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兩
銀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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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子、銀 | |
使用地區 | |
使用地 | 中國 |
發行歷史 | |
廢止時間 | 1933年 |
之後貨幣 | 銀元 |
此信息框顯示的是該貨幣被廢止前的最後狀態。 |
銀兩,也稱銀子、銀,是中國歷史上的一種銀質稱量貨幣,盛行於明清時期,以銀錠為主要形式,在近代可以分為虛銀兩和實銀兩。白銀在中國很早就獲得貨幣地位,漢代的「白金三品」可能是最早由官方發行的銀質鑄幣,但直到宋元時期銀兩才在民間大規模流行。明清時期銀兩日益流行,成為政府的法定貨幣和民間大宗交易的常用貨幣。隨着外國貿易銀元的大規模流入,銀兩因為平色、形制難以統一,匯兌存在困難,最終為銀元所取代。
銀兩制度在漫長的歷史中逐漸催生出專職於匯兌的票號、錢莊等金融機構,並逐漸脫離實物發展出虛銀兩,衍生出相關的申匯、洋厘等金融市場。
定義
[編輯]「銀兩」中的「兩」原來為衡量重量的單位,顧名思義銀兩的價值取決於所含銀的重量,「銀兩」本質是借用重量單位表示白銀價值的貨幣單位。銀兩是一種相對落後的貨幣制度,可以和英鎊做對比:「英鎊」的「鎊」本來是重量單位的「磅」,但英鎊在歷史發展中逐漸脫離了重量單位的含義,價值不再取決於重量,而是由法定面額決定;銀兩自始至終都是一種稱量貨幣,它並沒有一種法定的價值,甚至都沒有一種統一規範的形式,需要根據成色鑑定和重量衡量確定銀含量,才能最後確定其價值。[1]:177-178
銀兩在清代不僅是民間大宗商品交易、埠間交易的通用貨幣,還是官方財政收支的計量單位,並且衍生出實際流通的實銀兩和僅僅作為價值符號的虛銀兩。實銀兩,就是真實存在、實際流通的白銀,例如銀元寶。虛銀兩衍生自實銀兩,由於實銀兩平色各式各樣,為了方便計算其價值,往往假定一種銀兩的成色與質量作為標準,這一標準並不需要現實中存在對應的實銀兩,僅僅充當記賬中的貨幣單位,這種假定的標準銀就是虛銀兩。[2]
歷史
[編輯]唐宋以前的白銀
[編輯]中國用銀歷史悠久,司馬遷在《史記》中記載「虞夏之幣,金為三品,或黃,或白,或赤」,而唐代《史記索隱》考證「白金」即為白銀,此外唐代《通典》中也有白金即白銀之說。這些來源缺乏根據,並不足以信服。根據商周考古發現,白銀在周代主要用於裝飾。[3]1973年河南省扶溝縣古城村曾經出土銀布幣18枚,其中年代最早的在春秋中葉,也有戰國早期實首布幣,形態並不統一,雖然有一定規格和型制,但仍屬於稱量貨幣。除了銀布幣之外,1949年以前長沙楚墓中曾經出土銀質郢爰,1949年湖北江陵和湖南長沙的楚墓中也發掘出銀質郢爰和包銀箔餅狀冥幣,河北平山的中山國古墓中也有銀貝幣出土。先秦時期雖然有白銀貨幣實物,但卻罕有文獻記載,當時的文獻大多統稱用金,而後來的秦律則廢止了白銀貨幣功能。[4]:2+5
