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陳楠 (嘉靖丙戌進士)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陳楠(?年—?年),字彥材浙江紹興府上虞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

正德八年(1513年)癸酉科浙江鄉試舉人[1],嘉靖五年(1526年)丙戌科三甲七十七名進士[2][3],授長沙府推官,歷大理寺正,讞獄多所平反。尋出知寶慶,三年政行惠洽[4]。遷按察司副使、備兵蘇松,二十三年正月考察以不謹閑住[5]

參考資料

[編輯]
  1. ^ 《浙江通志》
  2.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3.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4.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六十二》:嘉靖二十一年閏五月乙卯,湖廣寶慶府邵陽縣妖賊平,賜敕獎江川王膺鐩,賞巡撫都御史陸傑銀幣,帶管分巡道右參議潘九齡勒令致仕,指揮劉森閒住,總兵官譚綸免究,知府陳楠等准贖。
  5. ^ 《上虞縣誌》:陳楠字彥材,少沉毅強記,遂博綜羣書,稱鉅儒。登嘉靖丙戌進士,授長沙府推官,歷大理寺正,讞獄多所平反。尋出知寶慶,慨然慕古之循良,賑災弭盜,興學造士,三年政行惠洽。遷按察司副使、備兵蘇松,會不悅於當路,遂罷歸。杜門讀書,廉靜簡樸,足勵靡俗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