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討論:民間電台

頁面內容不支援其他語言。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所謂"商務發展及經濟局"應為香港經濟部門

[編輯]

此乃正式的稱呼--Mungs (留言) 2008年1月10日 (四) 22:32 (UTC)[回覆]

James518 (留言)馬時亨的頭銜的確是"商務發展及經濟局"的局長,見http://www.cedb.gov.hk/chi/about/bio.htm 另外這裡是百科全書而不是部落格或個人網頁,字眼應力永中性和準確 像主動挑戰法律的人不能說是"無辜",就算最後官司勝訴也只是"無罪"而不是"無辜" 另外"恐嚇"是嚴重罪行,而官員發表評論絕對不算再不中聽也不是恐嚇,再說官員的發言有發律依據

中環當局是非法成立的偽政權,所有官員都是不合法就任的,所謂"商務發展及經濟局"亦是不合法成立的部門,因此要稱為經濟部門首長。 另外,香港當局的確有恐嚇市民。請勿把中環當局的暴行合理化。

James518 (留言)偽政權?你攪清楚沒有?香港特區政府是跟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成立的,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是聯合國成員國暨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而香港則是前宗主國、同時亦為聯合國成員國暨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的英國,跟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84年簽訂中英聯合聲明協定主權的移交,而中英聯合聲明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都是國際承認並且已經在聯合國備案。所以中國政府也好,香港政府也好,其存在是得到國際法承認的。

荒謬,"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土匪政權,因此香港當局自1997年7月1日起已經是不合法的政權,似乎匪偽特區政府的確已經派人入侵維基百科。

James518 (留言)你憑甚麼說人家是土匪政權?而且就算是土匪政權也好,"中華人民共和國"可是擁有聯合國會員國資格和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籍位、國際上有超過100個國家承認的合法政權,你說得出名字的國際組織都有派員參與,這是政治現實!懂不懂?

話雖如此,維基既然要保持中立地位,應該要使用較中性的字詞,既然有些人會把中華民國外交部說成台灣外交部門,那麼把香港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叫成香港經濟部門是無問題的--Mungs (留言) 2008年1月15日 (二) 13:31 (UTC)[回覆]

James518 (留言)這叫簡化好不好?一來沒前文後理就用簡化稱呼並不妥當,二來一國或一區的經濟部門多數不只一個,像香港的經濟政策會由財政司司長主理,商務發展及經濟局只是財政司司長轄下的一個部門,這會引起誤會,詳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組織圖:http://www.gov.hk/tc/about/govdirectory/govchart/index.htm。 三來你要在文章指明一特定人物就應該寫出其正確職稱,就算簡化也應以不引起誤會為原則,像金融管理局簡稱為金管局就不會引起誤會,不過還是推薦先完整引用一次並聲明簡化,像"金融管理局(簡稱金管局)"的寫法,始終百科全書應力求準確。另一方面,個人希望閣下寫條目時應盡量使用中性和客觀的字眼,像"故意"或"無辜"等字眼就帶有主觀色彩,敬請盡量避免。

問題在於香港當局的成立是否合法,我就覺得香港當局的成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一樣,都是非法的。

James518 (留言) 2008年1月17日 (四) 14:32 (UTC)更大的問題是你憑甚麼否定國際法!國際法承認了一個國家/政權的合法地位,你不同意就只有攪革命、到一個跟國際社會差不多無交往的國家/地區和離開地球三途,即使國際法背後是拳頭大的說了算結果也是一樣(而且"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是其中拳頭最大的國家/政治實體之一)。而且你要離開地球也不能到國際太空站和月球跟火星,因為以上地方已經有國際條約規範,變相受國際法保護和管轄。[回覆]

為甚麼要刪掉我的文章, 回應不刪可以嗎?

