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討論:雙峰塔

頁面內容不支援其他語言。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基礎條目 雙峰塔屬於維基百科藝術主題的基礎條目第五級。請勇於更新頁面以及改進條目。
          本條目依照頁面評級標準評為初級
本條目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馬來西亞專題 (獲評初級極高重要度
本條目屬於馬來西亞專題範疇,該專題旨在改善中文維基百科馬來西亞相關條目類內容。如果您有意參與,請瀏覽專題主頁、參與討論,並完成相應的開放性任務。
 初級  根據專題品質評級標準,本條目已評為初級
 極高  根據專題重要度評級標準,本條目已評為極高重要度
建築專題 (獲評初級高重要度
本條目屬於建築專題範疇,該專題旨在改善中文維基百科建築相關條目類內容。如果您有意參與,請瀏覽專題主頁、參與討論,並完成相應的開放性任務。
 初級  根據專題品質評級標準,本條目已評為初級
   根據專題重要度評級標準,本條目已評為高重要度

命名討論

[編輯]

佩重納斯大廈不是這座大廈的官方中文名字。官方中文名字是雙峰塔。--阿仁 07:38 2005年6月18日 (UTC)

搬過來了,佩重納斯大廈改為重定向。jasonzhuocn 01:35 2005年6月19日 (UTC)
請問官方名稱真是雙峰塔嗎,還是只是一個慣稱,因為在台灣,都是叫這座大樓是「雙子星大樓」(美國已倒塌的twin tower有時也是叫雙子星大樓),而從沒聽過雙峰塔這個名稱。--凡人 07:30 2005年9月5日 (UTC)

你好,我看到了您寫的佩重納斯大廈條目。寫得非常好哦。但是,佩重納斯大廈不是這棟大廈的中文名字。馬來西亞也重來都沒有用這個名字。官方中文名是雙峰塔。在馬來西亞中文和英文的命名有時侯不是根據對方的發音或是意思的。

比如說,馬來西亞的一個南部城市新山的中文名是新山,英文是johor bahru,中文和英文名字基本上是沒有關係的。--阿仁 07:43 2005年6月18日 (UTC)

沒想到這麼在我的環境中這麼通用的名字,在馬來西亞擁有一個較不知名的正式中文名, 雙峰塔在台灣與大陸媒體常稱為佩重納斯大廈或石油雙塔,Discovery頻道則稱為佩重納斯大廈。
乾脆在條目裏註明各地的名稱,而條目標題則使用

標題轉換標籤:-{T|zh-hans:佩重纳斯大厦;zh-hk:佩重納斯大廈;zh-sg:双峰塔;zh-tw:佩重納斯大廈;}--jasonzhuocn 17:02 2005年6月18日 (UTC)

我覺得這樣不好。我希望可以按慣例寫。因為這是標準的中文名字,所以,這條目應該按其官方名字為名,並註明在其他地方,如台灣或大陸稱之為佩重納斯大廈。如果如你所說設標題轉換標籤,等同在說我們沒有官方名稱,所以才在其他地方這樣被取名。因為如果我們有自己的官方中文名稱,這名稱並沒有涉及政治問題,在禮儀上,大家都應該依照的。因為我覺得,這是個名稱問題,不是因為地域不同的問題,如果好像骨痛熱和登革熱那樣,那就是地域不同的問題,可以按照你的做法設標題轉換標籤。可是這是名稱問題,所以不能這麼做。就好像如果我的名字叫阿仁,如果我去到台灣,我的名字還是叫阿仁,你總不能未經我的同意前給我取個新名字吧^^--阿仁 17:19 2005年6月18日 (UTC)

老實說,或許馬來西亞真的是沒有做宣傳,所以很多大陸和台灣的人都不知道我們對很多東西都有自己的正式名稱。畢竟在馬來西亞中文是主流語言之一啊,而且馬來西亞最大的報紙是中文報,不是其他語言的報紙。尤其是中文是華人的母語的時候,而不少台灣人或大陸人為我們另取名字,如果說是因為你們不了解我們這裏的情況,所以才另取名字,這樣是可以被理解的,可是當我們告訴你我們的正確名稱後,而你們依然沒改,很時候真的讓我們很生氣。(當然我沒有生你的氣)。就好像,新加坡的官方名稱是新加坡,而台灣方面,還有不少人使用「星加坡」一詞,我個人認為這真的很不對。因此我覺得遇到這種情況,是不能夠設標題轉換標籤,相反的我們應該去提倡正確的名稱才是。--阿仁 17:42 2005年6月18日 (UTC)

將名稱改過來了,以後新馬地區的中文名還要麻煩您多多關注了。jasonzhuocn 02:34 2005年6月19日 (UTC)

好的。我看我哪天得空,去哪裏拍幾張照片。^_^--阿仁 04:37 2005年6月19日 (UTC)


  • 目前的條目名稱仍存在命名爭議,大樓官方網站[1]似乎僅有英文版,而沒有中文官方名稱的來源,如有知悉者,煩請提出中文官方名稱的來源頁。

(題外話:在下不了解為何官方網站找不到馬來文版和中文版入口,懇請知悉者點醒之)-Berting Li (留言) 2010年11月5日 (五) 22:58 (UTC)[回覆]

  • 雙峰塔確實是她的中文官方名字,2005年,馬來西亞發佈官方中文命名法則時,就已經說了。請不要使用大陸的命名法則。這是馬來西亞的東西,應該用馬來西亞人的命名法則。--阿仁 (留言)
請參見馬來西亞國家新聞社中文網所刊載的《大馬統一譯名》(馬來西亞華語規範理事會編匯)。——♠白布¤飄揚§§ 2011年4月15日 (五) 22:10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