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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李洪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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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算是西方學者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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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西方學者傾向於認為51年5月13日是正確的生日這一句,引用的是N PORTER的碩士論文( http://scholarcommons.usf.edu/etd/1451/ )。當然我們歡迎學術界觀點,但是把碩士說成是學者有點過頭了吧?Skyfiler留言2014年6月4日 (三) 22:16 (UTC)[回覆]

居然有人認為「沒有證據說他不是學者」所以他就是學者,搞笑麼?也沒有證據說他不是外星人,所以可以說「有外星人認為……」?維基內容的門檻是可供查證,沒有發表過的原創研究就不要貼上來了。就算他當了博士講師副教授也一般不被稱為學者,更何況他畢業之後去做市場分析師去了,沒有搞學術研究。Skyfiler留言2014年6月13日 (五) 08:45 (UTC)[回覆]
輪子手段低下,笑死人了。--跨服戰留言2014年8月28日 (四) 06:07 (UTC)[回覆]
不存在高低,大小,power,無影響。

請依WP:生者傳記方針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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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Zhxy 519引用 PRC政府媒體中央電視台來指「條目人物的生日爭議」。但CCTV央視 是第一手來源,在此不應使用。
  1. 根據WP:生者傳記#可靠來源方針


  1. 根據WP:生者傳記#其他考量#知名的公眾人物方針,「對於知名的公眾人物,應使用大量可靠的第三方出版來源來獲取內容,維基百科的傳記條目只應根據此類來源所述而撰寫。如果某一指控或事件是值得注意、切題並受到已發表可靠來源充分記錄的,就可納入條目當中,即使是負面資訊且主角不願意讓人們提及。但如果可靠的第三方來源並未記錄,則不應加入條目中。」
  2. 然而,當在下Wetrace依據方針移除該負面爭議的第一手來源,並附上生者傳記不應使用第一手來源之理由。但在下的維護性編輯,卻遭User:Zhxy 519回退。Wetrace留言2014年6月29日 (日) 03:44 (UTC)[回覆]
CCTV不是第一手來源。法輪功和李洪志的材料自己說自己,那才叫第一手來源,你根本不懂。再不停提我的名字,我即使向管理員公開密碼也要告你騷擾了。--Zhxy 519留言2014年6月30日 (一) 07:33 (UTC)[回覆]
CCTV在政治打壓中一貫造假,這已經天下共知,這裏不舉例了。中共要消滅誰,先製造輿論抹黑批倒批臭,閣下需要多看一些歷史矯正眼光。因此,作為打壓方的中共黨媒,其材料屬於第一手,不作為可信來源。這一點是相當多的維基人很長時間的共識。尤其以hanteng所以提出的建議為代表,解決了以往不少爭議。閣下如此按照自己的理解使用材料,不能不令人想到破壞二字。--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14年7月1日 (二) 02:34 (UTC)[回覆]
少來了。你們幾個帶着主觀意願審查來源,存在共識的話只能是謊言,不要在這裏冠冕堂皇。hanteng根本沒有解決問題,你們別以為在這裏嘴多就能口水淹死人。--Zhxy 519留言2014年7月1日 (二) 02:52 (UTC)[回覆]
(!)意見--央視CCTV之類,在法輪功議題並非適合的來源
  1. 中國媒體華訊財經於2014年7月2日罕見報導,李東生任中國中央電視台副台長時,為討好江澤民和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利用CCTV鋪天蓋地污衊法輪功。在610主任劉京退休後,沒人願接班維持鎮壓,對法輪功有血債的江派掌門人周永康李東生升半級,提到610辦公室主任正部級,後又把李東生(宣傳部副部長)塞到公安部當副部長。[1]
  2. 天安門自焚事件被指造假,也跟CCTV有關。Wetrace留言2014年7月8日 (二) 01:15 (UTC)[回覆]
(!)意見--如同此條目討論頁所掛提醒模版:「由於條目的特殊性,在爭辯以及條目的編寫中請勿拿出任何以宣傳「官方」為基礎無確實根據的網站。」Wetrace留言2014年7月8日 (二) 01:20 (UTC)[回覆]
所有來源都是正規媒體。如果挑錯CNN也犯過移花接木的錯誤,沒人就此說CNN不能用。模板說的是網站,CCTV是電視,內容放在網站上而已。--Zhxy 519留言2014年7月11日 (五) 18:16 (UTC)[回覆]

水思這個模板掛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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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en:Li Hongzhi上一個模板都沒有。挺優良的。--Azunyan(留言) 2014年6月30日 (一) 03:43 (UTC)[回覆]

感謝您的贊同,我就是看不慣為何別的版本的維基都乾乾淨淨,卻是中文維基總是一堆帶着有色眼鏡的人掛一堆模板__^12th動員令 2014年6月30日 (一) 03:46 (UTC)[回覆]
可惜我正在試圖翻譯美劇犯罪心理和伊拉克戰爭相關內容(實際上也就是在打醬油)。這個暫時沒空了,不過應該會有其他人願意來翻譯。--Azunyan(留言) 2014年6月30日 (一) 03:49 (UTC)[回覆]

誰引用凱風網誰就是破壞傳記方針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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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編輯,多次引用或者間接應用已經被證據表明有問題的中共凱風網,請諸位編輯明察:這個網站的主辦人是誰?不知道!誰在背後支持?沒有一篇文章是署名的,三無網站。引用三無產品凱風網來源,難道不是有意破壞生者傳記方針?當然說是三無,只要不是傻子,都知道是中共610系統的嫡系。沒有610直接授權和經費支持,根本不會那麼存在。不管是里子還是面子,它都是不可靠來源,是屬於中共涉案方的第一手材料。那個網站的使命就是詆毀要打擊的對象,任何使用來源的人,是不是等於在維基實施詆毀生者?清者自明。--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14年7月1日 (二) 02:48 (UTC)[回覆]

一次引用不符合資格的來源僅是違反方針,固執反復引用,挑起編輯戰才算破壞。--Zhxy 519留言2014年7月1日 (二) 05:40 (UTC)[回覆]
Zhxy 519似乎是明知而為?而且對法輪功相關條目都片面引用中共當局的說法;也有斷章取義的問題。Wetrace留言2014年7月4日 (五) 08:15 (UTC)[回覆]
我沒有必要全面,你覺得片面就加你的那一面,這就中立了。斷章取義可不敢當,哪一句?--Zhxy 519留言2014年7月11日 (五) 18:12 (UTC)[回覆]
我可以說應用法輪功媒體大紀元和新唐人也是不中立的嗎?--跨服戰留言2014年8月28日 (四) 06:03 (UTC)[回覆]
所以Zhxy 519並無錯,關鍵是要講明各方意見,而不是任由輪子污衊。--跨服戰留言2014年8月28日 (四) 06:03 (UTC)[回覆]

關於條目全保護,請問方針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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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范管理員您好,您對李洪志條目進行無限期保護,
  1. 然而,Lanwi1管理員先前也注意到,該條目被匿名IP用戶屢屢加上Zhxy_519不符方針的來源及內容,因此該管理員做了「半保護」即已足夠。自7月8日至今4天,該條目也暫時不再有IP用戶編輯破壞,條目易無編輯戰問題(中華愛國陣線用戶雖一次恢復Zhxy519內容,但經以要求提供第三方來源,即無繼續爭議。)。
  2. 但Zhxy_519稍早於維基時間7月11日做了2次編輯(約4小時前,北京時間7月12日凌晨3點多),添加不符生者傳記方針的來源內容後;
  3. 僅僅1分鐘後,Zhxy_519就申請「條目全保護」理由為解除保護伊始即發生編輯戰不符事實。Lanwi1的半保護到7月22日根本未到期,也已發揮保護效果。
  4. 然而,僅僅3分鐘後,您就同意「無限期全保護」條目?方針依據及必要性適當?敬請您再注意事實面(條目編輯歷史)。
  5. 在先前發生編輯戰過程中,匿名IP用戶,幾乎完全依循Zhxy519的編輯立場。若該編輯符合方針,何以需一再用匿名IP呢?Wetrace留言2014年7月11日 (五) 23:44 (UTC)[回覆]
(!)意見--關於 范管理員 的「全保護」動作,依方針應回復「半保護」狀態。除了前面所提事實面、必要性,在下查閱方針後;增加理由如下
  1. 該條目現況不存在編輯戰,半保護即已足夠。且依據Wikipedia:保護方針,就算發生了編輯戰,該「全保護」仍無方針依據。
    1. 「WP:保護方針#內容爭議」:(1)當頁面上發生編輯戰時,通常會臨時全保護該頁面,以迫使發生爭執的各方保持冷靜,在相應的對話頁進行討論,達成共識後再進行編輯。如果只是個別特定的用戶進行持續的編輯戰,封禁可能是一種更好地處理方式,以免妨礙其他的用戶進行正常的編輯。(2)在保護發生內容爭議的頁面時,除非當前的修訂版本含有明顯違反方針的內容(例如破壞,侵權,誹謗在世人物等),管理員通常會保護當前的這個修訂版本。但是有時這樣做會鼓勵故意編輯一個會發生爭議的版本從而引發編輯戰,此時如果有編輯戰發生前的版本存在,管理員可以恢復到這個版本。
    2. 「WP:保護方針#破壞」:先發制人的對條目進行全保護其實違背了維基百科的開放性。臨時性的全保護只有在極少數的情況下使用,例如大量的自動確認用戶對一個條目進行持續性的破壞的時候。持續性的破壞或預期未來會有高流量可能性的條目,一般都不是進行全保護的理由。這種情況可以考慮進行半保護。
    3. 保護期間永久?依據「WP:保護方針」,編輯戰應以『臨時性保護』(根據請求對編輯戰實施一段時間的強制冷卻)。查閱「永久或半永久保護」之事由中完全查不到「編輯戰」。
  2. 關於范管理員保護之版本:如同「WP:保護方針」所述「除非當前的修訂版本含有明顯違反方針的內容(例如破壞,侵權,誹謗在世人物等),管理員通常會保護當前的這個修訂版本。」那麼,依據WP:生者傳記
    1. 「我們必須確保條目的正確性,堅持使用高質量的參考文獻。有關在世人物的無來源或少來源的爭議內容都應立即移除而無需等待討論的結果,無論該內容是負面、正面或是未必正確的。」、「生者傳記必須在考慮到主角私隱下謹慎地撰寫」、「人物都應假定在世,除非有合理原因說明其已不在人世」。
    2. 可靠來源(更多資料:WP:誹謗):「關於在世人物的內容'必須非常謹慎地引用來源,如果缺乏可靠的第三方來源,其中就可能會含有原創研究和不可查證的表述,並可能導致誹謗性的斷言。'只在可疑來源或可疑度高來源中出現的內容,不應在關聯在世人物的頁面被使用,不能出現在「擴展閱讀」、「外部連結」或條目中的任何章節中(見上方描述)。
    3. 移除無來源或少來源的爭議性內容:「應移除受善意編者反對或對來源作出推測性解釋的任何無來源之內容,倚賴於自行出版來源(生者傳記主角的作品不在此列,詳見下文)或倚賴之來源不符合可供查證方針規定的內容亦應被移除。」「管理員可以強制移除此等內容並實施頁面保護和用戶封禁,即便他們本人曾經參與過該條目的編輯。重新加入該內容的編者可被警告和封禁,參見封禁方針和禁止毀謗。」
    4. 有利於保護私隱的推定:「如果此類條目受到質疑,就應縮減回來源完整、中立且切題的版本。
    5. 知名的公眾人物:「應使用大量可靠的第三方出版來源來獲取內容,維基百科的傳記條目只應根據此類來源所述而撰寫。」「如果可靠的第三方來源並未記錄,則不應加入條目中」
    6. 若管理員懷疑生者傳記條目遭到惡意或偏見性的編輯,或認為違反方針的內容會被再次添加,則可對條目實施全保護或半保護。」---從這角度,保護的版本怎能是存在不可靠來源、爭議性內容的版本呢?
    7. 「重複於在世人物條目添加無來源或來源不足之爭議資料的編者可能會因其擾亂行為而受到封禁」。Wetrace留言2014年7月12日 (六) 02:04 (UTC)[回覆]
(!)意見--管理員目前保護版本,已經移除「違反生者傳記方針」之內容。謝謝管理員。Wetrace留言2014年7月12日 (六) 06:44 (UTC)[回覆]

法輪功不是人間神丹! 共產黨亦不是洪水猛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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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信仰應當自律!真正的宗教更重他律!現代社會,仇恨與革命早成歷史,寬容共在與協同進步方為正道!--Sjjc123留言2014年7月13日 (日) 02:58 (UTC)[回覆]

我不喜歡共產黨,但我絕對反對法輪功!--跨服戰留言2014年8月27日 (三) 10:07 (UTC)[回覆]

江澤民因發動鎮壓FLG犯下反人類罪而在海外法庭被起訴和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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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可能長期受江氏610邪教仇恨宣傳洗腦誤導,不明原委。其實,據不少海外主流媒體報導,江澤民1999年4月準備鎮壓時,其他六個政治局常委均表示反對,江澤民在共產黨高層得不到支持,故私下組織了610非法邪教機構發動了殘酷鎮壓,並且活摘FLG學員器官出售圖利。而且江澤民當時對FLG創始人作出了通緝,但立即被國際刑警組織駁回,並且江澤民u此舉受多國譴責。之後15年來江澤民及610喉舌也沒敢再提通緝。相反,江澤民及610走卒在世界各國因反人類罪受到起訴和通緝。目前在中國國內許多610成員,象曾不可一世的薄熙來周永康蘇榮等已經紛紛被關入了監獄。故勸IP用戶不要原創編造出每年通緝之類江氏610邪教也沒編過的謠言。小蓮莊處士 2015年6月2日 (二) 12:22 (UTC)[回覆]

哈哈哈,您真是說笑了。中共要是有能夠給十四億人洗腦的能力,赤旗早就插遍全球了吧。薄周等人都是政治鬥爭失勢,再加上貪污的老底被揭了,才進了班房的,跟法輪功有一分錢關係?法輪功總是說全球公審江澤民,也沒看到哪個國際法院敢對他動手啊。海外主流媒體fake news的厲害程度與瞎了一隻眼的選擇性失明您又不是不知道,輪子至今也沒拿到活摘的證據,而且還被曝光自導自演一出「受拷打」的新聞,此事在大陸甚至被作為笑話流傳。其實法輪功就算是沒有做其他傷天害理的事,就算是啥東西都是共產黨編的,但是亂貼小廣告破壞市容和污損人民幣兩個就可以當成被取締的理由了吧。您知道法輪功的書有多反智嗎?核心教義「《轉法輪》」畢竟是宗(xie)教性質的書籍,我不予置評。但是《九評》這種書到處充斥着連一個學習成績全優的國中生都能夠輕易揭穿的謠言,舉個例子:《九評:四評,論中國共產黨是反宇宙的力量》,這標題多中二咱就不提了,最關鍵的是他還列舉了中國近些年來發生的各種大小天災和人為的重大事故(不少還被嚴重誇大),最後僅僅是想要論證中國共產黨「遭天譴」!最厲害的是,維基百科九評共產黨上關於這本書的真實性的批判竟然只有「但是,該書中很多內容的真實性還有待商榷」一句。但是我最近也拿到了一些零散的消息,是有關於法輪功學員受酷刑情況的。我計劃三年之內完成一份實地的調查報告,人人都有義務揭開真相。聯邦共和國萬歲留言2019年8月24日 (六) 14:50 (UTC)[回覆]