[編輯]

君子和而不同, 不要打壓我可以嗎? 這裏是維基,大家都有發言權,可必如些

我的內容是這樣的

打壓背後 - 無線廣播技術需知

其實電訊管理局(OFTA)為甚麼要通過法律來管制無線電廣播組織? 又為何要打壓無牌廣播機構? 那就要明白簡單的技術細節。

無線電空間是各位廣播者共用的,所以有可能出現互相干優,當多個無線電廣播者同時向聽眾進行廣播時,情況就等於多位學生同時向老師發問問題,要讓大家都能成功把問題傳送到老師的耳邊,需要大家符合綄一的要求,例如你先問、然後到我、如此類推。這類統一要求在無線電廣播中,就是頻寬以至技術上細節的要求。那麼有必要把這種要求法律化起來嗎? 有的。

因為不統一會做成不公平,嚴重的甚至會令整個無線電空間失去傳送資訊的效用。回到班房學生發問的例子,如果有人掙先發問,老師就開始聽不清發,甚至聽不到發問者的問題。出現這種情況,又沒有規管發問機制的統一性,發問者只好說話大聲一點,如是者人人都要比其他人大聲,結果整個班房就是嘈嘈吵吵,老師就一句說話都聽不到。無線電廣播中的輸出功率正正就是受嚴格監管的一個技術參數,而頻寬使用權又正好相等於發問者被安排的發問次序,還有其他不同種類的技術要求是需要符合,否則就有可能對其他的無線電廣播者產生干優,影響其他頻道的音質甚致令聽眾無法接收其他頻道。這是嚴重的後果,是有必要用法律來監管。

無線電廣播不是簡單的學術問題,要符合嚴緊的技術要求(尤其高輸出功率的廣播更是), 應該由相關的專業人事處理,在學術理論和技術層面上取得電訊管理局的信心和應同,這亦是對其他廣播者廣播權的尊重。

很簡單:這是不是Q&A。你要寫政府立場可以亦應當,但無需轉彎抹角。不適合維基的內容是一定刪除的,寫之前請考慮清楚。—2008,重新出發! (留言) 2008年1月11日 (五) 05:56 (UTC)[回覆]
我說的都是事實,我是電子工程背景,當然是從學術問題這個角度去討論,有何不當? Wilsonthongwk (留言) 2008年1月11日 (五) 06:19 (UTC)[回覆]
你要為中環政權發聲,ok,無問題,反正中環政權有很多人會上來維基,但是你的內容不符合百科全書的規格,建議你重寫一遍再發上來吧--Mungs (留言) 2008年1月11日 (五) 23:38 (UTC)[回覆]
這與甚麼政權沒有關係, 關係是技術需求, 要使用受管制的頻寬範圍就必須確保廣播方式符合技術要求, 然後申請牌照, 至於廣播內容, 電訊管理局是沒權亦沒必要去過問。Wilsonthongwk (留言) 2008年1月13日 (日) 18:44 (UTC)[回覆]

不好意思, 搞錯了 ^^!... 是另一個人刪掉的

和民間電台的電郵對話

[編輯]

FM102.8民間電台,您們好:

我對於您們不了解頻寬管制的重要性感到失望,所以希望您們能夠在您們的網站上提供討論或留言的功能,好讓市民大眾和我能得到您們的官方空間,直接在您們的網站上對您們的行為加以評論。

我想表明一下我的立場;我支持您們成立一個討論空間,支持您們把討論的影片在youtube上播放,更支持您們在了解和解決相關無線廣播技術問題後,合法地進行無線電廣播。無線通訊空間是人人共用,所以亦有機會出現互相干擾,如無線電廣播者們之間如沒有同時符合技術要求,有可能出現某此廣播者的音質不佳,甚至沒法令聽眾成功接收到某此廣播者的頻道,情況就如同一群學生,在同一個課室內同時發問,聲音細的老師聲不到,聲音中等的老師聽不清,唯有音量大的才有發言機會。所以,違反無線電頻寬的管制,無論是在學術上或是在應用上或是管制上,都是自私的行為。

感謝閱讀,希望我的觀點可以在您們的網站討論區上發表,期待您們網上討論區的開放,再次感謝。

Wilson Thong (唐宏傑)

