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國際單位制基本單位
外觀
本條目依照頁面評級標準評為初級。 本條目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
||||||||||||||||||||||||||||||
---|---|---|---|---|---|---|---|---|---|---|---|---|---|---|---|---|---|---|---|---|---|---|---|---|---|---|---|---|---|---|
|
中華民國經濟部對於部分有不同名稱單位的規定如下:
- 公尺 又稱米。
- 公斤 又稱千克。
- 公分 厘米之俗稱。
- 公里 千米之俗稱。
- 公克 簡稱克。
此規定的一個特點是,它常將俗稱放在前面,正式稱法放在後面。這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規定的特點往往不同。--Wengier(留言) 22:15 2005年11月16日 (UTC)
時間(分;時;日)、平面角(度;分;秒)、體積(公升)、質量(公噸)、長度〔光年(AU);秒弳(PC)〕、能〔電子伏特(eV)〕、液體壓力〔〈巴〉bar〕、原子質量〔(電子質量單位)U〕
並非國際單位的一份子,只是仍受到國際度量衡委員會承認,其所以仍被保留者,乃因其有實用價值;或在某些專業領域仍有其用途。
Honmingjun 21:15 2008年4月16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