關於中國官方對法輪功的定性及所謂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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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efweiLanwi1三位管理員好,在下注意到@SiuMai@Marvin_2009在此條目有編輯爭議,在下閱讀後,由於此條目過去長期被部分尤其匿名用戶引用「非可靠來源/斷言式描述」而曾引發許多討論,因此在下對這次編輯爭議,提出意見如下:
  1. 維基百科應盡可能使用第三方可靠來源,特別是「WP:生者傳記
    1. SiuMai引用中共官方的網頁,中共在法輪功議題上,是鎮壓的一方,並非第三方可靠來源。
    2. SiuMai的寫法諸如「潛逃/每年」等用語,依照Marvin2009所指「已涉及原創研究」,來源中沒有這些內容,[Marvin兩小時內四度在Siumei個人頁留言說明解釋並提請處理(參看紀錄) https://wiki.zwnes.eu.org/wiki/User_talk:SiuMai#.E5.85.B3.E4.BA.8E.E4.BD.A0.E5.9C.A8.E6.9D.8E.E5.85.88.E7.94.9F.E6.9D.A1.E7.9B.AE.E6.B7.BB.E5.8A.A0.E7.9A.84.E6.AF.8F.E5.B9.B4.E9.80.9A.E7.BC.89.E7.AD.89.E8.AF.B4.E8.BE.9E],但Siumei毫無回應及說明,是否「拒絕溝通」?
  2. SiuMai寫「法輪功在中國大陸被定性如何」,如此寫法是有問題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有憲法與法律的國家,依照憲法、法律、公安部2000年以來/2014年對所謂「邪教」的官方認定文件,從未出現法輪功。可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認定的邪教組織列表
    2. 2014年6月BBC報導〈中國公佈官方「邪教名單」引發網友關注〉:「中國媒體說,官方認定的「邪教」共有14個,但是網友發現官方口中的「邪教」-- 法輪功不在其中。」
    3. 近年不少中共前官員及外媒指出,江澤民1999年定性鎮壓法輪功時,其他六人都反對。做定性的,不是政府與法律,因為「政府違反法律」的認定,是不合法的。
    4. 在下查了一下,江澤民1999年在法國媒體面前做此定性,但仍沒有法律的支持,只能說江做此定性。「依法治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原則吧。
  3. Siumei寫的通緝問題
    1. 相關內容,有不同於中共公安部的「第三方可靠來源」的見解;而且已經在文中有提到了,Siumei既不使用第三方可靠來源,又放首段並以斷言式描述、且加上前面的爭議,因此並不適當。
    2. 所以,詩琳童用戶的對向編輯,並非基於惡意刪除,而是有其合理理由。
  4. SiuMai涉及給用戶貼標籤,是否違反文明方針?
    1. SiuMai在前面不回應其他用戶的留言意見、而只持續回退其他用戶編輯,疑似「拒絕溝通」的同時;就在剛剛又在互助客棧留言開啟討論,寫着「明白信眾護主心切,但刪除有來源的內容是破壞條目的行為」。
    2. 指特定用戶是信眾,會否增加用戶「因政治或宗教信仰可能遭受風險?」而恐違反《WP:不要人身攻擊》而依該方針需向維基基金會創辦人說明?(「對於用戶會導致政府、僱主或其它人在政治、宗教上的威脅或行為。這類違規可能會在被任何管理員發現後,被封禁一段時間。在一些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中,處理此類行為的管理員應該保密地通知仲裁委員會成員及吉米·威爾士並說明其管理行為及原因。」)
    3. 編輯化學條目,就一定是化學家?編輯基督教條目,就是基督徒?那編輯法輪功條目,一定是「護主的信眾」或「執行鎮壓的中共五毛」嗎?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3日 (三) 05:15 (UTC)[回覆]
法輪功在中國大陸不被認為是邪教?呵呵呵,您就繼續扯吧。--Kuailong 2015年6月3日 (三) 05:18 (UTC)[回覆]
Wetrace您好,我是大陸人,而您不是,我相信我比您更清楚大陸人是否普遍認為其是邪教。—Chiefwei - - 2015年6月3日 (三) 05:24 (UTC)[回覆]
(:)回應-{{ping]Kuailong}}您好,
  1.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正當程序來說,法輪功確實不是,也沒有依據。
  2. 但江當時做這樣的陳述,也成立中共610辦公室主導鎮壓。其認定是有爭議,請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認定的邪教組織列表條目中的說明,其中雖提出此說法,但法律上的爭議有一些描述。
  3. 一個宗教或信仰是正或邪,也不是說「人在大陸」就一定能判準,當年文化大革命的鄧小平、三反五反等被迫害的各種正教不也曾在中國大陸被攻擊?基督教何嘗不是曾被攻擊?在下在臺灣或其他國家也常看到法輪功,看到的並非如此。SiuMai的寫法,確實不夠周全。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3日 (三) 05:30 (UTC)[回覆]
不用拿什麼依法治國和正當程序這種冠冕堂皇的話來搪塞,「法輪功是邪教」是官方大規模長時間宣傳的,對這種事情還詭辯真是沒有意義。--Kuailong 2015年6月3日 (三) 05:34 (UTC)[回覆]
(:)回應--@Kuailong您好,
  1. 如您所說是「官方大規模長時間宣傳」,但江澤民、610辦公室(被指法外機構、踐踏憲法)所做的、文化大革命、「抗日戰爭是不是國民黨打的」又何嘗不是「官方大規模長時間宣傳」?
      1. 因此,WP:生者傳記方針:「對羅織入罪的主張須保持警惕,留心那些針對在世人物的具有偏見和惡意的內容。如果有人試圖推銷帶有偏見的觀點,則應堅持可靠的第三方已出版來源以及與人物關注度相關的明確論證。」當全世界只有中共通緝,而其他許多國家表揚肯定、甚至國會決議譴責中共鎮壓之時,這一點是否尤應注意?而是否是邪教,當公安部文件明顯沒有,而BBC作為第三方可靠來源報導關注,若注意些是否會更妥當?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3日 (三) 06:23 (UTC)[回覆]
(:)回應-@KuailongChiefweiLanwi1四位大陸管理員好,Kuailong回退並加回1380字元,其他用戶指出SuiMai這一編輯有原創研究、非可靠來源,而違反生者方針,敬請Kuailong再注意一下。謝謝!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3日 (三) 05:30 (UTC)[回覆]
中共官方來源的網頁僅用於「描述性斷言」,這種情況下使用該來源是合適的。反之,若將其蓄意刪除,則顯然涉嫌隱瞞相關事實,並非中立之舉。
至於其是否邪教,你我的看法都不重要,有可靠來源即可。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任何法律規定邪教需要經過程序認定,沒有經過這一程序,並不代表其在公眾和官方認知上不是。—Chiefwei - - 2015年6月3日 (三) 05:37 (UTC)[回覆]
(:)回應-@Chiefwei您好,但是,公安部發佈官方認定14種邪教名單,裏面確實沒有法輪功。這一爭議,在法輪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認定的邪教組織列表都有內容討論到。
  1. 在下以為,這是「生者傳記」條目,方針要求使用「大量第三方可靠來源」。
  2. 而且,如您所說「中共官方來源的網頁僅用於「描述性斷言」」,但「以斷言式放在首段」而沒有其他相應的說明,是否合理呢?通緝爭議一段,在文中順着年份都可以看到,且已有正反說法與第三方來源。SiuMai非要放在第一段,且引用非第三方的鎮壓方控制的來源,請問管理員這是否符合「生者方針」?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3日 (三) 05:47 (UTC)[回覆]
(:)回應-@Chiefwei您好,請問管理員:高爭議性、不符生者傳記方針的內容,依據維基百科方針,應先刪除?還是保留?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3日 (三) 05:48 (UTC)[回覆]
邪教通緝。請繼續想辦法洗白。--Kuailong 2015年6月3日 (三) 05:52 (UTC)[回覆]
看到此則討論,想說幾句,希望仔細分辨誰在試圖洗白。Kuailong先生引用的中共江澤民喉舌媒體確實對FLG施加了邪教標籤,宣佈其為邪教。但請分辨一下,這些媒體如何說並不等於中國法律和中國政府如何定性。這與Wetrace先生在討論中所提的意思,即中國國務院和公安部公告的中國境內總計有14種邪教,這個14邪教名單中並無FLG,還有中國人大於99年10月制定的邪教法也根本沒有提到過FLG,而且中國任何法律法規均從來沒有使用邪教標籤對待FLG,並不矛盾。江澤民是1999年10月在接受海外媒體採訪時,才首次給FLG帖邪教標籤,而後人民日報稱就是邪教。99年10月開始的邪教宣傳不能成為江澤民在99年7月發動鎮壓的原因,在7月鎮壓時江澤民及其媒體也根本沒有說過因為是邪教才鎮壓的。從中可見,在10月宣稱邪教,只是江氏及其掌握的媒體洗白江澤民非法鎮壓的手段之一。但是,中國人大,中國國務院和中國公安部,從來沒有聽從江澤民的意思對FLG作邪教定性。美國自由之家的東亞高級分析師SARAH COOK的相關證詞指出江澤民的鎮壓受到中共高層的反對,江澤民發動鎮壓的原因主要是出自於個人妒嫉,也提到人們不可上當於江氏邪教宣傳,希望Chiefwei先生也參考一下:美國自由之家的東亞高級分析師SARAH COOK的相關證詞 江澤民在非法鎮壓、邪教宣傳並且犯下反人類罪後,在中國國內及多個國家受到起訴,象阿根廷還對江澤民作出了通緝。近來,由中國國內主流媒體的廣泛報導可見,江澤民的610辦公室已經沒有了主任,公安部和中紀委紛紛擺脫了與610的關係,其實江澤民因為受其他所有政治局常委反對,繞過政治局,私下成立的610恐怖組織才是真正的邪教機構,這個真正的邪教機構一直在誣正為邪,在中國受到清算的日子也並不遠了。請參考法廣有關報導。在下高興有機會與諸位交流看法,多說了幾句,如有不對處,歡迎指正,謝謝!小蓮莊處士 2015年6月3日 (三) 11:53 (UTC)[回覆]
(:)回應--@Kuailong您好,容在下說明。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3日 (三) 06:13 (UTC)[回覆]
(:)回應--@Kuailong您好,
  1. 如您所提供的連結,民政部副部長說是「依法作出的決定」,可說明「邪教需要經過程序認定」(@Chiefwei)。在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爭議之前吧,當時特首還打算制訂「反邪教法」,但遭到社會強烈反彈作罷。
  2. 真的,到現在,中共當局從來沒告訴社會是「依據什麼法」來認定法輪功;這也是中國十佳律師高智晟公開上書、或北京律師李和平等人以「憲法至上,信仰無罪」進行「無罪辯護」的原因。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3日 (三) 06:23 (UTC)[回覆]
我們在說的是官方有沒有認定為邪教,有沒有通緝李。不要去扯走了什麼程序,依據什麼法律,可不可以做無罪辯護。事實就是,官方語境下法輪功是邪教,且李被通緝了。到底誰在歪曲事實?--Kuailong 2015年6月3日 (三) 06:32 (UTC)[回覆]
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任何法律規定邪教需要經過程序認定。我只能再寫一遍。
我認為符合,刪掉該部分後文看不出所謂「正反說法」。歡迎尋找其他管理員或他人複查。
以上是我的全部意見,不必再ping我了。—Chiefwei - - 2015年6月3日 (三) 05:53 (UTC)[回覆]
(!)意見--@Chiefwei您好,恕在下還是得Ping您通知。@Lanwi1
  1. 關於您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任何法律規定邪教需要經過程序認定。」
    1. 這點不對,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訂有信仰、不信仰的自由;若無「法律」明訂的合理限制,不能侵犯人權。
  2. 此外,依據WP:生者傳記,請問恢復的內容,是否符合例如以下?
    1. 「在將在世人物的傳記內容添加到任何維基百科頁面時,編者應特別謹慎。編者需要對此等資料保持高度的敏感,並須嚴格地遵循美國的所有適用法律以及我們的所有內容方針,特別是:中立的觀點(NPOV)、可供查證、非原創研究」、「我們必須確保條目的正確性,堅持使用高質量的參考文獻。有關在世人物的無來源或少來源的爭議內容都應立即移除而無需等待討論的結果
    2. 「在維基百科中添加或恢復內容的人應承擔舉證之責,特別是有關在世人物的內容,因此編者應能說明此等內容符合維基百科所有內容方針和指引的原因。」
    3. 「對羅織入罪的主張須保持警惕,留心那些針對在世人物的具有偏見和惡意的內容。如果有人試圖推銷帶有偏見的觀點,則應堅持可靠的第三方已出版來源以及與人物關注度相關的明確論證。」
    4. 當全世界只有中共通緝,而其他許多國家表揚肯定、甚至國會決議譴責中共鎮壓之時,這一點是否尤應注意?
    5. 「關於在世人物的內容必須非常謹慎地引用來源,如果缺乏可靠的第三方來源,其中就可能會含有原創研究和不可查證的表述,並可能導致誹謗性的斷言。」
  3. 中立性,您提到「我認為符合,刪掉該部分後文看不出所謂「正反說法」」
    1. 正反說法,仍應以第三方可靠來源、處理。若您認為符合,是否請您依據方針舉證論述說明?畢竟依據WP:管理員方針,當您在編輯時,您也的角色也是一般用戶,而非以管理員角色編輯。
    2. 為了求「某觀點方認為的--中立性」的目的,使用違反生者傳記方針的非可靠、非第三方來源,是否可以?若可以,這是真的中立嗎?
    3. 從中立性角度,無論是「中立性方針」、「生者傳記方針」,該等片面/斷言式的內容,放在首段,是否符合方針?是否有中國共產黨當局地域中心的問題?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3日 (三) 06:06 (UTC)[回覆]
是的,我也是一般用戶,我也沒有動用任何管理員權限,但這並不代表我就有義務與您一直爭執下去。
我已經明確表達了我的態度,並且我也並不期望能夠說服您,歡迎尋找其他管理員複查。—Chiefwei - - 2015年6月3日 (三) 06:25 (UTC)[回覆]
(!)意見--@Chiefwei,謝謝您的說明與花費時間討論。在下只是希望SiuMai能依據生者傳記方針編輯,並且在爭議解決前,請SiuMai舉證論述其內容,這是添加內容者的責任。但現在卻是在下與您、Kuailong在討論...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3日 (三) 06:39 (UTC)[回覆]


(!)意見--@SiuMai您好,您再一度恢復這所有非第三方可靠來源內容,所附一句編輯理由是「條目導言部分需要有足夠概括性」
  1. 然而,您的描寫是否「能概括」?同時您使用的非第三方來源及其質量、斷言式描述、原創研究等等編輯的問題,是否符合生者傳記方針?請您依據方針一一論述舉證。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3日 (三) 06:39 (UTC)[回覆]
(!)意見--@Lanwi1兩位管理員好,您們兩位並未參與此條目的編輯,在此條目屬於「管理員角色」而可進行爭議的調解與一旦發生編輯戰的處理。因此,在下Ping兩位,請見諒。未免之後發生爭議,在下在此說明:依據生者方針,移除非可靠內容,過程中亦充分參與討論說明,並未構成編輯戰,依生者傳記方針亦不屬於「3RR回退不過三」的規範對像。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3日 (三) 06:39 (UTC)[回覆]

雖然李洪志在我眼中無法和愛德華·斯諾登相比,但就被某國政府帶有爭議性的通緝來說,維基百科的內容應該把相關政府的發言視為第一手非第三方不可靠來源。也就是說,美國政府對愛德華·斯諾登的評論和法律行動雖重要,但最好是用第三方第二手可靠來源做支撐和定下相關評價,同理,中國政府對李洪志評論和法律行動雖重要,但也需要第三方第二手可靠來源為主。

SiuMai在此次編輯爭議的作法上來說,因此的確有重大問題。--❦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5年6月3日 (三) 09:11 (UTC)[回覆]

Hanteng的意見是有理的,明明條目早就有第三方第二手可靠來源敘述通緝的過程,SiuMai強要在文章開頭加上每年被通緝一說,是非常奇怪的事。最初SiuMai幾次加入時並無來源,後來被反覆詢問後,SiuMai使用了99年8月中共媒體來源。這兒不僅是第一手來源有問題,也不僅是重複條目早就有通緝內容很不必要,關鍵還在於這個99年8月報導通緝的來源根本不能證明其原創的每年被通緝這種內容。小蓮莊處士 2015年6月3日 (三) 18:56 (UTC)[回覆]
對Hanteng寫法沒有過多意見。—Chiefwei - - 2015年6月4日 (四) 02:43 (UTC)[回覆]

奇怪的排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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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章開頭「1980晚期至1990年代早期」顯得很是奇怪,因為本條目的生平部分中按時間先後早已經一一羅列相關內容。開頭這麼一段從復正文內容,使全文結構不協調,故建立刪除這一段或按時間一一移至對應段落。小蓮莊處士 2015年6月3日 (三) 18:48 (UTC)[回覆]

治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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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efwei先生請注意你所加回的內容確有問題:該子條目稱作修練治病說(這是SiuMai所加的標題),文中先引述610辦公室凱風網來源的兩則內容,接着該段落中加上轉折詞「但是」,之後引述一段中廣網內容。這不是在總結來源證明SiuMai的觀點嗎?凱風網來源絕不可靠,退一萬步假定其是可靠的,則是違背了WP:SYN。實際上,FLG書籍中一開始就明文說明修煉根本不是為了治病,610凱風網所謂包治百病的錄像純屬江系偽造以煽動仇視,FLG一切書籍和原始錄像均可在[www.falundafa.org FLG網站]上找到。小蓮莊處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2:35 (UTC)[回覆]

