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二二八事件/存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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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第一段末的「X亡」
@Chinuan12623:目前,引言第一段末說「然而傷亡人數眾說紛紜
」。請問此處的「死亡」改成「傷亡」是在何時形成的共識?敝人沒有印象。--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月3日 (四) 03:41 (UTC)
- 回應:
- 如同閣下先前說的-引言的用途是作為簡潔的引子,以便引起讀者的興趣,使之繼續往下閱讀,故不宜放置太細節或與內文太雷同的字句。如果適當的精簡能使條目更專業,甚至往優良條目的方向邁進,也未嘗不是好事。)既然精簡"內文"用詞於"引言",就不可能將"來源"用詞照抄,文字要中立客觀不情緒很重要,如同閣下前說的-敝人可以認同「專賣局查緝員在臺北市天馬茶房前查緝私菸,因公權力過當暴力造成民眾一死一傷」這個寫法,如果其他用戶也沒意見就好。敝人也認同維基條目的用詞盡量中性與中立。)而葉又嘉說-雖然這個說法相對中立,但寫成「專賣局查緝員在臺北市天馬茶房前查緝私菸,因不當使用公權力造成民眾一死一傷」,比較通順,畢竟公權力是強制力,某種程度也是暴力,不當使用公權力就能表達。)故最後以-「專賣局查緝員在臺北市天馬茶房前查緝私菸,因不當使用公權力造成民眾一死一傷」無異議而編修。
- 同案之討論以"最後"之絕多數論為之。Barter84之偏見在以他主編挑選之來源用詞為之,而不讓他人來源置入,只有他說的是可靠來源,別人有問題。有"死亡"人數眾說紛紜,當然也有"傷亡"人數眾說紛紜來源,但"眾說紛紜"這4字不是重點,"傷亡人數"有很多版本才是重點與事實,不是抓著"眾說紛紜"這4字來套說一定堅持要寫"死亡"人數才對,不是略擇也有"傷亡"人數眾說紛紜的3個來源,而且"傷亡"人數眾說紛紜來源,才是客觀中立之述不是嗎,事件怎只死而未傷數。
- 討論內文'表格都是"傷亡",而"引言首段"討論"事件造成民眾大量傷亡"之用詞次數何其多,但從沒有"事件造成民眾大量死亡"用詞之論,既然前句討論"傷亡"何其多,末句當然是連結"傷亡"人數眾說紛紜之述,何況也有"傷亡"人數眾說紛紜之來源。
- 就是知道Barter84會偏見以他主編挑選之來源用詞"死亡"人數眾說紛紜來獨論,先前我就提修將「然而傷亡數字眾說紛紜,由數百人至數萬人不等」去贅詞,改為「而傷亡數字有數百人至數萬人之說」(列表同改)。引言是精簡內文與來源用詞,用"傷亡數字有數百人至數萬人之說"不更精確,S89176是支持改為「而傷亡數字有上千人至數萬人之說」,而閣下是認為-「然而傷亡數字眾說紛紜」還是應該保留,較能說明各方說法差異甚大。
- 綜上,將引言第一段末說述為-然而"傷亡"人數眾說紛紜,是無庸置虞,有3個可靠"傷亡眾說紛紜"之來源[1][2][3],不是Barter84可亂扣人狂熱者之衊詞來否定的掉。
- 再查-引言第一段「然而傷亡人數眾說紛紜」之討論共識,正確的討論是"引言-第一段"之"整段"內容編修討論,1.閣下曾對Barter84說明-若要翻修引言,閣下能否擬個草稿供大家評估?)但其未擬處。2.後依各方擬了個"陳展逐修版本"來眾論 。3.最後以6支持、1反對。來執行編請。4.(*)提醒此「引言-首段」之整段編修,你我都參論共6人支持,僅Barter84他1人獨反。又該次冗長討論中,無人對末說「然而傷亡人數眾說紛紜」提疑或討論,就連Barter84也未質論,何來事後放砲。Chinuan12623(留言) 2019年1月3日 (四) 05:32 (UTC)
參考資料
- ^ 評價蔣氏功過,就事論事與將心比心 紐約時報中文網 2013年4月15日
- ^ 二二八事件的經濟分析風傳媒 2018-02-28
- ^ "工工八事件"傷亡人數的推測甲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青軍學術論壇(2003 1:f:卷)堵靜濤]
- 了解,謝謝。但敝人發覺「傷亡人數眾說紛紜」不是很恰當的說法,因為眾說紛紜的顯然是「死亡」人數而非「傷亡」人數。敝人等一會兒開個題,討論這個問題。另外,紐約時報中文網和風傳媒的那兩個來源都是社論,方針WP:NEWSORG說:「
社論、評論員文章不應作為事實的首選來源。混有較多評論的報導不應視為新聞報導,其可靠性需單獨討論。由外部作者撰寫的評論文章,是作者觀點的可靠一手來源,但不能作為事實的可靠來源。
」--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月3日 (四) 07:58 (UTC)
探究「眾說紛紜」是指何種數字(結案)
目前,引言第一段末寫道:「然而傷亡人數眾說紛紜,由數百人至數萬人不等
」。但根據內文的「各方估算二二八事件傷亡人數整理」段落,眾說紛紜的數字顯然是指「死亡」的人數,而非「死亡和受傷」的人數。因此敝人覺得「傷亡人數眾說紛紜」這個寫法不恰當,不符合「眾說紛紜」所指的對象。
敝人建議兩種替代方案:一、完全不寫「然而X亡人數眾說紛紜,由數百人至數萬人不等」;二、恢復為先前的寫法「然而死亡人數眾說紛紜,……」。
請問各位的意見如何?--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月3日 (四) 08:16 (UTC)
- 意見:不認同Matt Smith之二提案,因揪結在「眾說紛紜」之方向錯誤,重點是在事件只述"死亡"或"傷亡"方為客觀。建議以下兩種方案較為可行,討論為之:
- 案一:不動當前版本,但移除Barter84末句引用的4個來源。理據:1.摘Barter84-請管理員刪除[1][2][3][4]引用來源,因為敝人堅決反對與不滿所辛苦查找來符合文本的引用來源被竄改下的原創研究句子拿去錯誤背書而誤導讀者),可考慮同意Barter84此建議,將末句引用的4個來源刪除,免得一天到晚抓此語句翻吵。2.條目之"引言"來源另有不必"摘註"這麼一說,因為引言是參考內文來"精述",內文已有引用文獻來源,不必加贅。3.揪結在「眾說紛紜」4字沒意義,且有「眾說紛紜」之[1][2][3]3來源,其非社論,也有學術研究。4.內文的「各方估算二二八事件傷亡人數整理」段落,標題是"傷亡",數據有傷也有亡,也符合眾說紛紜的數字顯然是指「傷亡」的人數。5.@S89176、Z7504、S099001:(*)提醒Barter84前議二次將「傷亡」改為「死亡」,除本人及S89176反對,而S099001及Z7504也反對。6.故請注意,前次討論除-我、S89176、Z7504、S099001等4人是認同"傷亡"之述,又引言"首段"之有共識討論-"整段"討論6支持、1反對,來執行編請,其間參論共7人,該次冗長討論中,無人未對「然而傷亡人數眾說紛紜」提疑或討論,就連Barter84也未質論,Barter84何來事後放砲。
- 案二:將「然而傷亡人數眾說紛紜,由數百人至數萬人不等」改為「而傷亡人數有數百人至數萬人之說」,去"眾說紛紜"贅詞。理據:1.Barter84末句引用的4個引用來源與本人增加之3個來源均保留,雖去"眾說紛紜"贅詞,但文意不變。2.本條目討論內文、表格都是"傷亡",而"引言首段"討論"事件造成民眾大量傷亡"之用詞討論過之次數何其多,但從沒有"事件造成民眾大量死亡"用詞之論,既然前句討論"傷亡"何其多,末句當然是連結"傷亡"人數之述。3.事件發生有傷也有亡,改為-傷亡人數有數百人至數萬人之說,是事實與客觀中立之述。4.(※)注意引言"肇因"修編成「專賣局查緝員在臺北市天馬茶房前查緝私菸,因不當使用公權力造成民眾一死一傷」,也是用文意相同之中性、中立與客觀用詞,首段之引言是參考內文來"精述",不一定要受限於引用文獻之一字一詞要絕對相同。Chinuan12623(留言) 2019年1月3日 (四) 10:03 (UTC)
參考資料
- ^ 評價蔣氏功過,就事論事與將心比心 紐約時報中文網 2013年4月15日
- ^ 二二八事件的經濟分析風傳媒 2018-02-28
- ^ "工工八事件"傷亡人數的推測甲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青軍學術論壇(2003 1:f:卷)堵靜濤]
- 如先前所述,閣下提供的紐約時報中文網和風傳媒的來源是社論,不宜用於此處。敝人現再增加第三種方案,即加入紅字的部份:「然而傷亡人數眾說紛紜,各方統計的死亡人數由數百人至數萬人不等」。--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月3日 (四) 10:30 (UTC)
- 我個人認為不宜,但我會尊重"眾議"決,看社群之後論吧。另中文網和風傳媒的來源應不是社論,你去比看三民自中蘋之社論方式是有不同,且還有一來源是學研你略了。我提的二方案才是化繁為簡,較符合客觀中立之述。略提,所謂-由數百人至數萬人不等-之述,為200-99999之譜,均涵蓋當前內文、傷亡表與可靠來源之傷亡合數,不會有Barter84老提的有弱化、降等之虞,重點是在中立客觀之述。Chinuan12623(留言) 2019年1月3日 (四) 10:51 (UTC)
