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討論:計畫管理改進責任法

頁面內容不支援其他語言。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從簡化名改為全名

[編輯]

建議改名:「Draft:計畫法案」→「計畫管理法案臺灣版,不再浪費人民的納稅錢」

[編輯]

Draft:計畫法案」 → 「計畫管理法案臺灣版,不再浪費人民的納稅錢」:將原本設置的標題從簡化名稱更動為全名--黃碧伶留言2018年4月29日 (日) 13:41 (UTC)[回覆]

第三方報導的說明

[編輯]

@Kolyma 好,謝謝指導。要向你說明一下,其中開放政府平台並非當事人的會議紀錄,而是唐鳳政委請速打員即時記錄,每分鐘約350字,開放平台雙向溝通如下,已有放計畫法案的參考資料。( https://sayit.pdis.nat.gov.tw/2017-03-31-%E9%96%8B%E6%94%BE%E6%94%BF%E5%BA%9C%E8%81%AF%E7%B5%A1%E4%BA%BA%E7%AC%AC%E4%B8%89%E6%AC%A1%E5%8D%94%E4%BD%9C%E6%9C%83%E8%AD%B0 )。另,中廣新聞專訪是由郭子琳記者將中廣廣播內容放上他的個人Youtube ( http://www.youtube.com/watch?v=q-bZeVs1mrM&t=1318s ),內容的照片是他向當事人周龍鴻索取。你可以聽她影片第一句這麼說:"歡迎收聽中廣當愛來臨時的節目,我是子琳"。此記者是中廣的知名主持人。可在以下中廣Facebook找到她 https://www.facebook.com/BccKaohsiung/ 。--Pmsuccess留言2018年5月10日 (四) 04:44 (UTC)[回覆]

新條目推薦討論

在候選頁的投票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