文段所有內容都在中廣網原文中可查,並無原創總結。—Chiefwei - - 2015年6月4日 (四) 02:41 (UTC)[回覆]
Chiefwei先生請注意,這一段有引用三則來源,只有最後一則是中廣網來源,前兩者均是凱風網。怎麼,你居然沒看到?小蓮莊處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2:49 (UTC)[回覆]
Chiefwei先生請注意,你所加的兩則來源均沒有提到「修煉法輪功能包治百病」,本來前邊那位用戶所加的內容來源不可靠的網站,不知你是否考慮刪除這一小節?小蓮莊處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3:53 (UTC)[回覆]
好了。—Chiefwei - - 2015年6月4日 (四) 04:04 (UTC)[回覆]
Chiefwei先生所加的文獻24,打不開(請你自己試試),陳星橋的文章讀不到全文,也不容易證明他有沒有這樣說。故還是規勸先生考慮刪除這則最初即是有意編造出來的東西。小蓮莊處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4:13 (UTC)[回覆]
擁有上述數據庫訪問權限即可打開,您亦可前往圖書館調閱。上述來源均為經過同行評審的學術期刊文獻,是否編造你我說了都不算。—Chiefwei - - 2015年6月4日 (四) 04:15 (UTC)[回覆]
Chiefwei先生,我找到了陳星橋此文,http://www.jcedu.org/edu/ddfs/cxq/a01_1.htm 其中並沒有你所說的修FLG可調身祛病一說。你一再修改說法,但每次均是來源與內容不對應,勸君刪除,最初這段內容即是編造出來的。小蓮莊處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5:03 (UTC)[回覆]
Chiefwei先生,前邊用戶添加的中廣網內容,作者連署名也不敢,不符合可靠來源要求,違背生者傳記方針,也請刪除了。小蓮莊處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5:09 (UTC)[回覆]
Daniel B. Wright. The Promise of Revolution: Stories of Fulfillment and Struggle in China's Hinterland. Rowman & Littlefield. 2003: 156 [26 December 2012]. ISBN 978-0-7425-1916-9.指出CCTV在FLG問題上完全是在妖魔化宣傳。江澤民控制的媒體在FLG問題上是利益相關,應算是第一手來源,不宜使用,更何況對於沒有作者的文章,更不會是客觀可靠的。望君考慮。謝謝小蓮莊處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5:46 (UTC)[回覆]
「而今李洪志以『法輪說』、『法身說』取代『信息說』,神乎其神,賦予法輪、法身全方位、全天候、全自動地行使着調身、祛病、傳功、長功、保護等職能。」此為原文。—Chiefwei - - 2015年6月4日 (四) 06:13 (UTC)[回覆]
陳星橋此文看來確有此說,昨天我所查閱的連接打開的此文第一個網頁,沒查全,這一點謝謝查清楚。但Chiefwei先生並沒回答我以上其它問題。另外,關於SiuMai在條目開頭所加的多個國內來源及這個治病問題中中廣來源等均是hanteng先生在此議題上長期來反對的第一手來源,我同意HANGTENG先生對SiuMai的批評,可從沒同意過保留SiuMai所加的第一手來源,我相信HANGTENG先生也是認為應去除這些第一手來源的,只不過沒得及處理而已。小蓮莊處士 2015年6月4日 (四) 10:41 (UTC)[回覆]
那請hanteng處理看看吧。—Chiefwei - - 2015年6月4日 (四) 10:48 (UTC)[回覆]
謝謝提議,我已經在他討論頁上留言邀請。小蓮莊處士 2015年6月4日 (四) 11:31 (UTC)[回覆]
實際上即使陳星橋也並沒有象目前條目所說「在講法時聲稱,修煉法輪功可以調身祛病」這種言論。 目前條目中所言的「在講法時聲稱,修煉法輪功可以調身祛病」這個屬於是原創總結,意思與陳星橋所言也是相反。陳星橋雖然是攻擊FLG,但在這一點上是尊重基本事實,如在其文章中引用了FLG書籍所說的「前些年有許多氣功師傳功,他們所講的東西都是屬於祛病健身那一層次的。」注意這兒的表面文字意思我理解是指一般氣功是祛病健身,當然與一般氣功完全不同的FLG修煉,則並非是以調身祛病為目的。故這一句以及這一段落均是原創拼湊並假借一些來源充數。小蓮莊處士 2015年6月5日 (五) 03:04 (UTC)[回覆]
咱們倆一個用的原文,一個用了邏輯推理,你猜誰是原創總結?—Chiefwei - - 2015年6月5日 (五) 03:12 (UTC)[回覆]
我所引的是陳星橋原文中對FLG書籍的引用。你在討論中是引用了陳星橋另一段原文,但跟條目中所說的「在講法時聲稱,修煉法輪功可以調身祛病」是毫不對應的。而且「「在講法時聲稱,修煉法輪功可以調身祛病」最早那人編造的是包治百病云云,現在改頭換面了,但你沒有來源證明李先生講法時這樣說了,實際上從陳星橋引用的內容中可推斷此說有誤,從FLG有關書籍可直接看到,如ZFL一書開始時就大意說過修煉根本不是為了治病。如別人真的如此說,你如何批判,我也無話可說,但別人所說的意思正好相反,你們把反過來意思的話,如包治百病等,硬塞到人嘴中,然後再批判。小蓮莊處士 2015年6月5日 (五) 03:23 (UTC)[回覆]
(!)意見--@Chiefwei--關於方舟子。1.中共封殺的人就是高質量可靠來源?2.官媒引用有出處--但仍為一手來源,非第三方可靠來源。在刪除前,至少應註明出處。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5日 (五) 06:09 (UTC)[回覆]
所以開源可不可靠都是您說了算?—Chiefwei - - 2015年6月5日 (五) 06:12 (UTC)[回覆]
(!)意見--@Chiefwei《浙江檔案》是中共浙江省委宣傳部批准為正式國內外公開發行刊物。在下請問您,這些政府主管難道都是「第三方」?新絲路算可靠的高質量來源嗎?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5日 (五) 06:17 (UTC)[回覆]
誰告訴您這是新絲路的?您仔細看看來源,新絲路是為了讓您看到,不代表這篇文章發表在新絲路上。我再說一遍,可靠來源的認定方法方針有明文規定,您如果存在異議請先去修改方針。您在沒有任何合理理由的情況下,把方舟子等來源稱作「不可靠來源」、把第三方來源稱作一手來源,並將其惡意刪除,這是一種破壞行為。—Chiefwei - - 2015年6月5日 (五) 06:20 (UTC)[回覆]
(:)回應--@Chiefwei您好,需要請問您幾個問題:
  1. 這幾篇是否「高質量」,是否「第三方」,是否「可靠來源」?在下仍有高度疑慮,依生者傳記方針,添加者負舉證責任。
  2. 中共打法輪功是事實,中共控制的媒體與政府,跟法輪功關係是第三方嗎?
  3. 另外,在下是否惡意,跟SiuMai的作法比起來,您認為SiuMai是否惡意?
  4. 而且,在下先指出您引用的「來源」(如中央人民廣播電台網站),您先前刪除也無理由。在下也並未推定您是惡意,而是持續討論。希望您善意理解。
  5. 您使用「制裁」一詞。但Hanteng引用該第三方來源是使用「打壓」?是否有原創研究之虞?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5日 (五) 06:28 (UTC)[回覆]
    1. 「高質量」:「著名出版社出版的雜誌、期刊、書籍」,《書屋》中南出版傳媒集團,符合;《浙江檔案》,中國核心期刊,符合。
    2. 「第三方」:方舟子,著名獨立撰稿人,符合;浙江省檔案學會,與所謂601辦公室、宗教團體無關,符合。
    3. 「非原創」:第二手來源所陳述的事實與觀點建基於第一手來源上,並對之進行分析、總結、解釋、說明乃至評價。符合。
  1. 公立媒體被普遍認定為獨立第三方來源,但黨媒(如人民日報)則不是。您如果分不清二者區別,說明您太不了解中國媒體現狀。根據方針WP:可靠來源,只要媒體「擁有各自獨立的編輯評閱和事實校驗的過程;不能夠相互合作;在可獲得的一級來源的基礎上提出他們自己的觀點,並採用各自的判斷來評估一級來源」,即視為獨立的二級來源。
    如果您不滿,可以提請針對中國媒體修改方針。
  2. 並非本人舉證責任,不予置評。
  3. 中央人民廣播電台網站並非本人引用,評審要求參見上文。
  4. 「打壓」含貶義,我只是用了更中性的表達方式。你們連這都接受不了那不要再討論了。—Chiefwei - - 2015年6月5日 (五) 07:40 (UTC)[回覆]
(!)意見--您好,謝謝您的回覆,在下有不足處請您海涵...盼彼此都秉持「善意推定」繼續交流,以下意見請您指教:
  1. 關於官方來源:在下並非反對在維基百科全然都不能使用中國大陸官方媒體,畢竟大陸很多統計數據、檔案等等,還是會用到。但是,在這一議題中,實在是因為「當局」是鎮壓方、「法輪功」是被鎮壓方...,而大陸官方媒體、公立期刊等又受中共黨中宣部控管/出版署.....選用來源也應考慮其關係。而在生者傳記方針尤需綜合考量。
    1. 大陸情況特殊,美國執政的民主黨、臺灣執政的國民黨(黨媒為中央日報,已式微),對「公立媒體」影響性很小,介入還會成為醜聞。大陸情況多是「以黨領政」,各機關/公立媒體期刊機關也普遍都有「黨委書記」當「一把手」,還有出版署等等。
  2. 方舟子的可靠性、是否算第三方,在下很有疑慮,在下再繼續想想。
  3. 關於「制裁」或「打壓」?在下也是善意去想您的角度,「打壓」在國際上普遍使用的詞彙,或「迫害、鎮壓」,Hanteng引用來源「打壓」已算是相當中性普遍使用的詞彙;「制裁」...一般是對明確犯罪者,法輪功是屬於「良心犯」,而是否有罪在法律適用上也有爭議(許多國際人權報告指出,中共610辦公室控制公檢法,許多審判的證據與程序面都實質違法...有些辯護律師則被當局當庭毆打恐嚇。),用「制裁」是不是變成大陸當局的地域中心。
以上,我們彼此都再想想。您不急着很快回覆。您與在下、Marvin這兩天都花了不少時間在討論。謝謝您的交流。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5日 (五) 08:11 (UTC)[回覆]
  1. 您好,我必須要向您解釋一下中國大陸的媒體現狀。您將我引述的媒體稱之為「官媒」,這是不恰當的,因為在中國大陸,只有新華社、XX日報這樣的媒體才被視作官媒。其他媒體雖然也受中共管轄,但由於所發表文章一般並不需要經過事前審查,所以往往不被視為「官方的聲音」,與官方意見不同也是很常見的。我也知道法輪功在中國大陸非常敏感,所以來源的選擇必須更加慎重。這些來源均來自中國大陸著名學術期刊數據庫,也是因為學術期刊相對而言經過同行評審,有着更高的公信力和獨立性。
  2. 反過來,如果不允許任何中國大陸來源,也就意味着中國大陸主流的觀點被全面性地抹殺。(譬如「法輪功是邪教」,無論官方怎麼看,這確實是中國大陸社會主流觀點。)條目呈現一面倒的現象,明顯不符合中立的觀點方針。一味使用西方來源,也會導致條目陷入西方世界地域中心。因此,平衡且高質量地使用多方觀點,對於條目的質量才更有益。
  3. 方舟子是海外著名獨立作家,在華人世界知名度遠勝條目中的丹尼·謝克特等人。不要覺得他和中共觀點一致就不算第三方,他就是因為和中共觀點不一致才被封殺的。
  4. 我最後一次編輯使用的是「限制」。—Chiefwei - - 2015年6月5日 (五) 08:40 (UTC)[回覆]
Chiefwei如閱讀了前邊給出過的國外學者經嚴肅調查後的證詞就不會如此說了,我再簡單復述一下,法輪功在九十年代江澤民鎮壓之前,在中國主流社會普遍受歡迎(有當時許多中國主流媒體報導為證,科學界的錢學森曾支持FLG,體育總局局長伍少竹,國家總理朱鎔基等直到1999年初的鎮壓前還公開表揚過FLG為中國社會帶來的巨大益處,其他許多例子不舉了)。邪教一說,是江澤民鎮壓數月不得力的情況下,江澤民為了洗白其罪惡鎮壓而一個人推出的。之後,哪位中國學者誰敢說不是邪教,即可能被抓入獄,比如北大焦國標教授和最佳人權律師高智晟兩人親身調查後給領導人發公信之後即受江澤民610辦公室的打壓,儘管全世界許多正義力量支持他們。象當時比較公正的中國大科學家錢學森因為在FLG問題並不跟江澤民一致,中共 人民日報幾次報導過,錢老在家中病床上,江澤民還親自家訪,實質上要求錢在臨終前對FLG問題表態,要求以江澤民為核心,與江澤民對FLG的態度保持一致。因此你列舉國內學者在國內發表相關FLG的言論,是江澤民講政治的形勢下,在沒有學術自由情況下,應政治命令所作,是完全不可靠的第一手來源。關於方舟子,你談到「他就是因為和中共觀點不一致才被封殺的」,這是近一兩年的事吧,過去十多年來,方舟子象其他江派人物如趙本山司馬南一樣在中國非常紅火的,因為當時江澤民勢力龐大。目前610辦公室面臨清算,連主任也沒人願當了,相關人物的光景確實大不如前。據我大量閱讀了解到,方舟子是羅幹親戚政客何院士的小兄弟,直接參與了1999提鎮壓前的國內外輿論宣傳準備。何政客於2006年專門為方舟子設『打假』基金,(後因基金帳目未公開受到國內廣泛質疑),而方舟子於2013年表彰何政客授予何政客一個新語絲科學獎,這個授獎儀式是610辦公室凱風網獨家報導,何政客院士是610辦公室帳下的顧問,方舟子跟610辦公室關係也非常密切。在FLG議題上,國外中立的研究者比較比排斥方舟子象國內媒體一樣對FLG的無理攻擊,比如你無理刪除的N PORTER先生就曾公開列舉方舟子的栽贓言論是相當惡毒。因此,方舟子不可算是可靠來源。在下仍是敦請先生回歸到維基方針,請引用嚴謹的第三方來源,並刪除目前你添加的鎮壓方的第一手不可靠來源, 這些只會誤導讀者。謝謝!小蓮莊處士 2015年6月5日 (五) 11:49 (UTC)[回覆]
(!)意見-@Chiefwei您好,謝謝您參與討論,從您的交流說明,幫助在下更多些瞭解大陸情況,我們彼此都在學習,在下亦補充意見請您參考指教:
  1. 「高質量」、「可靠性」、「第三方」,是WP:生者傳記引用來源需要同時兼具的。可靠的,可能在此一條目非第三方(例如為當事人);第三方,在此一條目可能是非可靠;質量上也需考慮。
  2. 從您、在下各自引用的方針/論述/指引來看,無論「第三方獨立」、「可靠性」,都是需要依照條目議題本身個案分別評估的。
  3. 來源「可靠性」----依據WP:可靠來源#評估可靠性指引:「可靠性猶如光譜有不同程度的分別,必要按照個別情況考慮。」、「政府出版刊物常常是可靠的,但不同政府的可靠程度有着很大的差異,常常為了他們自身利益而明確地容許資訊抑制或者甚至欺詐公眾。」因此,在此條目中,確實是有討論「政府出版來源、方舟子可靠性」的空間。
  4. 另您提到WP:可靠來源#評估來源#什麽是獨立的二級來源?指引,「擁有各自獨立的編輯評閱和事實校驗的過程;不能夠相互合作;在可獲得的一級來源的基礎上提出他們自己的觀點,並採用各自的判斷來評估一級來源。」
    1. 獨立二級來源,不一定當然在此一條目是第三方。但在其他議題條目上可能是。
    2. en:Wikipedia:Party_and_person指出「Wikipedia:Secondary does not mean independent: "Third party" does not mean "secondary source".」(「二級來源」不當然等於獨立,「第三方」不當然等於二級來源。)
    3. 大陸媒體,受到「出版署/中宣部」的管制,在法輪功議題上的可靠度及獨立性,是有討論的空間。
  5. 來源第三方----關於中國大陸「公立媒體」與「官媒」定義討論,以及第三方討論,您上面提到「公立媒體被普遍認定為獨立第三方來源,但黨媒(如人民日報)則不是。」在下查閱後,發現存在疑義、不當然如此,說明如下:
    1. 我們參考您提醒的依據en:Wikipedia:Independent_sources論述(WP:獨立第三方來源)來看
    2. 「Independent sources have editorial independence (advertisers do not dictate content) and no conflicts of interest (no potential for personal, financial, or political gain from the publication).獨立的消息來源有『編輯的獨立性』,且沒有『利益衝突』(個人,財務或政治利益...)。」
      1. 中國大陸媒體,即便是黨媒之外,在法輪功議題上,是否有編輯的獨立性?---應該有「攻擊法輪功」的前提之下的負面宣傳的獨立性,這是否符合『編輯獨立性』的定義?
      2. 『利益衝突』:政治上的利害關係。
    3. en:Wikipedia:Independent_sources#Examples有舉例
      1. 當在商業議題下,獨立來源是「Media, government agency」,非獨立是「Owner, employees, corporate website, sales brochure, competitor」。並且說「These simple examples need to be interpreted with all the facts and circumstances in mind.For example, a newspaper that depends on advertising revenue might not be truly independent in their coverage of the local businesses that advertise in the paper.這些簡單的例子,需要與考慮所有的事實和情況進行解釋。例如,報紙依賴於廣告收入可能不是在做廣告紙上的當地企業的覆蓋面真正獨立。」-----那麼,若以中國大陸公立媒體來做解釋,第一,中國公立媒體並不獨立於政治與政府外,第二,在言論與新聞自由的管制上仍受利害關係,第三,仍都有「機關黨委書記」,由共產黨實質領導。從而,在法輪功此等議題上,中國政府只有一黨、沒有輪替,利害關係緊緊相依,有黨委書記的公立媒體,是否為獨立來源?
      2. 另這論述也引用en:Wikipedia:Party_and_person指出「Wikipedia:Secondary does not mean independent: "Third party" does not mean "secondary source".」(「二級來源」不當然等於獨立,「第三方」不當然等於二級來源。
    4. 因此,依據方針/論述/指引,您以上的看法,還有討論空間。對中國媒體在此條目議題上的第三方/獨立性、可靠性的評估的個案討論,依據現有方針/論述/指引的內容即有空間可進行;應不需提起修改方針。
    5. 中國大陸(共產黨執政當局)的觀點,第三方可靠來源也可能引用(例如生日爭議)。若中國有些文章論點,未獲「高質量第三方可靠來源」,會不會可能是,中國媒體部分內容可能不符新聞標準(例如有些是政治宣傳)、或當局拒絕第三方媒體/機構進行獨立證實?
    6. 最後,依據WP:生者傳記
      1. 在維基百科中添加或恢復內容的人應承擔舉證之責,特別是有關在世人物的內容」、「我們必須確保條目的正確性,堅持使用高質量的參考文獻。有關在世人物的無來源或少來源的爭議內容都應立即移除而無需等待討論的結果」。
      2. 「關於在世人物的內容必須非常謹慎地引用來源,如果缺乏可靠的第三方來源,其中就可能會含有原創研究和不可查證的表述,並可能導致誹謗性的斷言。只在可疑來源或可疑度高來源中出現的內容,不應在關聯在世人物的頁面被使用,不能出現在「擴展閱讀」、「外部連結」或條目中的任何章節中」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5日 (五) 23:41 (UTC)[回覆]
@Marvin_2009您好,建議您若理由較多時,可考慮分點段,閱讀起來較方便。提供參考,也謝謝您提供的觀點資訊。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6日 (六) 00:22 (UTC)[回覆]
二級來源當然不等於第三方來源,但是獨立來源就是第三方來源,請您注意原文是「二級獨立來源」。
依據現有方針,我認為符合。如果您有不同意見,應該提請修改方針,針對中國媒體加入但書條款。
Noah Potter的問題前面已經敘述過了,不再重複。不要混為一談。
總而言之,本人所有改動均以維基百科方針為本。不顧方針,單純在這裏以各式理由顧左右而言他,在我看來都是站不住腳的。—Chiefwei - - 2015年6月6日 (六) 01:42 (UTC)[回覆]
(!)意見--@Chiefwei您好:
  1. 生者傳記方針,要求高質量「第三方可靠來源」。第三方、可靠性需同時具備,在下在上面皆引出相關論述指引。(生者傳記方針:「關於在世人物的內容必須非常謹慎地引用來源,如果缺乏『可靠的第三方來源』,其中就可能會含有原創研究和不可查證的表述,並可能導致誹謗性的斷言。只在可疑來源或可疑度高來源中出現的內容,不應在關聯在世人物的頁面被使用,不能出現在「擴展閱讀」、「外部連結」或條目中的任何章節中」)
  2. 您說「公立媒體被普遍認定為獨立第三方來源,但黨媒(如人民日報)則不是。」,關於前一句,能否請您具體指出方針依據、哪一句(段)話?以便彼此聚焦討論。
    1. 因為在下未能從您提供的en:Wikipedia:Independent sources找到您的當然結論;不過,裏面提到「獨立的消息來源有『編輯的獨立性』,且沒有『利益衝突』(個人,財務或政治利益...)」、「這些簡單的例子,需要與考慮所有的事實和情況進行解釋」,而且舉的例子就是「Governmanet Agency, Media等等」------亦即一個媒體來源,在不同情況/議題/事實下,其是否『獨立/第三方』是有不同的判斷結果。
    2. 中共各黨委機關報/由中共黨委實質領導的「公立(政府)媒體」之間,當然「在共產黨之下」彼此某程度獨立,但是否「獨立於中共政治利益/控制之外」?而在法輪功議題上,中共整體是鎮壓一方。
  3. WP:可靠來源----「可靠性猶如光譜有不同程度的分別,必要按照個別情況考慮。」、「政府出版刊物常常是可靠的,但不同政府的可靠程度有着很大的差異,常常為了他們自身利益而明確地容許資訊抑制或者甚至欺詐公眾。」----中共執政政府在法輪功議題上有其政治利益在,在生者傳記是否為可靠來源?
    1. 中國媒體,在法輪功議題/人物生者傳記上,是否「第三方」、「可靠」,現有方針指引論述已經能做出判斷。
  4. 方針與論述/指引是有所不同,論述/指引有助我們理解方針。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6日 (六) 03:04 (UTC)[回覆]
如何判定二級獨立來源,維基已有詳細規定,上文我已回答。如果您認為唯獨中國媒體不適用,該找出方針依據的應該是您。
「中共管理某媒體」和「中共直接控制某媒體」是兩個概念。我也認為中共各黨委機關報非第三方獨立來源,但對於公立媒體與學術期刊,我找不到他們不是第三方的理由。除非您能具體給出證據我所引用的學術期刊在編發這些文章時受到了中共的控制,而不是大而化之地說「中國媒體都是黨領導的」,否則我只能認為您的看法屬於主觀臆測。—Chiefwei - - 2015年6月6日 (六) 03:13 (UTC)[回覆]
舉個例子好了,現在有證據可以證明凱風網與601辦公室之間存在利益輸送,我就可以認可凱風網不是第三方獨立來源。但倘若您以「中國境內的網站都是中共管理控制的」這樣一個空泛的理由,把中國所有網站判定為非獨立,那我無法認同。每個來源需要逐一判定,媒體或學術期刊也是同理。—Chiefwei - - 2015年6月6日 (六) 03:22 (UTC)[回覆]
Chiefwei管理員談到「每個來源需要逐一判定,媒體或學術期刊也是同理」。但你並無認真判定條目中鳳凰網援引消息的可靠性。該文的最後,網站有如下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鳳凰網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並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WP:NEWSORG說明:「在採用觀點內容時,作者的身份可被用來評估可靠性。」但是,此來源文字並無作者。應被視作不可靠來源。而且此文最早源自於凱風網- http://www.kaiwind.com/flgct/201006/t112825.htm,既然Chiefwei管理員談到凱風網是不可靠來源(中廣網及鳳凰網只不過是全文轉載),那麼,現希望管理員在條目中刪除此來源於不可靠來源的內容。謝謝。小蓮莊處士 2015年6月16日 (二) 12:09 (UTC)[回覆]
(!)意見-@Marvin_2009Chiefwei兩位好,
  1. 在下贊同Marvin所提關於「鳳凰網該則轉貼消息」的分析,確實有可靠性問題。
  2. 6/6,在下有查了一些關於中國教育系統對法輪功態度的文章,但一忙還沒貼上來;但很顯著的,教育系統有下達不少要求,對法輪功進行「打壓/抵制」。學校也有「黨委組織」,從那些公開的要求來看,中國學術刊物在此議題,是否屬「第三方」、及「可靠度」,都是需要考量的。例如,親法輪功立場的「追查國際」發表一篇教育系統,裏面列出一些中共官方文件如下:
    1. 「中共教育部黨組關於開學後在高校深入開展揭批「法輪功」的斗爭,進一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穩定工作的通知」(1999年8月23日)
    1. 「教育部召開江澤民同志《談話》發表一周年座談會」(中國教育報(網絡版),2001年2月2日)
    2. 「教育部關於印發《教育部精神文明建設領導小組2000年工作安排》的通知」(2000年4月28日)教社政[2000]5號
    3. 「在教育部2000年年度工作會議上的講話」(http://zj.bjedu.gov.cn/94shubao/11.htm)
    4. 「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在中、小學校開展反邪教教育的通知」(教社政[2002]3號,2002年4月12日)
    5. 「教育界召開深入揭批「法輪功」座談會」(新華社北京99年8月12日電)
    6. 中共教育部黨組共青團中央關於在各級各類學校廣泛開展「校園拒絕′教」活動的通知
    7. 2001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政治理論試題及解答
    8. 樂山師范學院2001-2002學年度上期《形勢與政策》課教學安排的意見 
    9. 教育界召開深入揭批「法輪功」座談會」(新華社北京99年8月12日電)
    10. 陳至立在2002年7月3日至4日全國外事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02年7月3日至4日
    11. (法輪功立場來源)《明慧網》2002年12月28日「大連金州區教委欺騙各單位、中小學生觀看誣蔑法輪功的電影」
    12. (親法輪功立場來源)「重慶大學研究生魏星艷遭警察當眾強暴案調查綜述報告」(『追查國際』)
  1. 官方直接控制的「中國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來源,Chiefwei在上面留言「非Chiefwei所引用」,那麼Chiefwei是否同意應避免使用該來源在此條目?
  2. 關於治病說此節的幾個中國來源,彼此有不同判斷意見,Chiefwei,Marvin兩週前曾合意由Hanteng處理。後來6/6 Hanteng在互助客棧已經有說明(已經存檔於討論頁下方),在下亦贊同Hanteng不使用「雙邊第一手來源」的原則,這符合維基百科生者傳記方針對「第三方」的要求;目前是否即依此處理?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17日 (三) 04:32 (UTC)[回覆]
  1. 抱歉,近來比較繁忙,沒有來得及回復。但這不代表爭議已經解決,距您發問不過一周,就有管理員以未回應為由對條目解除保護,我對此無法認同。因此,已將條目恢復到當初保護時的版本,並恢復全保護,該版本並非本人編輯的版本。
  2. 針對您的問題,我可以認同中廣網不是最合適的來源,但請不要因此其他可靠來源一併替換,並改換行文傾向。—Chiefwei - - 2015年6月25日 (四) 09:28 (UTC)[回覆]
(:)回應--@Chiefwei您好,其他用戶所提出的許多說明,您只回覆了「中廣網」一點,其他呢?生者傳記來源,「第三方」、「可靠」必須同時兼具,您有一些只回應「第三方」、有一些只回應「可靠」,且並未就其他用戶的舉證實際回應。希望您能明確的說明。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25日 (四) 10:06 (UTC)[回覆]
其他什麼?教育部和學術期刊有何關係?—Chiefwei - - 2015年6月25日 (四) 10:07 (UTC)[回覆]

碩士論文不是可靠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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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efwei以碩士論文不是可靠來源刪除了N PORTER的意見:「由於在中國更改生日需要提供經公安局戶籍辦公室批准認可的證據,Noah Porter傾向於認為1951年5月13日是正確的生日」不是能否給出碩士論文不是可靠來源的依據?另注意到,你加回了凱風網包治百病等錄像來源,請問你有何依據認為凱風網反而是可靠來源?。看到凱風網條目中介紹「中國地方政府文件稱該網由中共610辦公室創辦[1]。其中,四川瀘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一份政府文件顯示,610辦公室以民間方式開辦《凱風網》批法輪功,省、市、縣將為《凱風網》撰稿列入目標考核。[1]」。而山東滕州政法委網站曾宣佈,被凱風網採用刊登的宣傳稿件「字數(按版面計數)超過500字的,每篇獎勵500元人民幣;不足500字的,按400元獎勵。」另,英文維基用戶有討論共識,認定其是不可靠來源。小蓮莊處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2:52 (UTC)[回覆]

「最可靠的來源是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同行評審期刊與書籍,大學級別的教科書,著名出版社出版的雜誌、期刊、書籍,以及主流的報紙。」不包括碩士論文。
「Masters dissertations and theses are considered reliable only if they can be shown to have had significant scholarly influence.」—Chiefwei - - 2015年6月4日 (四) 03:01 (UTC)[回覆]
凱風網的來源不是我加的,已修改。—Chiefwei - - 2015年6月4日 (四) 03:10 (UTC)[回覆]
欣賞你拿下了凱風網的不可靠來源。但你所加的「宜人」文字仍是不可靠的,看到此文章來源於雲南省科學技術協會網站一個反邪教專欄,其實是610辦邪教機構入駐全國各地各機關後編造的東西,並非真正學術文章,因此只敢使用筆名。反邪教專欄的文字應屬第一手來源,對生者傳記,如你嚴格依據WP:3PARTY才比較妥當。況且,這種連真名也不敢亮出文字是你引用的方針「最可靠的來源是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同行評審期刊與書籍,大學級別的教科書,著名出版社出版的雜誌、期刊、書籍,以及主流的報紙」。經過評審和答辯後有大學出版的碩士論文,應相當於是大學出版的書籍,是比較可靠的來源,比「宜人」文章更是要可靠得多。小蓮莊處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3:34 (UTC)[回覆]
碩士論文相當於是大學出版的書籍?別逗我。—Chiefwei - - 2015年6月4日 (四) 04:04 (UTC)[回覆]
連大學出版社同行評審的期刊也屬於最可靠來源,碩士學位論文在撰寫前目前至少要求發表一篇學術論文吧,對於同一作者的經同行評審學位論文比較於其之前發表的經同行評審期刊論文,無論在深度和內容上,學位論文一般是超過期刊論文,此作者的期刊論文算是最可靠的,那麼其碩士論文不應該算是最可靠來源嗎?:)小蓮莊處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4:19 (UTC)[回覆]
期刊是正式出版物,論文不是。「Masters dissertations and theses are considered reliable only if they can be shown to have had significant scholarly influence.」別總讓我寫兩遍。—Chiefwei - - 2015年6月4日 (四) 04:22 (UTC)[回覆]
N PORTER的碩士學位論文受到許多同行專家引用,完全符合「can be shown to have had significant scholarly influence」,說明其符合維基的可靠來源要求,說明你不應刪除。小蓮莊處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4:30 (UTC)[回覆]
引用數據拿出來,注意是學術引用數據。—Chiefwei - - 2015年6月4日 (四) 04:32 (UTC)[回覆]

查了一下,看到至於有四篇學術文章中引用N PORTER的論文 Falun Gong in the United States: An ethnographic study.


