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典範條目評選/header
外觀
自相矛盾
[編輯]黃色框裡「存檔程序」一節中以下內容存在自相矛盾:
- 評選/重選期為兩周(14日)。評選/重選期結束後,如果絕對票有至少8票是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和「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相互抵消,如12符合,4不符合,絕對票就是8),且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的票數應低於或等於總票數的三分之一(如16符合8不符合,雖然絕對票為8,但是不符合票數等於總票數24的三分之一,不通過。另中立票不計入總票數,僅有參考意義),該條目就會入選為典範條目或維持典範條目狀態(如果已經是典範條目)。假如時效已過,未能達到票數要求,提名條目將從名單中刪除,列入存檔。
因為「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的票數應低於或等於總票數的三分之一」,但例子中卻說「如16符合8不符合,雖然絕對票為8,但是不符合票數等於總票數24的三分之一,不通過。另中立票不計入總票數,僅有參考意義」,粗體為自相矛盾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