漢武帝時期,首次出現官方發行的「白金三品」[註 1],然而由於「白金三品」法定價值高而鑄造成本低,不到一年時間就因為民間仿製太多而廢止。王莽於公元10年重新恢復了漢武帝時期的寶貨制度,將白銀分為「朱提銀」和「他銀」兩類,均以流(等於8兩)為衡量單位,規定「朱提銀」1流等值於1580錢,「他銀」則只值1000錢。根據雲南昭通(古稱朱提)出土的「白金三品」鑄料化驗分析,朱提銀系銀錫合金,含銀量只有42%,還不是純粹的銀幣。三國時期,吳後主孫皓曾得到漢制小銀錠,近代彭信威也曾收藏漢代銀錠。自三國以降至隋,戰亂頻仍、百業凋零,商品經濟出現去貨幣化的趨勢,實物的絲帛逐漸取代銅錢成為主流交易媒介。但白銀的使用有增無減,白銀的計價單位也逐漸從斤到兩,反映了白銀的相對普及,例如《晉書·石勒傳》記載「穀二升直銀二斤,肉一斤直銀一兩」,而交廣、河西受到周邊國家貿易影響也開始使用銀幣,但直到隋代多數地區的白銀都還只是用於貢品、寶藏或者賞賜等用途。[4]:5-6
白銀的普及與貨幣化
[編輯]唐代經濟發展、商業繁榮,部分地區甚至因為制錢不足出現錢荒,為白銀的普及提供了有利的條件。根據《舊唐書》記載,唐憲宗內庫曾經出銀5000兩以供軍餉;《資治通鑑》也記載朱全忠在文德元年(888年)花費白銀萬兩用於購物;根據《新唐書·食貨傳》記載,唐代非桑蠶產地以銀納稅,1970年陝西西安曾經出土過刻有「洊安縣開元十九年(731年)」字樣的「庸調銀餅」,證明至遲在開元年間嶺南就已經推行這一制度;1977年陝西省博物館徵集文物時也曾徵集到同屬嶺南的稅商銀錠,說明唐代在嶺南還曾以銀徵收商稅;1970年西安隋唐宮城還曾出土「和市銀」,重達50兩[6]:23,銘文顯示當時政府會將各地繳納丁稅出售換取白銀。種種跡象表明,至少在天寶年間唐代政府財政用銀已經成為常態,嶺南地區仍在延續漢代以來用銀貿易傳統,但大多數地區民間習慣以銀易錢用於貿易。至唐朝末期和五代,白銀已經比黃金更加普遍,白銀的衡量單位也從魏晉南北朝的斤兩並用演化為以兩為主,金銀商鋪也開始承接白銀匯兌功能,至五代就已經出現銀錠造假和專業承接白銀業務的「鬻銀肆」。[4]:7-9[7]:252-253
宋仁宗景佑年間,詔令福建、兩廣以銀代絹繳納稅收,白銀正式獲得法定貨幣地位。宋金元時期白銀不僅在民間流行,政府賞賜和外交納貢都常用銀。[3]宋代各地繳納的實體稅也會折算為銀兩,史載南宋紹興三十一年(1161年)各地上貢白銀總額241630兩,白銀已經是政府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北宋康定元年(1040年)白銀官價2000文/兩,而天禧五年(1021年)全國稅銀883900多兩,宋神宗治下達到了驚人的2909086兩,據官價折算可以占到宋神宗朝財政收入的9.7%。在民間衣食住行已經開始用銀交易,但民間仍是習慣用銅錢,因此宋代金銀兌換行業極為發達,孟元老《東京夢華錄》稱汴京的銀肆交易動輒千萬。北方的金朝也不遑多讓,不僅在財政上全面用銀,金世宗還批評民間銅錢笨重不便貿易,鼓勵民間用金銀貿易;《金史·食貨傳》記載金章宗見民間鑿銀驗色導致貨幣貶值,於是發行了自漢武帝以來第二種銀鑄幣——承安寶貨銀錠,這種銀幣並非稱量貨幣,雖然推行時間較短,但極大促進了民間用銀,顧炎武曾評「金承安以後,民但以銀論價」。