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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討論:條目評選/草案/2010年討論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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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標準

我覺得沒有必要對FA、GA各自訂一批標準,只需要定一個標準就行,評選的時候就按照一個標準打分。例如篇章結構,不應該只有FA需要滿足這些要求,GA也同樣應該結構合理詳略得當,只是要求略低而已(體現在評選當中就是評分比較低)。--Gilgalad 2010年8月16日 (一) 15:38 (UTC)

我的想法是,制定一個詳細的「完美條目」的標準,根據這個標準對條目的各個方面(結構、內容、中立、查證、排版等等)進行量化的評價。舉個例子,各項都達到90分(100分制)的可以算FA。GA的標準低一些,「條目內容必須全面。須包括了該主題的大部份主要資訊及觀點。但對其要求應該較特色條目的為低,並可容許較短的條目與非常廣泛的簡介」,所以結構方面只要達到80分就可以。--Gilgalad 2010年8月16日 (一) 15:53 (UTC)

在評選標準里可以制定一些詳細的打分標準。比如,對於篇章結構:

  • 條目缺少介紹(或者過於簡略)主題必須包括的某些方面的內容。
    • 如果缺少重要內容(應當是一個較詳細的獨立章節),則每缺一個方面,結構評分-10.
    • 如果缺少次要內容(應當是一個略寫的章節,或者某章當中的小節),則每缺一個方面,結構評分-5.

--Gilgalad 2010年8月16日 (一) 16:02 (UTC)

我之前已經回復過評分制的問題了,這裡再重複一下。正如你所說,有些要求是必須的,如果你用評分制度去衡量條目是否已經達到了這些必須的要求,比如說語句中立,則會在將條目打上87分,或者78分。但實際上條目在這些部分是需要達到100分的,也就是說80分也好,90分也好,根本就沒有任何意義,因為你沒有達到100分。沒有100分就是0分。而如果將這種100分罷免制引入分數計算中,以此為基礎再將附加部分算分,即條目必須有基礎部分的100分,再去評選後面重算的分數(另外的89分),這樣做固然可以解決這樣的一個缺陷,但實際上又退回到我現在修改出來的模式,即滿足層級要求模式。
以你的例子看,又出來另外一個問題了。「條目缺少介紹(或者過於簡略)主題必須包括的某些方面的內容。」這必須要對條目作深入了解才能獲知,但你要明白到維基百科並非人人專家,誰去定基準,怎樣去定基準?尤其是基準定出來了,比如說缺少介紹扣10分。那萬一有人指出,我不是全部缺少,只是寫的不夠詳細。那不要扣我10分了,扣5.5分吧。然而又有用戶說,這個應該扣6.5分,這時該怎麼處理?如果兩者否定,全部都用10分處理,則很難服眾。
分數實際上是一種很精準的計算方式,偏偏優良、特色本身就是一個相對來說比較模糊的概念。正如「沒有完美條目」,完美的東西實際上是不存在的,但我們可以以此為準則去追求。現有模式不是英文維基裡搬過來的嗎?英文維基參與者眾,幾年來為何沒有人嘗試使用評分制處理問題?存在即合理,起碼對現在而言是合理的。除非你能做一套類似現在的相對完善的分數計算基礎方案來,否則很難獲得大多維基人的認同。-Edouardlicn (留言)
中立性的要求不是絕對的,只有版權才是不可觸犯的雷區。這個問題其實好解決,因為可以對各項的評分定下不同的評級標準,比如GA要求內容分80,中立性90,等等。
條目的深入了解,我覺得這負擔應該讓提名人來承擔。要求提名人必須列出詳細提綱(細緻到每一個段落)並且報告各個段落的完成情況。這樣做的好處是:評價文章結構的時候只需要對提綱打分,而評價文章內容的時候可以根據提綱來判斷是否達到了提綱所指出的要求。--Gilgalad 2010年8月23日 (一) 13:28 (UTC)
問題並非如你想的好解決。內容要求達到80分,具體細化怎麼做?例如有的段落沒有引用,照目前標準是不能通過的;換了分數機制後,可能部分段落沒有引用也就是算上80分,合格了。那實際上降低了條目的質量了。至於列提綱,更是不可能的事情。因為一千個人就有一千種提綱,更何況每次提交條目不同,提綱更是各式各樣。而且以「完成提交提綱」為判斷通過標準,違背了「以一個原則通過條目評審」的基礎。假若有人寫上一個提綱,然後說我完成了。然後有人說你提綱這裡不細緻那裡不細緻,偏偏這個提綱在大體上又已經滿足要求,這又很難判斷提綱對不對。然後提綱法又容易將投票人引誘到評審提綱而不是條目本身,那只要我提綱寫的很好看,投票的人看提綱看得很舒服,往往就會將條目上的問題忘記了。你看單單是我看完你的看法就有如此多的問題,分數法實在需要你寫一個很詳細的方案才有可能。—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8月23日 (一) 14:23 (UTC)
評選流程是第二步工作,第一步是完善(完美)條目的各項標準。在第一步完成以前我不準備進入下一步。不過,在這裡先討論一下對評選流程的想法應該對完善標準有好處。另外你可能不了解,評分制實際上在WP:條目質量提升用了很長時間。雖然這個項目現在已經凍結了,不過我覺得從這個項目的實踐來看,評分制實際上是可行的,只是需要細化標準,而且要儘量簡單可行。--Gilgalad 2010年8月23日 (一) 15:37 (UTC)

