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神水閣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神水閣
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地址四川省樂山市峨眉山市
時代清代
編號215
認定時間2012年7月16日

神水閣位於四川省樂山市峨眉山市,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清。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1]

神水閣位於四川省樂山市峨眉山市黃灣鄉大峨村4組,峨眉山風景區皇帽峰下大峨寺前,坐南向北。創建於隋唐,重建於清代。民國25年(1936)僧普智增修。1987年進行了大型維修。原為明代安慶巡撫吳用先舊居,取名「水竹居」,後改宅為寺,名「神水庵」,清乾隆時更名神水閣。神水閣佔地面積2660平方公尺,建築面積1500平方公尺。整體建築為木結構,復四合院組合。殿字三重,依地勢逐級升高,由彌勒殿、大雄寶殿和觀音殿組成,兩側為廂房、五觀堂等建築。1986年,神水閣被樂山市人民政府公佈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2]

註釋

[編輯]
  1.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佈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佈。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2.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