- 再(~)補充"傷亡"人數眾說紛紜,由數百人至數萬人不等-來源:
- 中央廣播電台-2013年3月5日-造成的傷亡人數眾說紛紜,從幾百人至數萬人不等,這起事件後來被稱為「二二八事件」[1]。
- 人民網-2005年02月22日-關於台胞的傷亡人數眾說紛紜,從「幾百人」到「十幾萬」不等[2]。
- 陳翠蓮-重構二二八(P386)-2017年02月24日-228事件造成多大的傷亡,相關估計從數百人、數千人、數萬人至十萬人,莫衷一是,可由「傷亡人數統計一覽表」數據看出紛歧[3]。Chinuan12623(留言) 2019年1月3日 (四) 15:52 (UTC)
參考資料
- ^ 二二八傷痛難抹滅 政府應堅守民主價值中央廣播電台 2013年3月5日
- ^ 背景資料:血淚「二·二八事件」人民網-2005年02月22日
- ^ [歷來各方對二二八事件傷亡人數統計一覽表-228事件造成多大的傷亡,相關估計從數百人、數千人、數萬人至十萬人,莫衷一是,可由「傷亡人數統計一覽表」數據看出紛歧]陳翠蓮-重構二二八-2017年02月24日
- 此連先前提示已有6則述及"傷亡"人數眾說紛紜,由數百人至數萬人不等-之來源,俟條目解編或提請"編請"再補充此3則來源。故本人看法宜以「案一:不動當前版本」為優考量,然若Barter84一天到晚抓此語句翻吵,那就依Barter84前自建議-請管理員刪除其引註的4個來源,而本人提示的6則來源,與內文、傷亡表諸多的傷、亡之述,足以支稱撐-"傷亡"人數眾說紛紜-此句之述。Chinuan12623(留言) 2019年1月3日 (四) 15:52 (UTC)
- 本案雖較單純,但以二周之長時間討論,論述至2019年1月17日 (四) 08:16 (UTC)截止。Chinuan12623(留言) 2019年1月3日 (四) 16:52 (UTC)
(:)回應@Matt Smith:
- 敝人贊成Matt Smith閣下的「二、恢復為先前的寫法「然而死亡人數眾說紛紜,……。」這最符合大多數引用來源的說法,贊成恢復先前的寫法。
- 至於Chinuan12623在上面增加的3個來源:第(1)個:中央廣播電台---觸發民眾在2月28日的請願、示威及罷工,並於當天聚集在當時的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抗議,沒想到卻遭公署衛兵開槍射擊.....這種一看就知道又是參考自當時的維基百科[1],而且來源又漏掉了這一句:而各方統計的死亡人數,將wiki的出口轉內銷,被Chinuan12623撿起來當寶,還要塞回來wiki使用。
- Chinuan12623的第(2)個來源,跟之前Chinuan12623給的來源,作者同樣是那位大陸褚先生,一人充當兩個來源,有夠厲害!不過看那位大陸褚先生的文章:「最終的傷亡人數到底殺多少人才可被定性為大屠殺,是十人,百人,千人,還是萬人以上」[2],明顯可見大陸褚先生說的傷亡就是死亡、死亡就是傷亡,他那個省市的用語習慣,跟我們不大一樣。
- Chinuan12623的第(3)個來源:「228事件造成多大的傷亡,相關估計從數百人、數千人、數萬人至十萬人」,十萬人是史明老先生的數字,但是史明老先生的十萬人是指死亡人數[3],史明老先生不會同意他的數字被說成:228事件造成多大的傷亡,相關估計至十萬人,維基人選擇引用來源如果像Chinuan12623太忙了或不懂得評估來源的可靠性,不先去查證好再使用,就會造成這種問題的後果。--Barter84(留言) 2019年1月4日 (五) 12:39 (UTC)
- Barter84硬要將上述6則述及"傷亡"人數眾說紛紜,由數百人至數萬人不等-來源中的5則另有解讀,多說也無交集。Barter84有空去看看陳翠蓮-重構二二八(P386)-2017年02月24日-摘:228事件造成多大的"傷亡",相關估計從數百人、數千人、數萬人至十萬人,莫衷一是,可由「"傷亡"人數統計一覽表」的數據明顯看出紛歧)。陳是專研228事件專家學者,頗有清譽,也受綠獨藍之信賴,她的撰述很客觀中立,她這書比起你我所提的各項來源文獻還新還全,不管是其文、表之述,皆述"傷亡"數據估從數百人、數千人、數萬人至十萬人,莫衷一是明顯紛歧,這才是客觀與事實之述。故宜以「案一:不動當前版本」為優考量,然若Barter84一天到晚抓"眾說紛紜"此語句翻吵,那就依Barter84前自建議-請管理員刪除其引註的4個來源,或採案二:將「然而傷亡人數眾說紛紜,由數百人至數萬人不等」改為「而傷亡人數有數百人至數萬人之說」,去"眾說紛紜"贅詞,"傷亡"有數百人至數萬人之說-這才是客觀與事實之述。Chinuan12623(留言) 2019年1月4日 (五) 14:33 (UTC)
- (*)提醒Barter84前議二次將「傷亡」改為「死亡」,眾皆反對,除本人及S89176反對,而S099001也將死亡回復為傷亡(編摘:《重構二二八》一書即有提到傷亡,首段不一定要受限於引用文獻,實際上根本不應有,而是參考內文),又Z7504表示(傾向支持「傷亡」,「死亡」意思是指沒有人受傷,都是過世者,其餘不予評論),此一併參處。Chinuan12623(留言) 2019年1月4日 (五) 14:33 (UTC)
- 還是那一句:再吵下去「以後都可以不用動二二八條目了」,又一個因為編輯戰而全保護1年的情況--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9年1月4日 (五) 14:45 (UTC)
- 陳翠蓮:「事件的"死亡人數",各種估計從數千到十幾萬不一」(引用自陳翠蓮:二二八事件─臺灣大百科全書,文化部)[1]--Barter84(留言) 2019年1月4日 (五) 16:56 (UTC)
- Barter84以你智慧,應知道百科內容耒源都是"摘錄"。此或轉錄"舊"版書報,或不慎摘錄"錯誤",你查證沒?就像你自譯"葛超智"英文書,不知片解或正確與否也不詳般;此陳翠蓮(重構二二八)最(新)版專書之-文、表-皆述明為"傷亡人數"之述,我手上就有陳翠蓮此書,中文字不需翻譯,你看的懂也可去買夲耒看,可以的話,請閣下函請文化部或你自己去將"台灣大百科"此誤述改勘為"傷亡人數"之正述,功德無量。Chinuan12623(留言) 2019年1月5日 (六) 03:57 (UTC)
(*)提醒@Matt Smith、Winertai、S099001:Chinuan12623找了好幾個參照(參考仿照)自維基百科的資料拿來當引用文獻,判斷能力不行不說,別人家都已經明白提醒出自維基百科的來源不能拿過來wiki使用,這樣還執迷不悟,Chinuan1262還故意硬塞進條目裡面惡搞,判斷能力不行又異常固執,這樣子還能指文化部台灣大百科全書犯錯?不清楚不明白可以學習,但是故意拿信仰立場來鬧的,這已經是個人自己本身的問題了。--Barter84(留言) 2019年1月5日 (六) 05:07 (UTC)
- (※)注意Barter84你要將我提的"傷亡"人數眾說紛紜來源另有解讀是參仿,究維基、文獻是誰參誰,你說了算?傷、亡是客觀事實,不要只挑自己喜歡的來源,要知"正反"來源都有時要平衡均述,然"引言首段"為"事件簡介"只能"精述",而「死亡」不含「傷亡」,「傷亡」卻含「死亡」,故應維持當前版本「傷亡人數」版本之說,方含符有正反來源平述之意,又其所謂-由數百人至數萬人不等-之述,為200-99999之譜,均涵蓋當前內文、傷亡表與可靠來源之"傷、亡總合數",合理合情合文,不會有弱化、降等之虞。
- 而你犯二錯,1.維基百科不能引用其他"百科"資料與來源。2.你明知我前面是引用陳翠蓮(重構二二八)2017年最(新)版專書,你倒提陳翠蓮1995年(舊)投報刊之資料),回贈你話-執迷不悟惡搞,判斷能力不行又異常固執,請Barter84注意水平。你現可做之事,請文化部台灣大百科之全書勘誤,錯的資料可改啊,維基百科各條目有錯的資料也一直在改啊,你的論點是台灣大百科全書內容都不會犯錯?真不可思議。Barter84你去買本陳翠蓮(重構二二八)最(新)版專書,不就知道其-文、表-是否述明為"傷亡人數"之述嗎。真正有信仰立場的是你,一直將中立客觀事實之述,貶為弱化、降等之說,很無聊。此段版本眾多莫中一是,本人停論,另綜提合宜版本與理據,社群參論之。Chinuan12623(留言) 2019年1月5日 (六) 05:22 (UTC)
- (=)中立:以上僅對「傷亡」還是「死亡」用詞做出看法,但死傷人數有幾個不予置評,因為各來源寫的都不一,而且也都只是大概值,沒有一個明確的值。所以希望,沒事少ping--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9年1月9日 (三) 13:28 (UTC)
結果:
- 4人參論,討論5種版本,看法各異,無明顯共識。Chinuan12623(留言) 2019年1月18日 (五) 07:53 (UTC)
結票結果後之留言:
- 此案討論已結束,請社群勿再於"討論"處貼文,而混淆時序與結票統計,進而影響管理員判讀。倘事後仍有看法,請依時序於結票之結果"線"後留言,隨意穿插者,將予歸併於結果後之"留言"區,以作區隔。夲頁己標註結果並請管理員@Manchiu、AT、Shizhao、Lanwi1、Xiplus:檢核,陳展十天後,將標註結案並存檔。Chinuan12623(留言) 2019年1月18日 (五) 07:53 (UTC)
