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中國—巴基斯坦關係
外觀
中國—巴基斯坦關係曾於2008年10月1日通過新條目推薦投票,登上維基百科首頁的「你知道嗎?」欄位。 |
本條目頁依照頁面評級標準評為丙級。 本條目頁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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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條目推薦
[編輯]- ~移動自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最後修訂)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巴基斯坦的外交關係如何? (自薦) Wilander (留言) 2008年9月28日 (日) 11:07 (UTC)
- (!)意見:建議改成: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巴基斯坦的外交關係如何?--kegns (留言) 2008年9月28日 (日) 11:45 (UTC)
- (+)支持窗簾布 (留言) 2008年9月28日 (日) 13:03 (UTC)
- (-)反對參考文獻不能以外部連結作為替代,請加上參考文獻,或許是太久沒有了解維基,以維基條目作為另一條目的參考資料這種自我參考時情也會發生,還是現在維基經已允許這種性質的參考資料?—AT 2008年9月28日 (日) 13:11 (UTC)
- (+)支持--兩主一副 (留言) 2008年9月28日 (日) 14:30 (UTC)
- (+)支持—Iflwlou [ M { 2008年9月28日 (日) 17:21 (UTC)
- (+)支持考證一下破壞巴中友誼罪是否屬實。2008年9月29日 (一) 03:24 (UTC)
- (+)支持—章·安德魯┼留張紙條┼美好的仗┼飛鴿傳信┼ 2008年9月29日 (一) 04:06 (UTC)
- (=)中立,個人認為參考文獻一節的處理有待改進。中巴公路 ~ 烈士陵園守墓人這篇如果沒有參考,不應列入參考文獻;如果只是參考作為喀喇崑崙公路修建時間的來源,那麼應引用新聞類文章而非通訊類文章,會更合適。其中的一些參考文獻,都只是在一兩處簡單使用到,建議加上註腳,更規範也更方便閱讀,例如此篇冰峰解凍 : 基辛格秘密訪華。--Teekkari (留言) 2008年9月29日 (一) 09:10 (UTC)
- (-)反對,原則上是不能把維基條目作為參考來源,因為Wikipedia:列明來源:「各維基版本是不能互相參考的」,請把條目和參考分明。—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8年9月29日 (一) 16:11 (UTC)
(-)反對(+)支持,不否認條目的質量,但明顯自我參考。不如先深入研究相關條目的參考來源,提供多點恰當參考吧。—18164 (留言) 2008年9月30日 (二) 04:18 (UTC)
- ~移動完畢~—天上的雲彩 雲端對話 2008年10月1日 (三) 00:16 (UTC)
地圖
[編輯]地圖不對吧,如果是實際控制區,那麼阿克塞欽以及港澳怎麼標識為灰色?這些沒有實際控制?
124.112.44.12 (留言) 2009年10月10日 (六) 12:53 (UTC)
外部連結已修改
[編輯]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中國-巴基斯坦關係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鏈接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pakobserver.net/detailnews.asp?id=262013 中加入存檔鏈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50415100559/http://pakobserver.net/detailnews.asp?id=262013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8月3日 (四) 04:38 (UTC)
簽證章節
[編輯]該章節多從中華民國—巴基斯坦關係中複製過來,對象已變更(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不能一概而論。其中「持巴基斯坦護照的巴基斯坦國民抵華參加由中央政府機關主辦、協辦或贊助之國際會議、運動賽事、商展活動,或經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駐當地機構之推薦,則可以電子簽證入境中華人民共和國,停留最多30天並不得延期。」這是中華民國電子簽證政策,而中華人民共和國目前無實施電子簽證,請勿更改幾個字就完成。此外,巴基斯坦未給予普通護照免簽證,而是「免交簽證費」。--Tp0910(留言) 2024年9月16日 (一) 13:2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