金朝後期因為濫發紙幣,民間逐漸只用銀交易。蒙古人受到周邊的金、西遼、花剌子模影響也是使用銀,因此元代用銀十分普遍,但白銀在元代更重要的作用是平準鈔法,即充當紙幣發行準備金。為了維持紙幣的幣值,元朝實行金銀集中管理制度,不准民間私相買賣金銀,政府在各地設立平準倉和交鈔庫,在紙幣貶值時可以到平準倉用紙幣兌換白銀,反之可以到交鈔庫用銀換鈔,從而穩定紙幣信用。[4]:10-26
明清時期的銀兩
[編輯]雖然明太祖洪武三十年當局「禁民人用金銀」,但這阻止不了民間對金銀使用的需求,根據《明實錄》記載,「杭州諸郡商賈,不論貨物貴賤,一以金銀定價」。明英宗曾在即位元年(1436年)宣布稅收一律以銀繳納,實際上放開民間銀禁,結果很快「朝野率皆用銀,其小者乃用錢」,雖然他後來曾經試圖恢復銀禁,但用銀趨勢已經勢無可逆轉,最後直接開放了銀禁。由於民間慣用銀、錢,政府發行的寶鈔逐漸貶值、退出流通,至明中葉白銀已經成為通用貨幣,形成了「大數用銀,小數用錢」的格局。政府也是普遍用銀支付,乃至與制錢成本也是用銀衡量,官員薪水也是90%以上為銀。至萬曆朝,一條鞭法實施後全國稅賦一律納銀,社會用銀的趨勢進一步增強。[4]:27-32[7]:453-454
清代對白銀的依賴大大超過前代,不僅所有商品按銀兩定價,甚至制錢價值也是根據銀價確定,白銀成為了社會上唯一具有價值尺度功能的貨幣。雖然清代實行銀、錢並行的貨幣制度,但清代統治者較制錢更看重銀兩。在國庫儲藏方面,此前歷代都是以糧食為主體,清代則專以白銀為重心,從中央到地方無不重視白銀儲備。清代的銀兩還是一種重要的國際貨幣,不僅貿易用銀結算,出超和入超也是通過白銀平衡,晚清的外債也多是用銀償還。[4]:33-38清政府以紋銀為銀兩的標準成色,規定徵稅在1兩以上必須使用銀兩,乾隆甚至將要求降低到1錢,政府的會計賬目都是用銀兩核算,民間大宗商品貿易也是用銀為主。[1]:178-179雖然清代將銀作為合法貨幣,但各地的銀錠實際上並不存在統一的標準,還需要相互兌換才能使用。學術界對銀兩本位貨幣地位存在爭議。如果按照西方統一鑄造、平色劃一的貨幣標準判定,銀兩顯然不屬於本位貨幣;但如果按照唯一具有價值尺度貨幣的標準衡量,銀兩毫無疑問稱得上本位。[9]
廢除銀兩
[編輯]隨着中外貿易日益增長,西方製造的貿易銀元開始大規模流入中國,逐漸挑戰銀兩的地位。清政府最初認為使用銀元屬於「太變成法,不成事體」,但到了1889年張之洞開始仿照外國銀元,鑄造本國銀元,清政府也是順應趨勢,在1910年在出台《幣制條例》正式確立元為貨幣單位。雖然民國初年仍然確立了元的貨幣單位,但民間交易,尤其是外貿和關稅,都是以銀兩為主,國際上只承認銀兩為中國外匯清算的標準,買賣外匯都需要先折算為銀兩再兌換外幣。1930年後受到大蕭條影響,銀價低迷而金價、外匯升騰,國民政府下定決心採用金本位,1930年起海關改徵關金券,1933年起正式廢兩改元,銀兩才退出了貨幣市場。[10][11]
形制