修編-引言首段「然而傷亡人數眾說紛紜,由數百人至數萬人不等」合宜之探究(結案)
綜上多項討論版本,就如「眾說紛紜,莫衷一是,看法分歧,版本不一」之說,雖用詞不一,簡言之就是"有各種不同之說法",字雖不同,但文意相同。
- 找出爭議點,化異求同,各人捨棄各自堅持之"來源"說,兼具回歸客觀事實之述最重要。
- 有問題就提討,不必定位為編輯戰而嫌煩,條目才有趨真求善之內容,要尊重"絕多數之眾議共識"很重要,這是維基人之精神。
- 據此,(&)建議修編可採二案:
- 第1案.將 引言修編-「然而傷亡人數眾說紛紜,由數百人至數萬人不等」改為「而傷亡人數有數百人至數萬人之說」,去"眾說紛紜"贅詞,可移除來源提註。
- 第2案.將 此句"原由、來源"繁述於-內文「傷亡」之首段述文(見-第8項)來做為引言首段(內鏈)之引據。
- 理據:
- 就如「眾說紛紜,莫衷一是,看法分歧,版本不一」之說,雖用詞不一,簡言之就是"有各種不同之說法",去"眾說紛紜"贅詞字雖不同,但文意相同。
- 前Barter84二次將「傷亡」改為「死亡」,有本人、S89176、S099001及Z7504反對,認為仍應以「傷亡」為述。事件"有傷也有亡"才是客觀與事實。
- 前Barter84提出其「死亡」之述有4個來源,本人認為應維持當前版本之「傷亡」之述有6個來源,就平衡論述皆應收錄以求中立客觀,然"引言首段"為"事件簡介"只能"精述",而「死亡」不含「傷亡」,「傷亡」卻含「死亡」,故應維持「傷亡人數」版本之說。
- 如Barter84將信仰立場情緒於文,一直將中立客觀事實之述,貶為弱化、降等之說到也不必,略提,所謂-由數百人至數萬人不等-之述,為200-99999之譜,均涵蓋當前內文、傷亡表與可靠來源之"傷、亡總合數",不會有Barter84老提的有弱化、降等之虞。
- 本條目討論內文、表格都是"傷亡",而"引言首段"討論-事件造成民眾大量"傷亡"-之用詞討論過之次數何其多,但從沒有-事件造成民眾大量"死亡"-用詞之論,既然前句討論"傷亡"何其多,末句當然是連結"傷亡"人數之述。
- 不必糾結或一定要保留「眾說紛紜」的4個用字,就同如-有各種不同之說法-的文意相同之般,如同-引言"肇因"修編成之"共識"-「專賣局查緝員在臺北市天馬茶房前查緝私菸,因不當使用公權力造成民眾一死一傷」,也是用文意相同之中性、中立與客觀用詞,首段之引言是參考內文來"精述",不一定要受限於引用文獻之一字一詞要絕對相同。也如同S099001將死亡回復為傷亡之說(編摘:《重構二二八》一書即有提到傷亡,首段不一定要受限於引用文獻,實際上根本不應有,而是參考內文)。此也符合Barter84前請管理員刪除他的4個引用來源,避免與他引用來源的文字有不同之慮。
- 條目之"引言"來源另有不必"摘註"之這麼一說,因為引言是參考內文來"精述",內文已有引用文獻來源,不必加贅,如蔡英文"引言"做法。故認同Barter84前自說的建議請管理員刪除"引言首段"中他的4個引用來源,而本人上所引注的來源也一視移除。而雖「傷亡」之來源已散見-內文、傷亡表-中,宜將Barter84與本人上原引注的來源補強摘述於-內文「傷亡」之首段,並加"述文"。
- 前述增-內文「傷亡」之首段"述文",採陳翠蓮-重構二二八(P386)-2017年"最新"著作主軸,兼含Barter84與本人所引注的來源,摘述為-「228事件造成多大的傷亡,相關估計從數百人至數萬人不等之說,眾說紛紜莫衷一是而紛歧」)為述。陳是專研228事件專家學者,頗有清譽,也受綠獨藍之信賴,她的撰述很客觀中立,她這書比起各方所提的各項來源文獻還新還全,不管是其文、表之述,皆述"傷亡"數據估從數百人至數萬人,莫衷一是明顯紛歧,這才是客觀與事實之述。(此起議案以二周之時間討論至1月19日06:51)Chinuan12623(留言) 2019年1月5日 (六) 06:51 (UTC)
討論
- 本人所提二案修編合理合情合文可行,尚請社群支持來修編,已化解某人之獨見,讓條目更於趨真客觀與完善。Chinuan12623(留言) 2019年1月5日 (六) 08:51 (UTC)
- 各方統計的數字,差幅甚大,這是個突出的現象,以「眾說紛紜」蔽之尚且合理,而且也有可靠來源這樣說,敝人建議保留。--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月5日 (六) 16:17 (UTC)
- 閣下所見,我認同可於不再緊咬非改單純的"死亡"之述狀況下;亦或增述-內文「傷亡」之首段"述文"-「228事件造成多大的傷亡,相關估計從數百人至數萬人不等之說,眾說紛紜莫衷一是而紛歧」,與相關"耒源"補註)為之,如確此而己做為"引言該末二句"之內文延伸引用依據,則該首段耒源也可移除,因內文已述。Chinuan12623(留言) 2019年1月5日 (六) 16:40 (UTC)
- 抱歉,敝人不明白閣下的意思。--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月5日 (六) 17:07 (UTC)
- @Matt Smith:1.不宜再有改成-"死"亡人數眾說紛紜-之議,畢竟我有提"傷亡"之來源,特別是陳翠蓮-重構二二八(P386)-2017年02月24日-摘:228事件造成多大的"傷亡",相關估計從數百人、數千人、數萬人至十萬人,莫衷一是,可由「"傷亡"人數統計一覽表」的數據明顯看出紛歧。)的"傷亡"之來源。2.如"引言首段「眾說紛紜」不改,也可藉由增述-內文「傷亡」之首段"述文"-「228事件造成多大的傷亡,相關估計從數百人至數萬人不等之說,眾說紛紜莫衷一是而紛歧」,與相關"耒源"補註)來作為「眾說紛紜」末二句"之內文延伸引用依據。Chinuan12623(留言) 2019年1月5日 (六) 23:54 (UTC)
- 因為死亡人數的差異是個突出的重點,所以敝人傾向於自己先前的第三個提案,即加上紅字的部份:「各方統計的死亡人數由數百人至數萬人不等」。至於內文若要增述,敝人暫時沒有意見。--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月6日 (日) 01:32 (UTC)
- @Matt Smith:1.不宜再有改成-"死"亡人數眾說紛紜-之議,畢竟我有提"傷亡"之來源,特別是陳翠蓮-重構二二八(P386)-2017年02月24日-摘:228事件造成多大的"傷亡",相關估計從數百人、數千人、數萬人至十萬人,莫衷一是,可由「"傷亡"人數統計一覽表」的數據明顯看出紛歧。)的"傷亡"之來源。2.如"引言首段「眾說紛紜」不改,也可藉由增述-內文「傷亡」之首段"述文"-「228事件造成多大的傷亡,相關估計從數百人至數萬人不等之說,眾說紛紜莫衷一是而紛歧」,與相關"耒源"補註)來作為「眾說紛紜」末二句"之內文延伸引用依據。Chinuan12623(留言) 2019年1月5日 (六) 23:54 (UTC)
- 抱歉,敝人不明白閣下的意思。--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月5日 (六) 17:07 (UTC)
- 閣下所見,我認同可於不再緊咬非改單純的"死亡"之述狀況下;亦或增述-內文「傷亡」之首段"述文"-「228事件造成多大的傷亡,相關估計從數百人至數萬人不等之說,眾說紛紜莫衷一是而紛歧」,與相關"耒源"補註)為之,如確此而己做為"引言該末二句"之內文延伸引用依據,則該首段耒源也可移除,因內文已述。Chinuan12623(留言) 2019年1月5日 (六) 16:40 (UTC)
(:)回應@Matt Smith、Winertai、S099001:茲提供一些來源以供諸位參考,
- 「二二八事件,到底"有多少人死亡",至今仍難有一確實的數字……因此對於"死亡人數"仍眾說紛雲。」(來源:二二八和平週教學手冊,財團法人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1]
- 「整個事件的"死亡人數"不明確,有數千人到數萬人不同的說法。」(來源:皇民化的戰爭:漫畫台灣歷史故事11,第77頁,郝廣才、王建興,遠流出版,2001-06-05)[2]
- 「登陸後至五月十六日"殺死"臺灣人的數量到底多少?答案不下一二十個。最低估為死190人,傷1,761人;最高估說十幾萬。」(來源:嘉義縣志‧卷二‧沿革志,第316頁,嘉義縣政府,2009-12)[3]
- 「二二八事件究竟"死了多少人"?……各有不同的講法,從幾百人到十萬人的說法都有。」(來源:李筱峰專欄續集, 2004-2006: 一個台灣史教授與時代的對話,李筱峰,第68頁,Third Nature Publishing Co.,2006)[4]
- 「民間傳聞間一直是各說各話、莫衷一是:該事件之"死亡人數"則有「數百人」到「數萬人」」(來源:創造臺灣新文化 張炎憲 前衛出版社, 1993 - 333 頁)[5]
- 「事件後,官方、民間、國際媒體所統計的"死亡人數",從數千、數萬到十幾萬人不等。」(來源:為了與傷痕告別──二二八紀念館,二二八國家紀念館(來源:為了與傷痕告別──二二八紀念館,二二八國家紀念館)[6]
