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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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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植(506年—563年3月3日),字仁干,一字永顯[1][2]建昌郡[1][2],北魏、西魏、北周官員。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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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植是前燕散騎常侍侯龕的八世孫,高祖侯恕是北魏北地郡太守,侯恕的子孫因此定居於北地郡三水縣(陝西省咸陽市旬邑縣[3],於是成為州郡冠族。侯植的父親侯欣是泰州刺史、奉義縣公[4][5]

侯植少年時灑脫不受約束,有高尚的節操,容貌奇特壯美,武藝無人可比。正光年間,侯植以奉朝請起家官。不久天下大亂,盜賊蜂起。侯植於是散發家財,招募勇士討伐盜賊,以軍功出任統軍,升任清河郡太守。後來侯植跟隨賀拔岳討伐万俟丑奴等人,經常有戰功,出任義州刺史。侯植在義州很有政績,受到漢族和少數民族的百姓擁戴[6][7]

永熙三年(534年),高歡進逼洛陽,侯植跟隨魏孝武帝西遷關中。大統元年(535年),侯植加驃騎將軍都督,獲賜姓侯伏侯氏。侯植跟隨宇文泰參與小關之戰弘農之戰沙苑之戰河橋之戰[2],升任大都督,加左光祿大夫。大統十二年(546年),涼州刺史宇文仲和據州反叛,侯植跟從開府獨孤信討伐宇文仲和並將他俘虜。加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封肥城縣公,食邑一千七百戶[8][2]魏前二年(553年)十二月,宇文泰因為侯植功勳卓著,賜侯植姓賀屯氏。魏恭帝元年(554年),侯植跟從于謹平定江陵,升任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獲賜奴婢一百口,另封一個兒子為汧源縣伯[7]北周六官建立後,侯植拜出任司倉下大夫[9][8]

當時皇帝年幼,晉公宇文護執掌政權,侯植堂兄侯龍恩受到宇文護的親信任用。等到宇文護誅殺趙貴,各位老將多不自安。侯植對侯龍恩說:「如今主上年紀尚輕,國家安慰全靠諸公。唇齒相互依靠,尚且擔心不成功,何必因為細小的隔閡而自相殘殺!我擔心天下人因此崩潰瓦解。堂兄受到重用,怎麼可以知道卻不說?」侯龍恩沒有聽從。侯植又乘機對宇文護說:「君臣的分別,情同父子,理應休戚與共,貫徹始終。您因為骨肉之親,受到社稷的重託,存亡與共,在於今日。希望您誠心對待王室,學習伊尹周公,使國家安如泰山,家族永遠保有爵祿。那麼普天之下沒有不感到幸運的。」宇文護說:「我蒙受太祖宇文泰的厚恩,況且又是他的侄子,發誓將以身報國,兄台您當知道我心。如今您說這話,莫非是說我有異志?」宇文護又聽說侯植之前對侯龍恩說的話,於是暗中猜忌侯植。侯植害怕大禍臨頭,於保定三年歲次癸未正月廿三日(563年3月3日)在家中因擔心而發病去世,虛歲五十八,保定四年歲次甲申四月己丑朔年一日戊申(564年4月27日)葬於豳州三水縣棒川之良平原,朝廷追贈使持節、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大都督、光楊平三州諸軍事、光州刺史、肥城縣開國公,諡號斌公[10][11][2][12]

天和七年(572年),宇文護被周武帝誅殺,侯龍恩與弟弟大將軍、武平公侯萬壽都被定為宇文護的黨羽而處死。周武帝審理宇文護的案件,知道侯植忠於朝廷,特別免除侯植子孫的連帶罪行,追贈侯植大將軍[13],改諡號為[12]。