PS: 這電郵亦在《香港業餘無線電會》的Yahoo討論區上要求張貼,但會否張貼成功要視乎版主決定。

  • 民間電台

首先多謝 閣下向本台提出寶貴意見,因為人手所限,網站暫時仍未能提供討論區或留言等相關功能。

對於無線電干擾等技術問題,電訊管理局技術方面的證人已經向法庭提供民間電台所有技術資料,當中證實未對現有通訊及廣播產生任何滋擾,本台所頻率(102.8MHz)為深圳珠江經濟台(103MHz)頻帶內,以至新城電台自政府批准其使用後,有意長期不作使用的頻率,而深圳珠江經濟台在香港的覆蓋亦不被法律保護,此理不用多作討論 閣下也能明解。

而在技術數據方面,按電訊管理局提供資料,珠江經濟台(及其他珠江三角洲內電台)發射功率為100,000Watt,香港現有電台發射功率均在2,000Watt左右,民間電台發射功率卻以2-10Watt微功率運作,此數據若套以 閣下之課堂內同時發問例子,會對民間電台或其他國家之社區電台有欠公允,這樣吧,我們用另一個例子:正如馬路上的車輛,每車只能走在一條行車線上,這個是合理通訊或廣播的原則,亦是管理部門主要管理工作,一條寬敞的馬路上,可以並行66輛汽車,而當局只發牌予政府及兩大機構共車輛車輛可以使入此路段,而一直對外宣稱不能限制此等車輛每次行駛同一行車線,所以為使更好管理,將路面平分為49條行車線,每車配七條線,此安排可確保不會造成交通混亂、意外......但仍不考慮在此道路上的不同路段的49條行車線可作多車輛使用。

上例是指88-108MHz內,按FM廣播標準,只要每台相隔0.3MHz,便不會產生相互間的干擾,同一地區(如維港兩岸)可同時容納的電台數量為66個,而新界南、新界北、將軍澳連西貢、各離島更可重複使用該等頻率,當然部分地區需作一些相應的特別安排。但此管理安排並非只流於理論,本台2006年訪台灣時,在下榻酒店能收到互不干擾的廣播電台數量是65個,而其電訊技術官員接見時稱台北地區2006年發出FM廣播牌為175個,當然其電訊管理工作以主動協助為主,使有意從事廣播事業的個人及公司或社團在設備性能上逹至要求。

言論自由是人權的一部份,不能以「擠迫」等理由,於某些領域上拒非牟利民間組織或個人於門外,也因廣播自由為人權的一部份,管理者在各領域上必須留有部分空間給予有志參與者使用,東區法院判案時,亦參照一宗聯合國針對斯里蘭卡某社區電台申請牌照被拒的案例,箇中理論亦非能以此函篇幅詳述。

民間電台旨在開創應有的自由平台,無意為彰顯自己言論自由而莽顧他人言論自由,故在挑戰現行惡法時,皆以最低份量對其衝擊,此法亦是公民抗命的一個原則。外間種種「干擾」之言論,只是誤解而已。

再次感謝向本台提出有關對香港開放公眾廣播頻道運動的問題!

James518 (留言) 我不知道台灣如何,但同一個電台在香港不同的地方要以不同的頻率廣播應有其技術原因,像我習慣聽的香港電台第一台為例,香港島跟九龍是92.6MHz、青衣葵涌荃灣和城門隧道、大覽隧道是92.9MHz、沙田跟大圍是93.5MHz、大埔粉嶺上水是93.2MHz、而屯門元朗天水圍則是93.5MHz,個人估計這是因為香港海島地形高山較多,需要多個廣播站同時廣播的原因,而台北則是盤地地形。 (也許數碼電視地面廣播的發射站位置可作參考: 維基條目:http://wiki.zwnes.eu.org/wiki/%E9%A6%99%E6%B8%AF%E6%95%B8%E7%A2%BC%E5%9C%B0%E9%9D%A2%E9%9B%BB%E8%A6%96%E5%BB%A3%E6%92%AD Google Map版:http://maps.google.com/maps/ms?msa=0&msid=102638024521056779876.00000113385691dfcf8f3&ie=UTF8&t=h&om=1&ll=22.343725,114.113617&spn=0.444564,0.583649&z=10&iwloc=0000011338620d15f00c4&source=embed)