- 「二二八到底"死了多少人"?有各種說法:五千人、一萬人、二萬人,還有說十萬人。」(來源:新月刊: New Party magazine, 第 87-98 期,第42頁,新黨通訊雜誌社, 2000)[7]
- 「二二八事件"死亡人數",到目前爲止不但各家説法不一,並且相差極爲懇殊,從楊亮功調査報告最少的一百九十人,到史明「台灣四百年史」中指稱的十餘萬人」(來源:新新聞周刊, 第 243-251 卷,第 137 頁,新新聞周刊雑誌社, 1991) [8]
- 「近官方及媒體先後登載因二二八事件而"死亡的人數",官方資料死亡的人數是三百餘人,人數是說被殺的有一萬餘人」(來源:中外雜誌, 第 51 卷,第 299-304 期,第 125 頁,中外雜誌社, 1992)[9]
- 「以"死亡人數"為例,從幾十人到十幾萬人,眾說紛紜,即使官方統計也是千差萬別。」(來源:兩岸 "雙贏" 之路,第 466 頁,李家泉,2001)[10]
- 「事件的"死亡人數"不明確,有數千人到數萬人不同的說法,莫衷一是」(來源:Tai wan quan ji lu, 15000 B.C.-1999 A.D.,第 298 頁,戴月芳, 羅吉甫,錦繡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000)[11]
- 「二二八事件到底"死了多少人"呢?至今仍為一個歷史的謎團,以下是各方說詞……」(來源:二二八探索,第 119 頁,楊碧川,克寧出版社, 1993)[12]
- 「「二二八」事件的史料、眞相是應該公開了,到現在整個事件"殺死多少人"都沒有一個正確數字」(來源:探索, 第151頁, 第 49-56 期﹔第 58-60 期)[13]
- 「更可見二二八事件中的"死亡人數",一直是個爭論甚多的困惑題目」(來源:二二八眞相探討,第83頁,陳木杉,博遠出版有限公司, 1990 - 318 頁)[14]
- 「對於"死亡人數"則有一兩萬人甚至十幾萬人的說法。」(來源:時報周刊, 第 353-357 期)[15]
--Barter84(留言) 2019年1月6日 (日) 04:48 (UTC)
參考資料
- ^ 二二八和平週教學手冊,財團法人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內文:「二二八事件,到底"有多少人死亡",至今仍難有一確實的數字……因此對於"死亡人數仍眾說紛雲"。」
- ^ 皇民化的戰爭:漫畫台灣歷史故事11,第77頁,郝廣才、王建興,遠流出版,內文:「整個事件的"死亡人數"不明確,有數千人到數萬人不同的說法。」
- ^ 嘉義縣志‧卷二‧沿革志,第316頁,嘉義縣政府,2009-12,內文:「登陸後至五月十六日"殺死"臺灣人的數量到底多少?答案不下一二十個。最低估為死190人,傷1,761人;最高估說十幾萬。」
- ^ 李筱峰專欄續集, 2004-2006:一個台灣史教授與時代的對話,李筱峰,第68頁,Third Nature Publishing Co.,2006,內文:「二二八事件究竟"死了多少人"?……各有不同的講法,從幾百人到十萬人的說法都有。」
- ^ 張炎憲 前衛出版社, 1993 - 333頁,內文:「民間傳聞間一直是各說各話、莫衷一是:該事件之"死亡人數"則有「數百人」到「數萬人」」
- ^ 為了與傷痕告別──二二八紀念館,二二八國家紀念館,內文:「事件後,官方、民間、國際媒體所統計的"死亡人數",從數千、數萬到十幾萬人不等。」
- ^ 新月刊: New Party magazine, 第 87-98 期,第42頁,新黨通訊雜誌社, 2000 ,內文:「二二八到底"死了多少人"?有各種說法:五千人、一萬人、二萬人,還有說十萬人。」
- ^ 新新聞周刊, 第 243-251 卷,第 137 頁,新新聞周刊雑誌社, 1991,內文:「二二八事件"死亡人數",到目前爲止不但各家説法不一,並且相差極爲懇殊,從楊亮功調査報告最少的一百九十人,到史明「台灣四百年史」中指稱的十餘萬人」
- ^ 中外雜誌, 第 51 卷,第 299-304 期,第 125 頁,中外雜誌社, 1992,內文:「近官方及媒體先後登載因二二八事件而"死亡的人數",官方資料死亡的人數是三百餘人,人數是說被殺的有一萬餘人」
- ^ 兩岸 "雙贏" 之路,第 466 頁,李家泉,2001,內文:「以"死亡人數"為例,從幾十人到十幾萬人,眾說紛紜,即使官方統計也是千差萬別。」
- ^ Tai wan quan ji lu, 15000 B.C.-1999 A.D.,第 298 頁,戴月芳, 羅吉甫,錦繡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000,內文:「事件的"死亡人數"不明確,有數千人到數萬人不同的說法,莫衷一是」
- ^ 二二八探索,第 119 頁,楊碧川,克寧出版社, 1993,內文:「二二八事件到底"死了多少人"呢?至今仍為一個歷史的謎團,以下是各方說詞……」
- ^ 探索, 第151頁,第 49-56 期﹔第 58-60 期,內文:「「二二八」事件的史料、眞相是應該公開了,到現在整個事件"殺死多少人"都沒有一個正確數字」
- ^ 二二八眞相探討,第83頁,陳木杉,博遠出版有限公司, 1990 - 318 頁 ,內文:「更可見二二八事件中的"死亡人數",一直是個爭論甚多的困惑題目」
- ^ 時報周刊, 第 353-357 期 ,內文:「對於"死亡人數"則有一兩萬人甚至十幾萬人的說法。」
題外話,建議@Barter84、Chinuan12623:可以善加利用{{reflist-talk}}模板。--S099001(留言) 2019年1月6日 (日) 05:22 (UTC)
- 尊重你所提有關"死亡"來源之述,但請注意:1."死亡"來源有"十萬人"之述,文獻與早前討論是浮誇數據,已不採用。2.我提之陳翠蓮(重構二二八)2017年是最(新)版專書,她書是彙蒐眾多早前文獻資料來考證編寫,陳是專研228事件專家學者,頗有清譽,也受綠獨藍之信賴,她的撰述很客觀中立,她這書比起你我所提的各項來源文獻還新還全,不管是其文、表之述,皆述"傷亡"數據估從數百人至數萬人,莫衷一是明顯紛歧,這才是較為客觀與事實之述。。
- 在尊重閣下所提有關"死亡"來源之述,兼故平衡論述本人所提之"傷亡"來源之述,在「死亡」不含「傷亡」,「傷亡」卻含「死亡」,故應維持「傷亡人數」版本之說,並請注意-由數百人至數萬人不等-之述,為200-99999之譜,均涵蓋當前內文、傷亡表與可靠來源之"傷、亡總合數"。Chinuan12623(留言) 2019年1月6日 (日) 06:21 (UTC)
(*)提醒,請Chinuan12623不要在維基百科詮釋個人觀點,很無聊......--Barter84(留言) 2019年1月6日 (日) 09:55 (UTC)
- @Barter84:不知閣下所提上述諸多來源用意?爾後來增補條目來源?對"引言修編"仍有看法,另或...,因無明確表述,難予判別意見歸類。本人修編意見很明確,而Matt Smith提案-即加上紅字的部份「各方統計的死亡人數由數百人至數萬人不等」也是,參之。Chinuan12623(留言) 2019年1月6日 (日) 16:59 (UTC)
- 呵呵,其實Chinuan12623編修重點就是要強調「"死亡"來源有"十萬人"之述,文獻與早前討論是浮誇數據,已不採用」,另外,這回成功後,再來溫水煮青蛙這條目,最後達成他淡化二二八死傷的目的,我還是老話,為了防止他平反本條目的意圖,除了引用官方文字外,能不動就不動。畢竟,維基是共識決。我的唯一共識是「編用官方資料。」--Winertai(留言) 2019年1月6日 (日) 17:40 (UTC)
- @Winertai:纇同Barter84語意不詳問題,官方指何年代之官方,你的官方資料又為何,而你可知若干的官方第一手來源是不能引用,就同你以前要以某單位的回函內容來編寫維基依據之謬論般,煩請詳述具體來為意見歸判與參詳。Chinuan12623(留言) 2019年1月6日 (日) 17:55 (UTC)
- 呵呵,其實Chinuan12623編修重點就是要強調「"死亡"來源有"十萬人"之述,文獻與早前討論是浮誇數據,已不採用」,另外,這回成功後,再來溫水煮青蛙這條目,最後達成他淡化二二八死傷的目的,我還是老話,為了防止他平反本條目的意圖,除了引用官方文字外,能不動就不動。畢竟,維基是共識決。我的唯一共識是「編用官方資料。」--Winertai(留言) 2019年1月6日 (日) 17:40 (UTC)
- 提醒:「眾說紛紜」另一層意思在於「事件關聯性」的統計黑數,例如,二二八官方報告中的「例如台北市長春路某處,約三月十日,來了一群士兵,只為搶小錢或手錶、財物等,竟置數人於死地。」[4]--Winertai(留言) 2019年1月6日 (日) 18:10 (UTC)
- 我還真看不出Winertai就引言的「眾說紛紜」到底採何種意見,修、否,怎修,又怎不修,理據,配套方式。Chinuan12623(留言) 2019年1月6日 (日) 18:44 (UTC)
- (※)注意此案已幾日未論,前論此題者@Z7504、S099001、S89176:尚未參論之,宜集思廣意。更歡迎社群入述朝共識論為之。Chinuan12623(留言) 2019年1月9日 (三) 07:36 (UTC)
