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維(?—?),字正文,越州山陰(今浙江省紹興市)人。唐朝詩人、官員。
早年追慕嚴子陵,隱居桐廬山。肅宗至德二載(757年)進士,擢辭藻宏麗科,因家貧親老,授諸暨尉,大歷十二年嚴郢以御史中丞為河南尹[1],聘其為幕府,遷餘姚令[2]、右補闕。終官祕書省校書郎。與劉長卿、朱放、丘為、李端相唱和。《丹陽送韋參軍》是其代表作品。《唐才子傳》稱其「詩情雅重,挹魏晉之風,鍛煉鏗鏘,庶少遺恨」。《全唐詩》存其詩一卷。
- ^ 《唐子才傳》卷三「嚴中丞節度河南,辟(維)佐幕府」,「節度河南」一語有誤,河南節度使治汴州,河南尹治洛陽,大歷十二年已廢除河南節度使。
- ^ 《全唐詩》卷二六三,有嚴維關於餘姚的七律一首,題名《餘姚祗役奉簡鮑參軍》,「餘姚祗役」可能是奉命任職之意,也可能只是來餘姚出差;據姚合《極玄集》,嚴維又任過河南縣尉;據《宋高僧傳》卷一七《唐越州焦山大曆寺神邑傳》,嚴維曾任金吾衛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