設想的一個評分方式

Edouard可能沒有理解我設想的分項評分是什麼樣的,下面我舉個例子:

User 條目結構 具體內容 中立與可查證 排版與格式
Gilgalad 80
提綱缺少一個重要內容,另某章應該詳寫...
85
提綱列出的內容完成度很高,但導論太短,有3處病句
-- --
Edouardlicn 90
少一個次要方面內容
75
提綱中要詳寫的某章內容太少,另一個小節多數為條列
90
有一段的來源請求沒有處理
85
圖片太多有些亂,過多不必要的內鏈
均分 85.0 80.0 90.0 85.0

假如FA對這四個分項評分的要求是90/90/95/90,GA的分項要求是80/80/95/80,則這個條目的評分符合GA標準。--Gilgalad 2010年8月23日 (一) 22:40 (UTC)

「某章應該重寫」這個就很難界定,尤其是在第一個人提出了這個要求以後,後面可能會有很多人跟風,但實際上很可能根本就不需要將這部分寫詳細。這樣的設計對投票是一個負面影響。建議你詳細設計一下,再交到客棧討論。-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8月23日 (一) 23:58 (UTC)
最好你也能大概講一下總體設想,否則如果我們的想法差距太大,不經過仔細討論達成共識的話,很難在一個草案上合作修改。--Gilgalad 2010年8月24日 (二) 04:50 (UTC)
我的設想現在草案上已經反映出來了。即層級符合制:你先要符合基本要求,再符合相關條目要求方能合格。你的方案依我理解區別在於用分數去計算達標程度,而不是用具體要求去限制。那不妨我們討論一下在要求上哪些地方是要調動的,比如你下面提出的一些修改。然後再以目前的共識加上各自的想法區別製作兩套方案,交社區討論?—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8月24日 (二) 07:07 (UTC)

過往討論

2010年存檔

關於分項標準

我覺得不宜將對條目結構和圖片的要求單獨放在FA標準下面。GA同樣也對條目結構和圖片有所要求,區別僅在於要求可能稍低。類似的,對條目具體內容的要求也不應該單單放在GA評選的標準裡面。--Gilgalad 2010年8月23日 (一) 22:25 (UTC)

這部分內容目前還欠缺充分討論,尤其是現在草案編輯就我們兩人,怎麼改還是很頭疼。建議多拉幾個做過優特條目的進來改。—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8月24日 (二) 07:34 (UTC)

合併可能性

我再看了一下你的想法,覺得我們之間並非全無共通之處,或者我們可以這樣互補:

  1. 將基本要求設定為必須遵守,不予評分,任何一點不達到不予通過。
  2. 將每個評選的要求設定分數。

只是目前我又想到一個問題,關於評分:如何解決傀儡投票的問題呢?萬一有人製造傀儡投票,強行拉低分數怎麼辦?又或者像Shizhao投票罷免時那樣發動大量人參與投票怎麼辦?—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8月24日 (二) 11:35 (UTC)

那很嚴重,沒有辦法解決的話,很多條目都會很容易成為優良,這正是優良評選中目前急需解決的問題之一。既然不能從投票者的身份出發,那麼必要的投票方式門檻就顯得尤為重要了。—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8月24日 (二) 14:4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