- 不贊成刪除「眾說紛紜」或改成「各方統計的死亡人數由數百人至數萬人不等」的單邊指向,因為上面有列了很多(傷亡)和(死亡)的眾說紛紜的來源,所以應該要維持目前的版本,他有涵蓋了(傷亡)和(死亡)二面的含意。但認同將這句的"原由、來源"繁述於-內文「傷亡」之首段述文(見-第8項)來做為引言首段(內鏈)之引據。S89176(留言) 2019年1月10日 (四) 11:49 (UTC)
- Z7504對-探究「眾說紛紜」是指何種數字-提出意見,表示-中立:以上僅對「傷亡」還是「死亡」用詞做出看法,但死傷人數有幾個不予置評,因為各來源寫的都不一,而且也都只是大概值,沒有一個明確的值)。Z7504認為"死傷"人數有多少,因來源不一而不予置評。
- 本討論案不知@S099001:有何見解,但就Z7504、S89176看法,事件有傷有死是客觀事實,"傷亡"人數有多少,各有來源,僅是概數無明確之值,而「眾說紛紜」是指「死亡」、「傷亡」何種數字,因各有來源支撐,有表示中立或認為「傷亡」已含「死亡」而應維持「當前版本-然而傷亡人數眾說紛紜,由數百人至數萬人不等」之述。此與本人所提改為「而傷亡人數有數百人至數萬人之說」去"眾說紛紜"贅詞,與Matt Smith提修為「各方統計的死亡人數由數百人至數萬人不等」,略有不同。至於增述內文「傷亡」之首段述文(見-第8項)來做為引言首段內鏈之引據,煩請閣下併參。Chinuan12623(留言) 2019年1月11日 (五) 05:42 (UTC)
結果
- 6人參論,討論二周,且後一周已無人再議。Chinuan12623(留言) 2019年1月18日 (五) 07:53 (UTC)
- 已達共識:第2案.將「228事件造成多大的傷亡,相關估計從數百人至數萬人不等之說,眾說紛紜莫衷一是而紛歧(參考來源)」此句含"來源"繁述於-內文「傷亡」之首段,做為引言首段(內鏈)之引據)。本提案2人認同,餘員無異議,依共識方針增修此段述,將提起編輯請求或待條目解編後執行編修。
- 未達共識:第1案.引言修編-「然而傷亡人數眾說紛紜,由數百人至數萬人不等」。有提議改為A.「而傷亡人數有數百人至數萬人之說」去"眾說紛紜"、B.「各方統計的死亡人數由數百人至數萬人不等」之突出死亡人數的差異重點、C.維持當前版本「然而傷亡人數眾說紛紜,由數百人至數萬人不等」)。因各有來源、理據,無絕多數認同看法,無明顯共識,故維持當前版本。Chinuan12623(留言) 2019年1月19日 (六) 07:18 (UTC)
結票結果後之留言:
- 此案討論已結束,請社群勿再於"討論"處貼文,而混淆時序與結票統計,進而影響管理員判讀。倘事後仍有看法,請依時序於結票之結果"線"後留言,隨意穿插者,將予歸併於結果後之"留言"區,以作區隔。夲頁己標註結果並請管理員@Manchiu、AT、Shizhao、Lanwi1、Xiplus:檢核,陳展十天後,將標註結案並存檔。Chinuan12623(留言) 2019年1月19日 (六) 07:18 (UTC)
- 條目之"引言"來源另有不必"摘註"之這麼一說,因為引言是參考內文來"精述",內文已有引用文獻來源,不必加贅,如蔡英文"引言"做法。228條目是否比照蔡英文"引言"做法全數免除來源之摘註,日後或可再議。Chinuan12623(留言) 2019年1月19日 (六) 07:29 (UTC)
建議本條目除專家及官方資料之外,不准編輯
因為Chinuan12623過於關注此條目,明眼人一看,幾乎比一般編輯朋友多用十倍甚至百千萬倍氣力在弱化此條目,達成他心目中的「平反」目的。除了鼓勵他能把此氣力用於維護其他條目外,更基於本條目在維基;尤其台灣是指標條目,建議即使保護中的編輯請求,也需引用專家(學研本事件且出過書)及官方(如二二八基金會)資料,且不得有「平反」意味。不然,等下這條目在已退;戒嚴時代警備情治人員們操作下,變成無傷無亡內文,真得會變成世界笑話。 以武力鎮壓政治活動導致平民傷亡,不論起因為何,公權力執行者永遠是被譴責方,這是普羅價值。加上遙遙當年鎮壓方刻意隱瞞,追求「概數」的傷亡數字正確性惺惺作態,僅會讓作惡多端鎮壓方藉此平反。開門見山地說;另外,除非Chinuan12623編輯或提議有極大「強化二二八事件對台灣傷害」用意,不然,真得建議管理員能忽略其對此條目之任何編輯甚至請求。--Winertai(留言) 2019年1月3日 (四) 18:55 (UTC)
- 您這是嚴重錯誤的觀念!維基百科內容均容許他人編輯、使用和重製。爭論的問題,請參見維基百科:爭論的解決!--S099001(留言) 2019年1月6日 (日) 05:25 (UTC)
- 在我個人認知,這規定不適用條目破壞者。--Winertai(留言) 2019年1月6日 (日) 17:33 (UTC)
- 摘前次管理員群給Barter84、WildCursive、Qqqyyy、Mapayna等人之規戒,請回憶並遵行,不要踩紅線:
- 請以文獻為依據,而不是個人身分-Outlookxp
- 人身的指責請不要-Outlookxp
- 文明方針指出,「對某人的過失予以惡意之猜測及指控」屬於不文明的行為,人身攻擊屬於「相當不文明的行為」。善意推定指引指出,在沒有明確的證據證明對方的具有惡意的情形下,不應斷言對方具有惡意-Antigng
- 請節制對人的用詞,回到條目探討。攻擊性話語非屬於條目討論-Outlookxp
- WildCursive很惡意的人身攻擊-刻意持續找個從未對相關條目展現過瞭解的中國籍管理員以不合慣例的方式來護航其個人的問題版本。(PS:當時正反雙方有請求協助的管理員有Antigng、霧島聖、Outlookxp,都是很客觀的在答處雙方,且都是同時受理雙方協助,何來護航之衊詞)
- 我強烈建議您們先停止WildCursive所提「原來如此:版本與內容爭議背後的嚴重利害衝突」之下的討論,以避免在跑題的路上越滑越遠。-Antigng。
- WildCursive相關所示涉違反文明方針而被Chinuan12623刪除之內容,連結影射編者個人背景並作無關指責而非就條目內容論事。請在牽涉條目爭議時保持冷靜,緊守文明、善意推定等原則-Manchiu。Chinuan12623(留言) 2019年1月6日 (日) 19:01 (UTC)
@Winertai:如上,請對事不對人。另外,B、C等人對條目的編輯並不是破壞,而是無法取得共識,應該由WP:爭論的解決管道解決--S099001(留言) 2019年1月7日 (一) 11:31 (UTC)
- 然就近幾次完成的討論共識與編請,是Barter84獨與眾人無法達成共識。再次煩請Barter84、Winertai不要質疑他人修善條目之動機,條目是共有,要排除情緒立場,編述只有中立客觀與平衡論述之說,沒有所謂弱化降等平反問題,忌予他人噴色扣帽,要善意推斷。Chinuan12623(留言) 2019年1月7日 (一) 13:01 (UTC)
Chinuan12623故意弱化此條目是再明顯不過的事,在12月30日的編輯刪除掉許多不利國府的事蹟,並弱化事件當時台灣社會面臨的各種嚴重情況,這難道不符合Chinuan12623秉持強烈動機及耗費大量時間更動二二八事件條目的一貫立場嗎?Chinuan12623還能在維基百科"二二八事件討論頁"說出「不恥日倭」、「感謝老蔣」這種話,意識形態與立場難道不重嗎?Chinuan12623一直宣傳警備總部的數字,這真的有那麼重要嗎?Chinuan12623的編輯動機與過往事蹟都留在頁面編輯版本歷史,以及條目討論頁上面,任何人看了就知道,證據會說話。--Barter84(留言) 2019年1月7日 (一) 16:15 (UTC)
- 回應如後-Barter84質疑Chinuan12623事項。Chinuan12623(留言) 2019年1月7日 (一) 18:44 (UTC)
回應Barter84質疑Chinuan12623事項
- 1.12月30日刪除掉不利國府的事蹟,並弱化事件情況?
- 回:這是討論-Matt Smith原增修「引言」中第三、四段「事件背景」合併為一段之版本-絕多數討論認同的共識版,有本人、Matt Smith、S89176、S099001等4人絕多數認同,僅你Barter84獨反,討論與編修結果大家要尊重,這是維基人素養。而Matt Smith不是對你表示他雖理解你認為的削弱,但從平衡的角度衡量,形容詞的使用率應適中,使用多次會令讀者覺得誇張。故此修編是有理有據也客觀中立,無關弱化降等或平反。
- 2.強烈動機及耗費大量時間更動二二八事件條目的一貫立場?
- 回:本人所寫條目求質不求量,均以獲dyk或優特條目之高標為依,這就是動機與投入耗費之心力,看到Barter84你原主編的228條目之所以被撤優資格,即是-情緒字眼寫進條目,違反中立性方針,內容結構雜亂,過多瑣碎內容。)更加深我修善此條目之動機而已。
- 3.二二八事件討論頁"說出「不恥日倭」、「感謝老蔣」這種話,意識形態與立場難道不重嗎?
- 你錯了,這不是我政治立場,如有政治立場我就2018三張票不會投1藍2綠(但結果是都3藍勝)。我還可以再重申「不恥日倭」,因日倭殺我數十萬先民,如有漢奸皇民藉勢壓榨傷殺我先民,一併不齒與唾棄。我也「感謝老蔣」,歷史無聖人,自有功過,但老蔣驅日要回台灣,帶60大軍保住台灣,台灣不受五星旗壓頂還可在此闊論罵人、街頭抗爭,包含二蔣推的十大建設造福了台灣,就這點我個人是要感謝老蔣,我說的是我認知的客觀事實,不礙條目編寫,但Barter84你如要否蔣是你自由我管不著。
- 4.一直宣傳警備總部的數字,這真的有那麼重要嗎?