[編輯]在唐宋以前,銀質錢幣形式主要為銀鋌和銀餅兩類。[7]:197漢代雖然只有銀餅的記載,但考古中也出土過船形和條形的銀鋌,「鋌」的記載直到魏晉時期才出現。唐、宋、金多「鋌」少「錠」,雖然都是「鋌」,但形式上有區別:漢、唐的鋌多是長條形,像笏,因此有時也稱銀笏、銀板,也有船形、砝碼形的;宋、金銀鋌多為束腰形、重50兩,唐、宋之後的「銀錠」多是指代這種束腰形的銀鋌;金代的承安寶貨獨稱「寶貨」,雖然也是束腰,但重量從1兩到10兩分5等。南宋慶元年間曾經頒令規定銀兩的成色、形制與重量,要求上貢金銀成色必須達到「上色」的標準,銀兩必須鑄造成鋌,大者50兩,小者22兩。[註 2][6]:25元代的「元寶」最早可以追溯到至元三年(1266年),元初元寶與晚期的宋金銀鋌別無二致,中凹外挑,但到了元末挑高逐漸增加並超過以往,別具特色。明代雖然仍叫「元寶」,形式上已經有很大差異,出現後世所習見的船形,較元代厚度增加、長度縮短、兩側弧度增加,邊緣挑高從裡到外逐漸增高,兩側如翼。[4]:49-52由於民間厭惡「元寶」之「元」,明代制錢不再冠以「元寶」之名,「元寶」也逐漸成為了銀錠的專稱。[14]明代最大的銀錠在工部節慎庫,據明末清初史學家談遷稱需登梯才能到頂,頂上邊尚高於人,為明國庫鎮庫之寶,造於永樂年間,1900年八國聯軍侵華時尚有萬曆年間造500兩鎮庫銀,被日軍掠至日本、現藏日本造幣局。從明末開始銀兩形制開始出現多樣化、地方化趨勢,雖然清初仍然延續了明代樣式,但雍正朝元寶開始越發像馬蹄狀發展,並且各地製造的元寶都各具特色,不僅重量形狀不再統一,並且出現了半球體圓錠這樣的完全脫離傳統元寶、銀餅範疇的異類。除了各地通行的元寶銀,地方又有區域性流行品種,例如兩廣、湖南流行砝碼錠10兩,江西、甘肅又流行方錠50兩,山西、河南的腰錠重約5兩,甘肅、寧夏卻只有2兩,雲南又有獨樹一幟的5兩牌坊錠。[4]:52-56
生產與流通
[編輯]鑄造
[編輯]清代對於銀兩鑄造採取自由放任政策,「吾國銀錠之鑄造,歷代相沿,皆聽民便」,因此銀兩的貨幣供應完全取決於民間的需求,在此基礎上民間自發形成了不同的銀兩平色標準。[9]在清代,鑄造銀錠的機構在中國南方稱作銀爐,在中國北方稱作爐房,河南的南陽、鄭州也叫寶爐。[15]清代銀爐的開設最初需要戶部執照,擁有執照的銀爐稱公爐,但到了晚清私爐蔚然成風。不論公爐還是私爐都屬於私人機構,只需要一定經濟實力就能夠成立[6]:65,但是有少數地方成立了官方運營、用以鑄造流通銀兩的銀爐,例如南昌的寶昌局和長沙的官錢局,直到1903年以後全國各地才推行官爐。[15][9]
除了上海、濟南等少數地方,各地的銀爐或爐房在鑄造銀兩外,往往會承接一些金融業務,北京、天津、營口的爐房都曾經充當當地金融中樞的作用。[15]例如北京的爐房在有清一代長期占據核心地位,這是因為各地上繳國庫的白銀成色不一,都需要交給爐房熔鑄才能入庫,久而久之北京的爐房開始起到鑑定成色、兌換銀兩、代繳國庫的功能。在1905年戶部銀行成立以前,爐房承接戶部有關的一切金融業務,地方上繳白銀「補齊成色」的升水往往為爐房和官吏貪墨之資。[16]營口的爐房也兼職金融信用,其興起最初是由於商業發展,本地收受的大多屬於不便於交易的碎銀,外地運入的現銀卻不符合營口本地的成色,都需要一定時間改鑄,如果遇到顧客急需用銀,爐房就會出具收據作為憑證,顧客可以用這種憑證到市場上交易,後來逐步演變成存銀在爐房,爐房出具憑條供市面流通。