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存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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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頂圖片不夠中立
置頂圖片為警察向民眾噴催淚彈,雖為客觀事實,但是僅僅為事件的其中一面。有民眾也有襲警、破環警用車輛的行為,但沒有在圖片位置出現。為了保持中立,建議取消現有圖片,或者增加民眾襲警破壞公物的圖片。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Wangxiaohu(對話|貢獻)於2014年10月1日 (三) 12:34加入。
置頂圖片下方術語欠準確
事件原因的概述稱:「抗議人士反對由全國人大所確定之2017年特首選舉候選人提名方案」,但這個方案是由人大常務委員會而非人大提出的 [1-5]。這個方案最早由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決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及有關普選問題的決定》,並由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審議了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梁振英2014年7月15日提交的《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17年行政長官及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的報告》。因此圖片下方的「起因」項應該為「抗議人士反對由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所確定之2017年特首選舉候選人提名方案,並主張重啟政改諮詢」,而不應該是可能引起歧義的「全國人大」。 [1] http://bbs1.people.com.cn/post/44/1/2/141604281.html [2] http://wiki.zwnes.eu.org/wiki/%E4%BD%94%E9%A0%98%E4%B8%AD%E7%92%B0#cite_note-1 [3] http://hm.people.com.cn/GB/42280/388612/ [4] http://renwu.people.com.cn/n/2014/0827/c357651-25548278.html [5] 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china/2014/08/140831_hongkong_npc_political-reform_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Rainierchia(對話|貢獻)於2014年10月5日 (日) 12:29加入。
中立化此條目
中立,是為了讀者更方便閱讀
- 刪除辱罵性詞語
- 修正有明顯傾向的形容詞
- 新增正反雙方的論述且比例權重不失衡
以上必須建立在不違反維基政策及方針 東東 2014年9月30日 (二) 15:12 (UTC)
建議改名:「佔領中環非法活動」→「佔領中環」
佔領中環非法活動→佔領中環:基於Wikipedia:命名常規中「名從主人」及「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稱」兩項,請求管理員將此頁重新移至原有佔領中環頁面。--史拉度.古.阿諾高豪 2013年10月25日 (五) 19:09 (UTC)
- (+)支持:其實說實話,這根本就是破壞性編輯嘛^^--罰抄(罰抄會館) 2013年10月25日 (五) 20:14 (UTC)
- (+)支持:無須加入非法活動一詞在頁面名稱,也已經足夠精準簡練,不會被人混淆為有另一個佔領中環合法活動。--Quality of Life(留言) 2013年10月26日 (六) 00:44 (UTC)
建議將此條目拆分為「佔領中環(反金融霸權)」和「佔領中環(雙普選)」
建議將此條目拆分為「佔領中環(反金融霸權)和「佔領中環(雙普選)」,「佔領中環(反金融霸權)」是指香港市民響應美國佔領華爾街經濟/社會運動,而「佔領中環(雙普選)」是指香港民主之父和香港紅衣主教佔領中環,或是指香港市民響應香港泛民主派的香港民主運動/政治運動,兩個主題內容不同 。
- (&)建議分拆為「佔領中環 (反金融霸權) 」和「佔領中環 (雙普選)」。我們都是市民呀。 ——CommInt'l(留言) 2013年3月17日 (日) 10:19 (UTC)
- (+)支持 : 更加跟從條目主題內容。 -- Jackac(留言) 2013年3月18日 (一) 06:34 (UTC)
- (+)支持,分拆條目方便整理資料,但希望諸君能多留意條目內的用語,一旦出現評價色彩濃厚等不適合百科的字眼時應馬上修正,以維持條目的中立性。--LokiTalk 2013年3月18日 (一) 07:54 (UTC)
- 補充(!)意見,第一次是(反金融霸權),今次會不會用(爭取雙普選)或(落實雙普選)較平衡?--LokiTalk 2013年3月18日 (一) 08:05 (UTC)
- 「雙普選」三個字就能清楚表達目標含義,相反,「反金融霸權」就不知如何再縮短。 ——CommInt'l(留言) 2013年3月18日 (一) 16:28 (UTC)
- 「反金融霸權」沒有太長,可以接受,不需要再縮短。--Jackac(留言) 2013年3月19日 (二) 13:14 (UTC)
- (&)建議分拆為「佔領中環 (反金融霸權) 」和「佔領中環 (爭取真普選)」。因為現時對「普選」中央政府和佔領中環發起人有明顯不同的定義,而發起人亦不是希望爭取中央政府所定義的「普選」Wfmo(留言) 2013年3月30日 (六) 09:37 (UTC)
- (!)意見:中國與香港土共所稱自然是假「普選」,但與其強調「真」,不如強調「民主普選」;但若非得與現有組織一致,用「真普選」亦可。--WildCursive(留言) 2013年3月30日 (六) 17:59 (UTC)
- (-)反對,第二場的佔領中環正式名稱為「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請跟隨此名稱分割。-張子房 (煮酒論英雄) 2013年4月2日 (二) 10:07 (UTC)
- (-)反對,同意張子房...Asiaworldcity 2013年4月3日 (三) 20:55 (UTC)
- (&)建議 第二次佔領還未發生,待它真的發生了才分析不遲。--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4月9日 (二) 09:11 (UTC)
- (+)支持,兩者的時間、性質、參與者、活動內容等均有所不同 。內文累積至今,應已達可拆分程度 。--WildCursive(留言) 2013年8月28日 (三) 15:26 (UTC)
- (-)反對將此條目拆分為「佔領中環(反金融霸權)」和「佔領中環(雙普選)」
- (&)建議:保留此條目並保持簡潔,如有需要再建立子條目「占領中環(反金融霸權)」和「占領中環(普選)」東東 2014年9月30日 (二) 15:10 (UTC)
英文維基已比華文維基先行一步著手將此條目拆分為一分為二
- 英文維基已比華文維基先行一步著手將此條目拆分為一分為二「Occupy Central (2011–12)」和「 Occupy Central (2014)」--Jackac(留言) 2013年8月28日 (三) 08:26 (UTC)
為何要強調是非法活動?
英文和粵語的標題都是使用「佔領中環」,為何中文的標題要使用「佔領中環非法活動」?--Espotono(留言) 2013年10月24日 (四) 04:45 (UTC)
這其實是重覆了的條目--Ssms54(留言) 2013年10月24日 (四) 04:58 (UTC)
這是明顯的政治性破壞。--罰抄(罰抄會館) 2013年10月25日 (五) 20:15 (UTC)
「公民不服從」之法理被忽視
「佔中行動」合法性,至少有一項是「公民不服從」的法理。並非當然違法,而是為了實現 法治社會 所保障、法律所承諾 的基本權利。建議看看香港學者、媒體是否有相關的說法意見。補上來。Wetrace(留言) 2013年10月31日 (四) 04:30 (UTC)
香港本身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應該服從政府的規章制度,現在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User:巴比倫|留言) 2014年10月3日(五) 22:36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十八條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不屬於「有關國防、外交和其他按本法規定不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的法律」;全國人大常委會也沒有宣布戰爭狀態或香港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施。----qinq_net(留言)
回答
中共把此行動定性爲「非法集會」。-- By LNDDYL.(留言) 2014年12月3日 (三) 10:00 (UTC)
本條目的中立性問題
2013年10月27日
佔領中環 的條目經User_talk:北極企鵝觀賞團(留言)不停加入
1)佔中由英美勢力在背面支持,更與台獨人士合流 2)法律責任 3)港人不支持佔中 4)顏色革命、阿拉伯之春 等內容,並且放在文章首段,似乎是以一堆中共立場的觀點來寫的。
本人不知應如何改寫為更中立的觀點。請求各位維基人幫忙編輯,感謝。--風神路過(留言) 2013年10月27日 (日) 05:14 (UTC)
- (!)意見--User:北極企鵝觀賞團添加的這句話「佔中由英美勢力在背面支持,更與台獨人士合流」,在下於 其所引來源中,完全找不到這句話或相關意思。已是「無來源個人意見」的原創研究,提供參考。Wetrace(留言) 2013年10月31日 (四) 04:38 (UTC)
本條目中立性有極大爭議
本人認為本條目後半部分內容違反了Wikipedia:中立的觀點。完全是摘自占中一方組織者或支持者的言論,且主語都用的是「我們」,像
這個運動的起點是我們對香港的關愛。我們相信只有公義的政治制度才能建構真正和諧的社會。
之語,可以看出是極度支持占中的,也充滿了個人的主觀意念。所以認為急需修改調整。 羅小白O(∩_∩)O(留言) 2014年4月2日 (三) 14:04 (UTC)
中立性爭議和簡單整理
刪除了一些侮辱性字眼,修改爭議性敘述。另外對占中的準備過程做了適當的釐清。--Ds950524 2014年6月20日 (五) 08:57 (UTC)
條目開頭的措辭
希望大家敘述事實時要儘量客觀。陳列觀點時要支持者和反對者的聲音都要反映,以達到中立。--Ds950524 2014年6月21日 (六) 14:25 (UTC)
優良條目評選
占領中環(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政治,提名人:Ds950524 2014年7月11日 (五) 16:54 (UTC)
- 投票期:2014年7月11日 (五) 16:54 (UTC) 至 2014年7月18日 (五) 16:54 (UTC)
- 此條目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故提交候選,理據:內容詳實,來源豐富。現在掛着爭議模版還是幾個月前原來條目嚴重偏向占中舉辦方的時候。經過眾多維基人的編輯質量有了很大提升。—Ds950524 2014年7月11日 (五) 16:54 (UTC)
- 不符合優良條目標準:「第二次和平佔中商討日」一節無來源、「各方反應」一章點列式記事、掛有維護模板、陳健民先生說過如果政改方案不符合所謂國際標準,將於8月佔中,可見條目內容極有可能大幅更動。--春卷柯南夫子 ( 論功行賞 ) 2014年7月12日 (六) 01:41 (UTC)
- 不符合優良條目標準:政府、媒體評價太少--小鄭(留言) 2014年7月13日 (日) 13:37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可能反對的就是建制派。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Gz deleted(留言) 2014年7月17日 (四) 18:03 (UTC)
- :2支持,2反對,未能入選。--125.90.123.49(留言) 2014年7月19日 (六) 02:20 (UTC)
中立性!還是中立性!
