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加拿大國會
外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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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改名:「加拿大議會」→「加拿大國會」
[編輯]「加拿大議會」 → 「加拿大國會」:
- http://www.elections.ca/vot/fir/gui/gui-eth/VG-Chinese-Sim.pdf 加拿大選舉局
- http://victoroh.ca/ch/about-parliament 胡子修參議員的網頁
==> Parliament = 加拿大國會; 名從主人--George Leung(留言) 2016年6月20日 (一) 02:42 (UTC)
- (-)反對:[1](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反對一律名從主人,應兼顧地區通用名稱。如果一律名從主人,那麼美國總統「奧巴馬」在大陸就應改成「歐巴馬」。--AsharaDayne(留言) 2016年6月20日 (一) 06:44 (UTC)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的新聞發佈是採用「加拿大國會」 [2],中國駐加大使館都是「加拿大國會」[3]。
- (+)支持:「加拿大議會」也不算地區通用名稱,新浪、攜程這樣的地區網站用的也是「國會」,應當名從主人。名從主人是中文維基百科方針,經社區商議並採納,編輯者均應遵循方針。BTW,請問閣下何從得知「美國總統『奧巴馬』在大陸就應改成『歐巴馬』」的?--耶穌會士張明山大師 2016年6月20日 (一) 13:57 (UTC)
- @Zhanglide:[4]。另外,攜程、新浪的權威性比之外交部、全國人大網站,若何?新浪新聞大部分也是翻譯成議會,攜程一個毫無嚴謹度的旅遊網站有什麼參考性。--AsharaDayne(留言) 2016年6月21日 (二) 04:21 (UTC)
- 論權威性「加拿大國會」的文件應當更高,引用攜程、新浪只是想表達「議會」譯法也並不能算是地區通用名稱。關於「奧巴馬」:人物,其所工作或隸屬的機構、組織、公司的中文資料中出現他的中文姓名或譯名的,「名從主人」原則僅起參考作用。因此「奧巴馬」與本討論無關。--耶穌會士張明山大師 2016年6月21日 (二) 07:22 (UTC)
- 請看WP:WORLDVIEW#這裏是「中文」維基百科George Leung(留言) 2016年6月21日 (二) 06:24 (UTC)
- @Zhanglide:[4]。另外,攜程、新浪的權威性比之外交部、全國人大網站,若何?新浪新聞大部分也是翻譯成議會,攜程一個毫無嚴謹度的旅遊網站有什麼參考性。--AsharaDayne(留言) 2016年6月21日 (二) 04:21 (UTC)
- (+)支持,所謂的「名從主人」理據是完全誤解「名從主人」原則的最佳示範。--Clithering(10 years of service since 2006) 2016年6月20日 (一) 14:29 (UTC)
- (+)支持:「加拿大議會」也不算地區通用名稱,新浪、攜程這樣的地區網站用的也是「國會」,應當名從主人。名從主人是中文維基百科方針,經社區商議並採納,編輯者均應遵循方針。BTW,請問閣下何從得知「美國總統『奧巴馬』在大陸就應改成『歐巴馬』」的?--耶穌會士張明山大師 2016年6月20日 (一) 13:57 (UTC)
- 那麽我們有沒有共識?George Leung(留言) 2016年6月23日 (四) 15:19 (UTC)
- (+)支持「國會」的說法。加拿大本地的中文媒體、政府網站的中文翻譯的也慣用「國會」。--查·論·編 2016年6月28日 (二) 03:11 (UTC)
- (!)意見:最重要的是這文件是從加拿大選舉局向不懂英文的公民;他們可能是從中國、臺灣、香港、澳門、和其他華人地區來的。這代表用「國會」對這些在加拿大的華人比較好。George Leung(留言) 2016年6月28日 (二) 18:28 (UTC)
該用NoteTA還是「國會」
[編輯]在平時,這問題是不會有的,因爲中文維基說明是用NoteTA。問題出於那編「選民指引」是給在加那大的華人,包括是從大陸來的公民。 我看到有兩個編輯認爲該用「國會」。所以,請大家討論該用什麽呢? 在這問題上,我是(=)中立的。George Leung(留言) 2016年8月15日 (一) 06:51 (UTC)