- 只要是有事件傷、亡的資料,我不會獨挑,都會列文、表中,而就當時官方以監察院、警總數據是至當重要,這是史料,不在於Barter84你之喜惡與否。至於是否列於"引言"中,很久以前就論過無共識,所以沒拿下。上個月再討論,也有討論是否移除,我前雖認為可移除,但未獲共識論,所以"引言"之監察院、警總數據仍維持當前版本留編之述。
- 5.編輯動機與過往事蹟都留在頁面編輯版本歷史,以及條目討論頁上面。
- 沒錯在維基凡走過必留下痕跡,記錄都在很清楚,我心正事明不怕也歡迎社群索稽。倒是幾次完成的討論共識與編請,多是Barter84閣下你1人獨與眾人無法達成共識,怕是你經不起檢驗。故而請你等不要質疑他人修善條目之動機,予他人噴色扣帽。228之討論案都比一般條目設定的時間長,二周甚至一個月,社群除參論,結果成、否也要交代,問題不可能躺放在那,Winertai不也欣慰編輯討論出-引言總算解釋為何稱為228,但Winertai他失敗處在於不知感謝引編之我,還反倒酸我不准編輯,極不厚道,且自詡與你-「本人與極少數維護原條目原編強度」)欲聲索條目的擁有權,置維基百科內容均容許他人編輯、使用和重製於罔聞,嚴重錯誤的觀念!Chinuan12623(留言) 2019年1月7日 (一) 18:44 (UTC)
- 說明:關於有標題說敝人原提修「引言」中第三、四段,敝人澄清一下。時間過得很快,這個修改的首次提議已經是前年的事情了,或許是因為時間相隔已久,所以使得此修改的緣起逐漸地被大家淡忘了。其實當初提議此修改的、提出大部份內容的是Chinuan12623,敝人只是從旁提供自己的意見。--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月8日 (二) 16:43 (UTC)
- 說明:就上,我認為如同Matt Smith是"提出"引言第一段末的修改探討,後討論則有五種版本提案的意見,如果最後通過何案,應是以該版本案人為之,而非原提討人為之。提修「引言」中第三、四段是我提出,我草本Barter84反對,Matt Smith逐次與其討論並修改版本,我是認同其修正的版本,其間-摘:Matt Smith表示-敝人增修的版本肯定不是完美的,歡迎有意完善之的用戶們協助增修)。幾次提案也以-Matt Smith提修「引言」中第三、四段合併為一段之版本-為之,Matt Smith有參論但未對標題有異,當時如有,當以Matt Smith原意表示-敝人"增修"的版本為之,故上論1.標題-此造成語意差異,誠屬歉意並修之,原委周知社群。另特別感謝Matt Smith增修的版本,幾次討論都獲絕多數人的認同,且未動修版本文字,足見Matt Smith提供意見增修的版本是中立客觀,編修功力深厚。Chinuan12623(留言) 2019年1月8日 (二) 17:48 (UTC)
- 謝謝,敝人大多是在修辭方面比較能夠提供協助,而由於編修這類條目的資歷比較晚,對於一些事件背景(例如台共當時已覆滅)還是經過Barter84提醒才明白,因此論及編修功力,敝人還真是愧不敢當。如果敝人日後的編輯還有不足之處,懇請大家不吝指正。--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月9日 (三) 01:31 (UTC)
(:)回應Matt Smith,感謝閣下澄清關於Chinuan12623不實的說法。編輯歷史頁面證明大量刪減字句搞弱化就是Chinuan12623搞的,始作俑的證據在此「Chinuan12623(討論 | 貢獻) 2017年6月18日 (日) 06:01」,隔日6月19日,Matt Smith向Chinuan12623表示:「似乎短了點,請問被省略掉的字句真的有必要省略嗎?」[5],之後,Matt Smith還提供一些增強論述的強化意見上去。在此呼籲Chinuan12623,請不要把自己搞的爛帳一直扯到Matt Smith身上,一直拿Matt Smith當作擋箭牌,始作俑者Chinuan12623自己敢做不敢當,只會拼命留言刷版面誤導別人自以為能事。--Barter84(留言) 2019年1月9日 (三) 07:42 (UTC)
(:)回應1.我沒否認原草案是我提,但原草案Barter84不認同。2.不必挑Matt Smith和我討論"過程"之間的一、二句話,重點在彼此之間的共同認知"結果"。3.本人提出該二段(同為事件背景)之合併一段式精簡版草案,但草案在Barter84不認同下,Matt Smith是認同第三段精簡內容,再略予修編,並自提出第四段之精簡版內容。4.見Matt Smith幾次回論Barter84意見並修改該版本,但本人認同與支持Matt Smith提出之精簡版修訂內容,方提請為此次"編輯請求"之修編版本。5.幾次詢問Matt Smith是否再修版本,回覆不需,本人也認同。6.其間-摘:Matt Smith表示-敝人增修的版本肯定不是完美的,歡迎有意完善之的用戶們協助增修。7.Matt Smith說明了-傾向於精簡的-此次的精簡,敝人個人倒是覺得還好,因為目前的引言的第三、四段確實與內文有所重疊。引言的用途是作為簡潔的引子,以便引起讀者的興趣,使之繼續往下閱讀,故不宜放置太細節或與內文太雷同的字句。如果適當的精簡能使條目更專業,甚至往優良條目的方向邁進,也未嘗不是好事)。故事實,原提修是我,草案是我提,但Barter84不認同,而Matt Smith雖認同第三段精簡內容但再予修編,並自提出第四段之精簡版內容,並謙示其增修的版本歡迎用戶們可協修,最後幾次討論此案皆以Matt Smith此增修的版本提討之,均獲絕多數人之認同,足證內容中立客觀可行。Chinuan12623(留言) 2019年1月9日 (三) 17:10 (UTC)
回應Winertai偏執觀念
某些自詡為條目專家,長年帶著情緒偏頗取寫霸持條目,不知何為中立平衡論述,更可議的是還有附合者,亦步亦趨,完全合意,完全從票,倒還質疑他人動機,論述無方,噴色扣帽一流。
- Barter84原主編的228條目之所以被撤優資格,即是-情緒字眼寫進條目,違反中立性方針,內容結構雜亂,過多瑣碎內容。)重審優時,2人反對,0人支持,Barter84、Winertai你等還在自我感覺良好?二年耒,此條目己從撤優狀況,經數十次,近廿人討論相關議題,依耒源、文獻各提理據,依共識方針,對無異議或絕多數認同之內容進行修編,討論紀錄端在可稽。而少數長期把持條目者,倒以弱化、降等之偏頗誣詞評之,殊不知編修不在平反,旨在"眾議"修編誏條目越趨中立客觀之可貴。
- 誰是專家,綠獨學者還是泛藍專家?官方資料是以前還是現今的可信?連促轉會副主委都可自詡為東廠,要知道"官方"的主事者心態也會影響客觀公正之虞,所以228基金會是第一手耒源宜為參考,不是主依,只有Winertai你才會提書信給二二八紀念基金會之回覆來做為維基編寫之依據,天啊,Winertai說要請基金會對條目的編寫作確認,你乾脆請基金會派員常駐維基寫條目,維基社群對此條目自廢武功,這條目由基金會包寫,他的內容他的話都是鉄版耒照抄,你當真認為基金會所事所為已獲民眾百分信任,還是只為部份人士所相信?維基的編修"眾議"結論都不對不客觀,就B、W你說的話算,以前對你之話,至今適用。
- 再論Winertai建議管理員說,除非我編輯或提議有極大能夠「強化二二八事件對台灣傷害」用意,否則要忽略我對此條目之任何編輯甚至請求)。真不敢相信這是維基人所說,正常的維基人應該是要趨真平衡中立客觀來寫這條目才對,竟要我當打手,想來Winertai之上述諸多偏頗立場是不適論此條目。
- 此條目歷經多次討論己越趨完善,不必因當今版本不符你意,即將中立客觀之述,說的不值,要知你們的標準也不等同社群標準,謙虛點,修編據理論述,遵重共識方針編處而己,平常心看待,不必搞的那麼緊張。Chinuan12623(留言) 2019年1月4日 (五) 04:56 (UTC)
- Winertai之論述無助於條目之改善,何不針對當前討論提案據理論述。Chinuan12623(留言) 2019年1月6日 (日) 02:47 (UTC)
衷心建議Chinuan12623能轉戰蔡英文條目
因為本條目現下關注編輯少、但每年特定節目媒體及各界引用人多,本人與極少數維護原條目原編強度過程中身心俱疲。因為發現Chinuan12623除了本條目外,曾短暫時間搶攻蔡英文條目,建議他若要有成就感,可轉戰之。[6]--Winertai(留言) 2019年1月6日 (日) 17:54 (UTC)
- Winertai又犯了Barter84以前常"離題"討論之毛病,閣下慎戒。Chinuan12623(留言) 2019年1月6日 (日) 17:55 (UTC)
- 沒離題,因為閣下編修唯一目的就是弱化本條目,平反本事件,因為上述兩目的至少不可能成為我跟Barter84共識,為了避免浪費維基資源,方建議閣下去挑戰難度高及較熱門條目。--Winertai(留言) 2019年1月6日 (日) 18:03 (UTC)
- 當Winertai你帶著有色眼鏡,情緒用詞誣指他人編輯動機時,你已自失立場,條目修編只有中立客觀與平衡論述,無所謂弱化、平反之說,討論能否成為共識,在看理據之能否判讀歸類,如你說-就是不爽,我反對,是沒有人會將此列為正式的正反意見之歸類統計,以討論代替投票,也要能讓人知道你的點在哪,不是光你人一出現,說些無關痛養之事,就代表對某方有效意見多了一人。Chinuan12623(留言) 2019年1月6日 (日) 18:19 (UTC)
- 沒離題,因為閣下編修唯一目的就是弱化本條目,平反本事件,因為上述兩目的至少不可能成為我跟Barter84共識,為了避免浪費維基資源,方建議閣下去挑戰難度高及較熱門條目。--Winertai(留言) 2019年1月6日 (日) 18:03 (UTC)
@Winertai:抱歉,但您真的離題離的很明顯。這種話題應該移到Chinuan12623的用戶頁去講,如果可以的話,希望您能自行移動討論。「本人與極少數維護原條目原編強度」這句話也請您注意,提醒您,沒有任何一個用戶可以聲索條目的擁有權。--S099001(留言) 2019年1月7日 (一) 11:34 (UTC)