且不說沒有對占中的反對意見,通篇讀起來都像是占中宣傳,什麼「香港人民反對中共操作的假普選」,搞得跟到了某果日報網站似的(「大代表術」倒是和內地學得不錯)。——本座乃萬年良心小林君是也留言※Email 2014年9月29日 (一) 04:17 (UTC)
- (+)支持 : 這麼久了還是改不過來。。。為什麼死要偏向中環組織者一邊?請編輯者切記遵守維基百科的中立原則!羅小白O(∩_∩)O(留言) 2014年9月29日 (一) 04:35 (UTC)
- (+)支持 : 總之所有反面意見都是造謠,被闢謠,所有正面意見哪怕有可笑的錯誤也有很多支持的reference。有點無語。某些人真是夠了!!Kratisto(留言) 2014年10月01日 (一) 17:55 (UTC)
- 大陸媒體隨手一抓不都是反面意見麼。。什麼占中引發大塞車,影響消防員救火 - 疼訊新聞之類的 Bluedeck 2014年10月7日 (二) 17:14 (UTC)
建議增加些反對意見
閱讀修改版本後,感覺中立性是好了許多。。。但可以在各方反應或者哪裡再增加些反對占中的聲音,就更好了!羅小白O(∩_∩)O(留言) 2014年9月29日 (一) 04:43 (UTC)
反對意見被刪,呼籲大家翻看以前版本恢復!!!
現在的版本被某些占中支持者清洗過,建議大家翻看以前的版本:http://wiki.zwnes.eu.org/w/index.php?title=%E4%BD%94%E9%A0%98%E4%B8%AD%E7%92%B0&diff=32658210&oldid=32655394 把反占中意見加上 --116.53.253.227(留言) 2014年9月29日 (一) 05:06 (UTC)
- (!)意見:謝謝建議,條目已經被逐漸添加上反對的意見。。。維基百科歡迎您的編輯!羅小白O(∩_∩)O(留言) 2014年9月29日 (一) 05:11 (UTC)
- (!)意見:但請在添加時不要刪除支持方的觀點,以保持中立性。羅小白O(∩_∩)O(留言) 2014年9月29日 (一) 05:11 (UTC)
re:羅小白:謝謝。但也要考慮支持和反對意見的比例問題。--Ds950524 2014年9月29日 (一) 05:25 (UTC)
- (!)意見:嗯,謝謝你們的努力。。。個人還是希望寧加勿減吧,感覺內容還是比較少。羅小白O(∩_∩)O(留言) 2014年9月29日 (一) 05:29 (UTC)
在「9月29日 局勢緩和」這一段中「海富中心一度掛出倒轉國旗」提出根據香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在香港的使用及保護以國旗及國徽條例訂定第7條規定,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即屬犯罪」這是在侮辱國旗,結果直接被刪,這個條目完全不中立,根本就是就是在為占中宣傳
請不要刪除支持方觀點
您完全可以添加自己所屬那方的觀點,但請不要刪除對方的觀點,這不關乎比例問題!請直接在已有的觀點後添加! 我不想搞回退編輯戰。。。要是真有那就保護算了羅小白O(∩_∩)O(留言) 2014年9月29日 (一) 05:39 (UTC)
請增加引用源的多樣性
在「正式占中」一節中,目前22個引用源其中有15個來自於同一家媒體,占68%以上。在增加內容時請考慮增加來自其他媒體或其他來源的內容。Victortarrantino(留言) 2014年9月29日 (一) 08:32 (UTC)
建議更名為香港爭取普選行政長官運動或類似名稱
事到如今,整個事件早已超出佔中三子所提出之「佔領中環」構想,反而是金鐘政府總部前的集會使得佔中三子喊出提前啟動佔中,但「佔領中環」與目前佔領行動在因果關係上又難以分離,建議以共同主軸「爭取普選行政長官」來作為條目名稱,將原先之佔領中環包含於內,此外,由於難以確定此活動後續變化,暫時尚不宜加上年代--Alane(留言) 2014年9月29日 (一) 22:45 (UTC)
- 小弟已建立遮打革命,以跟佔領中環有所分隔。-hiJK910 じぇじぇじぇ 2014年9月30日 (二) 13:23 (UTC)
本次佔領中環行動以政改為目標,請勿加入其他非主流訴求
以下三點均非本次行動的目標︰
- 撤回德育及國民教育科
- 反對CEPA以及其所帶來的衝擊 效應
- 徹底解決雙非問題
--柏雁(留言) 2014年9月29日 (一) 23:31 (UTC)
不知官方媒體算不算"民間"
民間反應的中國大陸那段 楊肇峰(留言) 2014年9月30日 (二) 11:05 (UTC)
我在加東西時順便改了下,不知這麼改合適否 張二維 2014年9月30日 (二) 13:52 (UTC)
- 好像改成非官方就和下面官方媒體矛盾,另,您的簽名不合規範 楊肇峰(留言) 2014年9月30日 (二) 14:03 (UTC)
- 把媒體報道放在中間好像就沒有什麼問題了 楊肇峰(留言) 2014年9月30日 (二) 14:08 (UTC)
- 多謝提醒和建議 張二維(留言) 2014年9月30日 (二) 22:13 (UTC+8)
香港真普選是統一中國的有效手段。"星心之火(留言) 2014年10月1日 (三) 07:01 (UTC)"
佔領過程 段落
佔領過程其實與遮打革命有些重疊,是不是應該分離部分內容?--Tom...........(留言) 2014年9月30日 (二) 16:01 (UTC)
- 支持。如要分離內容,請緊守「可供查證」分針,只將具參考資料支撐的內容移至遮打革命。謝謝!-hiJK910 じぇじぇじぇ 2014年9月30日 (二) 16:18 (UTC)
- 還有9·27添美道集會,這三個條目之間需要做出區隔跟說明,我想第一個需要做出區隔的部份,還是在9月28日的驅離,目前三個條目都有類似的敘述--Alane(留言) 2014年10月1日 (三) 00:20 (UTC)
主場新聞發公告說結束了
要怎麼解決死鏈問題啊 楊肇峰(留言) 2014年9月30日 (二) 16:46 (UTC)
- 請另覓資料來源(或者信任前人對資料來源的解讀,死鏈並不代表要刪掉)。主場新聞有報導的,其他媒體也會有報導。-hiJK910 じぇじぇじぇ 2014年9月30日 (二) 17:02 (UTC)
建議改名:[佔領中環]->[遮打革命(Umbrella Revolution)]
建議改名:[佔領中環]->[遮打革命(Umbrella Revolution)] 因為這活動不只有佔領中環,而有其他市民的自發活動 所以我認為使用第3方(外國傳媒)的名稱較客觀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Ywweee(對話|貢獻)於2014年10月1日 (三) 06:30 (UTC)加入。
- (-)反對:「佔領中環」全名「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是由2013年開始由幾個學者籌備的公民抗命運動。雖然「佔領中環」的碓不能包括這幾天的所有示威活動,但是這次示威集會運動也不能包括「佔領中環」的大部份內容。兩者互不相等。因此,小弟建議將這條目關於集會示威的內容縮減,並搬到遮打革命中。-hiJK910 じぇじぇじぇ 2014年10月1日 (三) 06:42 (UTC)
- (+)支持Hijk910這個觀點,同時建議本條目可集中講述「中環」和「金鐘」的佔領,以貼題;其他地區的佔領就放到「遮打革命」裏。Silvermetals(留言) 2014年10月1日 (三) 14:55 (UTC)
- (-)反對——聯合國軍(留言) 2014年10月1日 (三) 12:54 (UTC)
- (!)意見佔領中環有他自己的歷史軌跡,不適合移動至遮打革命,但是我贊成將此條目內容更名並改寫,或是新增類似「香港爭取普選行政長官運動」之條目,將佔中喊出來以來的變化彙整。--Alane(留言) 2014年10月2日 (四) 00:30 (UTC)
- (-)反對 佔領中環是最常用的名稱。--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10月2日 (四) 00:47 (UTC)
- (-)反對 兩者為不同性質.--一名和平的革命參與者(留言) 2014年10月2日 (四) 12:18 (UTC)
- (-)反對遮打革命讓人看不懂,不夠直觀
關於近期的占領中環行為
是否已脫離本條目所表達含義的初衷?個人認為應該將正式占領中的部分內容移至遮打革命或將此條目更名為其他能概括全部內容的新名字。 #ForeverLove 凡人丶 2014年10月1日 (三) 14:34 (UTC)
- 其實已經搬了不少。-hiJK910 じぇじぇじぇ 2014年10月1日 (三) 14:58 (UTC)
聯合國算政府嗎
是不是可以移到其他,另,是否要把英國政府和Chemring分開寫 楊肇峰(留言) 2014年10月2日 (四) 02:14 (UTC)
內地這邊消息封鎖的很厲害啊
剛剛看了下人民網,還有號稱有態度的網易和新浪,各種政治正確就不說了。網易已經開始大規模刪帖。在網易有關占中的評論全部都要審查。百度百科的詞條還算中立。唉。。--Techyan(留言) 2014年10月2日 (四) 05:18 (UTC)
看了一下,百度好像整個詞條刪除了,cache是還挖得到--Alane(留言) 2014年10月2日 (四) 07:01 (UTC)
百度貼吧好多人都在討論這個……--一個學生(留言) 2014年10月30日 (四) 04:34 (UTC)
- BBC、南華早報scmp.com(域名污染)及nanzao.com、東方日報、852郵報等等都被封鎖。--瓜皮仔@Canton 2014年10月31日 (五) 02:56 (UTC)
最近注意到南華早報網站上不去了,才想起來香港出了這檔事。在內地普通媒體根本了解不到這事件的信息。大概也是因為這件事谷歌hk也一直上不去。雍和(留言) 2014年12月8日 (一) 02:26 (UTC)
未強調行動違法,缺乏中立性
根據官方媒體報導,此次行為為「違法集會」,需在條目中着重強調這一點。對於某些帶有私人目的的人對於條目中立性的破壞,必須嚴加打擊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29.10.110.48(對話|貢獻)於2014年10月2日 (四) 12:50加入。
- 更要強調的是革命,民主集會當然是私人目的。"星心之火(留言) 2014年10月2日 (四) 13:28 (UTC)"
- 大陸媒體當然說違法了 Bluedeck 2014年10月7日 (二) 17:16 (UTC)
- 真有趣,難道有人以為佔路是「合法」的麼﹖顯然易見的東西還要「強調」難道又不是為宣傳目的﹖--圖門縣候補知縣(留言) 2014年11月2日 (日) 07:07 (UTC)
- 公民抗命有其法理依據,請看上面的討論。David290(留言) 2014年11月7日 (五) 10:31 (UTC)
加幾條新聞,希望有能力的維基人補上
http://paper.wenweipo.com/2014/10/02/HS1410020003.htm
記者直擊:香港示威者逼女童棄國旗 觸怒母親
http://www.guancha.cn/local/2014_10_02_272857.shtml
香港占領中環目擊記:阿婆諷靜坐議員「給你做特首好不?
