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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訴賀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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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大陪審團起訴書

合衆國訴賀伯特案(United States v. Hubbard)是美國1978年的一起刑事法庭案件,指控山達基教會二號人物瑪麗·蘇·賀伯特和其他幾名教會成員違反了多項法律,包括:

美國法典第18卷第2節(協助及教唆)、371(共謀)、641(盜竊政府財產)、1503(妨礙司法公正)、1623(在大陪審團前作虛假陳述)以及2511(1)(a)(阻斷口頭溝通)。其中還包括 22 DC Code §§ 105, 1801(b)(入室盜竊、協助和教唆)。

所有11名被告均被判有罪,並被判處罰款和監禁。上訴法官維持了對上訴人的原判[1]

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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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來自大陪審團文件。

  • 瑪麗·蘇·賀伯特
  • 簡·肯伯
  • 莫里斯·巴德隆
  • 亨寧·黑爾特
  • 杜克·斯奈德
  • 格雷戈里·威拉德森
  • 理查德·魏根德
  • 米切爾·赫爾曼 又名 邁克·庫珀
  • 辛蒂·雷蒙德
  • 傑拉爾德·貝內特·沃爾夫
  • 莎朗·托馬斯

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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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12月11日的一系列判決令揭示了該案的部分審判結果[2]

被告人 指控 監禁時間 罰款
莫里斯·巴德隆 入室盜竊、協助和教唆 2–6年
亨寧·黑爾特 陰謀 4年 10000美元
米切爾·赫爾曼 陰謀 4年 10000美元
簡·肯伯 入室盜竊、協助及教唆 2–6年
辛迪·雷蒙德 陰謀 5年 10000美元
瑪麗·蘇·賀伯特 陰謀 5年 10000美元
杜克·斯奈德 陰謀 4年 10000美元
莎朗·托馬斯 盜竊政府財產 1年(實際服刑6個月) 緩刑5年 1000美元
理查德·魏根德 陰謀 4年 10000美元
格雷戈里·威拉德森 陰謀 4年 10000美元
傑拉爾德·貝內特·沃爾夫 陰謀 5年 10000美元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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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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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United States v. Heldt, 668 F.2d 1238 (United State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District of Columbia Circuit October 2, 1981).
  2. ^ Data in this table is from scans of Commitment Orders, Dec. 16, 1980. Sentencing Order (PDF).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2-03-31). 

外部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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