- 別習慣扣帽子也別概念偷換,「維護」跟「聲索條目擁有權」差很多。你比Chinuan12623理性,希望別跟他一樣,忘了維基非用來平反之用--Winertai(留言) 2019年1月8日 (二) 18:00 (UTC)
Winertai雖也會步上Barter84常"離題"討論之毛病,但我就勉為其難修了蔡英文引言。社群是否注意到此KOKUYO全新大改版自詡優質的的蔡英文,其「引言」整段全無標註任何"來源",就如同我前述-條目之"引言"來源另有不必"摘註"這麼一說,因為引言是參考內文來"精述",內文已有引用文獻來源,不必加贅)。幾次的蔡英文"引言"去修贅句,覆詞,移雜染細節,讓該條目朝重質不重量的方向來優化。此段為無奈的回應Winertai離題之述,望Winertai後莫再犯,本人當也停述方宜。Chinuan12623(留言) 2019年1月11日 (五) 14:19 (UTC)
修改"調查撫慰"一節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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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力WP:維基化並修正筆誤(3月10月)--S099001(留言) 2019年1月6日 (日) 05:34 (UTC)
- (-)反對,請問除了「日」之外,哪裡筆誤?何況,就是他「指控」,才會有後面下令清鄉的意圖及默許,若只有「認為事件主因...」,斷不可能事件成為如此悲劇。--Winertai(留言) 2019年1月6日 (日) 17:31 (UTC)
@S099001、Winertai:是筆誤也有原編者刻意取材之非中立措詞,本當修正。用"認為"是改回較中性用詞,然可參酌-陳翠蓮-重構二二八-之用詞,此編請之維基化中立措詞可修為
蔣中正在3月10日首次對二二八事件發表談話,將事件起因指向中國共產黨(陳翠蓮-重構二二八(P364)-蔣中正在3月10日首次對二二八事件發表談話)。
用"指向"詞彙的事實描述,蔣中正發表動機 維基不做臆測,也沒必要。Chinuan12623(留言) 2019年1月6日 (日) 18:33 (UTC)
- 不好意思,我可能沒說清楚。這段提修主要是為了達成敘述的中立,以及避免使用百科全書不應出現的字詞(如「某甲聲稱S099001不是維基人」在維基百科應該作「某甲認為S099001不是維基人」),Chinuan12623您的提案個人可以接受,但我所謂的筆誤(3月10月)仍然存在。
然後,Winertai您『就是他「指控」,才會有後面下令清鄉的意圖及默許,若只有「認為事件主因...」,斷不可能事件成為如此悲劇』這段是否為原創研究?--S099001(留言) 2019年1月7日 (一) 11:2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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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別把「對條目修改意見」概念偷換為「條目修改原創研究」。很簡單,修改錯字就請求編輯把那個字(日)修正就好,別趁機弱化條目,替蔣介石平反脫身。--Winertai(留言) 2019年1月8日 (二) 18:06 (UTC)
- 很抱歉,您還是沒有回答『就是他「指控」,才會有後面下令清鄉的意圖及默許,若只有「認為事件主因...」,斷不可能事件成為如此悲劇』這段是否為您WP:原創研究之問題,個人雖然如您所說是喜歡引經據典,但我還沒讀過「就是(因為)蔣中正指控(中共),才會有後面下令清鄉的意圖及默許。若只有『認為事件主因...』,斷不可能事件成為如此悲劇」這種斷言,還請您提出這部分的相關研究。如果真的有可靠、中立的來源指出這件事,我不僅道歉,還會支持留下指控這個用法。--S099001(留言) 2019年1月10日 (四) 13:01 (UTC)
- 另外,既然將3月10月改成3月10日已經有三位同意,@Matt Smith、Barter84:兩位還請指教。如果這個修改沒有異議的話,敝人就提請編輯請求了。--S099001(留言) 2019年1月10日 (四) 13:01 (UTC)
- 請以中性(立)的"指向"用詞,有較新之"來源"修飾來提出編請。修編為-蔣中正在3月10日首次對二二八事件發表談話,將事件起因指向中國共產黨(陳翠蓮-重構二二八(P364)-蔣中正在3月10日首次對二二八事件發表談話)。Chinuan12623(留言) 2019年1月11日 (五) 04:45 (UTC)
以猶太人大屠殺條目為例
除了幾乎24小時「守護」本條目;用另外一方式「擁有」本條目Chinuan12623外,最近發現喜歡扣帽子及引經據典且熟稔維基編輯方式的S099001加入戰局,因為力量瞬間「寡不敵眾」,所以不得不以猶太人大屠殺「中立性」為例,解釋為何本人小心翼翼避免弱化本條目的執著,也提醒管理員深思。簡單說:就條目敏感度等等而言,在台灣歷史研究主流中,用任何一種方式弱化二二八事件中受害方的敘述,猶如跟普羅價值對抗,以中立性、平反為由,去弱化猶太人大屠殺這條目。我擔心條目內容弱化太多,違反台灣甚至世界普羅價值,到時,在每年特定日子的台灣媒體、相關基金會甚或官方一發現,發表對維基在台發展不利的「謬論」。--Winertai(留言) 2019年1月8日 (二) 18:17 (UTC)
- Winertai說的話讓人惡,S099001是會引經據典且熟稔維基編輯方式,但從不扣帽子。但以下這些扣人組的過往不及備載,先摘一段回憶:
- Winertai上說「寡不敵眾」?社群看Winertai書信二二八紀念基金會之回覆能做為維基編寫之依據這頁討論是Winertai、Barter84、Mapayna、Qqqyyy幾人攻我,長期在228討論頁這4人(另有WildCursive)是完全意見完全從票,Winertai、Mapayna、Qqqyyy、WildCursive都是Barter84去其邀來228討論頁助陣。雖當我說了S89176有時還會跟我不同看法,Barter84還在酸,社群閱此,對Barter84當是諷刺。而當時Mapayna、Qqqyyy這同人的分身傀儡(已查核永封)還做賊喊抓賊說S89176是我分身傀儡,是夠惡心!
- Winertai擔心條目內容弱化太多?端查近幾次"討論-共識"的內容,只Barter84他一人獨反,眾議中有誰說了擔心條目內容弱化太多?有啦,Winertai你現在說,但你於現在討論案之理據空氾不知為何,都不知意見歸屬如何。再看此"討論-共識",Winertai你不也欣慰編輯討論出-引言總算解釋為何稱為228,但請注意這案討論也是Barter84他一人獨反,你怎不說他弱化,也還不知感謝此案引編之我,連Barter84上次砍你與他6人正常之編修,你也吞下,你再央請管理員回復不成,結果酸我不准編輯,且自詡你與Barter84-「本人與極少數維護原條目原編強度」,誇言又極不厚道,標準顏色自定,令人寒心。
- 這條目近二年已修的更中立客觀,歷年特定日子的台灣媒體、相關基金會甚或官方是都沒反應有不適之處,倒是Winertai書信給二二八紀念基金會之內容如有偏述,是否也會影響其覆文,且就本人認知與維基規範,官方第一手資料多為參依而非主依,更何況是"信件"內容,決非如-摘Winertai表示:將該基金會大規模開會後之導讀編輯建議改寫後優先納入),或-摘愧儡Mapayna表示:二二八紀念基金會之覆文能主導或影響維基條目之編寫)。以上才是你等對維基228條目發展不利的「謬論」。
- 再提醒Winertai你的維基資歷或許較S099001、Matt Smith深,但就編輯水平與論述力,你應多向其看齊,說一堆氾話無具體方案是無助於條目改善,忌情緒政治立場編述,在普取理據、可信來源、平衡論述、中立客觀之編述下,無所謂弱化降等平反之謬說。Chinuan12623(留言) 2019年1月9日 (三) 07:02 (UTC)
- (*)提醒,Chinuan12623極度推崇陳翠蓮,Chinuan12623還三度在這個討論頁中表示:「陳是專研228事件專家學者,頗有清譽,也受綠獨藍之信賴,她的撰述很客觀中立」[7][8][9]。
- Chinuan12623既然那麼的推崇陳翠蓮的客觀中立,大家都看到了,那麼Chinuan12623在編輯條目時就應信賴符應專家學者陳翠蓮的撰述,要言行合一,可不要說一套做一套,大家都在看。
- 陳翠蓮表示:「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後,國民黨政府對臺灣人進行血腥屠殺,事後卻指控臺灣人殘暴毆殺外省人,將報復行動合理化。接下來長達近四十年的時間,二二八事件相關人士被持續監控,政府當局並企圖將民間的二二八事件記憶徹底磨滅,在公共輿論空間全面禁絕相關訊息。一九八○年代海外與島內臺灣人開始追究二二八事件,國民黨政府在逃避真相與責任之餘,竟轉過身來以族群問題指責對手,認為再提二二八事件就是分化同胞情感、挑撥族群對立。」(文獻來源:歷史正義的困境—族群議題與二二八論述,第216頁,陳翠蓮,《國史館學術集刊》第16期)[1]--Barter84(留言) 2019年1月9日 (三) 08:42 (UTC)
參考資料
- ^ 歷史正義的困境—族群議題與二二八論述,第216頁,陳翠蓮,《國史館學術集刊》第16期
- 感謝與尊重閣下提供陳翠蓮"早期"投稿的學刊。我同前幾次論述,陳"早期"投刊若與她"最新"2017年專書-重構二二八-編述有差異時,我會以新專書內容為主,編者論述會因時空觀點及後現的文獻、人物影響而有不同,應屬正常,但我無閒全般逐一比對,也無必要。故而本人在討現行討論事項,僅針對爭編點,就陳翠蓮新著專書中摘引出做為理據,如此。Chinuan12623(留言) 2019年1月9日 (三) 10:02 (UTC)
- @Winertai:您好,我就是您最近發現「喜歡扣帽子」及「引經據典」且「熟稔維基編輯方式」,並加入條目討論(就您說法,大概就是「加入戰局」囉)的S099001!
