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事件
石首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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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09年6月19日至21日(2天) | ||
地點 | |||
起因 | 23歲廚師塗元高之死疑點重重 | ||
方法 | 騷亂、公民不服從、抗議 | ||
衝突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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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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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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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事件,是指2009年6月17日發生在中國湖北省石首市的一宗公民非正常死亡事件及其引發的大規模群體性事件。
事件起因
[編輯]2009年6月17日晚7時30分左右,湖北石首市永隆大酒店一名名為塗遠高的23歲廚師從酒店三樓墜落,當場死亡。警方趕到現場後得出結論是自殺。但家屬發覺塗遠高耳鼻內有已經干固的血塊,屍身有傷痕且屍體周圍卻並無血跡。此外,由於1999年該酒店也曾發生類似事件,一名女性服務員墜樓致死,事後被懷疑曾遭強姦被他人滅口。因此死者家屬並不認同該結論。同時該酒店的背景也引起民眾懷疑[1]。
6月18日,酒店方面以3萬5千元的代價要求家屬承認死者是自殺,並試圖強行把屍體送殯儀館火化,同時警方也催促儘快火化。塗遠高家屬堅持疑點被解開之前拒絕火化。
群體性事件
[編輯]6月18日,警方開始試圖強行搬運屍體,遭到死者家屬及現場民眾的阻攔而撤退,同情死者及對石首市警方不滿的民眾聚集數量增多。隨後當地政府又數次試圖搶屍,並違反國家「群體性事件不得濫用警力」的規定[2],從周邊城鄉調集大批警察,武警及數輛防暴車,消防車等重型裝備,試圖平息事件。結果導致更多民眾則自發聚集起來與警方示威對峙,並發生多次大規模衝突,雙方各有人員受傷。聚集的民眾數量一度達到7萬,警方多次搶屍未果,衝突直至21日清晨。
6月19日,石首市政府網站發佈新聞稿只稱發生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3],被指語焉不詳[4]。
6月20日,湖北省省委書記羅清泉、省長李鴻忠親赴石首市處置。
6月21日凌晨,警方衝散人群,與家屬多次協商,死者家屬同意將屍體運至殯儀館,進行屍檢[5]。群眾陸續散去,事件逐漸平息[6]。
6月21日,中國境內權威專家對屍體進行了第一次屍檢。
事態發展
[編輯]6月22日,當地有傳言指在燒燬的酒店內地底發現三具身份不明的骸骨,群眾懷疑受害人是因揭發酒店販毒等非法行為而遭殺害滅口,故又有群眾到事發酒店圍堵[7];數千武警一度在酒店戒備,禁止群眾聚集,市內氣氛十分緊張;網民指事件中近70人被拘留,公安拒絕證實拘留人數[8]。後石首市政府新聞發言人指酒店再現屍體純屬謠言,經有關部門證實並組織部分群眾代表於現場查看,未發現屍體[9]。而造謠者已在荊州市某網吧被查獲,為一在外讀書學生,該學生已承認造假,並表示悔過[10]。在酒店後面發現有注射器,有人說是用來吸毒的工具,也有猜測是來自酒店對面的石首門診部(但是門診部工作人員的否認注射器來自他們)。死者親屬拒絕記者翻拍死者筆記帳單,下跪且聲淚俱下地說每天被(地方)政府跟着,如果配合記者會被黑社會報復。據記者查證,該酒店的所有者張永隆是當地一個私營業主。[11]
6月23日,荊州市委書記承諾,由省公安廳指導督辦、荊州市公安局成立專班辦理案件,由國內最權威的專家主持屍檢,查明塗遠高死因,並公佈結果;查明永隆大酒店事發原因及塗遠高死亡原由;由省調查組直接組織調查,查明永隆大酒店背景,及其所有相關問題[12]。同日的中國日報報道,死者家屬已經獲得了30萬元人民幣的賠償[13]。同日上午11時,第一次做屍檢的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教授及石首市人民醫院的人員對屍體進行了第二次屍檢,現場發現了折斷的幾根肋骨,並記錄位置,具體屍檢結果尚待公佈。而此後對於屍體的火化問題,相關部門與家屬及家屬之間又產生分歧,死者父親拒絕火化[14]。
6月24日下午,政府與死者家屬就賠償問題和屍體火化等問題進行談判。死者的哥哥塗遠華稱,政府對此次談判十分重視。[15]荊州市外宣辦主任稱,案件在酒店內發生,應由酒店履行賠償;介於酒店即將破產,剩下的賠款政府或出於人道主義而補齊。[16]
6月25日凌晨,死者家屬在協議書上簽字,協議書中表明:「經市6·17事件善後協調小組與死者家屬代表達成協議……死者家屬在『6·17』整個事件過程中所發生的非組織、參與打砸燒的其他行為(如拉橫幅、買東西的行為),市政法機關免予處理……若死者家屬未參與永隆大酒店縱火,則不負擔責任。」[17]
6月25日,石首市政府新聞發言人稱公安部和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權威法醫專家認定塗遠高系「高墜死亡」,但同時稱是否自殺不是法醫鑑定的範圍。荊州市公安局則認定「高墜自殺死亡」。湖北省公安廳和荊州市公安局刑事技術部門文字檢驗鑑定其宿舍所提取的遺書為塗遠高本人所書寫(但死者家屬否認死者曾有自殺傾向),屍體已火化[18]。
7月22日,死者塗遠高的家屬5人被刑事拘留,28名涉嫌群眾被關押,另外約30人在逃,100多人被帶走調查,被媒體視為當地政府的「秋後算賬」。[19]代表政府在當時免責協議書上簽字的郭子信表示「我們是不願追究你們的責任,但法律會追究你們的責任。」[17]
後續報道
[編輯]有消息稱,湖北石首事件被免市委書記及公安局長問責不滿一年復出。石首原市委書記鐘鳴被任命為荊州市委副秘書長,石首市原公安局局長唐敦武被任命為荊州市開發區副主任。[21]
評論
[編輯]- 鳳凰網評論認為,當地政府過去對類似事件的處理頗具爭議,這也是這次引發群眾對政府不信任並最終激起群體性事件的原因之一。2002年3月15日晚,老河口市女性高鶯鶯在一賓館墜樓身亡。其家屬不滿意警方調查結論,拒絕火化屍體。數日後,政府派警察、武警將高鶯鶯屍體搶出,強行送去火化。後來將高鶯鶯之父高天虎以「捏造事實,誣告陷害及作偽證行為」的罪名予以起訴並判刑,該事件宣告結束。但輿論對此案結論卻一直有質疑。[22]
- 2009年6月24日,事件平息後,《人民日報》發表評論,批評地方政府處理事件時的信息不透明,在突發事件和敏感問題上缺席、失語、妄語,甚至想要遏制網絡言論,指出事件的處理「不符合十七大提出的保障人民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的精神。」[23]
- 2009年6月24日的《東方早報》發表資深媒體人士評論,對事件中及曾經的地方政府「搶屍」行為的緣由提出質疑,並做出結論:「權力如果不向公正與真相尋找力量,基層社會就必然會在圍觀中變得不堪收拾。」[24]