2402:F000:5:AF01:11F8:1B70:DEE9:CE98(留言) 2014年10月2日 (四) 17:43 (UTC)
- 感謝您提供的材料。已添加《目擊記》至香港媒體圈,但引用使用的是中新網原址。而《文匯報》由於之前的假新聞可信度已不高,故未加入。 楊肇峰(留言) 2014年10月3日 (五) 04:23 (UTC)
- 我倒不認為香港文匯報的消息一定不能用,之前博訊說學民把女生肚子搞大了的假消息並沒有影響後面引用博訊的「鎮壓計劃」傳聞。當然,對語句進行下處理還是必要的。——本座乃萬年良心小林君是也留言※Email 2014年10月7日 (二) 04:32 (UTC)
剛搞了個otheruseslist
把遮打革命也加入了不同的含義里,如果不需要的話請刪除謝謝。 #ForeverLove 凡人丶 2014年10月4日 (六) 08:22 (UTC)
中立萬歲
維基是有一定數量的民眾基礎,所以影響力不可小看。維護維基的中立是維基編輯無上的權利和責任。看了部分的討論,有理由擔心有非中立的朋友在修改條目。按照民主國家的做法,應該成立此條目的編輯委員會,可以由不同立場的朋友加入,但各方席次必須均衡,特別是無立場的席次要有一定的比例。委員會成立以後,每條內容重新由編輯委員會投票決定去留。民主萬歲,中立萬歲。—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Wangxiaohu(對話|貢獻)於2014年10月4日 (六) 11:54加入。
求助
本人根據香港《成報》添加了如下內容:
「……而有報道稱占中和反占中方面均有黑道人物參與,並指涉事黑幫包括『新義安』和『×和』。」
所根據的是今日《成報》A02版的內容,原文說的是「新×安」和「×和」,「新×安」我知道是新義安,這個「×和」是什麼?求各位HK維基人幫助。多謝!——本座乃萬年良心小林君是也留言※Email 2014年10月5日 (日) 10:33 (UTC)
- 這種消息如果千真萬確也會有其他媒體轉載明說的,目前只能算作小道消息,而且「有報道」可以加上「不要模稜兩可」。 楊肇峰(留言) 2014年10月5日 (日) 11:53 (UTC)
來源請求
請求已處理
第4段的序言中(4.1之前),最後一句話沒有列出來源,請求加入來源請求模板{{Cn}}KexyBiscuit(留言) 2014年10月7日 (二) 02:38 (UTC)
請勿再將空氣質量良好加入正面影響
這算哪門的正面影響。——Langer Lee-本人現正在編輯群體婚姻,歡迎大家提出意見。 2014年10月8日 (三) 00:18 (UTC)
因為這是占中行動的結果之一,而且偏向正面。我還看到一個有雜貨店老闆說占中生意反而好,因為要買飲料(大意)的報道,總之正面影響不見得一定是大的方面。其實公道地說,這麼大的活動負面影響如此之少,已經揭示了港人的素質之高。—— user
- 這跟占中有任何直接關聯?這更多的是跟天氣有關吧?如果有報道指出說某雜貨店老闆因占中生意好,你可以加上,畢竟這跟占中有直接關聯。至於後面加的什麼大陸赴港人數反而更多這就更扯蛋了,難道是因為占中,所以大陸赴港人數才會增加2.2%?如果我沒記錯,去年這一數據是16%吧?從16%減至2.2%,這算哪門子正面影響?——Langer Lee-本人現正在編輯群體婚姻,歡迎大家提出意見。 2014年10月8日 (三) 04:11 (UTC)
- 道路被占領→車輛無法通行→沒有車→污染減少,似乎也沒什麼不妥……——本座乃萬年良心小林君是也留言※Email 2014年10月15日 (三) 09:08 (UTC)
- 按這理論占中可以增進家人感情也可以講的進去:道路被占領→車輛無法通行→只能呆在家裡,與家人在一起→增進家人感情。
- 或者可以增加網絡銷售:道路被占領→大型商場被擋無法進入→只能通過網絡來購物。——Langer Lee-本人現正在編輯群體婚姻,歡迎大家提出意見。 2014年10月16日 (四) 02:06 (UTC)
- 道路被占領→車輛無法通行→沒有車→污染減少→北極冰山融化減緩OR大氣臭氧層破洞縮小估計也說的通。BlackM03(留言) 2014年10月16日 (四) 04:21 (UTC)
過於依賴蘋果日報
該文過於依賴蘋果日報,且該來源疑為事件參與方。需要減少該來源並增加更多第三方來源。
- 「依賴蘋果日報」是事實,但「疑為事件參與方」是不是過於陰謀論呢?-hiJK910 じぇじぇじぇ 2014年10月12日 (日) 03:59 (UTC)
中立性問題
「而《蘋果日報》報道引述時事評論員林和立表示,《白皮書》是國家主席習近平對國際認可的法律條文《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的修訂版」——也有消息稱610白皮書是現任常委張德江和劉雲山聯手推出的,並不代表習近平的意思,望添加上這條內容。官方一切刺激港人的行為都是江系人馬所為。
另外,董建華發表題為《董建華先生對學生和年輕朋友的呼籲》的聲明這條消息,在本條目中竟然沒有出現?222.132.49.150(留言) 2014年10月13日 (一) 01:19 (UTC)
- 小弟對中國政治派別環境並不熟悉。還望閣下提供一下參考資料。謝謝!-hiJK910 じぇじぇじぇ 2014年10月18日 (六) 04:06 (UTC)
建議更名為「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
由於「佔領中環」並非此行動的正式名稱,加上會與2011年聲援「佔領華爾街」的「佔領中環」混淆,本人建議此條目重新命名為「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參考「七一大遊行」、2012年反國教運動的「全民行動,反對洗腦,7月29日,萬人大遊行」及「埋單計數,撤回課程,佔領政總」,均是以行動正式名稱命名條目,本人認為此條目亦應該採用相同的命名方式。
本人亦建議此後再另開一個「佔領中環」的「消歧義頁」,以便使用者分辨「2011年佔領中環」及「和平佔中」。
——維基百科用戶Tony YKS(留言),香港時間2014年10月24日上午11時15分
- 完成。--Jimmy Xu 論 2014年11月23日 (日) 21:50 (UTC)
- 等等!完全沒有用戶理會,1票都沒有的情況下擅自移動,其他用戶可能認為是不當,甚至粗暴。建議還是多等一會,希望各用戶對更名與否發表意見及投票。——維基百科用戶Tony YKS(留言)謹覆,香港時間2014年11月24日早上8時正
- 贊成盡快移動,這條目主要描述「佔領中環」的倡議組織。UU(留言) 2014年11月30日 (日) 07:13 (UTC)
再度呼籲將本條目與2014年9月香港示威做好分工
早前在2014年9月香港示威討論頁已提及過,現在於此討論頁再度呼籲:現時事態發展的內容分散在2014年9月香港示威(即雨傘革命或雨傘運動)及佔領中環兩篇條目,當中內容高度重疊。建議以9月28日晚(即佔領運動擴展至其他地方)為分水嶺,由於此後的事態發展已非佔領中環搞手的原定計劃,故可集中在雨傘運動的條目講述,既方便編者集中更新,又方便讀者掌握事態發展。現在佔領中環#佔領過程已經沒有甚麼編者跟進更新,是時候準備將內容併到雨傘運動的條目了。--Kevinhksouth (Talk) 2014年10月25日 (六) 00:05 (UTC)
已修改,9月28日晚(即佔領運動擴展至其他地方)已定為分水嶺,其後事件已合併至雨傘革命--Umbrevolution(留言) 2014年10月31日 (五) 16:55 (UTC)
文中有明顯不妥之處
「有報道認為這是因為網絡審查員和管理人員受到中共的壓力可以迅速刪除支持「占中」的觀點。」 就這句話本身而言……作為一個長期使用中國大陸的互聯網的人,我認為中國的「網絡審查員」和「管理人員」是無論如何都不能用「迅速」一詞來形容,無論幹什麼,都是慢吞吞……--一個學生(留言) 2014年10月29日 (三) 11:29 (UTC)
- 請問閣下使用過新浪微博?--瓜皮仔@Canton 2014年10月31日 (五) 02:56 (UTC)
強烈反對於現階段表示佔中已經結束
有使用者以呼籲撤離及演變為「雨傘運動」為由,把佔中的狀態改為已經結束,本人對此表示強烈反對。「和平佔中」至今未有宣佈結束行動,最多只是呼籲群眾撤離,與2012年反國教佔領政總不同,當時能界定行動結束,因為黃之鋒同學親自宣佈:「各位,我們的佔領政總行動,要結束了。」現在各區的佔領行動至今仍持續進行,而運動演變不是代表行動的結束。7月2日的「預演佔中」,及9月26日重奪「公民廣場」,則是以拘捕行動收結。本人認為要出現以下情況的任何一項,才可以界定為「行動結束」:
- 主辦方宣佈「結束」/「終止」/「完結」佔領行動
- 警方採取清場行動,所有示威者被捕
- 血腥鎮壓,示威者非死即逃,佔領流血收場(絕對不想見到!)