- 那大陸本地讀者怎麼辦?--AsharaDayne(留言) 2016年8月15日 (一) 07:01 (UTC)
- 標明是中國人大網的翻譯。George Leung(留言) 2016年9月14日 (三) 18:29 (UTC)
- 大陸在兩者混用的情況下並不應該使用noteTA。--Kuailong™ 2016年9月14日 (三) 19:00 (UTC)
- 大陸官方只用「加拿大議會」一詞,並非兩者混用。參見[1]--AsharaDayne(留言) 2017年3月8日 (三) 00:40 (UTC)
- 一樣有使用「加拿大國會」,例如駐溫哥華副總領事李文慈出席加拿大國會議員黃陳小萍選區辦公室開幕儀式(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網站)。--Mewaqua(留言) 2017年3月8日 (三) 02:19 (UTC)
並不應該使用noteTA
[編輯]不但「名從主人」,因大陸兩者混用,Kuailong™已經認同這題目並不應該使用noteTA。請注意。George Leung(留言) 2017年3月4日 (六) 08:59 (UTC)
- 中國大陸似乎較多使用「加拿大國會」,如加拿大國會噩耗頻傳 華裔副議長癌症復發(新華網)。--Mewaqua(留言) 2017年3月7日 (二) 15:53 (UTC)
- AsharaDayne 給的參考是從中國人大網,但新華網,也是大陸的官方,也用「國會」。不但他不跟「名從主人」,他的編輯也刪除了加拿大選舉局出的簡體字選舉指引的參考[2]。 EDIT: 謝謝Mewaqua找到的中國官方、駐溫的領事的例子。George Leung(留言) 2017年3月8日 (三) 05:39 (UTC)
- 中國外交部也是用「議會」[3][4]--AsharaDayne(留言) 2017年3月13日 (一) 06:05 (UTC)
- 還有最近兩會的報道[5]--AsharaDayne(留言) 2017年3月13日 (一) 06:07 (UTC)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一樣有使用「加拿大國會」,例如駐溫哥華副總領事李文慈出席加拿大國會議員黃陳小萍選區辦公室開幕儀式(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網站)、駐溫哥華總領事劉菲與溫哥華中華會館部分理事座談。--Mewaqua(留言) 2017年3月14日 (二) 04:41 (UTC)
- 此外,用noteTA的話,「國會山莊」便變成了「議會山莊」。但衹要註明加拿大官方是用「國會」,而中國官方兩者都用的話,便沒有問題。George Leung(留言) 2017年3月14日 (二) 08:24 (UTC)
"加拿大國會"的翻譯不但「名從主人」,因大陸兩者混用,在2016年9月14日大家已認同這題目並不應該使用noteTA。但user:AsharaDayne不理會,只說中國人大用"議會"。他的編輯也刪除了從加拿大選舉局出的簡體字選舉指引的參考。我們該快到3RR了。George Leung(留言) 2017年3月7日 (二) 15:36 (UTC)
- 看起來是地區詞問題。——꧁༺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監管員選舉) 2017年3月7日 (二) 15:52 (UTC)
- 到3RR了。George Leung(留言) 2017年3月8日 (三) 01:52 (UTC)
外部連結已修改
[編輯]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加拿大國會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www.lop.parl.gc.ca/About/Parliament/Publications/DemocracyInAction/DIA%20Multilingual%20PDFs/Democracy%20in%20Action-Chinese%20Traditional338.pdf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70305072659/http://lop.parl.gc.ca/About/Parliament/Publications/DemocracyInAction/DIA%20Multilingual%20PDFs/Democracy%20in%20Action-Chinese%20Traditional3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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