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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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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ational Organis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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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十字會 is an international organisation, not only a swiss organisation?! --Wing 05:16 2004年2月4日 (UTC)

紅十字會它的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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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英文的有, 在想中文的都可以加上它的「紅十字」標誌嗎? 這樣會令別人看得開心點.. 嘿嘿~

已經加上。---Nuker 14:31 2005年1月7日 (UTC)

紅十字在「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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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十字在「中國」」的標題中的中國能不能不加引號呢?下文中也敘述了在大陸和台灣兩方面的內容,並沒有把中國這個名詞單一化。--Milliardo 16:13 2005年1月26日 (UTC)

本頁面「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聯合會」這個條目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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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的名稱是「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Red Cross and Red Crescent Societies)。查證資料位於《1949年8月12日日內瓦公約關於採納一個新增特殊標誌的附加議定書(第三議定書)》(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網站http://www.icrc.org/Web/chi/sitechi0.nsf/html/additional_protocol_3 )第四條標題。Tyddylee 16:51 2007年1月14日 (UTC)Chris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

在Google查「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有405,000條;查「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聯合會」有375,000條。若是將所查找的關鍵字用引號括起來,則「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有12,700條,「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聯合會」只有287條。贊成將條目移動至「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Wingchi 永志(留言) 20:24 2007年1月16日 (UTC)

台灣《緊急醫療救護法 》有關救護車漆上紅十字標誌之規定是否與《1949年日內瓦第一公約》及《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相抵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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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中華民國政府2005年2月5日修正之《緊急醫療救護法》第17條規定:「救護車應裝設警鳴器及紅色閃光燈,車身為白色,兩側漆紅色十字及單位名稱,...」又,依據中華民國政府曾經簽署之《1949年日內瓦第一公約》第44條規定:「...作為一種例外措施,本公約之標誌,得依照本國內法律並經本國紅十字會(紅新月、紅獅與日)之一的明白許可,於平時得用以辨別用作救護車之車輛及標明專為免費治療傷者、病者之救護站所在地。」唯《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第3條規定:「中華民國紅十字會,以白地紅十字為標幟;除國際紅十字公約有規定者外,其他公私機關及社團,概不得使用,並禁止作為商業上之製造標及商標。」基於此,《緊急醫療救護法 》相關條文是否與《1949年日內瓦第一公約》及《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相關條文相抵觸?前提是:中華民國紅十字會並未明白許可任何公私機關及團體(包括救護車公司)使用紅十字標誌。尚請專家賜教,並添加於本條目頁面之中。Chris 17:07 2007年1月17日 (UTC)Chris


印象上過紅十字會簡介,當年台灣立法時並不懂紅十字標示之於國際的概念,所以很多國外紅十字會的專家來到台灣參觀,就以為台灣推廣紅十字運動有多利害。只是當年那些官員根本就沒有常識而已。題外話,捐血業務本來也是各國紅十字會的業務之一,但是為啥在台灣就變成台灣捐血中心承包了呢?當然也是某個官員覺得有利可圖,刮分掉了利益。台灣紅十字會尷尬的地方是沒有國家的認可,所以變成四不像,推廣紅十字的立場也不夠利!Zenk0113留言2015年11月11日 (三) 06:43 (UTC)[回覆]

本條目需要重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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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遺憾,這個條目需要整理。因為編寫的人似乎把「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國際紅十字和紅新月運動」以及「紅十字和紅新月國際聯合會」的區別弄混淆了。-Jep 2007年9月7日 (五) 11:53 (UTC)[回覆]

所以我建議把此條目分割為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UU (留言) 2009年2月6日 (五) 10:27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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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鏈接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7月16日 (日) 08:44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