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頁是以往討論的存檔。請勿編輯本頁。若您想發起新討論或重啟現有討論,請在當前討論頁進行。 |
本主題或以下段落文字,移動自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執行者:Jimmy-bot(留言) 2015年12月7日 (一) 00:42 (UTC)。
- 一般而言,不是應該以藝名建立主條目,本名作為重定向嗎?(除非他的本名後來逐漸變得有名,甚至超越其藝名)
- 人家取藝名,就是希望在其專業領域上,大家能叫他這個名字,結果維基又用其本名建立主條目,不是不尊重條目主人的意願嗎?好像暗示他們努力了這麼多這麼久,仍然不能讓他們的藝名發光發熱似的。
- 而且這也不符合「應以常用常見名稱建立條目」的維基原則,藝名明明在媒體報章雜誌就比本名常見得多。
- 例子有小甜甜 (藝人)、金寶三、小優,這些目前都是重定向頁,應該反過來改成主條目,而本名作為重定向才對吧!?-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5年11月16日 (一) 17:38 (UTC)
- 不是根據命名常規嗎?——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11月17日 (二) 00:54 (UTC)
- 胡瓜、張菲、費玉清、秦漢 (演員)都是藝名,也都遠比本名常用,怎麼就是主條目呢?差別在哪裡?-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5年11月17日 (二) 04:44 (UTC)
- 所以命名常規的名從主人關於人名命名規則就是以人物自作出版物或承認的名字為主,所屬管理方資料命名只作參考。結合常用規則的話,藝名常用就用藝名做條目,不管那是真名或藝名的性質,就像日本聲優,許多名字其實算是假名或藝名,真名有可能不知道或不常用。——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11月17日 (二) 08:02 (UTC)
- 在補充吧,如果真名也得到人物本人承認的話,從規則上可以考慮。所以要使用真名做人物條目命名,最終看人物自己承認,如果還包括藝名的話,接着就是常用原則的問題了。——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11月17日 (二) 08:08 (UTC)
- 還有一種辦法可以逼着大家使用藝名,那就是不公開本名(笑)。Bluedeck 2015年11月26日 (四) 17:4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