Article: Online social movement Noriko Hara, Bi-Yun Huang

Annual Review of Informati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01/2011; 45(1). DOI:10.1002/aris.2011.1440450117 · 1.73 Impact Factor


Article: Migration as a Spiritual Pathway: Narratives of Chinese Falungong Practitioners in Singapore

Chee-Han Lim

The Asia Pacific Journal of Anthropology 02/2013; 14(1). DOI:10.1080/14442213.2012.750683 · 0.63 Impact Factor


Article: Doing Ideology Amid a Crisis Collective Actions and Discourses of the Chinese Falun Gong Movement

Cheris Shun-ching Chan


Social Psychology Quarterly 03/2013; 76(1):1-24. DOI:10.1177/0190272512467653 · 1.89 Impact Factor


Article: Network Thinking in Peace and Conflict Studies

Alvin W. WolfeSource

Available from: luna.cas.usf.edu 另外N PORTER此論文正式發表成書 http://www.amazon.com/exec/obidos/ISBN=1581121903/dissertationcomdA/ 小蓮莊處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4:52 (UTC)[回覆]

相信我,4篇引用真算不得「significant scholarly influence」。—Chiefwei - - 2015年6月4日 (四) 05:08 (UTC)[回覆]
我看到許多專家在文章談及此作者的文章(有的可能並沒有正式在參考文獻中引用),你稍一檢索即可發現。四篇正式引用我看來屬於影響不小了。相比於你看到條目中中廣網沒有作者的東西是可靠得多了。小蓮莊處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5:14 (UTC)[回覆]
不要把學術論文和新聞評論混為一談,中國廣播網是主流媒體,這碩士論文是主流著作嗎?學術論文有自己的一套標準,4篇引用確實就是沒什麼學術影響。不必再空耗了,我時間有限,您不同意的話去方針版要求改方針。—Chiefwei - - 2015年6月4日 (四) 05:17 (UTC)[回覆]
關於本問題,我的回應到此為止。—Chiefwei - - 2015年6月4日 (四) 05:23 (UTC)[回覆]
英文維基不少條目中也有引用這位作者這篇論文(如前所述,已正式出版成書),可能英文維基的編輯們,對英文維基方針的理解與你不一樣?中廣網在專反FLG的610辦挾持下,屬於第一手來源,何況,其文章沒有作者名字,不符合新聞評論的規範,也不應算可靠來源。人民日報反FLG的文章就更多了,喉舌言論屬於第一手來源,在這個話題上沒半分可信的,在FLG議題上,這是許多主流學者的共識(你如有興趣,我可漸漸找出依據來,今天沒空了)。小蓮莊處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5:40 (UTC)[回覆]
前邊我給出的學術引用數據基於在RESEARCH GATE的搜索,我當時即感覺四次引用這個數據不大準確,因為我自己看到引用過此文的文章就不止四篇。現使用https://scholar.google.com.hk 查明N PORTER的Falun Gong in the United States: an ethnographic study一文被引用有『16次』,我相信這個數據可說明「significant scholarly influence」。而且此文早被正式發表成書,英文維基中有廣泛引用,應可作為可靠來源使用。請Chiefwei管理員考慮加回被刪除的可靠來源內容。謝謝!小蓮莊處士 2015年6月18日 (四) 03:34 (UTC)[回覆]

生者傳記第三方可靠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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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續上面討論,
(!)意見--@Hanteng及樓上Chiefwei,Marvin好,一WP:生者傳記方針,必須要「高質量的第三方可靠來源」,無來源或少來源內容應移除。
  1. 中國大陸的媒介來源,在此等議題上的使用,是相當需要討論的。
    1. 中共執政黨有複雜且龐大嚴密的宣傳及政治審查機制、出版審查機制、網絡審查機制;連很多外國、臺灣出版物都無法在中國大陸「完整出版」。
    2. 許多第三方媒體或研究都提到:在鎮壓法輪功之前,中國媒體有許多正面報導法輪功、中國官員在1999年2月接受美國媒體訪問也大家讚揚法輪功幫國家每年省大量醫療費用/朱鎔基總理很高興等等....但---在鎮壓開始之後,這些資料在網絡上都被移除了,法輪功的相關著作也被銷毀。那麼,現在還留在中國互聯網上、通過宣傳/出版/網絡/政治審查後所被發佈的文章...是否還可能具備「第三方」「可靠」來源的條件?
    3. 「獨立查證」是「媒體」(無冕王)的關鍵所在;類比第三方可靠來源,也許,第三方表現「獨立」價值、可靠突顯「查證/多方綜合判斷」的最基本義務。國際媒體在中國大陸採訪時,很大的困難就是「迴避中共干預,已進行獨立查證」。例如SARS究竟死多少人,六四事件究竟死多少人、2008四川大地震死亡人數與究責,記者的獨立查證都相當困難,要採訪當事人也蒙受很大風險、公安特務經常跟着干預;經常都「只有中共官方公佈數據」可用。
    4. 中國上網需要「翻牆」、過濾Line、禁用FB、微博/論壇管理員整天審查/刪帖...都已突顯「中國大陸經共產黨實質控制的機制下,能合法出版/放到網絡而長期不被刪掉過濾」的資料,經過「特定意識型態」的管制。
    5. 不少第三方可靠來源,都指610辦公室超越憲法/法律,控制公檢法、外交系統、宣傳媒體、社會組織等等。法院判決,都必須由610說了算。而「中國律師」更曾被禁止為法輪功辯護、後來中共在壓力下改成「不能無罪辯護」。普利策獎的記者伊恩·約翰遜描述610辦公室的工作是"動員順從國家的社會組織(mobilize the country's pliant social organizations)"。在公安機關的指令下,教堂、寺廟、清真寺、報紙、媒體、法院和警察都迅速整隊配合執行當局"粉碎法輪功"的計劃,以任何手段都不為過。
  2. 基於以上認知,在下談談個人的觀察:
    1. 某學刊:教育方面,江所用的「教育部長/國務委員」陳至立,就參與在教育體系貫徹攻擊法輪功,包括學生考試、政治審查、學校教材等等(對了,大量媒體報導,陳至立還打算「幫秦檜平反、把岳飛拉下民族英雄。」)。
    2. 宗教領域刊物:例如,條目中引用的「中國佛教協會會刊」,該協會與「三自愛國教會」都是由「宗教局(中共統戰部宗教處「一機構兩塊牌子」)」所實際控制的。例如:非官方控制教會的「地下教會基督徒」沒有犯任何法,就被鎮壓、發送聖經遭關押....。這類官方組織所控制的會刊,在特定議題上,是否可靠、第三方?
    3. 當局官網新聞稿:最明顯的第一手中的第一手來源,鎮壓的執行者。
    4. 中央人民廣播電台網(中廣網):是由政府(中共執政以黨領政)直接控制的「喉舌」。海外雖然也有國家媒體,例如英國BBC、臺灣公共電視/中央通訊社/中央廣播電台等等,但都屬於「國家公共媒體」(類似軍隊國家化、且臺灣媒體依法「黨政軍不准介入、持股」)。
    5. 凱網:就更不用說了,由610辦公室支持,直接有政府文件說「發一條多少錢」,專門攻擊法輪功的。
  3. 當然,儘管如此,也不能忽略,中國有很多了不起的人,嘗試將所看到的被掩蓋的真相發出來,讓中國變的更美好。例如軍醫蔣彥永公開揭發SARS疫情掩蓋而及時救了許多人/軍方與公檢法活摘囚犯器官、中國良心高智晟律師、獨立記者杜斌揭發六四真相等等、甚至體制內官員在努力...因為有他們,才有些可靠的獨立資料傳出境外,讓國際媒體跟進許多議題。以上,提供參考。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5日 (五) 02:34 (UTC)[回覆]
來源可不可靠不是你說了算的,不滿意就請去改方針,不然說再多也沒用。—Chiefwei - - 2015年6月5日 (五) 02:44 (UTC)[回覆]
閣下在討論中談到對FLG的個人看法,是一個非常負面看法。你對來源可靠與否的判斷,是否與你的負面看法有關?否則你怎麼會把有公信力的西方學者指喉舌媒體是在妖魔化這一點不讓引用,卻把黨媒中廣網沒有作者姓名的謾罵文字當作是可靠來源。希望你不要讓個人負面看法左右自己對方針的使用,回歸以前人們從你身上看到的理性。謝謝小蓮莊處士 2015年6月6日 (六) 04:56 (UTC)[回覆]

SiuMai添加中立性模板

[編輯]
@SiuMai您好,在下不知道哪裏不符中立性了?請您依模板規範說明。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5日 (五) 06:33 (UTC)[回覆]
(!)意見--您好,以上的理由,難以討論。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5日 (五) 07:11 (UTC)[回覆]
您好,我也覺得不中立。—Chiefwei - - 2015年6月5日 (五) 07:40 (UTC)[回覆]
有一種負面資訊被冗長的文字淹沒淡化的感覺,而正面資訊就有着截然不同的處理方式令其顯得較為突出,整體而言就變成了李洪志好像是一個被迫害者似的。可能這是你們信眾心中的事實,但是有更多人不是這樣想。這樣一來,非信眾的觀點就無法被彰顯,條目被你們騎劫了。--Qui cherche trouve 2015年6月5日 (五) 08:42 (UTC)[回覆]
鎮壓高峰時,中國不少城市的火車站門口要求乘客必須腳踩李先生的照片,才能入站,旁邊有警察在看守着,哪一個敢不踩照片,即被抓走。你說這還不叫迫害?小蓮莊處士 2015年6月5日 (五) 12:01 (UTC)[回覆]
上面這說法有依據嗎?--Kuailong 2015年6月6日 (六) 00:29 (UTC)[回覆]
網絡上一位名叫草庵居士的名人,曾寫過一篇『法輪功內幕揭秘』(網上可找到),其中提到「...我的一位在中共擔任高級幹部的朋友來美國,我就詢問起此事,沒想到他竟然將此提高到了非常重要的政治角度上闡述。並告訴我說,在大陸的各個火車站幾乎都有專人審查"法輪功」,特別是北京火車站,只要看你象一個"法輪功學員」,就讓你在一張李洪志先生的畫像上踏一腳,然後再讓你詛咒一句,如果這個人不願意這樣做,就基本上可以認定是"法輪功」。 至於從明慧網等來源,則99年鎮壓後,可找到數年來中經常有親歷者在敘述這類事。小蓮莊處士 2015年6月6日 (六) 03:50 (UTC)[回覆]
他在討論頁面信口開河又不是第一次了。—Chiefwei - - 2015年6月6日 (六) 03:15 (UTC)[回覆]
我並不會信口開河,說話均有依據,如我偶爾有不小心弄錯處,一發現也會立即認錯。最近Chiefwei用戶有失公正客觀,比如閣下一會兒把610覬風網編造的包治百病當寶貝,從而隨便撤消我按方針作出的正常編輯處理;經我指出後,閣下改而編造成:講法時聲稱能調身祛病。但,閣下所給的陳星橋來源根本沒有這樣說過(陳的來源本不可靠,但按此不可靠來源也沒有這樣話,陳的上下文中據FLG書籍給出了修煉不是為了治病這樣意思)。而且,閣下把中廣網沒有署名的虛假文字非要強迫引用到維基百科中來(我為你給出了嚴肅學者指出鎮壓後中共媒體均是妖魔化FLG,你可能沒看到?),並把多位學者引用過、且英文維基認可的可靠來源碩士N PORTER正式發表的學術書籍,任意找藉口刪除(實際上此人文字許多學者引用過,我當時匆匆用RESEARCHGATE檢查時看到四人引用,也許不確,因為我自己就曾看到這四位之外的多位學者引用過此文)。總之,在下看來,在最近的事情上Chiefwei因個人喜好偏見違反若干維基方針,走得很遠了,請冷靜一下。小蓮莊處士 2015年6月6日 (六) 03:50 (UTC)[回覆]
(!)意見--@SiuMai您好,您一直稱不同意見者為「信眾」?在下在上面已提過:
  1. 指特定用戶是信眾,會否增加用戶「因政治或宗教信仰可能遭受風險?」而恐違反《WP:不要人身攻擊》而依該方針需向維基基金會創辦人說明?(「對於用戶會導致政府、僱主或其它人在政治、宗教上的威脅或行為。這類違規可能會在被任何管理員發現後,被封禁一段時間。在一些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中,處理此類行為的管理員應該保密地通知仲裁委員會成員及吉米·威爾士並說明其管理行為及原因。」
  2. 編輯化學條目,就一定是化學家?編輯基督教條目,就是基督徒?那編輯法輪功條目,一定是「護主的信眾」或「執行鎮壓的中共五毛」嗎?許多人權工作者關心這些議題,就必然是成員嗎?那您是基於什麼理由來編輯?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6日 (六) 00:50 (UTC)[回覆]
(!)意見--@SiuMai您好,聯合國人權報告文件記載許多、許多國家的國會都認定這是一場迫害/也有譴責案。包括就在海峽對岸的臺灣立法院先後決議譴責對法輪功的迫害、也通過決議要求政府禁止迫害人權嚴重的官員入境。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6日 (六) 00:50 (UTC)[回覆]

李洪志被中國通緝是事實,明白信眾護主心切,但刪除有來源的內容是破壞條目的行為。--Qui cherche trouve 2015年6月3日 (三) 03:02 (UTC)[回覆]

(:)回應:該條目一直就有99年7月被通緝的內容,近日SiuMai在條目開頭部分,原創編造每年被通緝一說,沒有任何來源支持。然後SiuMai不斷修改說辭,如稱因為在國外,故通緝繼續有效,並加入99年7月被通緝時的報導作為來源。但此說只是SiuMai個人原創說辭,後來其所給的99年報導中根本沒有這樣的說法。
而且SiuMai稱是因定作邪教,才通緝。這也是其原創編造的說法,實際上被通緝是在99年7月,江宣傳邪教是在99年10月,通緝時根本沒有邪教一說。希望維基用戶仔細分辨誰在試圖為江氏反人類罪犯洗白。中共江氏喉舌確實對FLG施加了邪教標籤,宣佈其為邪教。但江氏媒體如何說並不等於中國法律和中國政府如何定性。中國國務院和公安部公告中國境內總計有14種邪教,但中國境內總計14邪教名單中並無FLG;還有,中國人大於99年10月制定的邪教法也根本沒有提到過FLG,而且中國任何法律法規均從來沒有使用邪教標籤對待FLG。江澤民是1999年10月在接受海外媒體採訪時,才首次給FLG帖邪教標籤,而後人民日報稱就是邪教。99年10月開始的邪教宣傳不能成為江澤民在99年7月發動鎮壓的原因,在7月鎮壓時江澤民及其媒體也根本沒有說過因為是邪教才鎮壓的。從中可見,在10月宣稱邪教,只是江氏及其掌握的媒體洗白江澤民非法鎮壓的手段之一。但是,中國人大,中國國務院和中國公安部,從來沒有聽從江澤民的意思對FLG作邪教定性。美國自由之家的東亞高級分析師SARAH COOK的相關證詞指出江澤民的鎮壓受到中共高層的反對,江澤民發動鎮壓的原因主要是出自於個人妒嫉,也提到人們不可上當於江氏邪教宣傳,請參考一下:美國自由之家的東亞高級分析師SARAH COOK的相關證詞 江澤民在開展非法鎮壓、作用於漂白非法鎮壓的邪教宣傳並且犯下反人類罪後,在中國國內及多個國家受到起訴,象阿根廷還對江澤民作出了通緝。近來,由中國國內主流媒體的廣泛報導可見,江澤民的610辦公室已經沒有了主任,公安部和中紀委紛紛擺脫了與610的關係,其實江澤民因為受其他所有政治局常委反對,繞過政治局,私下成立的610恐怖組織才是真正的邪教機構,這個真正的邪教機構一直在誣正為邪,在中國受到清算的日子也並不遠了。請參考法廣有關報導。在下很高興有機會與諸位交流看法,多說了幾句,如有不對處,歡迎指正,謝謝!小蓮莊處士 2015年6月3日 (三) 13:03 (UTC)[回覆]
法輪功應該是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認為的邪教,如此[1]。雖然我也不喜歡法輪功[2]。但對於邪教這分類,我參考其他外語並依Wikipedia:避免使用的字詞,同其他外語不將宗教條目直接放在此分類下,而放在Category:被政府認定為邪教的團體等次分類下。--Outlookxp留言2015年6月3日 (三) 13:16 (UTC)[回覆]
謝謝回覆,世界有許多人也是認為中國政府認定FLG是邪教,但這確實是誤會了。請容許在下分辨,是的,中共領事館網站及中共喉舌媒體,在當時均聽命於江及其610恐怖組織,自99年10月江開始帖邪教標籤後,以洗白99年7月發動的非法鎮壓。您知道,領館文章和媒體報導並不等於是中國法律,也不等於政府的法規和公告。正如前邊已經給出的依據,中國立法機構,全國人大1999年10月制定的邪教法,中國國務院公安部於2000年及2005年的兩次邪教公告,均沒有跟隨江澤民的宣傳,從未對FLG使用邪教標籤。如說,中共領事館網站和中共媒體以邪教標籤於FLG,這是事實;但如稱,中國政府認定FLG是邪教,這並非事實,而往往是長期受江的邪教宣傳誤導所產生的印象。歡迎您的交流。小蓮莊處士 2015年6月3日 (三) 15:38 (UTC)[回覆]
Make me sick..--Walter Grassroot () 2015年6月3日 (三) 13:19 (UTC)[回覆]
不同信仰何妨互相寬容一些。小蓮莊處士 2015年6月3日 (三) 15:38 (UTC)[回覆]
中國境內總計14邪教名單中並無FLG,這算哪門子可靠來源?居然在維基各條目大肆引用。—Chiefwei - - 2015年6月4日 (四) 01:14 (UTC)[回覆]
Chiefwei可讀一下青年時報:我國已明確認定呼喊派等14個邪教組織(名單)這個14邪教名單是在國內廣泛報導過,間接說明公安部的公告是可靠的。小蓮莊處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3:11 (UTC)[回覆]
間接說明?我還以為你們對方針挺熟悉的。—Chiefwei - - 2015年6月4日 (四) 03:20 (UTC)[回覆]
我以前看到公安部公告,但一下子未找到直接的連接,現在此則青年時報報導也是一樣引述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和公安部認定的中國國境內總共的14種邪教組織,其中並無FLG。610邪教機構依靠掌控的喉舌宣傳亂給FLG帖標籤,容易讓人上當,小蓮莊處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3:42 (UTC)[回覆]
"不同信仰何妨互相寬容一些",哈哈哈哈--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6月4日 (四) 02:12 (UTC)[回覆]
那麼好笑嗎:)無神論有神論不同學術派別不同思想基礎之間互相寬容一些不好嗎?小蓮莊處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3:11 (UTC)[回覆]
(?)疑問@Marvin_2009:1.610辦公室不算中國的政府機構嗎?這樣似乎也可說「中國政府認定FLG是邪教」。2.「14種邪教組織,其中並無FLG」,但它只說它認為那些是邪教,可以總結成它不認為其它沒列入的也是邪教嗎?3.「中國政府認定為邪教」不等於「邪教」,所以我也認為應該分在Category:被政府認定為邪教的團體等次分類而非Category:邪教,何況我以前就讀的高中裏有位老師是FLG成員,他稱FLG不是宗教。-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歡迎參與滅絕專題2015年6月4日 (四) 03:50 (UTC)[回覆]
(:)回應:歡迎交流,請閱讀610辦公室條目,有可靠來源說明其是一個法外機構,並非中國法律框架內政府行政機構,故不代表中國政府,只代表要鎮壓FLG的江系勢力,中央610辦公室李東生及多個地方610辦主作弄已經被捕歸案,目前中央610辦沒有主任。2000年至2014年間國務院公安部數次公告的14邪教名單是列舉了中國境內所有邪教組織,這與中國人大在99年10月制定邪教法中沒有提到FLG,均可視作體制內正義力量對江系腐敗勢力的一種抵制。我看來,FLG確非中國傳統意義的宗教,宗教往往有廟或道觀等崇拜場所,FLG沒有這些,FLG可看作是一種氣功功法和一種信奉真善忍的精神信仰。小可淺見,供參考。小蓮莊處士 2015年6月4日 (四) 04:35 (UTC)[回覆]
  1. SiuMai的編輯作法有過份仰賴非第三方一手來源的問題,李洪志遭中國政府通緝和Snowden遭美國政府通緝的編輯應該有第三方二手來源做適當的詮釋,以維持維基百科的中立方針。
  2. Marvin_2009等主張中國在某個時間點所公佈的邪教並未含法輪功來說明中國政府未視法輪功為邪教,這主張有原創總結之嫌,按目前眾多來源,中國在江澤民主政其間的確有攻擊法輪功為邪教,然而後來或許承接中國政府內部領導人對法輪功問題或有不同處理立場,這是值得說明的,但仍需要有二手第三方來源支撐。江澤民主政期間認定法輪功為邪教應已是史實,這未必是現況(需要有更多來源)
  3. 法輪功是否為cult,學界至少有兩種說法,LA時報有總結報導[3],建議全部納入李洪志條目,因為cult leader與否會是重要生者傳記內容,請按WP:DUEWP:SUBSTANTIATE寫入。--❦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5年6月4日 (四) 23:14 (UTC)[回覆]
    1. 簡單說幾句。1 從Sarah Cook, Leeshai Lemish. The610 Office: Policing the Chinese Spirit. China Brief. 2011-09-16, 11 (17): 6–9.可知江澤民為鎮壓FLG成立的610機構的非法性質,那麼其控制媒體所作的邪教宣傳,也並不符合中國法律。610不僅操縱國內媒體,有時也操縱黨控海外媒體作大外宣。這樣,不看黨媒只讀外媒者有時也不知不覺中計。但非法機構610及其媒體的邪教宣傳,不代表中國政府認定,而且中國人大立法和國務院公安部公告從沒認定FLG如何,這是一個事實,並非原創總結。2 西方研究FLG這個主題的學者們對於中共江澤民施加於FLG的邪教標籤是廣泛抵制。曾慶紅周永康是組織了一個團隊在全世界收買邪教研究者試圖栽贓於FLG,但鮮有正經學者上當的。英文FLG條目引述第三方可靠來源談到「Ian Johnson argued that, by applying the 'cult' label to Falun Gong effectively "cloaked the government's crackdown with the legitimacy of the West's anticult movement." He notes, however, that Falun Gong does not satisfy common definitions of a cult: "its members marry outside the group, have outside friends, hold normal jobs, do not live isolated from society, do not believe that the world's end is imminent and do not give significant amounts of money to the organisation ... it does not advocate violence and is at heart an apolitical, inward-oriented discipline, one aimed at cleansing oneself spiritually and improving one's health."[54] David Ownby similarly wrote that "the entire issue of the supposed cultic nature of Falun Gong was a red herring from the beginning, cleverly exploited by the Chinese state to blunt the appeal of Falun Gong.".[12] According to John Powers and Meg Y. M. Lee, because the Falun Gong was categorized in the popular perception as an "apolitical, qigong exercise club," it was not seen as a threat to the government. The most critical strategy in the Falun Gong suppression campaign, therefore, was to convince people to reclassify the Falun Gong into a number of "negatively charged religious labels",[199] like "evil cult", "sect", or "superstition". The group's silent protests were reclassified as creating "social disturbances". In this process of relabelling, the government was attempting to tap into a "deep reservoir of negative feelings related to the historical role of quasi-religious cults as a destabilising force in Chinese political history."[199]」 故在學界並非所說的兩種觀點,而壓倒性的一種觀點。但在外媒,也有因為轉載中共喉舌宣傳或者受曾慶紅周永康邪教小組的影響是有上當的。美國自由之家的東亞高級分析師SARAH COOK的相關證詞中如此評論「One more point deserves clarification. The CCP and Chinese officials typically assert that Falun Gong needed to banned because it is an 「evil cult」 that was having a nefarious influence on society. The claims have not held up to scrutiny when investigated in China, nor when one considers Falun Gong’s spread in other parts of the world, including democratic Taiwan. As importantly, in the context of the current discussion, it was only several months after Jiang initiated the campaign that a resolution was passed punishing involvement with 「heretical organizations」 and that the Party’s propaganda apparatus zeroed in on a slightly manipulated English translation of the Chinese term xiejiao to claim that Falun Gong was an 「evil cult.」17 Unfortunately, today, media reports about Falun Gong often erroneously state that 「Falun Gong was banned as an 『evil cult』,」 with little further explanation. In fact, the label came later and as noted above, the reasons behind it had little to do with anything 「evil」 about Falun Gong. By using this incomplete reference, media inadvertently repeat the Party line and may plant the thought in readers』 minds that a repressive campaign that has turned millions of lives upside down might be justified.」願這些資料有助于澄清邪教誤會。小蓮莊處士 2015年6月5日 (五) 02:32 (UTC)[回覆]
贊同hanteng看法,不用再洗地了。—Chiefwei - - 2015年6月5日 (五) 02:51 (UTC)[回覆]
HANGTENG先生並沒贊同你添加國內第一手來源吧?小可看來,閣下強加鎮壓方的第一手來源,刪除第三方發表成書的論文書籍,才是一種試圖洗白偏見的表現吧。小蓮莊處士 2015年6月5日 (五) 03:13 (UTC)[回覆]
無妨,不求博您贊同,只求問心無愧。—Chiefwei - - 2015年6月5日 (五) 03:57 (UTC)[回覆]
  • @Marvin_2009:我提供的來源亦有Ian Johnson的引言,你無需引用英文維基百科,Sarah Cook我也當面見過她,我不會排擠/斥他們有發表(需負言責)的評價內容;
  • @Chiefwei:我不太贊同你最近的編輯,我已在您的討論頁仔細說明:[4],我希望至少大家能有一個最基本的共識,在法輪功相關條目,中國政府和法輪功的媒體應該都先預設為第一手非第三方可靠來源,這些內容要加的話會相當有爭議性,但若有第二手第三方可靠來源斷言的描述,則可以以「附加」的方式提供
  • 目前單就個人所讀的來源內容來看(歡迎各位找到更多可靠來源),本人做一個簡單的摘要:
    1. 法輪功在國際社會上絕對不是「邪教」(evil cult),但是不是「教派」(cult)則有不同看法;
    2. 法輪功在中國政府的一貫處理上似乎是「非法組織」,但是不是一直被視為「邪教」,有可能因主政者則有不同看法;
    3. 法輪功在中國社會的看法,有受到2001年顯然是為電視設計好的天安門自焚事件的影響,此事件對中國以外對法輪功的看沒並沒有長久的負面影響,但卻成功地說服不少中國公眾法輪功真的是危險的。 <ref name="Lewis2014">{{cite book|author=James R. Lewis|title=Cults A Reference and Guide|url=http://books.google.com/books?id=JWJ_BAAAQBAJ&pg=PA106|date=11 September 2014|publisher=Routledge|language=en|isbn=978-1-317-54513-2|page=106|quote=On 23 January 2001, some .... setting fire to themselves in Tiananmen. This clearly staged-for-TV incident left five people dead. Although this pseudo-incident did not leave a lasting negative impression of the movement outside of China, it succeeded in convincing a significant portion of Chinese public that Falun Gong was truly dangerous.}}</ref>
  • 所以百科全書的內容本人仍是一貫的主張按第三方第二手可靠來源來寫,我們沒有必要下最終判斷法輪功是不是「邪教」是不是「教派」,則是原創總結,我們無法做出這樣的結論,但是我們必要得這樣做:

