,但是大多數學者認為血漏持續時間長達12年,似乎更有可能是指血友病
  • 「枯乾的手」:對觀福音書記述耶穌在安息日進入一個猶太會堂,在那裡發現有一個人手枯乾了。
  • 耳聾:馬可福音記載耶穌來到低加波利,遇到一個耳聾舌結的人,治癒了他。特別的是,耶穌首先用指頭探入他的耳朵,又用唾沫抹他的舌頭。
  • 失明:對觀福音書記載耶穌遇到一個乞丐(馬可福音記載他的名字是巴底買)。
  • 癱瘓:對觀福音書記載人們用臥榻抬着一個癱子來到耶穌那裡,耶穌告訴他,他的罪得到了赦免,並且告訴他,「起來,拿你的臥榻回家去吧」,那癱子就起來,拿着他的臥榻走回去了。根據對觀福音書記載,耶穌赦免癱子的罪這件事,激怒了法利賽人,而根據約翰福音記載,這件事激怒了全體群眾。耶穌憤怒地答覆他們:「說你的罪赦了,或說,你起來行走,哪一樣更容易?」對觀福音書記載,這件事發生在迦百農

征服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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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音書》中記載了3個耶穌使死人復活的事例:

  • 睚魯的女兒:一個猶太會堂的主要贊助人睚魯,請求耶穌醫治他垂死的女兒,但是當耶穌還在途中時,有人告訴睚魯,他的女兒已經去世,耶穌卻說她只是睡了,向她說了一句亞蘭文「大利大古米」(意為「閨女,我吩咐你起來」),就「叫醒」了她。
  • 寡婦的獨生子:拿因一位年輕人去世,他是一位寡婦的獨生子,他的棺材正運到拿因城外埋葬。耶穌對這位傷心欲絕的母親產生了憐憫,告訴她不要哭,耶穌上前按住棺材的槓,吩咐棺材裡面的人起來,於是死人就坐起來,並且說話。
  • 拉撒路:耶穌的好朋友拉撒路已經死去4天,當耶穌命令他起來時,他就復活了。
  • 耶穌本人從死亡中復活

在所有對觀福音中(除去約翰福音),都記載了睚魯女兒復活的事例;只有路加福音記載了寡婦之子復活的事例;而只有約翰福音記載了拉撒路復活的事例。有些聖經學者和解經家認為拉撒路的事例和拿因寡婦獨生子的事例其實是同一個事例,來源於馬可福音中年輕人復活的事例。

超自然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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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用超自然手段了解事物的能力也可以歸類為神蹟。這可以用來解釋為何耶穌對拿但業說,「腓力還沒有招呼你,你在無花果樹底下,我就看見你了」。拿但業回答說,「拉比,你是神的兒子,你是以色列的王」。[1]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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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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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基督徒認為,這些神蹟是歷史上確實發生過的事件,不過自由派基徒認為這些可能僅僅是用作比喻的故事。

許多基督徒承認驅魔真正地驅逐了真正的魔鬼羅馬天主教還有一套詳細的驅魔步驟,多數地方的教堂附近都有驅魔「專家」;英國聖公會每個教區都有人負責驅魔;羅馬天主教東正教和聖公會認為最後晚餐中聖餐變體是一個神奇事件,要求按照字面理解耶穌所說的話。大部分新教徒不同意上述儀式的意義。

儘管如此,大多數基督徒相信耶穌復活是事實,並且將擁有對耶穌復活的信仰作為成為一名基督徒的標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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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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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約翰福音第1章第48-49節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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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籍
網頁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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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辯護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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