警方在9月28日晚上確實有驅散行動,甚至可說成鎮壓,但未有導致佔領行動結束,因為示威者未有散去或被全面拘捕。如果現在說「和平佔中」結束,本人予以強烈反對。——維基百科用戶Tony YKS(留言)謹啟,香港時間2014年11月1日下午1時20分
呼籲群眾撤離不是「結束」是什麼?另外,旺角銅鑼灣等地實與佔中關係不大。--Umbrevolution(留言) 2014年11月1日 (六) 08:39 (UTC)
另據http://specials.mingpao.com/cfm/News.cfm?SpecialsID=137&News=8ab914df23750540e8fe411732d47722acdc4d613276542c808c1979aaf6640d8a82,戴耀廷已說明現是雨傘運動非佔中,故強調"佔中進行中"並非可取,狀況列出"已演變為「雨傘革命」"較為合理。--Umbrevolution(留言) 2014年11月3日 (一) 07:32 (UTC)
「雙重提示」有必要?
最近有使用者多次加入「Distinguish」模版,標明「和平佔中」不是「雨傘革命」條目;但早前已經有使用者加入了「Other Uses List」模版,列明2011年「佔領中環」及「雨傘運動」的條目。其實「Other Uses List」和「Distinguish」都是「消歧義模版」,用途亦頗為相近,都是要區分主題或名稱類近的條目。用上「Other Uses List」模版已經清楚顯示此條目既不是2011年「佔領中環」,又不是「雨傘運動」。既然已用「Other Uses List」,本人認為無需再重覆加上「Distinguish」模版,作出「雙重提示」。——維基百科用戶Tony YKS(留言)謹啟,香港時間2014年11月4日晚上10時50分
- 有必要,若不標明,有些人會覺得佔中即雨革,要強調兩者有顯著分別。--203.145.79.14(留言) 2014年11月5日 (三) 08:25 (UTC)
不知有何妖言
@14.0.144.232:首先不知您刪除組織者內容的意圖是何。其次占中這類極端的抗命運動一般而言均會造成經濟、民生方面的影響,還是您認為前人使用了不可信來源?另外,請不要人身攻擊和打編輯戰。楊肇峰(留言) 2014年11月6日 (四) 11:21 (UTC)
- 同意。對於該匿名用戶作出大量刪除內容的行為,本人感到難以理解,亦不能接受。在「編輯摘要」撇下一句粗言穢語或一堆人身攻擊的說話,然後把條目內容大量刪除,還把模板搞壞(刪去9月28日啟動佔中的事實、參與佔中、反佔中的團體,然後加上「發起人」及「衍生事件」兩項模版不支援的內容)。催淚彈激發佔領行動擴散絕對有需要在導言提及,但也遭到刪除。如果在編輯摘要或討論頁列出充份理據,再作出刪除行為,本人願意在討論頁商議;但這種無理及侮辱他人的行為實在嚴重違反維基百科用戶應有的操守,接近「破壞」行為。本人實在不想隨便指控他人「破壞」,以免被反咬為「打壓」;但現在的情況已近乎「編輯戰」,有用戶已經申請「半保護」令,而本人也快將違反「回退不過三」(3RR)原則,懇請停止所有大量刪除的行為,免得用戶們再次需要撤銷編輯,而違反「3RR」或正式開展「編輯戰」。希望可以在討論頁解決事件,不須舉報或封禁任何人。——維基百科用戶Tony YKS(留言)謹覆,香港時間2014年11月6日晚上9時35分
- 相信所有紛爭源於「和平佔中」是否「雨傘革命」一員,不能否認「和平佔中」曾參與「雨傘革命」金鐘區的活動,但事實上「和平佔中」並未「成功」參與「雨傘革命」銅鑼灣及旺角區的活動,故此14.0.208.229及TonyYKS的意見各有可取之處,建議特別註明「和平佔中」只曾參與「雨傘革命」金鐘區的活動而沒有參與銅鑼灣及旺角區的活動,以解爭議。--Umbrevolution(留言) 2014年11月6日 (四) 16:20 (UTC)
- 這邊的爭議與「和平佔中」有沒有參與「雨傘革命/運動」關係應該不大。搞壞模板、強行大刪導言,之後又把已經在「佔領中環構想提出」章節出現的內容再於「背景」重覆,這些編輯看來與「雨傘運動」無關,而是直接針對「和平佔中」。況且正如本人在「Talk:雨傘革命」提及,恐怕這個建議會導致新的問題出現。在佔領旺角、銅鑼灣、尖沙咀均由市民自發的情況下,除了「和平佔中」之外,亦有很多組織、政黨是較集中參與某一個佔領區(尤其金鐘、中環、灣仔),令這些團體在其他佔領區的參與度成疑。當「和平佔中」註明了只參與金鐘、中環、灣仔佔領區,其他組織便同時需要列出參與區域(除非成功同時參與3區。尖沙咀佔領區肯定不用考慮),可能會引發新一輪爭議。另外特別提醒,已經有匿名用戶觸犯「3RR」規則,請該等用戶停止使用「撤銷」功能(除非需要「自我回退」,或面對大篇幅甚至整個條目清空、加入粗言穢語等粗暴破壞),否則將會被舉報,並極有可能遭受封禁。本人不希望任何用戶被舉報或封禁,以免被指控為打壓。——維基百科用戶Tony YKS(留言),香港時間2014年11月7日凌晨1時55分
和平佔中曾否開始/出現?
