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辛雄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辛雄(5世紀—534年8月28日),字世賓隴西郡狄道縣(今甘肅省定西市臨洮)人,北魏大臣。

生平

[編輯]

辛雄有孝性,博覽群書,通經書而好刑名。不妄交友,喜怒不形於色。初仕為奉朝請魏宣武帝正始元年(504年),拜給事中,十年不遷職。清河王元懌司空時,辛雄被徵辟為戶曹參軍,管理田曹事務。元懌遷司徒時,仍為戶曹參軍,辛雄用心平直,盡心政事,受元懌器重。魏孝明帝時,歷任尚書駕部、三公郎。辛雄為官明敏善斷,朝廷每有疑議,他與公卿駁辯,他的建議多為執政者採納,享有盛名。他曾多次奏請賞善罰惡,簡選俊才。神龜二年(519年)任城王元澄彈劾御史中丞元匡大不敬,皇帝下詔免死。辛雄奏請寬宥,說:「元匡曾經侍奉過三代皇帝,他的剛正不阿的事跡,朝廷內外都知道。因此孝文帝獎賞他『匡』這個名字。先帝既然已經在先前容忍了他,陛下您也應當在現在寬待他,如果最後貶黜了他,那麼恐怕會因此而堵住了忠臣的口。」元匡得以免罪。北魏因為郎選不精,就大加淘汰,只有朱元旭、辛雄、羊深、源子恭以及祖瑩等八人因為有才能而留用,其他人都被罷職送回去。孝昌元年(525年)辛雄兼司州別駕,輔助元誨督軍彭城。招降蕭綜。轉任司空長史。後來擔任行台左丞跟隨元彧討山蠻,取葉城。武泰元年(528年)大都督爾朱榮洛陽,發動河陰之變,辛雄潛伏不出。魏孝莊帝時,遷侍中、關西慰勞大使,奏請蠲免租調徭役。永安三年(530年),位至都官尚書、河南尹。太昌元年(532年),官至吏部尚書,兼侍中

永熙三年(534年)魏孝武帝入關中,辛雄留在洛陽。永熙三年八月甲寅(534年8月28日),高歡在洛陽永寧寺召集百官,說:「為臣奉主,要解救危難,如果在朝中不諍諫,皇帝出門時不跟隨,沒事時爭寵求榮,遇上事就自己逃竄,做臣子的氣節在哪裏!」辛雄說道:「主上與他寵信的近臣們謀劃商量事情,我們事先都不知道。等到皇帝的乘輿西去,我們要是立即追隨,恐怕行為相當於奸黨;我們留下來等待大王,大王又以不追隨主上來責備我們,我們進退都無法脫罪了。」高歡說:「你們備位大臣,本來應當以身報國,奸臣當權時,你們有人說過一句規勸的話嗎?使國家大事一朝到現在這種地步,你們的罪責還能歸到誰的身上!」說完,下令收審辛雄以及開府儀同三司叱列延慶、兼任吏部尚書崔孝芬、兼任度支尚書楊機、散騎常侍元士弼,將他們全部殺害。

延伸閱讀

[編輯]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魏書·卷77》,出自魏收魏書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北史/卷050》,出自李延壽北史

參考資料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