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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觀
巴勒斯坦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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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機構 | |
巴勒斯坦駐華大使館 | 中國駐巴勒斯坦辦事處 |
代表 | |
大使 法里茲·馬赫達維[1] | 主任 曾繼新 |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原始文獻: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關於中國承認巴勒斯坦國的聲明
中國—巴勒斯坦關係(阿拉伯語:العلاقات الصينية الفلسطينية),此條目敘述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巴勒斯坦國的雙邊外交關係,雙方外交關係始於1965年3月22日,在中國人民外交學會主席吳學謙的主持下,巴勒斯坦解放組織駐北京辦事處成立,享受大使館待遇。
1988年11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宣佈正式承認巴勒斯坦國並與之建交,同年12月20日,巴解駐北京辦事處升格為巴勒斯坦駐華大使館。
歷史
[編輯]1949年中國共產黨於第二次國共內戰中獲勝後,中國共產黨主席毛澤東宣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中國承認以色列國,但也同時支持阿拉伯人和巴勒斯坦人。毛澤東支持解放巴勒斯坦民主陣線及解放巴勒斯坦人民陣線,這是當時兩個巴勒斯坦的主要政黨[2]。
1965年,巴勒斯坦解放組織代表訪問北京,會談中毛澤東將以色列與台灣進行了比較,稱這兩個地方是「帝國主義」為了遏制阿拉伯人和中國人而創建的。周恩來當時更直接說以色列是「美帝國主義」創建的,對阿拉伯鄰國構成威脅。同年5月,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在中國設立外交機構,中國成為第一個與巴勒斯坦建立關係的非阿拉伯國家[3]。
197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聯合國後,繼續支持巴勒斯坦人。 1974年夏天,巴解組織在北京開設了大使館。[2]
中國支持聯合國大會第3379號決議,該決議在1975年通過,將猶太復國主義與種族主義連結起來。[4]
與法塔赫關係
[編輯]中國與法塔赫關係密切,默認其為巴勒斯坦的合法代表。2012年11月29日,中國投票贊成聯合國大會第67/19號決議,給予巴勒斯坦聯合國非會員觀察員國地位[5]。巴勒斯坦國因此由聯合國觀察員實體升格為非會員觀察員國,[6]也使巴勒斯坦可在國際刑事法院向以色列提起訴訟[7]。
- ^ 驻华大使到任顺序及递交国书日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2024-02-02 [2024-02-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2-15).
- ^ 2.0 2.1 中国同巴勒斯坦的关系. Offic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Palestine. July 17, 2017.
- ^ Colville, Alex. The China-Palestine relationship, explained. The China Project. 2023-10-17 [2023-10-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1-12) (美國英語).
- ^ United Nations General Assembly Resolution 3379 (November 10, 1975). [June 30, 2010]. (原始內容存檔於February 1, 2009).
- ^ UN General Assembly Resolution 67/19. [2017-06-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1-30).
- ^ 巴勒斯坦联合国“观察员实体”升格为“观察员国”. [2012-11-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 ^ Bronner, Ethan1; Hauser, Christine. U.N. Assembly, in Blow to U.S., Elevates Status of Palestine (original title: U.N. Will Vote on Status for Palestinians, Defying U.S.). The New York Times (Israel; Gaza Strip). 15 November 2012 [29 November 20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