侯植之子侯定遠[14]官至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15][11]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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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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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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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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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周書·卷29》,出自令狐德棻周書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北史·卷066》,出自李延壽北史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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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周書校勘記·卷二十九·列傳第二十一·四六》:侯植字仁幹上谷人也至高祖恕魏北地郡守子孫因家於北地之三水 八瓊室金石補正賀屯植墓誌作「字永顯,建昌郡人也」。字不同,或是二字,或先後改易。傳稱上谷人,是指郡望,下稱他「家於北地之三水」,實是三水人。按魏書卷一0六下地形志下三水屬涇州新平郡。隋書卷二九地理志上北地郡有三水縣。太平寰宇記卷三四邠州三水縣條云:「大統十四年移縣於今邠州西北一十五里。」改屬北地,亦當在此時。隋之北地郡乃是地形志豳州的西北地郡,和治富平的雍州北地郡非一地。侯植的高祖在魏時官北地郡守,豈能因官徙居新平郡之三水。這自然不可靠。但居於三水,是事實。建昌郡,魏書地形志屬涼州。漢魏南北朝墓誌集釋七賀屯植墓誌跋云:「又後改新平為建昌」,注云「此非地形志涼州之建昌郡,參楊守敬說」。今檢諸地誌及寰宇記不見所謂「新平後改建昌」之說,楊氏隋志考證亦無此語。或趙氏別有所據。
  2. ^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漢魏南北朝墓誌匯編》:周故開府儀同賀屯公之墓誌」公諱植,字永顯,建昌郡人也。其先侯姓,漢司徒霸之後。瓊」根盤鬱,歷千載而彌隆;寶葉駢羅,貫終古而獨茂。芳烈垂」而不窮,英聲著於方策。公稟川岳之休靈,資乾像之妙氣。」孝敬基於自然,仁讓發於天性。不競邑里之華,而存倜儻」之節。至如揮戈跨馬,氣籠\六郡之奇;囑矢控弦,妙奪樓煩」之術。加以膽氣兼人,才武絕世。故能戰必有功,陣無不捷。」平竇賊\於小開,剋恆農於陝虢。戮阿橋之封豕,摧沙苑之」長蛇。騁驍悍於洛陽,效武勣於隋陸。其餘功戰,難得詳言。」而公忠簡帝心,勳德諧懋,賞祿既當,寵榮斯及。歷位衛大」將軍右光祿大夫太子中舍人河陽郡守。稍遷使持節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大都督義州諸軍事義州刺史」司倉大夫肥城縣開國公,食邑一千七百戶。公率禮讓以」□民,總威惠以禦眾,供出納於儲宮,秉綸紼於玉府。褰帷」三載,民興五蔥之謠;擁鉞十周,土懷赴火之節。魏前二年」十二月中,太祖文皇帝以公忠效累彰,宜加旌異,爰命」史官,賜姓賀屯氏。時推姓首,實主宗祀。穆穆之訓,流美閨」門;惟馨之德,實臻嘏福。春秋五十八,以保定三年歲次癸」未正月廿三日遘疾薨於坊。主上嗟悼,賵賻有加,以保」定四年歲次甲申四月己丑朔廿一日戊申葬於豳州三」水縣棒川之良平原。追贈公使持節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大都督光楊平三州諸軍事光州刺史肥城縣開」國公,謚曰斌公,禮也。陵谷不常,幽題或改,敬鐫玄石以誌」焉。世子定遠,次子定徽,次子定高,次子定國,」次子定周,次子定貴。
  3. ^ 《北史·卷六十六·列傳第五十四》:侯植字仁干,其先上谷人也。高祖恕,為北地太守,子孫因家於北地之三水。
  4. ^ 《周書·卷二十九·列傳第二十一》:侯植字仁干,上谷人也。燕散騎常侍龕之八世孫。高祖恕,魏北地郡守。子孫因家於北地之三水,遂為州郡冠族。父欣,(秦)〔泰〕州刺史、奉義縣公。
  5. ^ 《周書校勘記·卷二十九·列傳第二十一·四七》:父欣(秦)〔泰〕州刺史 諸本「秦」都作「泰」。張森楷以為「秦」字誤。按魏書卷一0六下地形志下別有秦州,領河東、北鄉二郡,和治上封的秦州並置。錢氏考異卷三0據魏、周、齊書中多見泰州,而不見地形志,以為「此『秦州』當為泰州之訛」。本條的「泰州」諸本不誤,當是殿本妄改,今改正。
