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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討論:中華民國自由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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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被代管的福建省莆田縣與海南特別行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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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坵、東沙、南沙僅被代管,其建制莆田縣、海南特區並未被撤銷,自由地區應包括這兩者。Natureindex留言2020年3月10日 (二) 02:11 (UTC)[回覆]

雖然仍是代管,但這三處的戶籍門牌人口統計等政府實務運作資料登記均已是列在金門縣與高雄市下,目前這樣寫沒有問題,建議以註解方式表述即可。--LHD留言2020年3月10日 (二) 15:23 (UTC)[回覆]
政務運作與建制(不是省府建制)是兩回事,列明建制,然後註明被代管更佳。海南與福建並無不同,皆是受海軍管制之區域。Natureindex留言2020年3月11日 (三) 08:13 (UTC)[回覆]
本文保持現狀,以註解註明此三地是從莆田縣與海南代管較佳。「自由地區」本身就是以實際統治定義出來的。--LHD留言2020年3月11日 (三) 10:03 (UTC)[回覆]
自由地區是實際統治定義出來的沒錯,但是東沙、南沙是海南所有,並非台灣所有,區號與台灣不同。如何描述福建,亦應如何描述海南。Natureindex留言2020年3月12日 (四) 00:48 (UTC)[回覆]
你的回應舉例對比有誤,目前政府運作如戶籍、人口統計資料上「金門連江均仍在福建省下,這並沒有爭議」,但相同資料烏坵已放在金門縣內了,如同東沙也放在高雄市旗津區下,「代管」應視作「暫時劃分,等到原行政區收復到能恢復建制時再劃回去」。不只莆田和海南特區,其他各省在法理上都沒有撤銷,但「當前政府公開的實際管理運作數據上,沒有列出莆田和海南特區,烏坵、東沙、南沙這三地是列在金門和高雄」--LHD留言2020年3月12日 (四) 04:30 (UTC)[回覆]
所以海南算地3省嗎?就模板:中華民國行政區劃單位,我並沒有看到現行有特別行政區的劃分....Heartingvia留言2020年3月11日 (三) 14:42 (UTC)[回覆]
仍是特別行政區,雖然2003年廢止了行政長官公署,但2005年最後一次公示的領土爭議圖,仍然標註的是海南特區。Natureindex留言2020年3月12日 (四) 00:48 (UTC)[回覆]
諾是這裏進行了修正,那模板:中華民國行政區劃單位也會須跟着調整?(我覺得沒有多少國人知道我們有特別行政區這個行政區單位ww)Heartingvia留言2020年3月12日 (四) 00:58 (UTC)[回覆]

內政部戶政司 戶役政資訊系統資料代碼內容清單

以上可知,中華民國內政部現在認定實際管理的行政區,烏坵鄉在福建省金門縣內,且沒有福建省莆田縣與海南特別行政區的位置了。而「自由地區」就是中華民國政府定義的,其行政區劃應依「中華民國政府明確列出為準」,當然可以註解部份小區域是從哪代管--LHD留言2020年3月12日 (四) 05:17 (UTC)[回覆]

註解也可以,關鍵在於這兩個區劃是實際統治區,而不是全部屬於大陸地區。Natureindex留言2020年3月12日 (四) 08:06 (UTC)[回覆]
現在實際統治區沒有這兩個區劃,可由上述內政部行政區代號看出,您不能用「代管」一詞反推「實際統治區內仍有莆田縣與海南特區的編制」,只能註解「此三地原屬行政區為何」。您必須使用能明確表明「當前中華民國政府統治的行政區編制有莆田縣與海南特區」的WP:可靠來源,否則您的堅持就僅是WP:原創研究。「行政區劃」就是「行政所需而劃分的區域」,而「當前中華民國政府實際統治區的行政運作上,就是沒有莆田縣與海南特區」,這三地「『現在』行政上置於金門縣與高雄市內,即使是『代管』、『可能以後再移回原行政區』,現狀就是在金門縣與高雄市內」。--LHD留言2020年3月12日 (四) 08:23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