根據WHO,在WHEN什麼時候,WHO認為/宣告/描述法輪功是/不是WHAT邪教/教派

  • 就目前的可靠來源來說,Marvin_2009上述的引言的確是主流看法,即中國政府是以邪教的標籤合理化其對法輪功的打壓,這是否能如Marvin_2009所說的「邪教誤會」個人覺得很難,比較適合百科寫作的方式應該是說明邪教標籤使用的人事時地物及來龍去脈,建議各位就不同條目需要,拿出斷言和來源,在此討論出共識。--❦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5年6月5日 (五) 09:03 (UTC)[回覆]
    • 您此處的看法我並無異議。我從未下結論法輪功是邪教,我只是想說明,中國大陸社會一般將其視為邪教,這是事實。其他事項已回復至您的討論頁。—Chiefwei - - 2015年6月5日 (五) 09:11 (UTC)[回覆]
      • @Chiefwei中國大陸社會一般將其視為邪教[來源請求],這種一般化generalization的斷言需要更好更直接的來源。--❦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5年6月5日 (五) 10:18 (UTC)[回覆]
        • 這是我個人的看法,我沒打算將其寫進去,很顯然我能找到的來源都會被你們判定為「不可靠」。「說服不少中國公眾法輪功真的是危險的」這種表述我也能接受。—Chiefwei - - 2015年6月5日 (五) 10:20 (UTC)[回覆]
          • 閣下個人對FLG的負面看法,恕而直言,可能是有影響你作為管理員在這個主題上對維基方針理性應用。比如,世界上無數中立學者的觀點你不採用,而在江的鎮壓形勢下,對於FLG議題,國內是沒有學術自由環境,你卻要引用迎合政治需要的不可靠文字。有的黨媒作者擔心撒謊被事後追究不敢亮出名字,如中廣網沒有作者名字的謾罵文字,你也違反生者傳記方針強制保留了下來。另,關於你談到說服不少中國公民如何,其實在國內煉FLG很可能會被江澤民610邪教機構鎮壓迫害,確是很危險的,這是迫害造成的危險。FLG本身沒什麼危險,Sarah Cook在國會證詞也有這樣的表述意思。許多世界主流學者稱國內黨媒是在完全妖魔化,看來十多年來610的妖魔化宣傳之下受害者眾多。勸君冷靜考慮一一修改以前所作的不符合維基方針編輯操作。小蓮莊處士 2015年6月6日 (六) 04:44 (UTC)[回覆]
      • @Chiefwei中國大陸社會一般將其視為邪教[來源請求],這種一般化generalization的斷言需要更好更直接的來源。
        1. Chiefwei你說「很顯然我能找到的來源都會被你們判定為「不可靠」」,這說法不對,我有我自己的判斷,請不要說「你們」,就社會科學來說這樣的一般化斷言可能需要隨機抽樣的社會/媒體調查可以支撐。我做為一個學者,也有可能像新西蘭一個傳播學者因研究發表被轉述成另一種訊息被部份宣稱是法輪功支持者威脅,請不要濫用conflation,謝謝。
        2. Chiefwei你說你能接受「說服不少中國公眾法輪功真的是危險的」,不過要小心斷章取義的問題,原來源內容指的是藉由那個自焚的電視廣播,中國政府說服不少中國公眾法輪功真的是危險的,但該來源對於自焚事件是傾向認為是中國政府設計廣播的,若不是直接製造的話,詳見原文,若你有不同解讀,歡迎再提出。--❦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5年6月6日 (六) 05:02 (UTC)[回覆]
  • 官方稱中國有20種邪教組織活動 其中11種較活躍:新華網 如果沒看錯的話 某輪功不但榜上有名 ,而且還排第一哩。--TUAaaaaa留言2015年6月6日 (六) 09:17 (UTC)[回覆]
    • 請注意該文中的20邪教名單是由反邪教協會給出的。這個反邪教協會自稱是民間機構,卻經常能在喉舌黨媒發言反FLG。實質上,這件事的前後過程是這樣的,在山東招遠全能神事件之後,國內媒體紛紛援引國務院和公安部的公告,列舉中國境內的14邪教名單,因為其中沒有FLG,故此後這個反邪教協會就出面給出了這個所謂民間機構統計的20邪教名單。其實這個民間機構跟凱風網相關,由江澤民的610非法邪教機構以民間方式作為掩蓋成立的專門反FLG機構,其本身是非法邪教機構610的一部分,不代表中國政府,只是利用江系偶爾還能操縱的喉舌媒體誹謗FLG。小蓮莊處士 2015年6月6日 (六) 11:10 (UTC)[回覆]
    • 中國反邪教協會百度百科有條目,其組織性質據條目所言非官方,但這個新華網的新聞來源來自《京華時報》,但這標題下的不知道是《京華時報》還是新華網,整編文章沒有「官方」二字,就標題出現官方,我看了一下,似乎[5]標題的官方兩字《京華時報》並沒有,所以看似是新華網製造出的標題。西方中國研究界有在觀察 國信辦(國網辦,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和傳統中宣部的分庭抗禮,但在沒有更多可靠來源之前,所謂的中國政府內部的岐異,還是只能說說不能寫入條目。--❦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5年6月6日 (六) 11:33 (UTC)[回覆]
  • 官方公佈20個現活躍在中國境內邪教組織名單 中國有關部門公佈的較活躍邪教組織、 ‽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在邪教排行榜上,貴教排第一哩--TUAaaaaa留言2015年6月6日 (六) 12:31 (UTC)[回覆]
    • TUAaaaaa用戶請注意,hanteng先生並非FLG學員,只是研究維基百科的一位中立學者,請不要因誤會而攻擊。即使對於FLG學員,閣下對於WP:CIVIL有關不可侮辱他人信仰的規定也是應遵守的。上邊hanteng先生據其文獻調查的狀況說明一下這個所謂「官方」一說確是有問題的。在這之前,我也根據自己的調查了解,說明所謂名為反邪教協會的實際狀況。但人是有選擇的自由,有人非要選擇不相信官方的國務院公安部公告的14種邪教名單,而非要相信平時假裝成非官方(這回假裝成官方)的江澤民610非法邪教協會的謊言,也是自己的一種可悲選擇。小蓮莊處士 2015年6月6日 (六) 13:27 (UTC)[回覆]
  • 在我生活的地方無論官方還是民間,說起邪教首當其衝是法論功,這是公認的事實,說起別的還真的沒印象。至於hanteng先生是否貴教信徒,是?否?其實即便是也沒關係,我本人從不歧視信教人士。最後祝願:「貴神教,千秋萬載。貴教主,一統江湖」。--TUAaaaaa留言2015年6月6日 (六) 15:33 (UTC)[回覆]
    • 如前邊的許多證據顯示,在國外FLG學員在社會上受尊重,用今年加拿大國會議員丶加拿大第28任環境部長、加拿大國會法輪功之友主席肯特(Peter Kent)在參加今年世界法輪大法日慶典中說:「Falun Gong has brought spiritual fulfillment and good health to millions of people around the world through its gentle exercises, meditation, and core tenets of truthfulness, compassion, and forbearance. Practitioners of Falun Gong in Canada are fully law-abiding citizens and residents who contribute significantly—greatly I must say—to Canadian society,」 (通過遵從真丶善丶忍理念,通過打坐及柔和的煉功動作,法輪大法給世界上無數的人帶來了健康的身體及精神的升華)。在江氏控制範圍之外的全世界,FLG公認不是邪教,在中國,正式的官方,如人民代表大會所通過中國所有法律、如中國國務院和公安部,從來沒有以邪教標籤FLG。但江氏610邪教機構卻以邪教標籤於FLG。如同凱風網條目中列舉中國政府文件所指出:610辦公室以民間方式開辦《凱風網》批法輪功,省、市、縣將為《凱風網》撰稿列入目標考核。政法委網站曾宣佈,被凱風網採用刊登的宣傳稿件「字數(按版面計數)超過500字的,每篇獎勵500元人民幣;不足500字的,按400元獎勵。從這些文件來看,江氏610邪教通過給凱風網撰稿編造誹謗FLG的各類謊言來誹謗FLG,進而由周永康控制的政法委以給誹謗者發獎的方式盜竊中國國庫。平時打扮成民間機構的凱風網邪教協會,忽悠民意。觀國務院公安部14邪教名單出現在各大媒體上,擔心其邪教謊言被識破時,急忙冒充成官方宣傳20邪教,掩蓋了沒有FLG在內的中國正式認定的14邪教名單。江氏邪教多年假冒民間和假冒官方的謊言宣傳中,一些同胞受洗腦毒害受騙之後,還給掠奪了國家財產的610邪教騙子們數錢,並充當炮灰維護非民間非官方的江氏610邪教協會謊言。呆在江氏邪教劃定的思維範圍,被洗腦在當炮灰往往還不自知。希望有機會去理性看看在江氏邪教外邊的世界,對比並理性思考。小蓮莊處士 2015年6月6日 (六) 17:46 (UTC)[回覆]
    • @TUAaaaaa:請參考Chiefwei說的維基方針「對事不對人是討論的原則」,@Marvin_2009:你這樣大篇回沒有什麼用,一樣要TUAaaaaa用戶「對事不對人」就是。我是無神論者,信的是叫科學知識/方法的教。TUAaaaaa有點言熟,不是久違的黑雪姬吧?--❦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5年6月6日 (六) 20:10 (UTC)[回覆]

由於這討論串會存檔至Talk:李洪志,恕本人在下面開兩標題區分上面的討論:--❦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5年6月6日 (六) 20:50 (UTC)[回覆]

生者傳記

[編輯]

這條目比較難處理的徵結點在於,李洪志做為法輪功創始人,他的人生故事和法輪功多少有不少關係,再者他有出自傳;更麻煩的事中國政府有針對其自傳進行一系列「調查」並用於抹黑運動中。所以李洪志的自傳和中國政府的「調查」都算一手資料但不可靠來源,處理時要特別小心。

簡單說,所以斷言最好要有第三方二手來源的總結和詮釋為主,若硬要加上李洪志自傳、親法輪功媒體和親中國政府媒體的一手來源,那麼必需先要有第三方二手來源的總結和詮釋。--❦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5年6月6日 (六) 20:50 (UTC)[回覆]

邪教與否

[編輯]

法輪功邪教與否就以上的脈絡來說,就不是一個單純的「事實」問題,而是抹黑運動中的論述及輿論戰,百科不應參加這種論述及輿論戰,但應該按第三方二手來源說明這些論述及輿論戰的人事時地物緣由及影響。參考以下第三方二手可靠來源:

  1. 江澤民要求香港特首對法輪功為邪教一事表態,進而挑戰了所謂一國兩制的承諾<ref name="Wong2008">{{cite book|author=Wong|title=One Country, Two Systems In Crisis Hong Kong's Transformation since the Handover|url=http://books.google.com/books?id=zcR4AAAAQBAJ&pg=PA72|date=19 June 2008|publisher=Lexington Books|language=en|isbn=978-0-7391-3036-0|page=72|quote=n February 2001 , Tung Chee-hwa, the Chief Executive, finally broke his silence on Falun Gong and branded the group as “more or less bearing some characteristics of an evil cult.”40 In March 2001, President Jiang Zemin reminded Tung}}</ref>
  2. 李洪志和法輪功反擊中共,利用類似的論述反證中國共產黨是邪惡的<ref name="Vuori2014">{{cite book|author=Juha A. Vuori|title=Critical Security and Chinese Politics The Anti-Falungong Campaign|url=http://books.google.com/books?id=gAccBQAAQBAJ&pg=PA104|date=24 October 2014|publisher=Routledge|language=en|isbn=978-1-135-07693-1|page=104|quote=..Li has engaged in counter-securitization of the "evil" that is the CCP. ... in effect reversing the authorities' own accusations that the Falungong is an 'evil cult' :"The Communist Party is essentially an evil cult that harms mankind' (Epoch Times 2004:236). }}</ref>

所以勸各位不要做原創研究證明或反證法論功是邪教與否,應該把心力放在可靠來源關於「法輪功邪教與否」和「中共邪惡與否」的論述及輿論戰研究,還有其連帶的政治影響,如香港的所謂一國兩制的承諾。 至於我本人對 法輪功 和 中共 的看法,我之前都已說過了,做為一個無神論者但認為應該容忍/忽略沒有實際傷人的宗教或組織(不管其想法和意識型態有多麼的和我不一樣),我並沒有喜歡或厭惡兩者,但我對於權力的濫用是厭惡的,所以中共的有些作為和歷史我同樣有理據的知識性批評,同理我對 法輪功 在性別政治和部份科普上亦有知識性批評,若我在這裏被別人認為我厭惡中共多一點,那麼很大原因是因為中共的權力大太多而實際傷人的歷史資料是有。作為同情托派共產黨的喬治主義哲思出發的人,我的意識型態在台灣和中國都十分少數,有興趣的人可以去擴充喬治主義和left-libertarian的歴史:

  1. 德國在中國殖民地採用美國喬治主義的土地改革及後來在於台灣的類似實踐。{{cite book|author=Deen K. Chatterjee|title=Encyclopedia of Global Justice|url=http://books.google.com/books?id=JHFdeluRJDEC&pg=PT2233|date=12 January 2012|publisher=Springer Science & Business Media|isbn=978-1-4020-9160-5|pages=2233–}}quote=The purest case applying Georgism was in the German colony of Kiaochow in China, founded in 1898. Its capital, Tsing Tao, is now known as Jingdao. The governor was a land reformer influenced by Henry George, and the colony levied a single tax of 6% of land value. The fishing village of 1898 developed into a modern city by 1914, when the Japanese tooke it. Many cities and countries have adopted land value taxation in part, or revenue from leasing land, and Georgists point to Hong Kong and Taiwan as examples where public revenue from land rent contributed to the sucess of these economies.
  2. 經典翻案文章,論說早期儒家思想的libertarian傾向,在鹽鐵論的政經辯論得到說明[6]

若沒理解我的世界觀和哲思,少給我扣什麼宗教或反華或反共的大帽子,同理,反宗教或親中或親共的大帽子也不必了。--❦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5年6月6日 (六) 20:50 (UTC)[回覆]

@ChiefweiHantengMarvin_2009三位好,之前一忙,沒注意到互助客棧還繼續在討論,現在才看到轉貼過來的討論內容。
  1. 在下亦贊同Hanteng不使用「雙邊第一手來源」的原則,這符合維基百科方針。
  2. 在下以為,絕大部分用戶不會、也不應該對Hanteng扣帽子;這也是Chiefwei/Marvin之前會合意請Hanteng來處理「治病說」一節的爭議來源取捨問題。
  3. 我們都在維基百科上學習,接觸不同的世界觀、資訊來源背景,有歧異是正常的,否則就不是維基百科。在過程中,依據維基方針來編輯、誠懇溝通互動、實事求是就很好。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17日 (三) 04:25 (UTC)[回覆]


條目保護與涉及管理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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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efwei您好,您回退至原保護版本,然而