南方的銀爐以上海最多,但上海的銀爐沒有複雜的金融功能,只會承接錢莊和銀行代鑄銀兩的訂單,人員不過二十多,資本最多四五千元。上海銀爐熔鑄的大多是進口的大條銀和異地寶銀及銀毫,要開設銀爐需要10家商號作保和公估局批准,在承接銀行訂單時還要出具本票以示欠款,信用不足還要拉上同行一同作保,遇到大宗交易還需要公會出面組織幾家銀爐合作承攬生意。[1]:188然而隨着近代銀行的興起和機制銀元的流行,銀兩已經不如以前受用,銀爐業也逐漸走向末路,北京的爐房到了光緒末年僅僅剩下26家,而宣統年間就只有10家,北京和天津都有很多爐房或轉行銀錢業,或從事銀價投機,最後在1933年廢兩改元中銀爐業徹底滅亡。[16]
鑑定
[編輯]早在宋代,判斷銀兩成色就已經非常重要,宋元《居家必用寶貨辨偽》就記載了銀兩的11種成色,宋代民間鑄造銀兩一般也會標註成色,出土文物中就有標註真花銀、十分銀、滲銀等等成色。[6]:23-25隨着用銀的普及,民間鑑別銀兩的需求與日俱增,銀兩的鑑定甚至進入了兒童的蒙學教材。康熙時期的《簡捷易明算法》專門寫了一段「堆垛銀數法歌訣」,則是兩、錢、分、厘換算的珠算口訣。乾隆時期的《幼學雜字》也有《銀色門》,通過口訣教育兒童如何辨別銀色。更加專業的書籍最初流行於江南閩粵地區,例如明末《三台萬用正宗》這樣的商書就有章節專門教導商人如何辨別八成、九成、九二三、九五六等成色的銀兩,至康乾盛世民間出現「銀譜」類專著,像是山西人結合自身經歷創作的《周行銀色歌》更是成為晉商的教材。但是由於各地識字率差異和商品經濟水平不同,百姓銀兩的辨別能力又有差異,中國南方用銀區往往家家有戥子(銀秤)、人人能辨色,但北方等經濟相對不發達的地區的民眾由於不識銀色還是只會用錢。[17]
銀兩成色鑑定最簡單的方法是看銀錠上面銀爐標註的成色,在許多地方銀爐出產的銀錠不僅需要銀爐標明產地和爐名,還需要得到當地公估局鑑定才能順利投入流通領域。公估局是五口通商之後的產物,可確認設立過公估局的城市不過21個,沒有公估局的地方要麼是銀爐、錢莊、錢業公會憑信用擔保,要麼像是廣州商人專請看銀師,還有少數地方會要求運到本地的銀兩一律改鑄。[6]:61-62和銀爐不同,公估局必須得到官方批准才能成立,如果鑑定成色不符合實際則要賠償顧客,一般一個地方只會有一所公估局。[9]以上海為例,上海公估局實際上最初是民間組織,創建者是一名旅滬安徽商人,光緒初年紹興商人又成立一處公估局,不久以後兩局合二為一。在上海,不僅銀元寶需要公估才能流通,就連碎銀也要經過公估,公估過的碎銀會用厚紙包裹,紙上寫有公估局筆據。公估局一般有秤量和秤色兩套班子:首先是秤量,管秤人先拭淨元寶,然後用衡具秤量,最後在元寶表面墨書重量;然後交給看色人觀察成色,看色人在判明成色之後會寫下升水與貼水[註 3],蓋印為證;如果看色人對成色有疑問,會將長鐵錐鑿入元寶中央,確定是否內灌鉛錫,憑藉音浪辨識成色。[19]
