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省省督
外觀
此條目可參照英語維基百科相應條目來擴充。 (2019年4月21日) |
此條目需要補充更多來源。 (2019年4月21日) |
卑詩省督 | |
---|---|
總督 | |
任期 | 由英王陛下酌情決定 |
設立 | 1871年7月20日 |
首任 | 約瑟夫·特魯奇 |
網站 | [1] |
卑詩省省督(英語:Lieutenant Governor of British Columbia)是加拿大君主查理斯三世在加拿大卑詩省的代表,負責在該省行使君主的職權[1]。人選是經加拿大總理提名後由加拿大總督委任,而總理在提名過程中亦通常會諮詢省長的意見,產生方法與其他省份的省督相若。
歷年共有28人擔任過此職,當中香港出生的林思齊是該省首位華人省督(1988-1995年)。
參考文獻
[編輯]- ^ Victoria. Constitution Act, 1867. V.58. Westminster: Queen's Printer. 29 March 1867 [15 January 20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