  1. 在原先保護條目的@管理員解除保護後,在下增添了一些第三方可靠來源內容,不知您何以一併刪除回退?您對這些第三方內容的刪除理由?
  2. 您作為編輯的當事用戶,自己編輯、自己回退、自己無限期保護,是不符管理員及條目保護的相關方針。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25日 (四) 09:35 (UTC)[回覆]
因為我認為@管理員未滿一周即視為無爭議,這一做法有失妥當,我只是恢復到之前的版本而已。請您注意,該版本原本並非由我編輯,我編輯的大部分內容在該版本中都被刪去了。—Chiefwei - - 2015年6月25日 (四) 09:38 (UTC)[回覆]
@Chiefwei您好,
  1. 您是否要再確定您的作法是否符合管理員方針?您維護其他用戶添加的內容,即屬於您的編輯意見,在上面也有許多討論。實際上,您對此條目議題參與許多編輯。此時您是一般用戶,不應行使管理員權限。
  2. 范管理員 6/5保護條目,6/23解除保護,是您所說的「未滿一週」嗎?
  3. 若您對在下增修版本有意見,您應提出編輯意見具體討論、依據方針理由為何;在下的編修皆附理由。您直接回退的作法等同「無理由回退」。而且又自己保護條目。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25日 (四) 09:45 (UTC)[回覆]
@Chiefwei您好
依據WP:管理員方針,
  1. 在管理員擁有比其它用戶多的管理權限的同時,管理員的行為也有以下限制,並受到所有維基人的監督:
    1. 避嫌
      1. 管理員不應該在一項事宜中使用普通用戶和管理員的雙重身份,而應該要麼使用普通用戶的身份,要麼使用管理員的身份,儘管用戶是同一個人。在以下場合的具體限制有:
        1. 保護:管理員不應該保護/解除保護他們牽扯進去的頁面,而應該像普通用戶一樣求助於其他管理員,這些頁面不包括諸如主頁等的常見保護頁面。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25日 (四) 09:49 (UTC)[回覆]
@Chiefwei您好,
  1. 您是否要再確定您的作法是否符合管理員方針?您維護其他用戶添加的內容,即屬於您的編輯意見,在上面也有許多討論。實際上,您對此條目議題參與許多編輯。此時您是一般用戶,不應行使管理員權限。
  2. 若您對在下增修版本有意見,您應提出編輯意見具體討論、依據方針理由為何;在下的編修皆附理由。您直接回退的作法等同「無理由回退」。而且又自己保護條目。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25日 (四) 09:45 (UTC)[回覆]
距討論頁最後一次回復未滿一周,按慣例此時不應該認為是爭議解決。頁面明確寫明「在相關爭議獲得解決前,依據方針,本條目已獲保護」,在爭議明顯沒有獲得解決之前,條目就應該是保護狀態,否則不符合保護方針。我僅僅是撤銷了明顯不合適的管理操作,以維護條目符合保護方針,我認為此時符合忽略方針。
「您維護其他用戶添加的內容,即屬於您的編輯意見」。我再次提醒您,現在獲得保護的版本是您編輯的版本,不是我的。
在保護的時候,當然應該繼續討論意見,相關內容我已經在上文章節回復給您了。—Chiefwei - - 2015年6月25日 (四) 09:53 (UTC)[回覆]
@Chiefwei您好,
  1. 在下看到您在上面關於來源「第三方/可靠性」的簡短留言。可以繼續討論。但您沒有理由回退在下所編寫內容,請問在下哪項編輯內容顯不符方針,讓您未經討論直接回退?而您使用管理員權限,來刪除在下的貢獻並全保護,已是嚴重的涉己管理爭議。會讓在下疑慮您作為管理員的適格性、對方針的理解。
  2. 您說「繼續討論意見,相關內容我已經在上文章節回復給您了」。但是,其他用戶所提出的許多說明,您只回覆了「中廣網」一點,其他呢?生者傳記來源,「第三方」、「可靠」必須同時兼具,您有一些只回應「第三方」、有一些只回應「可靠」,且並未就其他用戶的舉證實際回應。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25日 (四) 09:57 (UTC)[回覆]
@Chiefwei您好,在下已說明條目保護是「6/5~6/23」,您一再堅持「條目保護一週」,顯然不符事實,請問您的意思為何?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25日 (四) 10:00 (UTC)[回覆]
我相信其他問題我也都曾回復過您,包括這個問題,上文可查,沒有必要重複回答。
如果您是因為我在恢復保護時刪除了您的編輯而不滿,經過思考我認為這一做法確實欠妥。基於當前既定現實,我也可以保護您的最新的版本,或者您也可以引用避嫌條款,請求他人保護該版本。但是,由於我並不認可爭議已獲得解決,我認為本條目必須延續全保護狀態。—Chiefwei - - 2015年6月25日 (四) 10:05 (UTC)[回覆]
@Chiefwei您好,
  1. 我們彼此並不認識,互動有限;您突然「全保護」,是在下於維基兩年來第一次看到有管理員這麼做。說實在,在下真的「非常驚訝」...。
  2. 若您堅持認為需要保護條目以避免衍生編輯戰,在下可以接受暫時保護最新版本,並建議請 原保護的管理員@來執行。若由您執行,會違反方針,對您管理員的社群信任是很大傷害。
  3. 您對來源可靠性的回復,我們可以再繼續討論。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25日 (四) 10:12 (UTC)[回覆]
  1. 我對於條目爭議未獲解決前突然被解除保護也「非常驚訝」。當然,我的對應做法略顯粗暴,但是初衷在於我並不希望因此出現更多無謂編輯戰,事實上該條目一解除保護,編輯戰就出現了。
  2. 總體上我並不傾向於死板接受管理員避嫌的方針,這對維基百科的有害無益,也不符合我們的五大支柱。但在本案中,基於用戶觀感,我接受您的意見。—Chiefwei - - 2015年6月25日 (四) 10:18 (UTC)[回覆]
@Chiefwei您好,
  1. 謝謝您的理解與納諫。
  2. 在下已向范管理員請求執行全保護。
  3. 您提到「事實上該條目一解除保護,編輯戰就出現了」。
    1. 但其實,只是「疑似傀儡用戶(編輯次數極少/新註冊)」來貼一些無來源而偏頗的原創研究,在爭議中條目是很常見,在下也已回退,尚未形成編輯戰。
  4. 「避嫌」條款,在下認為是很重要的;並不是說「當然認為管理員編輯一定沒道理/有立場」,然而,往往發生編輯爭議時,這很容易引發誤會、並讓社群對管理員的信任減損導致難以運作。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25日 (四) 10:23 (UTC)[回覆]
「納諫」言重了,我有何德何能納諫。我是個務實主義者,但是本次操作中沒有考慮到刪除了您新編輯的內容這一點,是我的錯誤。—Chiefwei - - 2015年6月25日 (四) 10:28 (UTC)[回覆]
@Chiefwei您好,
  1. 在下在維基百科兩年,其實「願意認錯/自我修正」的管理員,不是很多。也許是面子、也許是意氣。當遇到願意自我修正者,在下會保持敬意。
  2. 在下提一項建議,從您的角度考量,建議您主動回退版本/自我修正,也避免您日後遭質疑涉己管理。這並不影響范再來執行。您覺得這樣好嗎?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25日 (四) 10:38 (UTC)[回覆]
我如果自行回退版本,那就不需要范來執行了,您是否認同?—Chiefwei - - 2015年6月25日 (四) 10:42 (UTC)[回覆]
(:)回應--謝謝@Chiefwei您的回覆。那還是請范執行,比較適宜。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6月25日 (四) 13:04 (UTC)[回覆]

關於李洪志宣佈解體法輪功的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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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新浪微博上熱傳一張照片,內容是李洪志已經宣佈解體法輪功,評論里大家一片叫好[2]。李洪志真的把法輪功解體了嗎?→_→(並沒有) --2016年4月16日 (六) 13:01 (UTC)

中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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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目解除保護僅僅是由於全保護時間過長,不利條目發展,並不代表爭議已經解決。之前的討論我不願意再重複,詳見上文。我仍然認為本條目中立性存在嚴重問題,所有批評的語句都用「但是……」的方式被駁斥,語句嚴重偏向法輪功一方。—Chiefwei - 2016年6月6日 (一) 03:58 (UTC)[回覆]

(:)回應--(1) 「批評+但是」,這不正是在回應批評並陳嗎?中立性的考量,這樣的處理不對嗎?前面討論中立性的段落,主要理由是Siumai說「明眼人都...」。 (2)您認為「語句偏向法輪功一方」,但實際上是第三方來源查證或其他事實的呈現。(3)您刪除聯合國專員的說法、美國國會605號決議,認為沒直接提到 條目當事人的名字;但是中共對當事人的攻擊,也往往是以FLG的狀況來攻擊,只是多加了條目當事人名字...。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6日 (一) 04:01 (UTC)[回覆]
(1)當然不對,文中大量引用博大出版社的文字,但我並不認為這是一個可靠而獨立的出版社。(2)這是您的看法,我有我的看法,我的看法就是不中立,所以我掛了模板。(3)那您也可以刪掉,只要不涉及對其本人的指控(即不包括其名字),我不介意。—Chiefwei - 2016年6月6日 (一) 04:07 (UTC)[回覆]
(:)回應--(1)您認為「批評+但是」的呈現「當然不對」...在下不很明白。關於您第一點,丹尼謝克特的書是在美國由Akashic Books出版AMAZON頁面,那本書及紀錄片被紐約時報高度評價;博大是引進中文版在臺灣出版。在下也可標上英文書名及美國出版商。(2)中立模板,明確要求「具體指出哪裏不中立」,應該不能說「我的看法就是不中立,所以我掛了模板」。(3)中共對法輪功的批評與攻擊,很多都是把條目當事人名字、法輪功寫在一起;海外第三方媒體則不一定都提條目當事人...。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6日 (一) 04:11 (UTC)[回覆]
  1. 公開出版物就一定中立性無疑?誰告訴你的?該出版社並非權威大學出版社,本來就屬於較差的來源,現行方針下我當然不能說不能引用,但全文大量引用某一個特定立場的來源(達9次),中立性必然受影響。
  2. 我顯然指出了,無論是一年前的討論,還是剛才,還是現在。當然我知道你不同意,你有你的看法,但我也有我的看法,所以我可以指出,我可以掛模板,這沒有問題。
  3. 這是您的自行解讀,在我看來就很簡單,沒有出現當事人名字就無關,否則就有關。—Chiefwei - 2016年6月6日 (一) 04:33 (UTC)[回覆]
在下並未說「公開出版物就一定中立性無疑」,但是那本書作者是艾美獎得主,他這項主題的書及紀錄片也獲得「紐約時報」的肯定,所引述的也是中性論述而非斷言。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6日 (一) 04:38 (UTC)[回覆]
我再說一遍,這是您的看法,我有我的看法。我認為不應該這樣大範圍引用某一來源,尤其是該來源具有特定主張,所以我掛了中立性模板。—Chiefwei - 2016年6月6日 (一) 04:45 (UTC)[回覆]
丹尼謝克特 那本書沒有特定主張,而是很中性的調查與陳述。請您指導在下,何以這本書有特定主張?這本書的主張是什麼?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6日 (一) 04:48 (UTC)[回覆]
我不想把一本書歸納成簡單幾個字。沒有任何主張或陳述是絕對中立的,我們頂多只能做得平等敘述,大量引用單一來源已經嚴重違反了這一原則。—Chiefwei - 2016年6月6日 (一) 04:50 (UTC)[回覆]
在下剛剛去查閱條目中,那本書被引用的篇幅,實際上「次數」不等於「篇幅」,有些地方只是「小小的事實記載」基於方便而引用。但您有這樣的疑慮,在下也會再來整理。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6日 (一) 04:54 (UTC)[回覆]
Chiefwei編輯談到大量引用單一來源丹尼謝克特,這看來確是一個問題。但後來WETRACE編輯已經減少了對丹尼謝克特的引用,並且增加了其他來源,因此我在刪除了模板並在編輯欄註明已有改善。Chiefwei編輯以沒注意到而加回了模板,是因為改善還不明顯?是否對於丹尼謝克特的引用可再加以減少?我個人看來,目前來源符合WP:THIRDPARTY比較符合中立原則。小蓮莊處士 2016年6月9日 (四) 17:44 (UTC)[回覆]
是的,仍有6次之多,我認為還不夠。另外,加入中立性模板需要討論,移除也一樣,請不要直接去掉。—Chiefwei - 2016年6月10日 (五) 02:09 (UTC)[回覆]
謝謝Chiefwei及Marvin2009的意見。由於丹尼本身在西方媒體公信力就很不錯,而他這一部紀錄片及書籍(法輪功對中國的挑戰),紐約時報、經濟學人的評價相當不錯,加上在下條目中有些內容引述,其實只是純粹早期事實描述,因此在下引用較多,實際篇幅其實不多。但尊重Chiefwei意見,在下再繼續找其他多元第三方可靠來源補充,或減少丹尼引用後,再來移除中立模板。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10日 (五) 02:45 (UTC)[回覆]
@ChiefweiMarvin_2009兩位好,引用Danny來源已降至3個,應當沒有Chiefwei顧慮意見了。因此在下先取下模板。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11日 (六) 02:55 (UTC)[回覆]
謝謝,目前大有改善了。小蓮莊處士 2016年6月11日 (六) 03:00 (UTC)[回覆]
不認為有改善,還是有一些來源引用了六七次。如果找不到足夠的可靠來源,就請少寫一些,否則必然不中立。—Chiefwei - 2016年6月12日 (日) 05:13 (UTC)[回覆]
(:)回應--Chiefwei您好,您又添加中立模板,理由是仍有來源引用次數較多。
先回到前面的討論,您前面,對在下引用多次丹尼謝克特的書有意見,說「該出版社並非權威大學出版社,本來就屬於較差的來源」。
  1. 儘管在下跟您解釋,丹尼是評價很高的著名製片人,這本書及紀錄片獲紐約時報相當不錯的評價。但您仍堅持,因此在下尊重您而刪減、替代。
  2. 替換後來源,目前兩個引用較多的是:
    1. Benjamin Penny在中國季刊的文章,這名學者還出版一本專談FLG的書,是「美國芝加哥大學出版社」出版的。
    2. David Ownby的專著,是「牛津大學出版社」出版的。
    3. 這兩本屬於您所說「權威大學出版社」,但您現在又說「優質為嚴重主觀判斷,我不認為其優質」。在下有些不解。
    4. 恕在下直言不解之處:您對於這三本書的來源優劣,目前看來是以「您個人主觀觀點決定是好是壞」,能否請您從客觀理由角度給予指導?何況另兩本著作也是「權威大學出版」的重要學者。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12日 (日) 07:13 (UTC)[回覆]
請注意可靠來源和中立性是兩回事,我前面已是提過,任何來源均有其特定立場,因此不應過度倚重。—Chiefwei - 2016年6月12日 (日) 09:54 (UTC)[回覆]
Chiefwei,謝謝您的意見。但是在下引用這兩本書,(1)主要是早年的基本歷史陳述;因為較細瑣,引用次數也多,但實際篇幅並不多。(2)這兩本書在學術界評價是相當高,並未持特定立場。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12日 (日) 13:20 (UTC)[回覆]
(?)疑問--在下不解。還請@Chiefwei明示,在下這兩本書的引用,(1)在篇幅上有「過度倚重」嗎?而若都是第三方可靠第二手來源,且客觀上有很不錯的評價、也無利害衝突,請問這樣的引用次數及篇幅,不當嗎?那麼維基百科其他許多條目,引用一本書都多達八、九次以上的也很常見,是否都應以此標準一體適用?(2)多次引用就該掛「中立性模板」?是否是對第三方可靠來源做了無根據的評斷?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12日 (日) 15:25 (UTC)[回覆]
(?)疑問-「過度引用而影響中立性」的具體標準為何?在下於上面有具體提問,還請您指導。感謝。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12日 (日) 16:00 (UTC)[回覆]
現時恐怕沒有統一標準,我只是認為來源引用六七次明顯過多了。任何一篇文章或書籍都會有大量語句和觀點,我們一般都只會擇要引用。如果某些內容只能依靠不 停引用一兩本書完成,那我就不得不懷疑這些語句的關注度,也就是說,這些語句是否有必要出現在條目中。您認為他們只是事實性語句,但實際上,選擇性地描述 事實就會帶來中立性的偏倚。—Chiefwei - 2016年6月13日 (一) 01:49 (UTC)[回覆]
謝謝Chiefwei回覆意見,在下比較瞭解了您的論點。然而,在下覺得,雖然引用多處,但在篇幅上有「過度倚重」嗎?而若都是第三方可靠第二手來源,且客觀上有很不錯的評價、也無利害衝突。況且維基百科其他許多條目,引用一本書更多的,都多達八、九次以上的也很常見(有一位用戶在撰寫某人士條目引用一本書 超過130次),是否都應以此標準一體適用?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13日 (一) 02:15 (UTC)[回覆]
Chiefwei您好,在下看法與您不盡相同,主要是這兩本權威大學出版書籍的客觀評價、以及引用的事實段落篇幅不大、也不具爭議性。但您這一點看法,也提醒在下可以多蒐集優質第三方可靠來源,讓條目客觀可靠度更高。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14日 (二) 09:43 (UTC)[回覆]
(?)求助 -@LiangentAntigng兩位好,由於Chiefwei與在下,對於「引用來源次數 及 中立性模板」兩者的關係,有不同看法。Liangent日前曾在此頁參與其他討論,Antigng常對來源判斷提出見解供社群參考,因此請教兩位能否就這爭論點給我們指教意見?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12日 (日) 07:57 (UTC)[回覆]
其實維基百科在中國被打壓和法輪功被打壓的復仇心態是一樣的,維基百科的中文管理員和法輪功在這個問題上是處於統一戰線的,也就是說,相關條目的中立性不能保證。Jg451留言2017年10月12日 (四) 13:41 (UTC)[回覆]

法音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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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以前條目中的N RORTER等人研究中,談到對法輪功的迫害是96年左右就開始的。而陳星橋是中共控制中的佛教界人士,Chiefwei所給的引用文章中,陳星橋談到「自法輪功問世以來,不少念佛多年的居士不再念佛了,剛剛開始學佛的人不再研讀佛經,把家中的佛像、經書法寶一件不剩地清理出戶,以表自己學法輪功之虔誠!」,該黨控佛教人士為阻止佛教界人士修煉法輪功,其所寫的東西(除了對法輪功原著的引用之外)應屬利益相關,不符合WP:THIRDPARTY,Chiefwei加入了陳的東西後,原先符合NPOV原則的條目,反而是不符合這個原則了。小蓮莊處士 2016年6月12日 (日) 12:08 (UTC)[回覆]
N RORTER提到的是「國營新聞媒體」,我不認為佛學期刊屬於「國營新聞媒體」。「陳星橋是中共控制中的佛教界人士」完全是原創研究,沒有任何可靠來源佐證。—Chiefwei - 2016年6月12日 (日) 12:52 (UTC)[回覆]
(!)意見--該怎麼判斷,在下還沒想清楚;但提供以下意見給Chiefwei及Marvin2009參考,
  1. 《法音》雜誌,是當局控制的中國佛教協會會刊,是中共宗教局直接管轄,宗教局是鎮壓西藏及FLG、地下教會基督徒的重要機構之一。算不算國營(state-run)的媒體?
  2. 中共鎮壓實際從1996年就開始。美國自由之家引用學者(劍橋大學出版):1996年的法輪功書籍剛出版成為暢銷書不久,就被禁止出版;嘗試在各種政府機構登記被拒絕。零星的文章開始出現 在國營新聞媒體抹黑法輪功。公安特務開始監控煉功人,有時驅散煉功群眾。「But as Falun Gong’s popularity and independence from Party control grew, several top cadres began viewing it as a threat. This translated into repression that showed first signs in 1996. The publication of Falun Gong books by state printing presses was banned shortly after their being listed as bestsellers. Attempts to register under various government organizations were denied. Sporadic articles began appearing in state-run news outlets smearing Falun Gong. Security agents began monitoring practitioners and occasionally dispersing outdoor meditation sessions.」-----David Palmer. "Qigong Fever: Body, Science and Utopia in China."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7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12日 (日) 12:55 (UTC)[回覆]
原文是「新聞媒體」,《法音》雜誌顯然不算。你給了那麼多語句,但是「陳星橋是中共控制中的佛教界人士」依然是原創研究,沒有任何證據。抱歉,我對自行演繹推理的誅心之論沒有興趣。—Chiefwei - 2016年6月12日 (日) 13:01 (UTC)[回覆]
不知你是否承認陳星橋是佛教居士?是否承認中國國內的佛教是由中共統治下的佛教協會管理的?還有,我剛才引述的是陳星橋的話「自法輪功問世以來,不少念佛多年的居士不再念佛了,剛剛開始學佛的人不再研讀佛經,把家中的佛像、經書法寶一件不剩地清理出戶,以表自己學法輪功之虔誠!」?這些是基本事實吧。小蓮莊處士 2016年6月12日 (日) 13:08 (UTC)[回覆]
莫名其妙,這是什麼邏輯。我可以大方告訴你,我也是中國公民,也受到中共統治。所以我也是中共控制的管理員? 所有中國管理員都是中共控制的?那你去投訴我吧。—Chiefwei - 2016年6月12日 (日) 13:09 (UTC)[回覆]
(*)提醒-兩位,話請好好說...。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12日 (日) 13:16 (UTC)[回覆]
中國公民並非中共佛教協會管理的佛教界人士,你的比喻不太恰當。退一步講,僅從所引述的其言論來看,陳星橋認為法輪功跟佛教爭奪信眾,故是利益相關方,並非你今天所言的利益無關。小蓮莊處士 2016年6月12日 (日) 13:17 (UTC)[回覆]
毫無疑問,中國大陸所有組織均受到中共管理,幾乎所有人都可能隸屬於某一組織,所以按你的邏輯,怕是大家都是中共控制的。
利益問題請閱讀Wikipedia:利益衝突,維基百科拒絕編者與內容存在利益衝突,而不是來源與內容。因此相比來源,更應該拒絕的是法輪功修煉者編纂相關條目。—Chiefwei - 2016年6月12日 (日) 13:37 (UTC)[回覆]
(!)意見-Chiefwei您好,
  1. 關於您對Marvin的回覆,在下以為:
    1. 「來源與內容--確實有利益衝突問題」--因此才有「第三方+可靠來源」,您自己寫着「請注意本文刊載於中共取締法輪功之前,不存在利益衝突」。
    2. 您說「更應該拒絕的是法輪功修煉者編纂」,COI也不盡然是這麼詮釋。若您所言者是,那麼是否更應該拒絕中共黨員編纂相關條目?大量的中共相關條目,又該怎麼處理?而您在此條目的編輯傾向,偏向從負面出發,但在下也從未因此給您貼任何標籤,就是彼此交流討論而已。
  2. 在下引用前面自由之家引述學者文字,重點在於「當局自1996年即開始佈局啟動鎮壓」,鎮壓就是從一些黨營(光明日報)、國營媒體、期刊文章等開始「輿論鋪墊先行」的。
    1. 《法音》雜誌,不算第三方來源,因此您引用時所提「本文刊載於(1998)中共取締法輪功之前」。
    2. 而且,實際上,網絡搜尋,1999年以前中國大陸對FLG所有的正面報導與文章文件,幾乎都找不到了;只留下負面的....。當要尋找正面報導,只能從海外第三方可靠來源找到些很不完整的內容;但負面報導,中國網絡上完全保留。而您對在下引用「牛津大學、芝加哥大學---您前面認可的權威大學出版社」又意見許多...坦白說在下不大能理解接受。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12日 (日) 14:22 (UTC)[回覆]
我本來就不認為本來源存在利益衝突。利益衝突必須有明確證據,而不是穿鑿附會想像推理,但上面二位的所有論據都出自可靠來源的自我引申以及先入為主的自我論斷,並無任何材料可以直接佐證,請恕我同樣不能接受。
法輪功修煉者顯然與法輪功條目存在利益衝突。至於中共黨員,如今的中共黨員是否還肩負着打擊法輪功的政治責任呢?我看未必。—Chiefwei - 2016年6月12日 (日) 14:58 (UTC)[回覆]
(!)意見-恕在下直言,
  1. 您這樣的推斷,似乎預設「不同於中共觀點編輯」的就是FLG學員,在下無法認同;那一些學者、人權組織如果來編輯,可能也會被您如此歸類了。
  2. 您對於在下引用三本書籍(紐約時報高度評價、芝加哥大學出版、牛津大學出版)的評斷,您沒有任何客觀角度、也沒有任何可靠來源的引伸,只是一句「該出版社並非權威大學出版社,本來就屬於較差的來源」...。您在前面的討論中,似乎有自我前後矛盾的問題。
  3. 您說「加入中立性模板需要討論,移除也一樣,請不要直接去掉」。但是,您「加入」模板都未經與在下討論,不具體指出哪裏「不中立」;而其他人移除模板卻必須經過您的討論。這樣標準似乎不一致?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12日 (日) 15:19 (UTC)[回覆]
  1. 我只說了法輪功修煉者與條目存在利益衝突,並沒有指控誰是法輪功修煉者。
  2. 大學出版社優於其他出版社,這是明載於方針之上的,並不是主觀判斷,但是紐約時報的評價就沒有任何意義了。後兩本書我從來沒有否認他們是可靠來源,只是質疑引用過度,影響中立性。
  3. 不好意思,這個討論不就是中立性模板的討論嗎?—Chiefwei - 2016年6月12日 (日) 15:46 (UTC)[回覆]