上海公估局效率很高,一般每日可以公估四五百枚元寶,並且整套流程全部依靠眼力和耳力,既不講究什麼科學原理,也不依靠任何精密儀器,直到近代1920年代才有印度造幣廠提供化驗鑑定銀兩中的含銀量,實際相差與銀爐定色不過千分之幾[20],當時上海的華洋商人均信服結果。[19]即便到了近現代,銀兩的鑑定仍然沿用口耳相傳的經驗方法,近代以來研究者則使用科學實驗定量分析,所得結果大多與古人相去不遠:1920年印度造幣廠鑑定紋銀純度為93.54%、足寶為99.15%,餘下多在98-99%之間;與當時中國銀爐驗定的成色非常接近大英博物館曾對館藏銀錠進行成分鑑定,結果所藏銀錠成色大多在98.5%—99.5%的區間,只有雲南方錠成色偏低;中國錢幣博物館也做過類似的工作,所得成色大多在95%-99%之間,並沒有明顯的地理或時代差異。[21]
匯兌
[編輯]銀兩制度的複雜不僅僅在於平色,更在於因平色不一所致的匯兌問題。漢學家馬士曾在《中華帝國對外關係史》就給出一個典型例子:江蘇向甘肅省提供協餉時,江蘇繳稅用江蘇銀,收入國庫用庫平銀,運輸用漕平銀,到了上海錢莊又是用規元,運到甘肅又要用漕平銀,到了甘肅又換甘肅銀,和戶部和江蘇結算又要走一遍匯款流程,同一筆匯款輾轉折算不下9次,這一過程不僅耗時耗力還留有大量腐敗空間。[22]這對於從事異地匯兌的錢莊和票號也是一件難事,因為他們很難提前預知某地銀兩的需求,從而有效調劑在各地的銀兩。1844年,山西票號蔚泰厚和日升昌因蘇州銀根緊缺、利率高企,從北京撥出大批現銀調劑,結果因為運走銀兩太多,再加上捐輸銀兩增加,北京出現銀根緊缺,不得不再從各地轉撥北京。[23]
承上所述,宋代銀兩成色不下10種,而到了清乾隆年間《皇朝文獻通考》就例舉各地通行各色銀兩種類不下20種。從成色來看,全國通行的成色大抵有純銀(1000‰)、足銀(990‰)、紋銀(930‰以上)、標準銀(900‰以上)4種,由於各地的寶銀成色一般高於紋銀,因此按照每50兩兌換紋銀升水數量,在紋銀和足銀之間又有二四寶到二九寶等檔次,譬如二四寶對紋銀匯率就是,名字取自其升水;鑑於換算之複雜,一般各地最多只會流行一兩種寶銀。解決完成色之間的換算問題,就需要考慮銀兩到底有多少兩的問題,這主要取決於各地的平砝,比較通用的有庫平、關平、漕平、司馬平、公砝平、錢平6種,每種平砝都有各自的用途,根據中國銀行在民國初年的統計,各地平砝種類不下170種。庫平是清政府指定的貨幣衡量單位,用於財政收支與結算;然而即便是名義上通行全國的庫平,也是依照場合而定,中日《馬關條約》規定庫平1兩合575.82格令(37.313克),而廣東的庫平有583.3格令(37.80克),到了寧波卻只有569.1格令(36.88克)。[24]:173-176為了計算平砝,許多機構都想出相應的口訣簡便運算,例如山西票號大德恆就有「9201357,18402714……」云云的平碼歌,表示上海規元與本號平色的折算率,規元1000兩合本票平足銀920.1357兩,後面都是920.1357的倍數。[25]
僅僅一地之平色就如此混沌,為便利交易商界自發採用了一種用於記賬的標準銀兩——虛銀兩,虛銀兩具有比較強的地域特徵,比較具影響力的有官府紋銀、上海規元、天津行化銀、漢口洋例銀、營口爐銀等,在交易的時候任何銀兩都需要折算為相應的虛銀兩單位用於本地的貨幣清算。[24]:176-180以上海規元為例子,規元最早通行於上海豆市,開埠後在華商通行,後因用於外貿的本洋枯竭,上海華洋商人公議採用規元交易。