簡直就是一派胡言,數碼廣播已經可以解決類比廣播的困難,只是香港偽政府眷戀大氣電波才拒絕開發的

James518 (留言) 所謂數碼或模擬制式,只是電磁波的利用方法,但電磁波的基本特性由宇宙誕生到現在的150多億年間也沒改變過,會被高山擋住的訊號依然會擋住。而且香港的數碼聲音廣播也只作過兩輪測試,發射站也只有一坐在慈雲山,還未到在全香港推行的地步。再說馬上即使推行也需要一段較長的同時廣播期,供市民轉用新制式收音機,但跟電視不同的是,電視大部份都是放在家裡,但收音機的流動性卻很高,而且還有數以十萬計的車輛內置了收音機,更換或淘汰這些收音機需要的時間一點也不短。

閣下似未能解釋為何數碼電視可以比數碼廣播出推行,無他,香港兩大電視台都被偽政府利用作宣傳喉舌,而且開電視台比開電台難得多,香港偽政府才會這麼放心推行數碼電視

James518 (留言) 我可以從技術、誘因和需求三方面解釋,技術方面數碼聲音廣播只在香港作了兩輪各數月的測試,技術還未成熱,基本上只能得出技術上可行的結論,而且只有香港電台進行測試,其餘兩間電台並未參與。誘因方面顯而易見,數碼電視廣播可以提供1080i/p的高清影像和5.1環迥立體聱(香港電視台暫未提供),聲畫質數比當前的模擬廣播電視有大幅提升,也增加了互動功能的支援,加上8月的奧運會增加了對高清資訊的需求,但應該沒有人打算在街上聽5.1環迥立體聲的電台節目吧?最後需求方面自從新城電台開播以來並沒有多少聲音指電台頻道不夠,尤其是收費電視的出現,各種類型的資訊都源源不絕送到,收音機只剩看不到/不能看電視時的資訊接收功能。而加上互網網的不斷發展和流動數據服務的不斷普及,即使不在家中也可以不斷接收各種聲音、文字或/和影像資訊,收音機/聲音廣播服務的重要性已遠遠不及從前。再說開電視台真的比開電台困難的話,為何香港只有三間電台但有兩間免費和三間收費電視台?收費電視台又要自己掘路舖網,收看又要付費,為何數目還比免費電視台多呢?這不是正正反映出香港人對資訊需求的側重方向嗎? 題外話,廣管局明明說過AM頻譜有空間容納新頻度,那為何民間電台不去申請AM頻道呢?難道同樣內容用AM作單聲道廣播就沒人會聽,而用FM作雙聲道廣播才會有人聽?再說數十元一個"聽馬仔"收音機也能聽到AM廣播,但數碼制式收音機可以便宜到數十元一個嗎?這個差價又會不會影響到窮人的資訊接收權利呢?

James518 (留言) 2008年1月16日 (三) 14:45 (UTC)回民間電台:"上例是指88-108MHz內,按FM廣播標準,只要每台相隔0.3MHz,便不會產生相互間的干擾",如果現實上每個頻道都只相距0.3MHz,要我用模擬選台的收音機(例如"聽馬仔"收音機)選台時肯定會瘋掉!我想頻道開放時也應該要照顧市面器材的接收問題。還有希望你們能解釋一下為何現在單一個香港電台第一台就需要5個頻道廣播,跟你們的理論是不是有矛盾?能容納49輛車的路面一定要劃出49條行車線的嗎?而且現有的使用者看來並不止7輛車,而是7支一定要並排而行的車隊。還有貴台有沒有考慮過香港和台北地形分別帶來的影響?香港多山的海島地形跟台北的盤地地形可是有根本上的分別啊!最後希望貴台能在純數碼聲音廣播時代來臨前能先以AM和網上廣播作替代方案,因為個人認為即使明天就實行數碼聲音廣播,因市民更換器材等原因最少也需要6至10年的交接期。[回覆]

要求將民間電台與FM101電台分開

[編輯]

因為是兩個不同的電台,而雙方沒有任何從屬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