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0年和解法令
外觀
國會法令 | |
英格蘭國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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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稱 | 39 Hen.VI |
適用地域 | 英格蘭 |
日期 | |
御准 | 1460年10月25日 |
原始文本 |
《和解法令》(英語:Act of Accord)於1460年10月25日由英格蘭國會通過。[1]根據該法令,亨利六世將終身保留皇位,但約克公爵理查及其繼承人將繼承皇位,排除亨利六世之子西敏的愛德華的繼承權。亨利被迫同意了這項法令。
法案通過幾天後(10月31日),議會授予約克威爾斯親王、車士打伯爵、康和公爵和英格蘭護國公的頭銜。[2]
該法令不僅遠未結束玫瑰戰爭,反而進一步分裂了整個王國。愛德華被剝奪了皇位繼承權,而王國內仍有大量蘭加士打派的支持者,皇后安茹的瑪嘉烈不可接受該法案。在隨後的1460年12月,蘭加士打派擊敗並殺死了約克(儘管該法令將殺死約克定為叛逆罪),但他們在1461年春被約克的兒子愛德華擊敗,後者成為國王愛德華四世。[3]
參見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 ^ 《英国快报》 : 《协议法案》. [2019-01-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1-19).
- ^ 科凱恩等,《貴族全集》 ,第十二卷,第2頁,第908頁。
- ^ 《玫瑰戰爭的百科全書》(ABC-CLIO,2001) ,第1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