條目已被保護至2014年12月6日,事件的起因源於和平佔中曾否開始/出現的分歧,誠然和平佔中曾參與金鐘海富中心對開及學聯命運自主台的示威、初期亦有一定數量的工作人員於金鐘協助。但所有活動的形式與和平佔中提倡的有極大分別 (見http://oclp.hk/index.php?route=occupy/letter_detail&letter_id=1,首頁已刪除和平佔中字眼)。故此,我認為和平佔中組織曾參與雨傘革命,但和平佔中從未發生。--Umbrevolution(留言) 2014年11月7日 (五) 03:55 (UTC)
- 請恕本人反對「和平佔中」從未發生之說法。9月28日凌晨1時40分,戴耀廷教授親自宣佈:「佔領中環,正式啟動!」這已經標誌著「和平佔中」發生。往後的變化超出「和平佔中」的預期、嚴重偏離「和平佔中」預期的模式,也不可以令「和平佔中」的狀態由「已經發生」變回「未發生」。另外佔領道路方面,干諾道中屬於香港4號幹線,當然是主幹道,亦位於中環(夏慤道就不在中環,在金鐘);遮打道亦是中環的重要道路,兩條道路都符合「中環要道」的定義。本人認為不應該斷言干諾道中與遮打道不屬於「和平佔中」計劃內,除非知道「和平佔中」原本的詳細部署,甚至拿到戴教授口中的「計劃圖」。——維基百科用戶Tony YKS(留言)謹覆,香港時間2014年11月7日下午1時15分
- 對唔住我唔同意佔中發生過,Benny tai宣布啟動之後佢做過啲咩?嗰晚佢宣布完好多人走左添,啟動唔等於發生!另外,佔領遮打同干諾道關佢咩事?係啲人自發,唔通每個星期日菲僱傭係中環聚集都當佔中?佔中啟動後咩都無佔過,咁都叫發生左?--203.145.79.33(留言) 2014年11月7日 (五) 06:45 (UTC)
麻煩管理員回退至33195699
如題,個人感覺這是破壞發生之前的一個不錯的版本。楊肇峰(留言) 2014年11月7日 (五) 10:39 (UTC)
- (-)反對;誰在破壞你都未搞清楚。你在香港嗎?你知道多少東西??「個人感覺」?搞笑。--14.0.208.233(留言) 2014年11月7日 (五) 13:40 (UTC)
- 至少本人一直都在關注蘋果日報、明報等。還有在香港的同學和學長也發了一些東西。另,請不要干擾維基百科的中立性 楊肇峰(留言) 2014年11月7日 (五) 13:53 (UTC)
- 本人(+)支持這項請求。「個人感覺」的說法著實不太理想,但按照維基百科「保護方針」,「如果有編輯戰發生前的版本存在,管理員可以恢復到這個版本」。因此本人同意在取得共識之前,先請管理員把條目恢復至上述版本。另外懇請匿名用戶切勿刪除討論頁任何章節,或篡改討論標題、內容,因為這樣做是破壞討論的舉動,況且早前一度被移除或篡改的內容,根本沒有誹謗、粗言穢語或格式錯誤,沒有刪去或更改的需要;如果覺得整個章節的討論違背個人立場,應該是留言表示反對,而非刪除討論。最後一點是在討論頁發言,沒需要整段發言用粗體標示吧?把粗體留作需要強調的部份才使用吧,沒理由要強調整段留言。——維基百科用戶Tony YKS(留言)謹覆,香港時間2014年11月8日凌晨12時05分
- (-)反對。誠然33195699是一個不錯的版本,但被保護的原因亦皆因此版本引起。或許我們要先討論一件事:佔領中環客觀上曾否發生過?雨傘革命與佔領中環已於較早時討論被確定為兩件事件,若果佔領中環曾發生/進行中,那如何定義其時間地點?無疑和平佔中曾參與雨傘革命,但又是否代表這是佔中?參照英文維基,和平佔中只為一個曾策動72預演佔中組織而並非一示威活動。--Umbrevolution(留言) 2014年11月7日 (五) 17:14 (UTC)
- (-)反對;@Umbrevolution,我希望和你溝通一下,這並不是「分歧」,你衹要留意一下Tony的多次編輯,他一直是故意誤導讀者,在我編輯之前,單是「雨傘革命」這個page的簡介,接近一半都是「占領中環」,更荒謬的是,「占領中環」這個page,更是誇張得作嘔:http://wiki.zwnes.eu.org/w/index.php?title=%E4%BD%94%E9%A0%98%E4%B8%AD%E7%92%B0&oldid=33180790
- 你若認爲我説的不對,可以現在落占領區瞭解,更可以對比「香港網絡大典」「英文維基百科」的頁面。
- 手段真的十分惡劣:
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 Occupy Central with Love and Peace 雨傘革命的一部分 HK Occupy Central in Harcourt Eoad 20141001.jpg 2014年10月1日的佔領情況 日期 醞釀:2013年1月16日至2014年9月27日 佔領:2014年9月28日至今 地點
香港
中環、金鐘、灣仔(26/9/2014至今) 旺角(28/9/2014至今;非倡議地點) 銅鑼灣(28/9/2014至今;非倡議地點) 尖沙咀(1-3/10/2014;非倡議地點,已失守)
起因 抗議由全國人大常委所確定之2017年特首選舉候選人提名方案,並主張重啟政改諮詢 目標
真普選 確立公民提名為特首選舉提名方式之一 未來以直接民選之方式產生繼任特首 立法會廢除功能組別 全國人大常委撤回政改決議 香港特首梁振英以及負責政改的主要官員——林鄭月娥、袁國強及譚志源下台 開放政府總部東翼之「公民廣場」以及添美道予群眾集會
抗爭方法 佔領、包圍、罷工、罷市、罷課、絕食、遊行、抗議、靜坐、公民抗命、網絡行動 狀況 已演變為「雨傘革命」[1] 衝突方
倡議組織:
Occupy Central with Love and Peace logo.jpg 和平佔中
學生組織:
學聯.jpg 學聯 學民思潮.jpg 學民思潮
泛民主派政黨:
Democratic Party (Hong Kong) logo.svg 民主黨 Hong Kong Civic Party Logo.svg 公民黨 HK Labour Party.jpg 工黨 Hong Kong ADPL Logo.svg 民協 社民連logo.jpg 社民連 PeoplePowerLogo.jpg 人民力量 Neodemocrats Logo.jpg 新民主同盟 NWSCicon.png 街工 Procommonslogo.jpg 公共專業聯盟
社會組織:
Chr a.gif 民陣 ATD icon.jpg 真普選聯盟 CivicPassion logo.JPG 熱血公民 HKPTU Logo.svg 教協 HongKongShieldicon.png 文化監暴
Hong Kong SAR Regional Emblem.svg 香港政府
Hong Kong SAR Regional Emblem.svg 政務司 Hong Kong SAR Regional Emblem.svg 保安局
National Emblem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svg 中國政府
National Emblem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svg 全国人大常委会 Locpg HK LOGO.GIF 香港中聯辦
親建制派政黨:
DAB of Hong Kong logo.svg 民建聯 經民聯icon.jpg 經民聯 Hong Kong Federation of Trade Unions Logo.svg 工聯會 LiberalParty HK.svg 自由黨 新民黨Logo.jpg 新民黨
社會組織:
22px 教聯會 CGCCicon.png 香港中华总商会 香港中港青年文化联合会 CMA logo.svg 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
三合會:
和勝和
民間團體:
Blue ribbon.svg 蓝丝带运动 20px 愛護香港力量 20px 愛港之聲 APD icon.png「保普選反佔中」大聯盟 從屬此聯盟的一眾小型反佔中組織
人數 28/9:6萬人 29/9-1/10:20萬人 10/10:10萬人 人次:>110萬
17/8:19萬人, 151萬人簽名反佔中 傷亡 受傷 佔中人士:>131人受傷(>298人到公立醫院求診) 警方:>64人受傷[2] 被捕 佔領人士:312 反佔領人士或黑社會:47
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英文:Occupy Central with Love and Peace,縮寫OCLP),簡稱和平佔中、佔領中環、佔中,是由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陳健民及基督教牧師朱耀明於2014年9月28日起在香港發動的一場為爭取真普選的政治運動。
佔領中環運動於2013年初開始醞釀,以公民抗命為手段,採取佔領香港金融區中環的交通要道的方式,來爭取符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能夠公平實踐「選舉權」、「被選舉權」和「提名權」的行政長官和立法會普選[3]。反對者則擔憂活動受非理性行為影響,導致可能的暴力衝突會嚴重影響香港經濟和市民日常生活。[4]
2014年9月26日晚上,學界罷課集會演變成重奪「公民廣場」行動,為接下來的一連串公民抗命行動揭開序幕。發動罷課及重奪「公民廣場」行動的學生團體——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及學民思潮,在9月27日繼續於添美道集會,而「和平佔中」發起人戴耀廷因應當晚形勢,於翌日(9月28日)凌晨1時40分宣佈正式啟動醞釀1年8個月的佔領中環,並且以佔領香港政府總部作為起點[5],反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交給全國人大常委會的2017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提名方案,要求撤回普選政改方案並重啟政改諮詢。[6]
防暴警察在啟動佔中當日傍晚展開驅散行動,施放大量催淚彈及威脅開槍,導致示威活動在當晚蔓延至旺角及銅鑼灣等人流密集地區,隨後更一度擴散至尖沙咀。由於大量參與此運動的人士以雨傘阻擋警察所使用的胡椒噴霧,佔領中環被外媒稱作「雨傘革命」或「雨傘運動」[7]。而因為佔領旺角、銅鑼灣、尖沙咀行動均由市民自發,佔領人士不再承認「和平佔中」、學聯、學民思潮為大會,同時行動亦偏離原有模式,原先倡議的「一波又一波」抗爭行動變成長期佔據;加上「雨傘革命」及「雨傘運動」名稱獲得佔領人士接受,行動逐漸演變成「雨傘革命」。佔中發起人之一的戴耀廷亦補充,現時「雨傘運動」並非由「和平佔中」發起,概念上亦有分別。[8]至今行動仍繼續進行,除尖沙咀已失守外,佔領人士未有全面撤退。
- 每行每句都是在告訴讀者:現在香港就是在「占領中環」。
- 前一段「此運動於2013年初開始醞釀」說占中三子背景,下一段「2014年9月26日晚上,學界罷課集會演變成重奪「公民廣場」行動」就直接套用雨傘革命,還似層層地繼續寫下去,混淆視聽。
- 後面更誇張:「同時行動亦偏離原有模式……原先占中三子所倡議的「一波又一波」抗爭行動變成長期佔據」什麽叫「偏離原有模式」???什麽模式是「原有」的???我衹看到:當那占中三子宣佈所謂的「正式啓動」之後,大批市民學生和他們劃清界限而撤退,學生更當著鏡頭指責戴耀庭:「你有無政治道德噶!」,爲什麽這些又唔寫??黃貫中在FB說:「宜家已經無人理『占中三子』」
- 你看看占領區過萬的標語。有哪一個是支持占領中環???