[24]:177-178上海規元確立之後,規元成為上海與國內外各商埠往來的唯一結算標準,1858年漢口開埠後外商要求漢口遵循上海規元之先例確立虛銀兩標準,因此有了洋例銀。[6]:51和前文提及的營口爐銀憑票一樣,虛銀兩在很多地方因為銀兩的缺乏成為了實際上的信用貨幣,例如綏遠歸化地方因現銀不足、周轉不靈,將銀兩劃分為譜撥銀和撥兌銀,其中譜撥銀只是記賬單位而無需兌現,而福州的台伏券也是代替福州台捧銀流通的不兌現貨幣,台伏券1元恆合台捧7錢或制錢1000文[26]。在重慶,虛銀兩制度又和官方的紙幣制度相結合,辛亥革命後四川軍政府強令市場接受軍用券,而重慶市面折衷將70%銀兩和30%軍用券搭配,作為記賬的基本單位,稱作三七周化銀。[6]:90-91
雖然虛銀兩部分解決了區域內的兌換問題,但是各地商埠之間仍然需要換算,由此產生了中國近現代的內匯市場。近代以來,上海成為中國國內外貿易的中心,在全國商埠中有着最強的輻射力,上海商號來往都是開具上海規元匯票(申匯),申匯可以代替現銀運輸成為資金流通的手段,因此成為國內匯市實際上的通行貨幣,沒有與上海有直接匯兌行市的的地方的匯兌業務大多會劃轉給與上海有往來的城市,間接與申匯構成聯繫。然而由於幣制的紊亂,各地將本地貨幣折算為申匯價格的方法五花八門,在很多地方還需要與洋厘掛鉤。[27]所謂洋厘,即銀元(大洋)合銀幾厘,由於價格變動多以厘計故稱厘價,反映了市場上銀兩和銀元的供需關係。隨着銀元越發流行,錢莊從事銀元匯兌的機會越來越多,因此匯兌問題不僅僅涉及市面間銀兩的調劑,還和各地洋厘行情相關。洋厘價格影響錢莊票號在埠間的現銀運輸,而現銀的劃撥又會反過來影響供求關係和匯兌成本。舉例論之,如果上海洋厘價格高出天津一定程度,商家會傾向於在上海把銀元換成銀兩,然而再把銀兩運到天津換成銀元,因此匯往天津的資金會變多,到天津的申匯供不應求,價格自然水漲船高。[23]
參考資料
[編輯]註釋
[編輯]- ^ 「白金三品」曾長期存在爭議,由於缺乏文物證據,過去考古學界長期有人認為「白金三品」為一種帶有外文的馬紋鉛餅,並據此認定所謂「白金」即鉛,2007年、2011年陝西相繼發現2枚馬紋銀幣,「白金三品」第一次出現了實物證據。[5]
- ^ 原文作「上供金銀,並以直色起發。內銀鞘成錠,大錠50兩,小錠22兩,畸零湊數」,此段引者眾口莫一,《慶元條法事類》北京大學抄本作:「諸上供金銀,並以上色起發,內銀銷成鋌。<大鋌五十兩,小鋌二十二兩,畸零湊數者聽。如無上色去處,許用山澤。>」[12]有人認為原小注「二十二」的「二」為「五」的殘字,應訂正為「小鋌二十五兩」。[13]
- ^ 「貼水」和「升水」是中國金融業早期的術語,指個不同幣種之間進行調換或匯兌時的比價差額,「貼水」是比價低的一方需要補償另一方的比例,「升水」則與之相反。譬如,假設英鎊比美元為1比1.23,100美元要兌換100英鎊需要再加23美元,這23美元即貼水;反之,100英鎊兌換100美元會多出來23美元,多出來的部分稱作升水。[18]:61-62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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