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艾蒂安·夏爾·德·洛梅尼·德·布里耶納

本頁使用了標題或全文手工轉換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艾蒂安·夏爾·德·洛梅尼·德·布里耶納
法蘭西王國 法蘭西王國首席大臣
任期
1787年5月1日—1788年8月25日
君主路易十六
前任韋爾熱訥伯爵
繼任雅克·內克爾
財政總監(Director-General of Finance)
任期
1787年—1788年
前任米歇爾·布瓦爾·德·富爾克
繼任雅克·內克爾
個人資料
政黨路易十六
專業政治家、神職人員

艾蒂安·夏爾·德·洛梅尼·德·布里耶納(法語:Étienne Charles de Loménie de Brienne法語發音:[etjɛn ʃaʁlə də lɔmeni də bʁijɛn];1727年10月9日—1794年2月16日)是法國大革命前夕的神職人員和路易十六財政大臣

生平

[編輯]

洛梅尼·德·布里耶納在巴黎出生,他在利穆贊的家族可以追溯到15世紀。早年進入教會,1752年他被任命為魯昂總教區的神父,在訪問羅馬後1760年被任命為孔東教區主教英語Roman Catholic Diocese of Condom,1763年任圖盧茲總教區總主教。他的許多著名的朋友包括:杜爾哥安德烈·莫雷萊伏爾泰。1770年他當選為法蘭西科學院院士。在杜爾哥的影響下對政治和社會問題產生興趣。

1787年,他被提名為顯貴會議主席,攻擊卡洛訥的財政政策。在瑪麗·安托瓦內特的出力幫助下,他於5月1日接替卡洛訥主管財政工作,讓議會(巴黎高等法院)發佈法令處理內部自由貿易,建立省級議會和徭役贖金。當議會拒絕發佈印花稅法令和擬議的新通用土地稅時,他說服了路易十六強行發佈命令,鎮壓反對的措施,將議會流放到特魯華(1787年8月18日)。直到議會同意延長各種各樣的直接稅後,他才讓議員回到巴黎。在進一步嘗試強迫議會簽署一項提高貸款1.2億里弗的法令時,他遭到了堅決反對。由於無法應對日益惡化的財政危機,法院又反對他對特權等級徵收土地稅的計劃,翌年6月他向教士會議增收義務稅的要求只得到部分的同意,7月他被迫召開三級會議的要求,1788年8月25日他實際宣佈全國陷於破產,他辭去了財政大臣之職,讓位於雅克·內克爾,8月29日退休離開財政部改任桑斯總教區總主教,12月15日升任樞機[1],在意大利呆了兩年時間。

法國大革命爆發後他回到法國,是向1790年的公民憲法中的《教士公民組織法》宣誓的少數幾個高級神職人員之一。他拒絕承認教宗庇護六世,在1791年不得不放棄樞機身份。[2]

他在一個沒收的修道院中過退休生活,在1793年法國大革命高潮時,他曾否定了天主教[3]。但由於他以前是宮廷寵臣,因此在恐怖時期遭到懷疑,他在1793年11月9日在桑斯被逮。1794年2月16日因中風或毒藥死於獄中。

作品

[編輯]

洛梅尼·德·布里耶納主要作品出版有:

  • Oraison funébre du Dauphin (巴黎, 1766)
  • Compte-rendu au roi (巴黎, 1788)
  • Le Conciliateur, in collaboration with Turgot (羅馬, 巴黎, 1754)

註釋

[編輯]
  1. ^ Schama, p. 238.
  2. ^ Schama, p. 240.
  3. ^  Etienne-Charles de Loménie de Brienne. 天主教百科全書. New York: Robert Appleton Company. 1913. 

參考

[編輯]

Public Domain 本條目包含來自公有領域出版物的文本: Chisholm, Hugh (編). Encyclopædia Britannica (第11版). Lond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