  6. ^ 《周書·卷二十九·列傳第二十一》:植少倜儻,有大節,容貌奇偉,武藝絕倫。正光中,起家奉朝請。尋而天下喪亂,群盜蜂起,植乃散家財,率募勇敢討賊。以功拜統軍,遷清河郡守。後從賀拔岳討万俟丑奴等,每有戰功,除義州刺史。在州甚有政績,為夷夏所懷。
  7. ^ 7.0 7.1 《北史·卷六十六·列傳第五十四》:植少倜儻,有大節,容貌奇偉,武藝絕倫。仕魏為義州刺史,甚有政績。後從孝武西遷,賜姓侯伏侯氏。從周文破沙苑,戰河橋,進大都督。涼州刺史宇文仲和據州作逆,植從開府獨孤信討禽之,封肥城縣公,賜姓賀屯氏。後從于謹平江陵,進驃騎大將軍、聞府儀同三司,別封一子汧源縣伯。
  8. ^ 8.0 8.1 《周書校勘記·卷二十九·列傳第二十一·四八》:封肥城縣公邑一千戶 賀屯植墓誌載歷官,末云:「肥城縣開國公、食邑一千七百戶」,食戶數不同。傳又稱:「孝閔帝踐阼,進爵郡公,增邑通前二千戶」,墓誌不紀此事,似即以縣公終。
  9. ^ 《周書·卷二十九·列傳第二十一》:及齊神武逼洛陽,植從魏孝武西遷。大統元年,授驃騎將軍、都督,賜姓侯伏侯氏。從太祖破沙苑,戰河橋,進大都督,加左光祿大夫。涼州刺史宇文仲和據州作逆,植從開府獨孤信討擒之,拜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封肥城縣公,邑一千戶。又賜姓賀屯。魏恭帝元年,從于謹平江陵,進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賜奴婢一百口,別封一子汧源縣伯。六官建,拜司倉下大夫。孝閔帝踐阼,進爵郡公,增邑通前二千戶。
  10. ^ 《周書·卷二十九·列傳第二十一》:時帝幼沖,晉公護執政,植從兄龍恩為護所親任。及護誅趙貴,而諸宿將等多不自安。植謂龍恩曰:「今主上春秋既富,安危繫於數公。共為唇齒,尚憂不濟,況以纖介之間,自相夷滅!植恐天下之人,因此解體。兄既受人任使,安得知而不言。」龍恩竟不能用。植又乘間言於護曰:「君臣之分,情均父子,理須同其休戚,期之始終。明公以骨肉之親,當社稷之寄,與存與亡,在於茲日。願公推誠王室,擬跡伊、周,使國有泰山之安,家傳世祿之盛,則率土之濱,莫不幸甚。」護曰:「我蒙太祖厚恩,且屬當猶子,誓將以身報國,賢兄應見此心。卿今有是言,豈謂吾有他志耶。」又聞其先與龍恩言,乃陰忌之。植懼不免禍,遂以憂卒。贈大將軍、(正)〔平〕(陽)〔揚〕光三州諸軍事、平州刺史,諡曰節。子定嗣。
  11. ^ 11.0 11.1 《北史·卷六十六·列傳第五十四》:周孝閔帝踐阼,進爵郡公。時帝幼沖,晉公護執政,植從兄龍恩為護所親。及護誅趙貴,諸宿將等多不自安。植謂從兄龍恩曰:「主上春秋既富,安危繫於數公,若多誅戮,自立威權,何止社稷有累卵之危,恐吾宗亦緣此敗。兄安得知而不言!」龍恩竟不能用。植又承間言於護曰:「公以骨肉之親,當社稷之寄,願推誠王室,擬跡伊、周,則率土幸甚。」護曰:「我誓以身報國,卿豈謂吾有他志邪?」又聞其先與龍恩言,乃陰忌之。植懼不免禍,遂以憂卒。贈大將軍、平州刺史,諡曰節。子定嗣。及護伏誅,龍恩及其弟萬壽並預其禍。武帝以植忠於朝廷,特免其子孫。
  12. ^ 12.0 12.1 《周書校勘記·卷二十九·列傳第二十一·五0》:諡曰節 賀屯植墓誌云:「諡曰斌公。」按可能是初諡「斌」,宇文護死後,因他曾觸犯權臣,故改諡「節」。
  13. ^ 《周書校勘記·卷二十九·列傳第二十一·四九》:贈大將軍(正)〔平〕(陽)〔揚〕光三州諸軍事平州刺史 宋本「陽」作「楊」,南本、北本、汲本、局本都作「揚」。張森楷云:「『陽』誤,作『揚』是。」按既稱平州刺史,諸軍事所舉的第一個州,也應是平州。賀屯植墓誌稱:「追贈公使持節、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大都督、光揚平三州諸軍事、光州刺史。」植為宇文護所忌,死後恐只贈本官。大將軍或是誅護後加贈。傳之「正州」,據志也可證為「平州」之訛,但哪一州刺史也不同。「正」「陽」今據諸本和墓誌改。
  14. ^ 《周書校勘記·卷二十九·列傳第二十一·五一》:子定嗣 賀屯植墓誌稱「世子定遠」。其他五子,上一字都是「定」字,若是雙名單稱,也應舉下一字。知「定」下脫「遠」字。
  15. ^ 《周書·卷二十九·列傳第二十一》:及護伏誅,龍恩與其弟大將軍、武平公萬壽並預其禍。高祖治護事,知植忠於朝廷,乃特免其子孫。定後位至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