- 還什麽「110萬人次」占中,荒謬@!
- 還什麽「倡議組織」,接著就是「學聯」和「學民思潮」,讓人直觀地覺得「學生被利用」。荒謬!
- 還要配一些雨傘運動的圖,手段真的極其下作@!
- 還什麽「演變」???雨傘運動是占中「演變」出來的????真他媽荒謬@!
- 去占領區問一問有沒有人是在響應占中三子?
- 無論在概念上,意識形態上,實質行動上,根本就完完全全不是一回事
- 還什麽社會組織,你打電話問教協是不是去占中???荒謬得無可救藥!
- 還什麽「醞釀:2013年1月16日至2014年9月27日 佔領:2014年9月28日至今」什麽叫「至今」??
- 雨傘運動page更是被大幅度破壞:
- 什麽叫「運動沿用『占領中環』所恪守的『和平非暴力』原則」?????什麽他媽叫「沿用」??太可惡
- 和平非暴力又關占中事???這都能把占中三子硬塞入去?「和平非暴力」是占中三子首創的??不如叫他們申請個專利??癡綫@!
- 「「和平佔中」原先計劃的「一波又一波」抗爭行動變成長期佔據」遣詞造句陰險至極!!雨傘運動是「和平占中」「計劃」的???荒謬@!
- 什麽他媽叫「令佔領行動逐漸演變成是次運動」???前面一句才是「和平占中原先計劃……」,故意這樣寫,背里不過是想誤導讀者「雨傘運動這個『占領行動』就是占中發起的」
- @Umbrevolution,雨傘運動page的編輯我已經多次讓步,最多也衹是把「占領中環」這個「社會組織」放在「相關組織」里,怎麽可能是「主要參加組織」???
- 我希望你能搞清楚,這個人一直在破壞頁面。
- 還什麽遮打運動有三個解釋,一個是雨傘,一個是「打」,一個是呼應「遮打道」。真的是腦子有問題,事後諸葛亮,你問下有沒有人這樣解釋「遮打」?
- 命名那一欄目還什麽「外國傳媒普遍……umbrella……直譯雨傘**」雨傘運動和雨傘革命是最有認受性的命名,「直譯」???
- 然後接著再開一段「港人翻譯爲『遮打**』……(一大堆解釋)」我真的未見過這樣編輯wikipedia的。
- 我很執著,的確,因爲對於大陸朋友來説,中文維基百科是他們"唯一"的「可信資訊」,內地現在的「措施」就是故意誤導民衆認爲是占中三子是「搞事分子」,利用了學生,最後「少數」群衆「跟風」。
- 「占領中環」這個頁面的流量十分大,無論如何都不能再被大肆破壞。希望所有編輯者有少少責任感@!--14.0.208.234(留言) 2014年11月7日 (五) 19:11 (UTC)
本人否認「誤導讀者」甚至「大肆破壞」指控。本人的編輯從來沒有要讀者認為「佔中三子」利用學生的意圖,因為本人清楚知道,「佔中三子」絕對沒有利用學生。罷課、重奪「公民廣場」是由學聯和學民發起,只有把學界罷課及重奪「公民廣場」行動、9月27日添美道集會,也說成「和平佔中」有份發起,才會構成令人以為「佔中三子」利用學生的誤導行為。如果把「雙學三子」放在一起就認為是「佔中」利用學生,這種思考邏輯有問題——難道網上或者傳媒,把「佔中三子」、學聯、學民合併成「雙學三子」,是想顯示「和平佔中」利用學生嗎?答案當然是「不」。其餘指控,本人逐點回應:
- 如果沒有重奪「公民廣場」行動,佔中在9月28日凌晨啟動的機會實在不大。一直以來,消息也是指佔中在10月1日啟動;而原先「和平佔中」在9月28日有一個就正式啟動佔中安排的記者會(最終在提前佔中的情況下取消),也顯示9月28日凌晨的啟動不是原定部署。因此重奪「公民廣場」行動有寫在導言的價值。在本人編輯之前,導言沒有寫重奪「公民廣場」行動,只是寫了9月27日晚上的添美道集會;然而9月27日晚上的集會實在無法視作獨立事件,因為這根本是重奪「公民廣場」的延續,沒有重奪「公民廣場」導致市民需要聲援學生,就根本不會有當晚的集會(這也是本人於9.27添美道集會提出更名及大改條目結構的原因)。另外說2013年3月27日發表信念書就是正式啟動佔中,這種說法絕對錯誤!正式的佔領在今年9月28日才宣佈啟動,怎可能在公佈信念書當日就變成「啟動」?
- 「和平佔中」原定的抗爭模式就是:佔領道路後,當警方宣佈拘捕示威者,便手拉手組成人鏈,然後躺在地上,等待警方拆人鏈,及以4人抬1人的方式抬走。釋放之後(如果被起訴、還押甚至判監,則由另一批示威者接手),再次佔領,不斷重覆,直至政府讓步。這是原定的「一波又一波」抗爭模式。手拉手的做法是要拖慢警方清場的進度,但「和平佔中」原先的公民抗命模式絕對不是現時的長期佔領。另外,9月27日早上不是有學生大聲要求戴教授提早佔中嗎?9月28日凌晨有人讚成即時佔中,也有人認為是「騎劫」,這已經在條目內文適當位置出現。
- 支持「和平佔中」的標語數量,本人實在不清楚,也不會花時間點算;但本人知道,在不同佔領區中,也有很多海報白紙黑字寫著「學聯不代表我」。難道連學聯也要剔除嗎?
- 到今日,「雙學三子」也沒有公佈有110萬人參與佔領,故首次看到110萬時,本人的判斷是「人次」。港大民調沒有直接寫出「110萬」的結論,同時《852郵報》顯示的110萬只是一名記者的「粗略推算」(本人承認當初「走漏眼」,謹此致歉),本人不是質疑《852郵報》的公信力,但「粗略推算」是否能夠視為絕對正確?本人對此有保留。
- 這邊是「和平佔中」的條目,倡議組織不是「和平佔中」是誰?
- 難道用施放催淚彈的圖片嗎?10月1日有20萬人佔領,這是最高峰時期的照片,也是最適合的照片。如果仍然認為不當,維基共享資源有一些佔中正式啟動的照片,可以考慮。
- 當然是演變,經過9月28日催淚彈驅散行動(本人甚至認為是鎮壓)後,佔領才擴展至旺角、銅鑼灣,以至尖沙咀;大會不再被承認,以及長期佔據,也是在佔領行動擴散後才發生。否則也無需設立分水嶺,把9月29日及之後的詳細內容刪除,並移至雨傘革命條目。另外,催淚彈驅散行動後開始有部份外國媒體用上「Umbrella Revolution/Movement」報道佔中,但9月29日至30日也沒佔領人士或運動支持者稱此運動為「雨傘運動/革命」,直至隨後數日多個外媒同時使用「Umbrella Revolution/Movement」報道事件,尤其是《時代雜誌》用「The Umbrella Revolution」為標題,「雨傘革命/運動」名稱才開始引起廣泛注意,並得到佔領人士接受和使用。
- 有沒有人響應「佔中三子」,本人現在難以回答;但示威者響應哪一個組織,不是判斷「和平佔中」是否已出現或「和平佔中」有沒有參與「雨傘運動」的因素。也有不少示威者純粹是被催淚彈激怒而出來集會(不敢說成留守),而非為了響應任何組織(包括學聯、學民)。
- 教協反對教師佔中,如果剔除於本條目(不是「雨傘革命」條目,因為教協於催淚彈驅散行動後,號召罷教並加入運動)外,本人不會表示反對。「文化監暴」也是在10月初才成立,在本條目剔除的話,本人也不會反對(同樣,只限本條目)。
- 「至今」就是運動持續進行。現在的佔領是明顯繼續進行,「演變」與運動收結是兩回事,本人在「強烈反對於現階段表示佔中已經結束」章節亦有解釋,這裏不再重覆。
- 「和平非暴力」原則方面,本人後來已修訂為「『公民抗命』要求的『和平非暴力』原則」。
- 不明白有何陰險之處,「一波又一波」確實是「和平佔中」所計劃,或者倡議的抗爭模式。如果認為表達上有問題,歡迎作出修飾。
- 「演變」一說已解釋,不重覆。如果這樣也會給予「和平佔中」發動「雨傘運動」的印象,倒不如說學聯、學民發起「雨傘運動」,以重奪「公民廣場」開始?
- 「雨傘革命」Infobox的「主要參與組織」分類已經刪除,原先本人提議與「學生組織」一同刪除,以免令人以為是學生組織領導的學運,或者再有學生組織是否領導的爭議;不過有使用者不同意,結果「學生組織」分類暫被保留。
- 「遮打XX」的3重意義,請看《成報》的「佔領運動取名『遮打革命』」報道,這亦是閣下大刪「雨傘革命」內容前,條目引用的資料來源。本人亦再度澄清,本人反對用「遮打XX」,看本人的投票也知道了;本人認為要在條目保留「遮打革命/運動」是基於互相尊重,加上「遮打革命/運動」的使用率雖低,但未至於不值一提。相較之下,「2014年9月香港示威」這種稱呼更不值一提吧。
- 不是由外媒首先採用「Umbrella Revolution/Movement」之後,本地才開始使用「雨傘革命/運動」嗎?如此一來,不是直譯是甚麼?