- 石首電視台和「石首網」發佈的《我市發生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消息中又套用「不明真相的群眾」引發不滿。很多石首民眾表示,對於政府的處理事件不信任[11]。
註釋及參考文獻
[編輯]- ^ 湖北一厨师陈尸酒店前 群众设路障阻警察移尸. 聯合早報網. 2009年6月21日 [2009-06-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6-24) (中文).
- ^ 国家明确规定群体事件滥用警力可被“双开”. 環球網(來源:京華時報). 2008-07-25 [2009-06-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12-04).
- ^ 我市发生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6-23).
- ^ 人民日报:石首事件 政府新闻发布语焉不详. [2009-06-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6-25).
- ^ 田豆豆. 湖北省委书记省长亲赴石首平息群体事件. 搜狐網(轉自人民網). 2009年6月22日 [2009年6月26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年6月25日) (中文(簡體)).
- ^ 湖北省委书记省长亲赴石首 平息群体事件. 人民網. 2009-06-22 [2009-06-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6-25).
- ^ 欣屏. 传湖北石首酒店再现尸体官方组织群众察看现场. 搜狐網(轉自荊楚網). 2009年6月24日 [2009年6月26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年6月26日) (中文).
- ^ 石首大暴亂:被燒燬酒店發現三具骸骨. 博訊新聞網. 2009-06-23 [2009-06-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9-12).
- ^ 湖北石首官方称酒店再现尸体属谣言. 荊楚網. 2009-06-23 [2009-06-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6-24).
- ^ 石首“永隆大酒店又挖出尸体”造谣者被查获. 荊楚網. 2009-06-24 [2009-06-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6-28).
- ^ 11.0 11.1 家族對遺體火化發生分歧. 新浪網. 2009-06-26 [2009-06-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11-20).
- ^ 荆州市委书记承诺:将聘请专家彻查石首"6.17"事件. 荊楚網. 2009-06-24 [2009-06-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6-28).
- ^ Cook's family to get compensation. China Daily. 2009-06-23 [2009-06-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15) (英語).
- ^ 石首事件死者第二次尸检仍有家属坚持不火化. 南方報業網(來源:南方都市報). 2009-06-24.[失效連結]
- ^ 何濤. 湖北荆州外宣办:石首事件应由酒店赔偿. 搜狐網(摘自廣州日報). 2009年6月25日 [2009年6月26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年6月28日) (中文(簡體)).
- ^ 石首事件由荆州市公安局办理. 廣州日報. 2009-06-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6-26).
- ^ 17.0 17.1 湖北石首群体性事件续:死者5名家属被刑拘. 安徽新聞網(轉自人民網). 2009年7月24日 [2009年7月24日] (中文).[永久失效連結]
- ^ 权威法医专家鉴定结论:石首事件涂远高为高坠自杀死亡. 荊楚網. 2009-06-25 [2009-06-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6-26).
- ^ 石首事件死者5家属被以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刑拘. 北方網. 2009-07-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7-26).
- ^ 湖北石首原市委书记被免职荆州民政局局长接任. 人民網. 2009-07-25 [2009-07-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7-29).
- ^ 湖北石首事件被免市委书记问责不满一年复出. 荊楚網. 2010-07-12 [2010-07-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7-15).
- ^ “抢尸”事件频发让人心神不宁. 鳳凰網. 2009年6月24日 [2009-06-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6-25) (中文).
- ^ 政府如何应对“麦克风时代”(人民时评). 人民日報. 2009-06-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6-27).
- ^ “抢尸”事件频发让人心神不宁. 東方早報. 2009-06-24.[永久失效連結]
- ^ 白岩松:石首事件最佳处理时机被当地政府错过. CCTV(搜狐網轉載). 2009年6月26日 [2009年6月26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年6月28日) (中文(簡體)).
外部連結
[編輯]- 相關消息跟進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中國湖北石首發生大規模警民衝突,BBC中文網,2009年6月20日
- 中國官方媒體:湖北石首騷亂已平息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BBC中文網,2009年6月21日
- 湖北石首發生大規模群眾抗議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德國之聲,2009年6月21日
- 分析:從石首衝突議中國民眾不滿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VOA,2009年6月22日
- 石首屍檢認定自殺屍體火化 高壓之下民眾默默質疑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自由亞洲電台,2009年6月25日
- 石首「搶屍」拉鋸戰,南都周刊328期,200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