@Chiefwei您好,希望彼此語氣都能更善意推定對方的出發點,在下期盼您能給予具體意見。深夜了,早些休息吧。謝謝Chiefwei及Marvin2009的討論。包括在下,請各位盡量善意推定彼此,這樣討論比較有建設性。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12日 (日) 16:14 (UTC)[回覆]
Chiefwei沒聽說過不同信仰間經常互相排斥?如基督教與佛教也互相排斥?個別黨控佛教人士對於法輪功的指摘屬於利益相關就那麼難以理解嗎?並且陳自己的言論也證明確實如此,這並非你所說的我在作什麼想像推理。從本討論頁去年與今年的討論來看,對於引述獨立中立學者的文字,Chiefwei先生經常有不同意見,有時加以刪除,而對於利益相關的反法輪功文字則情有獨鍾:) 如我前邊所指出,估計這與你受因江氏宣傳誤導對法輪功的負面情緒有關,我並不認為你屬於利益相關而不應編輯該條目,如你有獨立且中立來源是非常歡迎使用,但如把自己負面情緒帶入編輯中來,把話反過來說,中立獨立的被說成是不能引用,而利益相關的則強說是不相關的非要引用,如此則是嚴重有違維基方針了。小蓮莊處士 2016年6月12日 (日) 15:42 (UTC)[回覆]
「保證中立性一個最『簡單』最『笨』的辦法就是讓正面內容和負面內容篇幅相當」,這是您曾經相當同意的。您自己說過,「至少各方面內容都在條目中有所反應,才是完整」,「徹底洗白並非符合維基NPOV原則」。只希望您能夠言行一致。—Chiefwei - 2016年6月12日 (日) 15:50 (UTC)[回覆]
按照維基方針,我作為維基編輯並不反對加入負面內容本身,而是認為無論加入正面與負面內容均須符合維基NPOV方針和WP:THIRDPARTY指引,如因為沒有第三方可靠來源的負面評論,而飢不擇食加入非第三方來源的內容,如利益相關的陳星橋,則看來是為了平衡而平衡,沒有遵守所涉及的方針與指引。故對於所加內容無論正負,均應嚴格使用中立學者的研究成果,即第三方來源來編寫。如果這些內容是正的,則不是什麼洗白。如果這些內容是負,也不是抹黑。反之,如使用一味要利益相關來源,如是正的內容,則也是有可能是洗白,如是負的,則很可能是抹黑。小蓮莊處士 2016年6月13日 (一) 02:08 (UTC)[回覆]
此NPOV模板本是未按方針要求經討論加入,而是強行加入之後被質疑才有討論。上面我於今年6月13日的質疑,兩個多月來未有回覆,在下理解,可視作一定的共識,從而刪除了此不合適模板。江澤民條目引用江澤民辦公室推出的庫恩版江傳達132次,也未見被加入這樣的模板。
關於新近有人慾加入通輯分類,也是未經任何討論。而且此通輯是江澤民發動1999年鎮壓時妖魔化宣傳戰的一部分,國際刑警組織和許多中立觀察家視作是非法,故在下看來本條目不宜幫助江澤民妖魔化宣傳。故移除。小蓮莊處士 2016年8月27日 (六) 15:36 (UTC)[回覆]

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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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9月」明顯有誤。誰能查閱原文的核對一下?Liangent留言 2016年6月7日 (二) 09:37 (UTC)[回覆]

(:)回應--謝謝Liangent您協助發現,在下今晚來找時間查閱相關佐證以修正並回報修正結果。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7日 (二) 10:16 (UTC)[回覆]

Google Books查不到原文那一頁(該區段就剛好那一頁不給看),不過德文版寫的是1994年9月,先參照修訂。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7日 (二) 10:48 (UTC)[回覆]
[7]那句話就是你自己加的……Liangent留言 2016年6月8日 (三) 03:54 (UTC)[回覆]
是,謝謝指出錯誤並提醒。在下當時參考外文版本所寫,但在下把1994誤打成1949了...眼睛怎麼回事...慚愧 >_<。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8日 (三) 03:58 (UTC)[回覆]

參考資料

  1. ^ Frank, Adam. (2004) Falun Gong and the threat of history. in Gods, guns, and globalization: religious radicalism and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economy edited by Mary Ann Tétreault, Robert Allen Denemark, Lynne Rienner Publishers, 2004, ISBN 1-58826-253-7, pp 237

GeoCities允許用戶自建頁面,並非可靠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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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網站自我介紹「 an outdated, user-generated website」,故顯示違反WP:RS要求。我按方針移除今天被加入的不可靠來源,蘇州宇文宙武用戶無理回退,在此我表示抗議。小蓮莊處士 2016年7月22日 (五) 11:54 (UTC)[回覆]

最近被加入的內容來源於雅虎地球村的自建網頁內容,http://www.oocities.org是GeoCities.com的存檔網頁。這個地球村允許用戶自建網頁,不符合維基WP:RSWP:BLP等方針,但蘇州宇文宙武用戶強行堅持加入。請維基用戶關注此事。小蓮莊處士 2016年7月22日 (五) 12:44 (UTC)[回覆]

編輯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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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已拒絕:負面敘述缺乏來源--Suaveness對話貢獻 2018年3月3日 (六) 16:37 (UTC)[回覆]

這個人是邪教分子。 --23.225.153.218留言2018年3月3日 (六) 10:54 (UTC)[回覆]

不應添加通緝犯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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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目前條目中給出的多個來源,因為根本不存在犯罪證據,國際刑警拒絕將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列為國際通緝犯(自由亞洲電台 1999-08-02),故在二十年來國際上從來沒有李先生是通緝犯這樣的說法,反而是因其教人向善有益於社會,各國政府給予李先生了數千項褒獎(據相關參考資料)。在條目討論頁上未給出任何依據情況下,為條目添加這樣的分類,相當於為中共權勢人物江澤民針對中國公民無理性的陷害鎮壓作政治宣傳,而維基並非政治宣傳工具。故不合適添加。小蓮莊處士 2019年4月8日 (一) 19:32 (UTC)[回覆]



時尚勞斯萊斯了勞斯萊斯了老老實實了勞斯萊斯勞動力—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44.34.219.241對話)於2020年6月2日 (二) 08:57 (UTC)加入。[回覆]

質疑難民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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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onlee90謝謝閣下提供連接 [8] 我沒能找到提到難民一說。據我以前讀到的資料—李先生是在1999年國內發生迫害之前的97年或98年,作為人才移民美國的。目前條目第一段中也提到了98年移民美國。當時國內還沒有發生鎮壓,怎麼可能是難民?請問閣下是否能引用具體的句子?謝謝!稀有石頭 2020年6月29日 (一) 02:17 (UTC)[回覆]

裏面提到了李洪志在美國尋求政治避難,一般認為這個通過了就算是難民了,其待遇和移民是有很多不同的。而且一般前往美國,很少聽說剛到了就能移民,比如愛因斯坦也是過了挺長一段時間,通過各種限制之後才移民的。當時李洪志前往美國之前,國內已經有苗頭要整法輪功了,比如許多報刊開始刊登反對氣功之類的文章,明顯是在為之後的鎮壓做輿論鋪墊,99年包圍中南海就是法輪功人士為表達抗議而做出的。李洪志人脈應該很廣,畢竟有很多中共上層人士也有參與,比如據說原總書記趙紫陽就練過一陣。所以李洪志很容易得到風聲,提前逃亡美國不算困難。--Aronlee90留言2020年6月29日 (一) 02:24 (UTC)[回覆]
WP:V要求「所有引言以及任何被質疑或可能被質疑的內容均應使用內嵌引用來提供可靠、公開的來源。」再次提問一下:請問閣下是否能引用具體的句子?謝謝。稀有石頭 2020年6月29日 (一) 12:04 (UTC)[回覆]
在最後一頁661,「He applied for asylum in the United States in early 1997 and took up residence there when it was granted.」--Aronlee90留言) 2020年6月29日 (一) 15:15 (UTC
謝謝給出原文。看來這位作者是憑空猜測的。其他許多來源均說是移民,比如以下兩則:
https://books.google.ca/books?id=RXeuibmD2dsC&printsec=frontcover&dq=David+Palmer,+Qigong+Fever:+Body,+Science,+and+Utopia+in+China&hl=en&sa=X&ved=2ahUKEwiRpOjExqfqAhWXGs0KHQj5CiUQ6AEwAHoECAAQAg#v=onepage&q=Immogration&f=false page 251
1997年國內是有迫害的跡象,還並未正式開展迫害,難民機關不大可能授予難民身份的。在未能確認清楚之前,是否可先去掉分類?稀有石頭 2020年6月30日 (二) 02:07 (UTC)[回覆]
能引用一下具體句子嗎?我這裏打開沒有內容。而且上面不是一個來源嗎?獲得政治避難不就是屬於難民嗎?而且移民是不可能一到美國就可以移民的,1997年直接移民應該是不可能的。--Aronlee90留言2020年6月30日 (二) 02:20 (UTC)[回覆]
上回複製時有誤,把一個連接用了兩回。現在重新說明一下。
1. https://books.google.ca/books?id=RXeuibmD2dsC&printsec=frontcover&dq=David+Palmer,+Qigong+Fever:+Body,+Science,+and+Utopia+in+China&hl=en&sa=X&ved=2ahUKEwiRpOjExqfqAhWXGs0KHQj5CiUQ6AEwAHoECAAQAg#v=onepage&q=Immogration&f=false page 251 此書籍第251頁稱

"He applied for investor immigrant status and definitely settled with his wife and daughter on Long Island, NY in 1998.""

2. https://scholarcommons.usf.edu/cgi/viewcontent.cgi?article=2450&context=etd 第84頁提到

"In February 1998, Li Hongzhi, after several attempts, finally got his application for an immigrant visa in the United States approved."

3. https://www.jstor.org/stable/4618774?read-now=1&seq=6#page_scan_tab_contents 第641頁提到了

"finally got his immigrant visa in February 1998."

這三個來源均指明是移民,閣下的難民一說只有一個來源。是否請移除分類?稀有石頭 2020年7月2日 (四) 18:48 (UTC)[回覆]
才看到這個討論。就我所知補充一下。李大師的確是移民,是按照特殊人才移民的。他手上有中科院測試他的資料,加上他有親屬以及弟子在美國,想想就知道,移民有什麼難度嗎?他公開的信息都是移民,如果不是,美國新聞自由,且中資在背後的媒體不少,恐怕早有可信機構說話了吧?往往是中共宣傳口的人不管表面是什麼身份,喜歡造假消息魚龍混珠。因此,維基編輯須了解中共宣傳手法和其本質,才能破除表面假象。否則,可能在維基上散佈中共意識假消息。那是不是等於誤導公眾助紂為虐。這句話不是針對此事,是指一切被中共視為敵人打擊和迫害的對象或群體,在彩信證據時更要謹慎。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6月3日 (四) 14:47 (UTC)[回覆]

本條目宜採用WP:3PARTY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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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以前不少編輯的討論共識,本條目宜採用WP:3PARTY來源,故略去被添加的法輪功來源和中共來源。稀有石頭 2021年2月3日 (三) 00:56 (UTC)[回覆]

You need to put the details of him encouraging people setting fire to themselves.  He's a devil!──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09.93.2.67討論)於2021年4月13日 (二) 20:38 (UTC)加入。[回覆]
2001年元月22日法新社以『中共因鎮壓法輪功失敗而驚恐』為題,報導中共承認無法阻止每天數百法輪功成員在天安門廣場和平抗議。報導提及,在18個月來的鎮壓中,儘管法輪功學員遭受各式各樣的攻擊,有 50,000人被拘留,但未屈服於壓力,而是變得更堅定。並提及中共領導層對江澤民的鎮壓有很大分歧,許多領導人表態反對鎮壓。報導援引香港中文大學的劉蘇凱(音譯)教授的話: 「江應為下令鎮壓負主要責任,鎮壓運動毫無結果,江將政府逼入死角。事後看來,鎮壓非常魯莽和輕率,尤其是在中國正努力在世界上重塑形象的時候。江騎虎難下。這涉及到它個人權力的問題。它擔心如果給他們一點呼吸的空間,他就會被黨內看做軟弱,而無法保持最高領導地位。 」 [1] 江澤民於1999年月7月發動非法鎮壓後,受到政府內部以至中國百姓的反對,00年中國政府內部為法輪功平反的呼聲很高。江於2001年元月23日導演自焚慘劇,旨在妖魔化法輪功,洗白江澤民邪教標籤,從而平息政府內部反對鎮壓的聲音。稀有石頭 2021年4月18日 (日) 04:48 (UTC)[回覆]

參考資料

  1. ^ China Spooked by Failure to Crush Falungong. AFP. 2000-01-22 (英語). 

    China's leadership is increasingly alarmed and divided by the failure of its campaign to destroy the Falungong as it braces for new protests on the eve of the Spring Festival. For 18 months the spiritual movement has weathered an all-out assault, and despite the violent suppression of peaceful protests it still gathers hundreds of followers in Beijing's Tiananmen Square to mark key dates. In a surprising admission of failure, China said earlier this month it had been unable to prevent hundreds of Falungong members protesting daily in the square. There is a major split within the senior leadership. There are many leaders who are voicing disagreement with the crackdown."Jiang bears the major responsibility for ordering the crackdown," said Professor Lau Siu-kai of the Chinese University in Hong Kong. "The move has not borne fruit and Jiang has pushed the government into a corner. With hindsight it looks rash and over-confident, particularly as China is trying to rebuild its image in the world," he said. Factions in government believe the violent suppression of protests are hurting China's image just as it battles to overcome the damaging legacy of the military's crushing of the 1989 pro-democracy movement. Frank Lu says the crackdown does not have strong support within the leadership."Jiang can't back down. It involves his power. He's afraid if he gives them a little breathing space, he'll look weak in front of the party and not strong enough to keep being a top leader," he said.

不附理由刪改及扭曲大量來源內容,請提出依據方針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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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trace 5/31(*)提醒

「慎言慎行老法師」您好,您從5月27日起,來大量刪改長期存在的條目內容、且不附理由,卻去申請「全保護條目」,反過來稱條目「被Wetrace強行去中立化」?
煩請您對您的編輯、刪改,一一提出明確的方針依據、具體理由。
  1. 「慎言慎行老法師」所謂的「中立」恐怕有些原創研究問題、不符可靠來源本意;他所謂「簡潔」實際上無理由、無實質理由刪除了一些重要訊息。
  2. 用戶「慎言慎行老法師」5月27日起在幾個相關條目,不附具體理由、不舉出方針依據,持續大量刪改內容、扭曲違反可靠來源意思,這恐怕原創研究、涉及生者傳記方針議題。之前在下已經提醒「慎言慎行老法師」,「慎言慎行老法師」仍持續為之,也不討論及說明。
  3. 「慎言慎行老法師」,在這幾個相關條目,恐怕涉及「擾亂性編輯」。(1)不能遵守可供查證方針;無法舉證、引用不適合百科全書的來源、扭曲可靠來源、或製造原創研究。(2)不樂見共識建立:在其他編者對自己的編輯提出問題/異議或要求解釋時,反覆漠視他們的訴求。
  4. 「慎言慎行老法師」也可能涉及「破壞」,在這幾個相關條目,無具體理由刪除第三方可靠來源內容。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5月31日 (一) 18:43 (UTC)[回覆]
Wetrace 5/31(?)疑問-用戶「慎言慎行老法師」,扭曲多處來源,不符來源本意,或者無實質理由刪除內容,以下只是舉部分例子,請用戶「慎言慎行老法師」一一回應說明以下,並說明其它無具體理由的刪改。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及官方媒體稱「法輪功不讓人吃藥」導致有人死亡。丹尼·謝克特則指出,李洪志否認他教導學員拒絕看病吃藥,李說「我所做的是告訴人們修煉和吃藥之間的關係。」並引述一名學員說,看了所有法輪功的書籍,從來沒發現李說不能吃藥,很容易證明指控禁止吃藥是毫無根據的。-----被改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及官方媒體稱「法輪功不讓人吃藥」導致有人死亡,並找出大量例證進行宣傳,以攻擊法輪功。通常,李洪志認為這些例證均是虛造,並稱他從未有這種要求,認為「我所做的是告訴人們修煉和吃藥之間的關係。」
  2. 談被鎮壓原因---被改成---對共產黨的評價。完全不符意思
  3. 並且刪除第三方可靠來源「著名記者丹尼·謝克特在被《紐約時報》高度評價的《法輪功給中國帶來的挑戰》一書中,指這段表述具重要意義,丹尼認為「似乎與其說他對中國領導人感到氣憤,不如說他憐憫他們」,中國領導人已經認識到自己處於意識形態的死胡同,人民無法再相信共產主義,而妒嫉法輪功能激勵並吸引眾多民眾[24]:18。 」
  4. 第三方來源普遍稱為迫害鎮壓,卻被改成「法輪功認為這是一種鎮壓」,明顯不符合來源意思。
  5. 「《華爾街日報》記者伊恩·約翰遜指出,法輪功書籍在中國銷量最大的時期,李洪志從未收到任何版權費,因為出版物被盜版[9]」---來源整個被刪除,且被無來源依據改成「但據稱當時盜版風氣猖獗,李洪志也為其所害,未收到版稅」
  6. 「法輪功被鎮壓後」,被改成「與中國共產黨矛盾」---沒有可靠來源的依據支撐。

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5月31日 (一) 19:11 (UTC)[回覆]

1,如果不是評價,對於非虛構性。內容的條目,維基百科本不應該充斥「老張說,老王說」之類的段落,而是把一切客觀事實用客觀的中立敘述記載,只有在無法達成客觀中立共同意見之時才退而求其次用「他說,他說」來記載,畢竟已經附上來源,如果閱讀者想要查詢,只要查閱參考來源即可。我因而對此進行改寫,將「丹尼謝克特」去掉,並強調中共系用案例「宣傳攻擊」法輪功,即指這些系中共一面之詞,可謂無論對中共還是法輪功都非常友善中立客觀了,並也將至善仙師李洪志大慈大悲普度眾生三位一體大師傅的回應記上。至於「引述一名學員稱」內容, 1,實質上與李洪志所述重複,不需如此囉嗦,這種反覆囉嗦強調法輪功毫無錯誤的做法恐有廣告宣傳之嫌; 2,引述一名學員這種例證實在不能被視為很可靠的例證,有誤導之嫌,也有原創研究之嫌; 3,通過法輪功的書籍如何來論證李洪志從未曾如何如何是不嚴謹的邏輯,而應把李洪志早期弘法視頻一併考慮在內,然而後者我無法自行添加原創研究,為避免維基百科的內容對讀者產生誤導,因而將學員一句刪去,只留下李洪志本人的回應,想必亦頗有信力,我對這段的解釋您是否能理解?還有什麼質疑嗎? 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寫維基?寫個屁! 2021年6月1日 (二) 01:49 (UTC)[回覆]

Wetrace 6/1(!)意見--慎言慎行老法師您好,關於您的說法。在下先部分回應:
  1. 依據WP:中立的觀點#明確表達--(1)斷言事實,包括關於觀點的事實——但切勿斷言觀點本身。所謂「事實」,是指「不涉及嚴重爭議事物的一段信息」。(2)當我們討論觀點時,我們應當把觀點歸屬於某個人或某類人,並討論他或他們持有這一觀點的事實。
  2. 您的刪改內容,實際上有些事實與觀點是融合一起;也因此這些內容撰寫時,常歸屬於某個人。尤其這類條目,「中共對所謂事實的說法」,跟長期來「國際社會認知事實」普遍差異大。
  3. 您上述的回應,似乎正反映您脫離、扭曲了可靠來源內容;被刪改的有些內容,是第三方可靠來源去探討引述的,條目是依據這些可靠來源的描述組成。
  4. 何況,您仍然沒有具體回應上述的諸多例子。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6月1日 (二) 02:12 (UTC)[回覆]

中共找出大量例證來試圖說明法輪功阻礙人看病的舉動,難道是觀點不是事實嗎?李洪志做出如上的回應的行為難不成只是那個美國人的觀點而不是事實嗎?這有什麼可謂「斷言事實而非觀點」的? 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寫維基?寫個屁! 2021年6月1日 (二) 04:44 (UTC)[回覆]

