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言 (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李言(1911年6月24日—1984年7月30日),原名李錦標,字蘊章,浙江省縉雲縣大源鎮稠門村人。曾任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丹東市委書記、丹東市長。第三、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生平
[編輯]5歲喪父,留下兄弟三人,李言最幼。兩位兄長供養李言讀私塾、高小、麗水初級師範、金華高中師範科。1930年2月轉學到蕭山縣的浙江省立湘湖村鄉村師範學校圖書館邊工作邊學習。在蕭山縣委書記惲逸群、校黨支部委員兼圖書館主任應懷訓的引導和湘湖師範黨支部書記程長源的介紹下,1930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成了湘師最早的2個黨員。8月為湘湖師範第一任團支部書記。畢業後留校任教,在杭州白衙巷小學以教書為掩護開展革命活動。不久黨機關被破壞,回雲雅亭小學教書。1932年春浙江衢縣鄉村師範、1933年廣東惠陽象山師範校長。[1]1935年回杭州水亭址小學任教。1936年夏在杭州向別人借了一本《列寧主義問題》的書,將書寄給已回縉雲老家的愛人褚怡被扣,被以共產嫌疑的名義抓走關押在省保安處陸軍監獄經歷了半年之久的牢獄之災。其妻褚怡與其兄褚雪琴設法營救獲釋。[2]
1937年9月,在八路軍南京辦事處駐杭代表朱鏡發介紹下,輾轉八路軍南京辦事處、八路軍西安辦事處,1937年10月到延安。入陝北公學學習3個月後,1938年3月任陝北公學關中分校黨支部書記、延安馬列學院黨總支保衛委員、延安中共中央研究院黨委書記、延安中共中央黨校三部秘書科科長。1942年5月康生派人到中央研究院,讓李言寫一份包括王實味言論和平日表現的村料。再接着,李言接到通知,到中央組織部看王實味檔案。中央研究院在黨風學習即將結束之際,於1942年5月27日舉辦了「黨的民主與紀律」座談會。李言在發言中報告了黨委與王實味六次談話的經過,說明王實味至今沒有承認過錯誤。最後說:為了「治病救人」,要揭發王實味的錯誤,與他進行嚴正的思想鬥爭。 [3]
1945年10月,隨延安幹部大隊赴東北。1945年12月任中共東北中央局社會部秘書、秘書處副處長。1946年7月任黑龍江省拜泉縣公安局局長。1947年6月8日任東北鐵路公安處副處長、1949年1月任東北鐵路公安局副局長。林彪的秘書季中權在延安時期和葉群都是中央研究院黨委幹事,季中權應李言之邀調到東北鐵路公安處。[4]
1952年5月調東北公安部任主任、處長等職。1954年9月熱河省公安廳副廳長。1956年3月任遼寧省檢察院副檢察長。1959年中共遼寧省委紀律監察委員會任常委、1959年至1964年9月19日任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5]1964年8月任丹東市委書記(當時設第一書記)、市長。1972年10月任丹東市委副書記、丹東市革命委員會副主任。1978年12月任遼寧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書記。1979年4月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黨委書記、常務副所長。因壺腹癌在北京逝世。
家人
[編輯]- 夫人褚怡(1907年7月4日-1972年7月15日),呼和浩特市第二幼兒園園長、黨支部書記,呼和浩特市教育局黨委委員,1965年當選為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委員。
- 大兒子李文俊:1929年11月21日生。1937年7月初人浙江麗水縣碧湖鎮浙江兒童保育院,隨保育院轉移到重慶璧山縣戰時兒童保育總會直屬第五兒童保育院。1944年由任銳、瞿復權(瞿秋白姑母)、歐陽陶承 帶到延安,入陝甘寧邊區中學學習。1946年隨母到張家口,1947年參加解放軍,加入中國共產黨。後為解放軍總參副局長、師職研究員。
- 二兒子李文杰:1935年11月生。1960年畢業於北京大學考古專業。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從事新石器時代田野考古工作。從1980年開始研究中國古代製陶技術史。1987年7月中國歷史博物館考古部研究館員。中國國家博物館研究員。[6]代表作為《中國古代製陶工藝研究》。
- 女兒李文放
- 三子李延燕,生於延安。瓦房店市人民檢察院信訪科長。
- 外甥蔡兆康:1931年李言唯一的姐姐李仙葩逝世,李言及母親撫養時年剛周歲的外甥的義務,供念書,後參加中共浙南抗日游擊隊裏當司務長。解放後,到瀋陽市公安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