- 本人開始編輯「雨傘革命」條目之前,「港人翻譯為『遮打**』⋯⋯」這段已經存在。
本人也非常執著,因為本人相信必須尊重事實,「和平佔中」已啟動這點不容置疑,「和平佔中」有參與「雨傘運動」亦是鐵一般的事實。而本人亦絕對沒有誤導或破壞,說本人是「一直在破壞頁面」是冤枉,亦是非常嚴重的指控,本人必須強硬回應。
維基百科用戶
Tony YKS(留言)謹覆
香港時間2014年11月8日凌晨3時25分
- (-)反對Tony YKS的版本實在過於神奇,通篇大話,你爲什麽要這麽做?--14.0.144.229(留言) 2014年11月7日 (五) 19:29 (UTC)
- 通篇謊話?本人絕對是擺出事實,沒有說謊,否則也不會浪費時間、長篇大論地逐點回應吧。在沒有理據的情況下,一口咬定「通篇大話」,然後還要把本人的回應刪除,這是一種蠻不講理的行為,無助於理性討論、達成共識;這種行為亦不是維基百科用戶應有的態度、操守。如果閣下不同意本人的說法,可以如上一段留言般,表示反對;但不可以刪除留言。已有其他用戶警告閣下,沒有合理原因下刪除他人留言是「破壞」舉動。若閣下再次刪除本人或其他用戶於討論頁的留言,而不給予合理解釋,本人將會舉報閣下為破壞,並連同閣下早前於「雨傘革命」條目涉嫌違反「回退不過三」規則一併舉報。本人真的不想舉報任何人,以免被指控「打壓」,但閣下刪去他人留言的行為,實在令人無法容忍。——維基百科用戶Tony YKS(留言)謹覆,香港時間2014年11月8日上午11時40分
本人意見如下:
1. 如果沒有重奪「公民廣場」行動,佔中在9月28日凌晨啟動的機會實在不大。一直以來,消息也是指佔中在10月1日啟動;而原先「和平佔中」在9月28日有一個就正式啟動佔中安排的記者會(最終在提前佔中的情況下取消),也顯示9月28日凌晨的啟動不是原定部署。因此重奪「公民廣場」行動有寫在導言的價值。在本人編輯之前,導言沒有寫重奪「公民廣場」行動,只是寫了9月27日晚上的添美道集會;然而9月27日晚上的集會實在無法視作獨立事件,因為這根本是重奪「公民廣場」的延續,沒有重奪「公民廣場」導致市民需要聲援學生,就根本不會有當晚的集會(這也是本人於9.27添美道集會提出更名及大改條目結構的原因)。另外說2013年3月27日發表信念書就是正式啟動佔中,這種說法絕對錯誤!正式的佔領在今年9月28日才宣佈啟動,怎可能在公佈信念書當日就變成「啟動」?
- 可以保留。
2. 「和平佔中」原定的抗爭模式就是:佔領道路後,當警方宣佈拘捕示威者,便手拉手組成人鏈,然後躺在地上,等待警方拆人鏈,及以4人抬1人的方式抬走。釋放之後(如果被起訴、還押甚至判監,則由另一批示威者接手),再次佔領,不斷重覆,直至政府讓步。這是原定的「一波又一波」抗爭模式。手拉手的做法是要拖慢警方清場的進度,但「和平佔中」原先的公民抗命模式絕對不是現時的長期佔領。另外,9月27日早上不是有學生大聲要求戴教授提早佔中嗎?9月28日凌晨有人讚成即時佔中,也有人認為是「騎劫」,這已經在條目內文適當位置出現。
- 但應附加,「當占中三子宣佈所謂的「正式啓動」之後,大批市民學生和他們劃清界限而撤退,學生更當著鏡頭指責戴耀庭:「你有無政治道德!」」。
3. 支持「和平佔中」的標語數量,本人實在不清楚,也不會花時間點算;但本人知道,在不同佔領區中,也有很多海報白紙黑字寫著「學聯不代表我」。難道連學聯也要剔除嗎?
- 反對,佔領區發生的並非「和平佔中」,學聯也要剔除。
4. 到今日,「雙學三子」也沒有公佈有110萬人參與佔領,故首次看到110萬時,本人的判斷是「人次」。港大民調沒有直接寫出「110萬」的結論,同時《852郵報》顯示的110萬只是一名記者的「粗略推算」(本人承認當初「走漏眼」,謹此致歉),本人不是質疑《852郵報》的公信力,但「粗略推算」是否能夠視為絕對正確?本人對此有保留。
- 可加上「粗略推算」
5. 這邊是「和平佔中」的條目,倡議組織不是「和平佔中」是誰?
- 反對,「和平佔中」若未曾發生,此條目將重點介紹「和平佔中」組織而並非「和平佔中」示威,故不存在倡議組織。
6. 難道用施放催淚彈的圖片嗎?10月1日有20萬人佔領,這是最高峰時期的照片,也是最適合的照片。如果仍然認為不當,維基共享資源有一些佔中正式啟動的照片,可以考慮。
- 反對,10月1日有20萬人佔領的並非「和平佔中」,而是雨傘革命。
7. 當然是演變,經過9月28日催淚彈驅散行動(本人甚至認為是鎮壓)後,佔領才擴展至旺角、銅鑼灣,以至尖沙咀;大會不再被承認,以及長期佔據,也是在佔領行動擴散後才發生。否則也無需設立分水嶺,把9月29日及之後的詳細內容刪除,並移至雨傘革命條目。另外,催淚彈驅散行動後開始有部份外國媒體用上「Umbrella Revolution/Movement」報道佔中,但9月29日至30日也沒佔領人士或運動支持者稱此運動為「雨傘運動/革命」,直至隨後數日多個外媒同時使用「Umbrella Revolution/Movement」報道事件,尤其是《時代雜誌》用「The Umbrella Revolution」為標題,「雨傘革命/運動」名稱才開始引起廣泛注意,並得到佔領人士接受和使用。
- 可以保留。
8. 有沒有人響應「佔中三子」,本人現在難以回答;但示威者響應哪一個組織,不是判斷「和平佔中」是否已出現或「和平佔中」有沒有參與「雨傘運動」的因素。也有不少示威者純粹是被催淚彈激怒而出來集會(不敢說成留守),而非為了響應任何組織(包括學聯、學民)。
- 可以保留。
9. 教協反對教師佔中,如果剔除於本條目(不是「雨傘革命」條目,因為教協於催淚彈驅散行動後,號召罷教並加入運動)外,本人不會表示反對。「文化監暴」也是在10月初才成立,在本條目剔除的話,本人也不會反對(同樣,只限本條目)。
- 可以保留。
10. 「至今」就是運動持續進行。現在的佔領是明顯繼續進行,「演變」與運動收結是兩回事,本人在「強烈反對於現階段表示佔中已經結束」章節亦有解釋,這裏不再重覆。
- 反對,「和平佔中」若未曾發生,那何來收結?
11. 「 和平非暴力」原則方面,本人後來已修訂為「『公民抗命』要求的『和平非暴力』原則」。
- 可以保留。
12. 不明白有何陰險之處,「一波又一波」確實是「和平佔中」所計劃,或者倡議的抗爭模式。如果認為表達上有問題,歡迎作出修飾。
- 可以保留。
13. 「演變」一說已解釋,不重覆。如果這樣也會給予「和平佔中」發動「雨傘運動」的印象,倒不如說學聯、學民發起「雨傘運動」,以重奪「公民廣場」開始?
- 反對,「和平佔中」若未曾發生,那亦何來「演變」?
14. 「雨傘革命」Infobox的「主要參與組織」分類已經刪除,原先本人提議與「學生組織」一同刪除,以免令人以為是學生組織領導的學運,或者再有學生組織是否領導的爭議;不過有使用者不同意,結果「學生組織」分類暫被保留。
- 可以保留。
15. 「遮打XX」的3重意義,請看《成報》的「佔領運動取名『遮打革命』」報道,這亦是閣下大刪「雨傘革命」內容前,條目引用的資料來源。本人亦再度澄清,本人反對用「遮打XX」,看本人的投票也知道了;本人認為要在條目保留「遮打革命/運動」是基於互相尊重,加上「遮打革命/運動」的使用率雖低,但未至於不值一提。相較之下,「2014年9月香港示威」這種稱呼更不值一提吧。
- 可以保留。
16. 不是由外媒首先採用「Umbrella Revolution/Movement」之後,本地才開始使用「雨傘革命/運動」嗎?如此一來,不是直譯是甚麼?
- 可以保留。
17. 本人開始編輯「雨傘革命」條目之前,「港人翻譯為『遮打**』⋯⋯」這段已經存在。
- (-)反對Umbrevolution,我發現你不明白14.0.208.234的意思,他的重點不是在於事實與否,除了並非事實的破壞:比如搬上各類佔中組織,又衝突,又演變,又多少人占中,故意配圖之外,但14.0.208.234真正的重點在於:Tony YKS的寫法在故意誤導讀者,你對比一下英文wikipedia的條目,Tony YKS的版本真的是十分離譜,不是說928公民廣場不會導致「雨傘運動」,但是怎麽可能寫在「佔領中環」這個頁面的主條目,接下來的文字還照搬「雨傘運動」?不是說佔領中環沒有宣佈所謂的「啓動」,但是爲什麽要和「雨傘運動」掛鈎?接下來的文字竟然直接寫防暴警察,這樣的手法等同跟讀者說:這三個人宣佈占領,然後警察清場,然後更多人出來支持「一開始」佔領的「佔領中環」組織
- 這根本就是在捏造事實啊!
