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文語殺人案
董文語殺人案,是指2006年3月至2006年5月發生在中國大陸的一起系列殺人、強姦、搶劫案。
涉案人員
[編輯]董文語,男,1978年出生,浙江省平陽縣人。1998年,董文語犯故意傷害罪被判刑1年6個月,1999年4月刑滿釋放;1999年9月10日因盜竊在杭州被判刑2年6個月,2002年3月9日刑滿釋放。[1]
成長經歷
[編輯]小學期間父母離異,母親改嫁到了外地,他便跟着奶奶生活。董文語的父親過去有小偷小摸行為,在村裏的口碑不是很好,離婚後更不怎麼管他了。上小學二年級時,才11歲的董文語離家出走。[1]
偵查過程
[編輯]2006年3月至5月,董文語流竄於福建、浙江、江西等省,持刀在夜間攀爬窗戶進入居民住宅,進行殺人、強姦、搶劫等犯罪活動。其間,共殺死6人(其中女性5人)、殺傷2人(其中重傷1人),並強姦4名女性,作案手段極其殘忍。[3][4]
2006年7月6日,公安部發佈A級通緝令,在全國通緝董文語。[3][1]
2006年11月16日凌晨,董文語在四川省宜賓市象鼻鎮爬窗進入一村民家中,竊得一部手機後從原路爬出窗外時,村民被驚醒並呼叫,他從二樓跳下時摔斷右腿被村民抓獲。當地警方通過審查並根據董文語攜帶的物品(通緝令及日記)確認了其身份[5][6][7]。
2006年11月17日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金華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刑拘,同年12月20日被金華市婺城區檢察院批捕。[3]
2006年11月20日,董文語被押解回金華市,當地數千民眾夾道圍觀。[8]
2007年4月26日,金華市人民檢察院以董文語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強姦罪、盜竊罪和侮辱屍體罪,向法院提起公訴。[9]
審理過程
[編輯]2007年5月16日,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首次開庭審理董文語系列殺人、強姦、搶劫案(因涉及個人私隱,法院不公開審理)。[10]
2007年6月8日,法院一審判決認定董文語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5000元;犯侮辱屍體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另外,法院還判處董文語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各項經濟損失52萬元。宣判後,董文語在法定期限內未上訴。[11]
處決
[編輯]2007年7月18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覆核同意原審判決,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對董文語執行死刑。
2007年11月28日,董文語被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執行死刑。[12]
影響與評價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1.0 1.1 1.2 公安部A级通缉犯流窜3省入室强奸杀害6人(图). [2009-05-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5-02).
- ^ 2.0 2.1 杀人狂董文语连环杀人奸尸 日记中称痛恨世人. [2009-05-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10-13).
- ^ 3.0 3.1 3.2 董文语昨在金华首次受审. [2009-05-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5).
- ^ 杀人狂董文语连环杀人奸尸 随身携带通缉报道. [2009-05-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10-16).
- ^ 公安部懸賞10萬的A級通緝嫌犯董文語落網
- ^ 董文語在宜賓這樣落網 互聯網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07-01-14.
- ^ “变态杀手”董文语落网时随身携带通缉报道. [2009-05-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7-26).
- ^ 殺人狂魔董文語昨晚押解回金 互聯網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07-01-14.
- ^ 9.0 9.1 连杀6人 杀人狂董文语一审获死刑. [2009-05-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09-01).
- ^ 「董文語案」昨開庭審理[永久失效連結]
- ^ 董文语一审被判死刑. [2009-05-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9).
- ^ 强奸杀人犯董文语今日在浙江伏法. [2009-05-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11-30).
- ^ 当过和尚自卑又易怒 检察官剖析董文语犯罪轨迹. [2009-05-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07-16).
- ^ 心理學者稱董文語有反社會人格 互聯網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07-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