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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屬地 (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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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屬地」(德語:Nebenland)一詞具有不同的政治含義,因此無法用一個統一的定義來進行說明。 [1]對於「附屬地」最準確的解釋便是以政治從屬地位的附屬地區(次要地區),作為一個國家的一部分。與主要地區不同的是,它對國家的內部政務起不到任何作用。此外,「附屬地」也會出現在與本土相鄰的殖民地[2]

這些地區通常以附屬地的角色,在地理上被區分出國家的主要部分。例如,斯瓦巴群島布韋島屬於挪威的附屬地;普法爾茨在1329年《帕維亞條約》簽訂前也屬於巴伐利亞公國的附屬地。[3]

納粹德國時期,對於那些依附於德國,並在德意志國憲法治理下但處於不平等地位的地區,「附屬地」是一種委婉說法,例如「波蘭總督府」。[4]因此,它被視為由德國實行間接統治的領土。

在憲法中,這些地區並不屬於任何一個更高級別國家(行政區),但通常被定義為「附屬地」並以共主聯邦的統治方式把它們(附屬地和本土)聯繫起來。例如在哈布斯堡王朝克羅地亞是匈牙利的附屬地;而西里西亞,以及後來的奧地利-西里西亞則是屬於波西米亞的一個附屬地。當今在這些地區的歷史發展中,從1076年開始(撤消時期:1253年-1319年、1469年-1490年)直到1635年,上盧薩蒂亞下盧薩蒂亞地區一直是波西米亞王國的附屬地:上盧薩蒂亞,最初是「米爾斯卡大區」(德語:Gau Milsca),後來稱為「鮑岑領地」(德語:Land Budissin);1367年到1635年,在另一旁建置「下盧薩蒂亞」。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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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Georg Jellinek: Die Lehre von den Staatenverbindungen, Alfred Hölder, Wien 1882, S. 222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2. ^ Rudolf Kirchschläger, Kolonien, in: Strupp/Schlochauer, Wörterbuch des Völkerrechts, Bd. II, 2. Aufl. 1961, S. 256–259, hier S. 257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3. ^ Volker Rödel: Kurpfalz: Verwaltung (Mittelalter)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in Historisches Lexikon Bayerns, 15. April 2016, abgerufen 12. September 2016.
  4. ^ Nebenland des Reiches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in: euphemismen.de, abgerufen 12. September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