- 或者我這樣說:若我現在落旺角舉牌說「請支持我做特首,我會做好呢份工」,那是不是也應該寫在雨傘運動的主條目簡介里:「有人表示希望競選特首,於佔領區向集會人士拉票」
- 旺角有人講粗口,那是不是應該寫在佔領中環主條目的簡介里:「有集會示威民衆講粗口」或「有疑似佔領人士講粗口」
- 本人堅決反對Tony YKS的版本。--XMSbetter(留言) 2014年11月8日 (六) 13:50 (UTC)
- 本人強烈反對14.0.208.234的版本,因為Infobox被搞壞,Infobox根本不支援「發起人」及「衍生事件」項目,卻又要強行加進去;另外導言被大幅刪減,內容殘缺不全,令佔中提早啟動的重奪「公民廣場」和添美道集會,以及令抗爭進一步升級的催淚彈驅散行動,這般重要的事竟也被刪去!之後又把已經在「佔領中環構想提出」章節出現的內容再於「背景」開首重覆,這算甚麼意思?另外是9月28日啟動,怎可以說成去年3月27日發表信念書時啟動?
- 英文版本的寫法完全不同,英文版本是把「和平佔中」寫成一個組織,佔領行動完全由另一個條目解決。圖片方面,本人首次編輯佔中條目前,Infobox已經在用10月1日的圖片,直至編輯戰前也沒有人換上一張9月28日的圖片,因此請不要說本人「故意配圖」。
- 9月26日重奪「公民廣場」是令佔中提早啟動的原因,如果不是重奪「公民廣場」,也不會這麼快「一發不可收拾」;如果不是要聲援學生,也不會有9月27日的5萬人集會;如果沒有5萬人集會,佔中根本不會在9月28日凌晨啟動。如果罷課集會結束後,所有人和平散去,沒有重奪「公民廣場」行動的出現,佔中應該在10月1日才會啟動。佔中和「雨傘運動」掛鈎,因為「雨傘運動」確實由佔中演變而成,同時重奪「公民廣場」行動和9月27日添美道集會也被標成「雨傘運動」的一部份,把佔中強行與「雨傘運動」脫鈎更難解釋。防暴警察施放催淚彈當然要提及,因為這是佔領行動擴散的「催化劑」,不是發射催淚彈和舉開槍旗,也不會有佔領旺角、銅鑼灣的發生,更遑論佔領人士不承認大會,導致行動變成長期佔據而成為「雨傘運動」。當然如果要把「警察封鎖政府總部,導致群眾衝出夏慤道」納入導言,加插在佔中啟動及催淚彈驅散行動之間,本人不會介意。
- 本人亦否認捏造事實之指控。本人完全沒有要人誤解為「經過催淚彈驅散行動後,更多人支持『和平佔中』組織」的意圖。編輯戰前的版本應該不會令人解讀成「被催淚彈激怒而出來的市民也是支持『和平佔中』」,因為那個版本只是寫上「⋯⋯施放大量催淚彈及威脅開槍,導致示威活動在當晚蔓延至旺角及銅鑼灣等人流密集地區,隨後更一度擴散至尖沙咀」,而沒有標明「導致更多市民支持『和平佔中』組織」;況且也有很多示威者是純粹被催淚彈氣怒而出來,不是為了任何組織(包括「雙學三子」、政黨或其他組織)而來。最後,有人拉票或說粗言穢語,當然不應該寫在導言!
- XMSbetter明白,但膠著下去未能解決問題,這樣吧,我建議把和平佔中題目改為只形容及介紹相關組織,所有示威事件則移至雨傘革命,大家的意見如何?請投票。--Umbrevolution(留言) 2014年11月8日 (六) 17:23 (UTC)。--Umbrevolution(留言) 2014年11月8日 (六) 17:17 (UTC)
- (-)反對。這是對整個條目的大幅改動,不是針對發生編輯戰的Infobox、導言及背景部份。「和平佔中」既是一個組織,亦是一個行動,而9月28日也確實啟動了佔中。英文版本對9月28日啟動佔中已經是略述,而對9月14日「黑布行」更是隻字不提,雖然本人甚少干涉英文版的編寫,但是本人不認同這種編寫方式。9月29日及之後的內容已經移至「雨傘革命」,只在此條目留下略述;採用比英文版本更差的編寫方式,完全刪除9月28日啟動佔中、甚至9月14日「黑布行」等示威的描述,並不可取。9月14日「黑布行」與9月28日正式啟動佔中均是「和平佔中」重要環節(後者是第7部曲;前者是第5還是第6部曲,本人不太肯定),應在此條目予以詳述。當然,如果在「正式佔中」部份(不是導言部份)把有關防暴警察施放催淚彈驅散示威者的內容減少,本人認為可以,因為有「9·28催淚彈驅散行動」集中處理。——維基百科用戶Tony YKS(留言)謹覆,香港時間2014年11月9日上午10時45分
條目更新 - 請管理員跟進
所有條目更新請列於此以待管理員跟進,謝。--Umbrevolution(留言) 2014年11月7日 (五) 17:18 (UTC)
- 「2014年9月28日香港警民衝突」條目已正式更名為「9·28催淚彈驅散行動」,請管理員把條目內所有「2014年9月28日香港警民衝突」連結更改為「9·28催淚彈驅散行動」,謝謝。——維基百科用戶Tony YKS(留言)謹覆,香港時間2014年11月8日上午11時45分
討論頁長度問題
這個討論頁的長度太長,是否需要存檔--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佔領中環(留言) 我要真普選 Asdfugil留言於香港特別行政區。 2014年11月9日 (日) 03:06 (UTC)
- 建議到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技術裡面商量一下。--⚞★⚟ 2014年11月10日 (一) 04:45 (UTC)
修排版
請求已處理
裡面「背景」一節引用的戴耀庭提出的「數個原則」那段話應該用 {{引框}} 括起來。還有,「民意調查」一節的一個鏈接應該加上 <ref>...</ref>
。--⚞★⚟
2014年11月10日 (一) 03:10 (UTC)
- 「背景」中戴教授所提的原則根本可以直接刪去,因為在「佔領中環構想提出」章節已有,並已用點列,所以無需再重複。——維基百科用戶Tony YKS(留言)謹覆,香港時間2014年11月10日下午12時20分
- All done.--廣雅 范★ 2014年11月16日 (日) 23:55 (UTC)
提議降級為半保護
當時兩條目同時被全保護,但現在雨傘革命已降級為半保護。且受到的是新ip用戶的破壞,全保護傷害極大。
(+)支持半保護 --提名人票 楊肇峰(留言) 2014年11月19日 (三) 09:42 (UTC)
- (+)支持:可直接至申請頁面提出。--WildCursive(留言) 2014年11月19日 (三) 16:40 (UTC)
關於此次活動過程、各方迴響等,是否該另外獨立出條目?
由於描寫此次過程、各方迴響的篇幅過長,個人建議將過程另外獨立出條目(例如太陽花學運時間軸、太陽花學運於臺灣各地的行動、太陽花學運周邊話題、臺灣對於太陽花學運的反應、對於太陽花學運的國際反應等)。以下讓各位討論。-- 天秤P 留言 2014年11月23日 (日) 05:43 (UTC)
- 與「雨傘革命」條目不同,這邊本人認為現階段沒有逼切需要,因為9月29日及之後的事件已轉移至「雨傘革命」條目,只在此條目保留略述。往後則要視乎今次佔領結束後,有沒有下一波佔領發生。——維基百科用戶Tony YKS(留言)謹覆,香港時間2014年11月23日下午2時35分
麻煩管理員回退至33335368
- 請參考這一段時間Tony YKS的破壞,如題--ErixCC(留言) 2014年12月13日 (六) 21:47 (UTC)
- 多 @ 幾個管理員試試看。--⚞★⚟ 今天, 02:27 PM (UTC+8)
要求恢復原有繁體名稱
偶然發現本文標題被移動到簡體的「让爱与和平占领中环」,但本來的標題是使用繁體的「佔領中環」。根據慣例,條目名稱的繁簡體是按先到先得決定,既然最初的名稱是繁體,就不應該移動到簡體,故要求恢復原有繁體名稱,即「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Fevawo(留言) 2014年12月20日 (六) 05:14 (UTC)
翻查條目歷史,原來是管理員User:Jimmy Xu將本文由繁體的「佔領中環」移動到簡體的「让爱与和平占领中环」。身為管理員也無視命名常規,實在是罪加一等。--Fevawo(留言) 2014年12月20日 (六) 05:21 (UTC)
- (+)贊成。本人提出更名至「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時,也是用繁體字提出,加上此事為香港事件,以及開初也是用繁體字命名(情況與「9·28催淚彈驅散行動」非常接近),本人強烈要求恢復用繁體字標題。本人實在無法理解為何會移動至簡體字名稱。可惜管理員Jimmy Xu竟然在沒有合理原因的情況下,對條目下了「移動保護」,現在完全無法更名!——維基百科用戶Tony YKS(留言)謹覆,香港時間2014年12月20日下午1時40分
- (+)贊成:同上。-hiJK910 じぇじぇじぇ 2014年12月20日 (六) 10:0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