- 抱歉啊,之前也是有位先進在末學的討論頁上認為末學還是個國中學生(請參考User_talk:汪餅中),我相信您看完之後可以了解我的政治傾向,如同我在他討論頁所提到的「我盡力地做到符合兩岸用語方針,維基百科的行文理應是公正的,但人有主觀,不可能完全中立,在不同人的觀點上,是否中立也看法不同,歡迎您提供您認為「偏向中國、舔共」的行文出來,修正中立。」我個人是偏好把不中立文句挑出來討論啦,尤其在上次Barter84提醒之後[10]。個人是不太同意您說「力量瞬間寡不敵眾」這句話,因為維基百科的討論是以共識為基礎,以建設性討論代替盲目投票的民粹。「猶太人大屠殺『中立性』」那裏我無法發表任何意見,因為我對猶太人大屠殺並沒有像二二八事件一樣較深入地了解。我是不認為內容趨向中立性的編寫,然後補充更多資料(這點在目前無法做到。幸運的是,目前本條目的編輯已經趨向重質不重量),會違反世界價值。
- 至於您「到時,在每年特定日子的台灣媒體、相關基金會甚或官方一發現,發表對維基在台發展不利的謬論」這句話,我更是無法理解了。難道每年六月四號的中國大陸媒體(環球時報)、相關基金會甚或中共黨中央、中共政府說維基百科是反革命、反動、西方帝國主義入侵中國走狗,要社群屈從黨意編輯,我們就要順著它們的意去編輯嗎?最後提醒您,維基百科沒有官方、管理員不能決定一切,而是只能在社群無法透過WP:爭論的解決等管道解決爭議時才出面--S099001(留言) 2019年1月10日 (四) 13:24 (UTC)
- 關於陳翠蓮的話,我實在沒辦法說她真的完全客觀中立。--S099001(留言) 2019年1月10日 (四) 13:24 (UTC)
- 陳翠蓮?客觀中立?有機會願聞其詳。認同S099001表示-目前本條目的編輯已經趨向重質不重量)。期盼社群共同努力來優化條目吧。Chinuan12623(留言) 2019年1月11日 (五) 14:37 (UTC)
- 有時感覺Winertai討論會言不及義,今天看來又添一樁,尤其是碰到228條目會失了準頭,學會了Barter84會惡意連續全盤式的砍掉有來源有多人編輯之內容,縱然跟他警示了該林女說法放至"他說"是管理員提議也是眾議而行,他還是置之不理。社群看看這些頁面Winertai創設的議題跟內容,是該怎麼說他呢。Chinuan12623(留言) 2019年3月12日 (二) 05:57 (UTC)
編輯請求
{{Editprotected}}
- 此兩項變更已經達成共識:
- 詳細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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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099001(留言) 2019年1月13日 (日) 13:45 (UTC)
(-)反對@S099001:經過閣下對比的呈現,敝人認為第二項不妥。先前只注意到請閣下不要將條目化成句子裡面成為一個連結,卻沒有仔細注意到有關鍵字眼卻在後面被拿掉了,因為信息缺失造成誤導,這是嚴重缺失!"部分"兩字無論如何不能被隱藏,請S099001閣下注意。--Barter84(留言) 2019年1月15日 (二) 11:50 (UTC)
- 好的,請不要太激動,歡迎您於Talk:二二八事件#「傷亡」一節格式、文字修改發表您建議的做法。目前先tl處理{{Editprotected}}。--S099001(留言) 2019年1月15日 (二) 12:43 (UTC)
重論「傷亡人數」一段
@Winertai、Matt Smith、Barter84、Chinuan12623:前因本條目討論「「傷亡」一節格式、文字修改」討論已數日無異議,本人提請本段編輯請求,Barter84君仔細審閱,認為尚有不妥之處(他認為應該要有「部分」二字;參前段)。當初提出這個編輯請求,是因為「部分二二八事件受難者受難經過」一節有如空章節,暨沒有描述如何個受難法,又只有一個{{See Also}}。{{See Also}}其實也可以採取如[[link to|show text]]模式,即{{See Also|link to|show text}}。故在此再提一次討論,建議作以下更動:
******原來版本:****** ==傷亡== === 部分二二八事件受難者受難經過 === {{See Also|二二八事件受難者列表}} 由於該事件受難者過多,只列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所認定並公告的一小部分受難者。 === 傷亡人數 === ---- ******建議版本:****** ==傷亡== {{See Also|二二八事件受難者列表|l1=二二八事件部分知名受難者列表}} === 傷亡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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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家能給予意見。--S099001(留言) 2019年2月7日 (四) 09:07 (UTC)
- 認同。1.已增列Barter84需求的"部分"兩字。2.該提修用詞,已內鏈精述了二二八事件受難者列表簡介。Chinuan12623(留言) 2019年2月9日 (六) 15:59 (UTC)
編輯請求 - 參考來源
請求已處理--Xiplus#Talk 2019年2月12日 (二) 15:12 (UTC)
條目多處有「<ref>重構二二八,各方傷亡人數估算表</ref>」,但該文獻已有名稱屬性「auto2」(見首段「<ref name="auto2">重構二二八,各方傷亡人數估算表</ref>」處)。又根據前面討論,該參考資料其實填寫不完全。故提請:除首次引用處改為「<ref name="Chen2017">{{cite book |author1=陳翠蓮 |title=重構二二八:戰後美中體制、中國統治模式與臺灣 |date=2017-02-24 |publisher=衛城出版 |isbn=9789869351874 |chapter=表6-1 歷來各方對二二八事件傷亡人數統計一覽表|pages=387-388}}</ref>」外,其他處以「<ref name="Chen2017" />」代之。 --S099001(留言) 2019年2月7日 (四) 09:28 (UTC)
編輯請求:添加保護模板{{Pp-protected}}
請求已拒絕,原申請者 撤回請求。-- Willy1018(留言) 2019年2月16日 (六) 05:44 (UTC)
Rt。神樂坂秀吉(留言·電郵·貢獻·日誌·上傳) 2019年2月15日 (五) 11:52 (UTC)
- Xiplus#Talk 2019年2月15日 (五) 23:24 (UTC) 已經有pp-dispute小圖示不是嗎?--
編輯請求
{{Editprotected}}
--董以辰(留言) 2019年2月25日 (一) 09:44 (UTC) 與歷史不相同 請求修改權感謝😎😎
- Draft:二二八事件,然後進行修改,修改好後把上面的
{{Editprotected}}
改為{{Editprotected|patch=Draft:二二八事件}}
--及時雨 留言 2019年2月25日 (一) 12:37 (UTC) 您可以將全文的源代碼複製到
希望在「影響」與「政治發展」中,加入「郵電工人遊行」
1949年3月26日,離二二八事件鎮壓只有兩年不久,台灣省郵務工會召集全台各地郵局電信局工人,發動了一場戰後最大規模的工人運動,延著忠孝西路一路遊行,最終聚集近兩千人包圍台灣省政府(現行政院),爭取到「同工同酬」的正式聘僱身分,更創辦戰後第一份工人刊物《野草》。
希望讓大眾知道228事件後,社會運動並沒有馬上沉寂下來。
參考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277538596494602/?ti=as Tanggogo(留言) 2019年3月26日 (二) 14:21 (UTC)
請(※)注意,不要連取臉書的來源、內容。Chinuan12623(留言) 2019年3月26日 (二) 16:06 (UTC)
編輯請求 2019-07-10
甲、修正錯字
請求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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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明顯錯字。前經提出討論,針對此字修改,尚無異議。公示近半年,爰提起編輯請求。(位置:「7 調查撫慰」一節第三句)--S099001(留言) 2019年7月10日 (三) 12:31 (UTC)
乙、修改引文格式
請求已處理
- 第231號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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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44號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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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這兩項修改僅涉及參考來源格式是否完備,應無爭議問題,故逕行提請編輯請求。--S099001(留言) 2019年7月10日 (三) 13:09 (UTC)
- 以上兩項均已完成。Special:diff/55168901。--Tiger(留言) 2019年7月11日 (四) 08:23 (UTC)
編輯請求 2019-07-18
原因:部分原文過度維基,請求刪除第2-5個不必要鏈結「國民政府」中的雙括弧。
- ...二二八事件發生時,中華民國正處訓政時期,當時的政府是由中國國民黨執政的國民政府...
- ...於此日起蔣介石領導的國民政府正式代表同盟國接管臺灣...
- ...蔡阿信身歷險境中,對國民政府治理下的臺灣深感失望,...
-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國民政府徵召約一萬五千名台灣青年投入...--Winertai(留言) 2019年7月18日 (四) 07:07 (UTC)
- 支持:補充一下,1、2在第一節,3、4分別在12.2 文化題材、14附錄節。--S099001(留言) 2019年8月6日 (二) 11:32 (UTC)
編輯請求 2019-09-24
請求已處理
如上,僅涉及格式修改,無爭議,已閒置多日。--S099001(留言) 2019年9月24日 (二) 15:1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