Wetrace 6/1(!)意見--您「一個點切割片段」的說,卻迴避了與整體原始來源的影響,您也刪除了一些第三方來源,原來文字失去來源支撐、且修改文意也出現落差。而且很多內容當然可以保存在條目中,您的刪除理由不明。希望您能對您的刪改一一說明具體理由,在下上面只是列了其中六個例子。您這樣不附理由刪改長期存在的內容,應當說明理由並討論尋求共識。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6月1日 (二) 04:53 (UTC)[回覆]
@慎言慎行老法師-還是請您依據編輯刪改原則,具體一一說明您各段不附理由刪改的方針上理由。尤其本條目直接涉及生者傳記方針,您一些刪改恐怕就導致抵觸生者傳記方針的情況。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6月1日 (二) 16:29 (UTC)[回覆]
Wetrace 6/3(!)意見--@慎言慎行老法師您好,
  1. 在下上面舉了部分六個例子,您還是拒絕提出刪改的具體方針上理由。
  2. 您上面寫「中共找出大量例證來試圖說明法輪功阻礙人看病的舉動」--這部分就是被外界批評有很大爭議。此外,維基百科應使用第三方可靠來源。
  3. 在您的編輯中,您還堅持添加無來源爭議內容。其他用戶退回並提醒觀察比對之後,發現修改後的文字表述與證據以及實施有差距,原來編輯語言沒有失誤,為什麼要大量改變?請給出維基方針的合理貼切的理據。否則,此種操作應屬於變相破壞其他編輯。」但您仍不附理由又一次為之。
  4. 尤其依據WP:生者傳記方針
    1. 有關在世人物的無來源或少來源的爭議內容都應立即移除而無需等待討論的結果。
    2. 條目內容應從可靠來源中獲取,並且應只與條目主角有關。對羅織入罪的主張須保持警惕,留心那些針對在世人物的具有偏見和惡意的內容。如果有人試圖推銷帶有偏見的觀點,則應堅持可靠的第三方已出版來源以及與人物關注度相關的明確論證。
    3. 可靠來源:如果缺乏可靠的第三方來源,其中就可能會含有原創研究和不可查證的表述,並可能導致誹謗性的斷言。只在可疑來源或可疑度高來源中出現的內容,不應在關聯在世人物的頁面被使用。
    4. 移除無來源或少來源的爭議性內容:應移除受善意編者反對或對來源作出推測性解釋的任何無來源之內容,倚賴於自行出版來源(生者傳記主角的作品不在此列,詳見下文)或倚賴之來源不符合可供查證方針規定的內容亦應被移除。回退不過三原則不適用於此等移除操作。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6月3日 (四) 04:22 (UTC)[回覆]

剖析部分篡改原文合理編輯的手法 方針要怎樣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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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trace閣下不愧是台灣生長,說話溫雅含蓄。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看語言風格和傾向,是大陸長大,我擔心他能否全部明白你所說的。他也給我留言問我為何要回退,我很奇怪他是否認真理解過您質疑他違背方針之處,難道要求先討論再做處理很難理解嗎?在此,我僅舉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所改寫的一小部分讓同仁們看看是否中立性。

  • 一、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 將 中立詞語「鎮壓」改為中共官方宣傳的「取締」。中共不但是一般鎮壓而且是史無前例的迫害,現在不少媒體也都可找到中共以酷刑迫害煉功人甚至活摘器官的報告指控。聯合國正是基於信仰自由的原則,援救到海外申請避難的法輪功學員。也就是說世界多數國家和國際組織的共識,都是法輪功是受迫害群體。而維基條目上主要以「鎮壓」的名詞沒有使用法輪功學員常用的「迫害」。請問老法師把自條目建立以來的中立名詞硬要改成中共官宣的「取締」是怎麼回事?
  • 二、他為了表示中立,在取締一詞後,說「法輪功學員認為是鎮壓」。難道世界上只有法輪功學員認為是鎮壓,國際社會不認為嗎?他反過來還希望我提出證據證明為何他不中立,試問大家:一個國際社會的常識問題,他不知道也不給證據理由就篡改了原文,卻反過來要求維護維基方針的編輯給他理由,這是不是干擾編輯,消耗編輯時間?如果維基上經常出現這樣的編輯,那編輯戰能少了嗎?那不是給維基管理都帶來麻煩嗎?
  • 三、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刪除了原來人稱"李老師"「李大師」之類稱謂,根據什麼方針?還是自己認為羅嗦想刪就刪?我認為這些稱謂是必要的,他也體現了原來編輯的研究很細緻。李大師作為一門氣功或者說修煉法門的頂級人物,尤其是現在世界各地都出現法輪功,法輪功學員還創辦了媒體,總之,在外界眼中李大師是一個謎一樣的人物,有巨大影響力。那麼人們平時是怎樣稱呼他的,就是很多讀者想知道的必要信息。 佛教道教中稱呼「法師」「道長」之類,那麼法輪功學員對其師父怎樣稱呼,不寫出來,是不是一個遺漏? 而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 卻以自己的狹隘少見,把這部分信息刪除了。嚴重點說,是不是已經在破壞了?
  • 我僅就他所編輯的一小點列出上面的問題,請社群有識之士參考,如果我有不當,也請指出。
  • 有管理員以編輯戰為由保護在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的違規頁面,而不顧編輯Wetrace的請求回退的正當理據,這也令人困惑。困惑的是,這是在支持保護一些人按照此模式繼續篡改原有編輯挑起編輯戰,還是此管理員某方面的判斷素質與老法師一樣呢?
  • 我一向認為,維基管理員大多數都是素質比較高的,有愛心也有公心,敢於抵制不當的編輯,否則,維基百科也不能有今天的發展。我很抱歉,我是大陸出身的,而且是中文教師出身,我講話達不到Wetrace那樣溫文爾雅,我覺得我這樣直白講話大陸背景的人更能聽的懂。我希望維基人能坦誠交流,有錯就該,共同為維基做貢獻。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 2021年6月3日 (四) 15:37 (UTC)--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6月3日 (四) 15:48 (UTC)[回覆]
您大可不必用什麼台灣背景大陸背景來揶揄我。溫文爾雅不是含糊其辭的藉口。我覺得您恐怕被政治立場懵逼了雙眼。我說的很清楚了,幾乎每個人,都有各種各樣的尊稱。習近平還可以被稱為習總書記,習主席,習軍委,習市委,習市長……你但凡找到一個人,都有這麼一堆稱呼,然而如此強調這種尊稱,難道不是法輪功方面的propaganda嗎?如果每個條目都這麼羅列這一堆稱呼,那麼幾時羅列的完,意義又在哪裏,為什麼別的條目不需羅列,只此一個條目需要這麼羅列?我希望您能先解釋一下這個問題,如果連這個問題我們都講不清的話,恐怕別的問題也無從講起了--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寫維基?寫個屁! 2021年6月4日 (五) 04:08 (UTC)[回覆]
每個人情況不同是要有區別的。在政府部門的人,習慣都是按照職務來稱呼,隨着職務變動而變。這種常識是無需特意寫出來的,寫出來會給智力低下的人造成困擾。習近平是主席了,您在稱呼他市長顯然不行,那麼稱呼就淘汰了。作為公眾人物,他們的稱呼都見諸於媒體,並不需要特意去寫。而作為法輪功創始人則不同,他是個平民。過去大眾對他的稱呼等正面信息,在中國已經全部消音了,多數不了解情況的公眾只能在中共批判的時候聽到一些詞,是否準確無從佐證。煉法輪功的人,都是自願的群眾,也沒有名冊,愛煉不煉,稱呼李大師、李老師,並非就是煉功的。而且,正如您也知,李大師本人低調,不在公眾中活動,他有沒有提出一個固定的稱呼要求呢?因此,寫出稱謂是必要的。從目前列出的稱謂看,他並沒有要求別人如何稱呼。您別忘了,他不是普通人,從宗教信仰或者修煉角度看,他的地位無人可及。對修煉界的人,如何稱呼才不失尊敬是個大問題,這是沒有信仰的人所不能深解的。 您說「如果每個條目都這麼羅列這一堆稱呼,那麼幾時羅列的完」,您這是太誇張了,沒寫完嗎? 您認為沒意義,您以為你是誰?可以隨意把自己的標準作為刀斧?您的閱歷您的經驗您的身份是不是都比別人高,才覺得自己看問題才對? 您有不同想法可以理解,認為無意義也可,但是您首先要想到一些領域一些人物的解說可能遠非您所能把握的,您應該遵照維基方針的要求,先在討論頁面提出來。名稱的列出是必要的,但是具體的表述方式可能在調整之後更好。並不是不順你眼袋,就要刪除,你尊重原來的編輯和共識了嗎?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6月4日 (五) 13:14 (UTC)[回覆]

關於李洪志稱中國武肺死亡人數4億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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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決
該爭議不收錄於李洪志或任何法輪功相關條目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李洪志說中國武肺疫情死了四億人,未來還會再死一億,這件事維基百科應該有人聽說過吧,畢竟這件事在Twitter和品蔥在簡體中文世界引發爭議,除了不相信之外,不少人因為這句話對李洪志以及法輪功口誅筆伐,把這件事鬧得滿城風雨。也因為這個原因,我才在李洪志條目收錄這件事,但是這件事被部分簡體中文人士的質問和謾罵上升到法輪功,不是李洪志一個人的問題了,所以我想問,這件事能不能作為法輪功的爭議收錄在法輪功的條目中,還是說只在李洪志的條目中收錄算了,抑或為避免這些簡中用戶和法輪功在維基百科起衝突這件事不要收錄在維基百科中?--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0日 (五) 10:09 (UTC)[回覆]

(※)注意:如果有人想要討論李洪志的言論,無論是支持、反對抑或中立,請好好說理,不要像品蔥和Twitter那樣一上來就謾罵和人身攻擊,法輪功和中國逆民族主義因條目編輯問題在維基百科貌似也不受待見。--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0日 (五) 10:18 (UTC)[回覆]
從您的陳述判斷,僅屬個人言論。除非可靠來源證實此言引起對法輪功的爭議大於法輪功條目的絕大多數爭議,否則不應收錄在法輪功或法輪功爭議條目。--Gohan 2023年2月10日 (五) 12:00 (UTC)[回覆]
這的確是李洪志的個人言論,但是因為李洪志這個言論因為過於誇張觸發了信與不信的問題,而這些簡體字人士本身痛恨法輪功,對法輪功用了最惡毒的語言去漫罵(當然我都沒收錄在李洪志的條目中,因為不提收錄原則,這些罵人的話本身就已經違犯了維基百科的方針),從而令李洪志的言論上升到了和法輪功之間的爭議,閣下可以去Twitter和品蔥看看,另外我在李洪志的條目的描述里只引用大紀元,畢竟李洪志是法輪功的創始人,大紀元又有法輪功背景,引用大紀元也沒問題吧,畢竟大紀元新唐人這些輪系媒體因為不可靠的經常被某些人士以自己的意識形態去提報可靠來源的。--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1日 (六) 05:33 (UTC)[回覆]
品蔥不是可靠來源。--——🦝英特浣熊耐爾留言貢獻 2023年2月13日 (一) 02:41 (UTC)[回覆]
(:)回應:品蔥是不是可靠來源不是討論的重點,我只是建議神秘悟飯去看看那些逆向民族主義者是如何謾罵法輪功,把個人言論搞成了群體之間衝突。--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3日 (一) 08:21 (UTC)[回覆]

@EqJjgOa8rVvsRmZL網民對李洪志甚至是法輪功的漫罵,以及普通網民的震驚和不相信恰恰是李洪志這句話的爭議所在,如果沒有這些,單頻他這句話是無法構成爭議的。--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3:45 (UTC)[回覆]

在達成共識前,請勿加入無可靠來源內容--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3:57 (UTC)[回覆]
依據WP:RSP,大紀元時報存在嚴重的利益衝突,不可用於總結爭議;依據WP:ABOUTSELF,作為李發表的個人言論的來源尚可--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02 (UTC)[回覆]
可是只收錄李洪志又怎麼體現這句話帶來的爭議?如果閣下有關注這件事,品蔥和Twitter和簡體字網民罵李洪志甚至是法輪功非常難聽,「造謠」和「用謊言打敗謊言」已經是對法輪功最輕的指責了,如果說他們的話不符合收錄原則,甚至話語本身也構成人身攻擊和不尊重他人宗教信仰,光是這個數字難以接受也是爭議之一。--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10 (UTC)[回覆]
如果閣下能找到可靠來源,可以用於描述爭議,注意切勿綜合已發表材料藏入原創--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14 (UTC)[回覆]
但這是法輪功和簡體網民之間的爭議,其它媒體VOA、自由亞洲都沒有報道這件事,所以很多內容我無法收錄,被閣下回退的內容我已經精簡了不少,BTW我前面提到李洪志是法輪功的創始人,大紀元又有法輪功背景,引用大紀元可以吧?--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17 (UTC)[回覆]
依據WP:RSP,大紀元時報存在嚴重的利益衝突,不可用於總結爭議;依據WP:ABOUTSELF,作為李發表的個人言論的來源尚可--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19 (UTC)[回覆]
但是我也說了,僅發收錄這句話是無法體現爭議的,起碼得說明一下這句話為什麼有爭議吧?--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26 (UTC)[回覆]
依據WP:NRVE,如果「李洪志稱中國武肺死亡人數4億人」爭議無可靠來源證明關注度,亦可考慮全部刪除--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30 (UTC)[回覆]
但是李洪志這句話被簡體網友放大了,而且閣下不覺得這個數字本身很誇張嗎?難以接受不能構成爭議?--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35 (UTC)[回覆]
關注度需要可查證的證據--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37 (UTC)[回覆]
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38 (UTC)[回覆]
(~)補充簡體字網民罵李洪志的數字無科學依據的時候,支持法輪功的人士和這些網民在互嗆,支持法輪功的人士說「李洪志只負責揭露真相,沒有驗證真相的義務」,簡體字網民說「既然李洪志說了這句話,李洪志應該要對他說的話負責」--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14 (UTC)[回覆]
WP:NRVE--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26 (UTC)[回覆]
不用閣下提醒我知道這些話是無法收錄的,而且還是這些簡體網友本身長期痛恨大紀元的報道方式,連帶仇恨法輪功造成的這次的單方面爭議。--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28 (UTC)[回覆]

(&)建議:如果在討論結束前「李洪志稱中國武肺死亡人數4億人」爭議無可靠來源證明關注度,達成的共識即為將本爭議全部刪除。--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4:38 (UTC)[回覆]

暫先移除該內容

有關在世人物的無來源或少來源的爭議內容都應立即移除而無需等待討論的結果,無論該內容是負面、正面或是未必正確的
— Wikipedia:生者傳記

--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5:24 (UTC)[回覆]
其實這件事最該發表看法的是法輪功學員,因為這是李洪志個人言論帶出的爭議,但是維基百科似乎沒見到有法輪功學員出來說幾句話,哪怕是為李洪志的言論背書。--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6:43 (UTC)[回覆]
WP:POVV--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7:17 (UTC)[回覆]
或者就按照閣下的編輯,只保留李洪志說的這句話,讓讀者自行理解?畢竟有爭議的也只有品蔥和Twitter的簡體字人士,我沒看到其它人因為李洪志這句話對法輪功破口大罵。--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7:33 (UTC)[回覆]
請注意生者傳記的方針有所不同

有關在世人物的無來源或少來源的爭議內容都應立即移除而無需等待討論的結果,無論該內容是負面、正面或是未必正確的
— Wikipedia:生者傳記

--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7:37 (UTC)[回覆]
那麼請問閣下,你最終的建議是什麼?只要李洪志這段話?還是全部都不收錄?不要在這裏利用規則搬龍門!--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7日 (五) 03:55 (UTC)[回覆]
您的指控利用規則搬龍門屬於輕率魯莽地指控他人行為不當,請注意Wikipedia:文明。我的建議已經清晰表述,毋需重複。--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7日 (五) 04:31 (UTC)[回覆]
閣下一開始說什麼WP:RSPWP:ABOUTSELF只保留其個人言論,後面又改口Wikipedia:生者傳記,閣下意見的轉變之快實在讓我費解閣下是要收錄還是不收錄?如果閣下確定採用Wikipedia:生者傳記的規則不收錄,那麼這個話題可以結束,遲點可以把話題保存到相關條目的討論頁。BTW,說點心裏話,法輪功這次也是被黑得最慘的,之前法輪功說CCP活摘器官都沒有鬧這麼大,最多也就是罵法輪功學員幾句,當然大多數說沒有像新疆那樣有資料外洩難以讓人信服,直至胡鑫宇出事才讓人聯想到活摘器官還被法輪功以外的傳媒去跟進,至於這次死四億人只能等CCP那邊有資料外洩被國際媒體跟進才能證實李洪志這句話是否合理。--Sally Ng 007留言2023年2月17日 (五) 04:45 (UTC)[回覆]
雖然依據WP:ABOUTSELF,大紀元時報作為李發表的個人言論的來源尚可,但依據Wikipedia:生者傳記有關在世人物的無來源或少來源的爭議內容都應立即移除而無需等待討論的結果,無論該內容是負面、正面或是未必正確的,最終結論為該爭議不收錄於李洪志或任何法輪功相關條目。根據您的意見,這個話題可以結束。--EqJjgOa8rVvsRmZL留言2023年2月17日 (五) 04:57 (UTC)[回覆]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我不懂,指出李洪志參考過其他功法是一種錯誤嗎?還是你們要對法輪功的爭議還有孫森倫的回憶錄無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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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懂,指出李洪志參考過其他功法是一種錯誤嗎?還是你們要對法輪功的爭議還有孫森倫的回憶錄無視?--Docsavage921留言2023年4月9日 (日) 18:40 (UTC)[回覆]

看來閣下在編寫條目前,沒有注意到條目中早就援引學者Benjamin Penny 〈The Life and Times of Li Hongzhi: Falun Gong and Religious Biography〉來源提到了「文化大革命和改革開放之後,中國掀起「氣功熱」。1984年,因為考慮到自己早先所學的功法不適合「大規模推廣」,李開始考察各門氣功的教學,為教授法輪功作準備。李洪志一邊觀察其他氣功師的教學方法一邊進行研究,到1989年時他已經完成了教授法輪功的準備工作。從1989年到1992年三年中,他嘗試在一小部分學員中推行這個功法。」
閣下添加的內容沒有第三方來源依據,而且疑似是鎮壓一方的宣傳內容。建議多熟悉一下維基規則,使用可供查證的可靠來源對生者傳記是必要的。還有大幅度改動長期穩定的條目,建議先在討論頁討論獲得共識。--稀有石頭留言2023年4月10日 (一) 01:34 (UTC)[回覆]
請問一下,就算是中共官方所提供的資料,只要不涉及抹黑,那基本上是能夠引用的資料,另外根據孫森倫的書,他是親自跟李洪志相處過的,自然清楚他的為人,我所引用的資料中也未不客觀的辱罵李洪志,那請教是哪裏不客觀? 還是說只要是「鎮壓一方的資料」某些人根本看不順眼? 只能以所謂大法弟子的宣傳為準?--Docsavage921留言2023年4月10日 (一) 07:51 (UTC)[回覆]
答案是,李洪志抄襲就是抄襲,有參考其他氣功門派也是事實,但是對於這一點,或者孫森倫跟他早期相處的經歷法輪功學員總是拒絕談論它,但事實上作為一個極度有爭議的氣功門派,我們根本不可能避免討論這些爭議,還有大法弟子們為了反共捏造馬克思加入撒旦教或者辱罵別人為邪魔爛鬼,這點你大概也無視了--Docsavage921留言2023年4月10日 (一) 07:56 (UTC)[回覆]
中共資料基本上是純粹抹黑,這一點相關條目中有不少可靠來源證實。閣下條目現有內容也不看,別人的回覆也不管,只顧一味宣傳,是不合適的,因為違背Wikipedia:SOAP。閣下稱抄襲,屬於閣下的個人意見,也並無可靠來源支持,維基禁止在條目中添加原創研究,請停止破壞性的編輯。--稀有石頭留言2023年4月10日 (一) 21:05 (UTC)[回覆]

請刪除有關諾貝爾獎提名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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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貝爾基金會明文規定,不論是公共場合還是私人場合,提名過程和人選都要嚴格保密50年,包括提名者人選和被提名者人選。很多人在各種場合聲稱自己曾因某成果而獲得諾貝爾獎的提名但未獲獎,應屬謠言。如這個連結--Ericfang961224留言2024年2月6日 (二) 09:27 (UTC)[回覆]

但似乎被提名人自己都會說[9]。因為沒有來源故暫先移除了,但若有人找到可靠來源也還是能復原。--Mafalda4144留言2024年2月6日 (二) 13:33 (UTC)[回覆]
(*)提醒-(1)Google搜尋關鍵字 「諾貝爾和平獎 提名 site:cna.com.tw」(台灣的中央通訊社),就可以搜出一大堆 獲得提名諾貝爾和平獎人的消息。這不是「謠言」,也不是「自己聲稱」的情況。例如,黎智英 陳日君 香港民主黨李柱銘 川普 救助難民的希臘奶奶 香港人民 白俄羅斯反對派領袖...還有非常多。(2)諾獎基金會的規定是一方面,但有權提名人的單位也可能自己公開提名人的資料,媒體報導相當多。(3)中共黨媒人民網也刊登過諾獎提名的消息「根據各方消息,今年獲得諾貝爾和平獎提名的包括日本護憲市民團體、「棱鏡門」泄密者愛德華·斯諾登等。」[10]。俄羅斯官方媒體也報導 土耳其總理被提名[11]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10月6日 (日) 17:05 (UTC)[回覆]

段落來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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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Aiden Dermot Young增添章節「宣稱中國在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期間死亡四億人」。

  1. WP:生者傳記方針:「只在可疑來源或可疑度高來源中出現的內容,不應在關聯在世人物的頁面被使用。」「知名的公眾人物,應使用大量可靠的第三方出版來源來獲取內容,維基百科的傳記條目只應根據此類來源所述而撰寫。」
  2. (1)個人推特來源並非維基百科可用的可靠來源。(2)「台灣華報」來源可疑,網站的「關於我們」介紹是空白頁,幾乎沒聽過的媒體。(3)用戶引用大紀元,加註第三方來源請求。
  3. 「台灣華報」,(1)Youtube頻道@臺灣華報指傳媒[12]、「台灣華報林獻元」---經查詢,林獻元是「前指傳媒記者兼負責人林獻元」----在2024年中華民國總統大選 收受中共資金造假民調、干預大選,在台灣被法院判刑[13]。」(2)指傳媒,是「指動傳播科技有限公司」經營的多個內容農場網站之一。
  4. WP:生者傳記方針:「有關在世人物的無來源或少來源的爭議內容都應立即移除而無需等待討論的結果」....「應移除受善意編者反對或對來源作出推測性解釋的任何無來源之內容,倚賴於自行出版來源(生者傳記主角的作品不在此列,詳見下文)或倚賴之來源不符合可供查證方針規定的內容亦應被移除。回退不過三原則不適用於此等移除操作...」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10月6日 (日) 16:53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