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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福佳歌曲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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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良條目落選福佳歌曲系列曾獲提名優良條目評選,惟因其尚未符合標準而落選。下方條目里程碑的連結中可了解落選的詳細原因及改善建議。條目照建議改善之後可再次提名評選。
2007年6月28日優良條目評選落選

維基分裂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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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中國用戶不想中文維基分裂成台港澳維基,以及中國維基的話,請留意這首歌已是香港一個重要文化現象,或容有編輯必要,但如果濫放刪除標示,我是準備提出維基分裂的主張。 現在需要是搞好中立性,以及按時充實資料。Martinoei 2007年5月29日 (二) 15:17 (UTC)[回覆]

我不評論將此條目提交刪除請求是否恰當,但在條目中掛上提刪模板,是提交刪除的程序之一(使其他人知道這個條目正被提交刪除討論),因此並不存在「濫放刪除標示」的問題(請參見Wikipedia:刪除投票和請求)。另外,在討論結束前也不應移除該模板。--Moonian♨一盅兩件貢獻 主要 全部 2007年5月31日 (四) 14:58 (UTC)[回覆]
我本來已經覺得提交刪除討論,簡直被濫用了的機制。我已經提出暫緩投票,刪除亦是最後手段,但那位大陸人有聽嗎?你封禁我戶口的話,我立即退出,簡單。Martinoei 2007年5月31日 (四) 15:15 (UTC)[回覆]
不要以「退出」來威脅大家,放上刪除模版正是討論是否刪除這條目的開始。無疑,這作品會引起部份人的共鳴(包括我在內)。但是,既然有人提出異議,就應該用理據說服,而不是以強硬的態度來「如果你們不......我就......!」以主觀的角度來看,這樣對爭取支持票也很不利。- 小薯餅討論頁2007年6月1日 (五) 04:27 (UTC)[回覆]
2004年討中國中心原則時,我早預到有這一天,當時我提出要特別提醒要小心中國用戶的自大作為,當時決定移除有關部分正是百無一用是書生。這傢伙是點名討伐對象,等著瞧好了。人肉金盾不除,這件事很難解決。Martinoei 2007年6月1日 (五) 07:30 (UTC)[回覆]
請勿對其他用戶作人身攻擊。— 2007年6月1日 (五) 13:53 (UTC)[回覆]
我認為要特別小心的是用戶Martinoei - 黃世澤, 看看現在誰是自大好了, 也請去google查查黃世澤先生的資料. 。[香港網民] 2007年6月5日 (二) 13:26 (UTC)

我想問,大家掛模板前有任何討論麼?沒有!Martinoei 2007年5月31日 (四) 14:49 (UTC)[回覆]

提交者是以「重要性不明」為由提交刪除的。這似乎並不需要在事前作甚麼討論就可提交了。--Moonian♨一盅兩件貢獻 主要 全部 2007年5月31日 (四) 14:58 (UTC)[回覆]
我想問儘量不刪除原則去了那個星球?重要性不明有仔細解說嗎?如果可以如此亂搞,我不如退出維基吧。Martinoei 2007年5月31日 (四) 15:13 (UTC)[回覆]
對了,我也忘記有{{importance}}這個模板了(有人在那個刪除討論提出先行掛上這個模板的建議),而我也已經表示贊同了。--Moonian♨一盅兩件貢獻 主要 全部 2007年6月1日 (五) 01:35 (UTC)[回覆]
當初提刪爭議時未能恭逢其盛,不過看這個條目被提刪時的貧乏內容(去掉歌詞只剩兩行本文,沒有任何文獻來源),我想這不能怪書生提刪。畢竟維基人不等於香港人,沒有規定說香港流行什麼東西全球華人就得都知道(這叫香港中心),說服其他閱讀者該主題的重要性是寫作者的責任,一個只有兩行文字(歌詞在後來歌曲原作者修改其版權聲明前,當然是違反著作權,香港和台灣大陸間的著作權規定沒這麼不同的),而且沒有任何來源的條目,老實說我看了都會想刪,而不是被提刪就扯到什麼政治問題,人肉金盾,這不但無聊,而且認為這首歌在香港如此紅,其他人就得知道,這更是自大。—User:Orion-留言 2008年6月11日 (三) 11:01 (UTC)[回覆]

中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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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詞內容正掛上NPOV模板,即等於說歌詞內容有「改善」空間,這是很有趣的問題。《馬賽曲》宣揚復仇和法國中心,犯了地域中心;《義勇軍進行曲》說「中華民族到了最危險的時候」,這是準確性有誤吧。我們... 怎可能提出修改一篇作品的原文呢?--Kevin wong 2007年5月31日 (四) 17:48 (UTC)[回覆]

請掛上中立性有爭議的人提出原因。— 2007年6月1日 (五) 01:26 (UTC)[回覆]

……這的確是有問題。--Moonian♨一盅兩件貢獻 主要 全部 2007年6月1日 (五) 01:35 (UTC)[回覆]

應該是把個人對歌詞的觀感,投射至文章以上。已留言給User talk:Wong128hk等待回應,但因為模板問題太明顯,故先行移走NPOV。--Kevin wong 2007年6月1日 (五) 04:26 (UTC)[回覆]

當然歌詞是沒有改善的空間,但歌詞的進釋是可以改變的。註解時,並不應該像歌詞一樣再去反映對香港政府的不滿。只應簡略註明某些字詞,如IQ唐=唐英年等。和在這首歌列出的事件發生時,又是否只有不滿呢。我們應該盡量列出當時港人的觀點。否則,這不是有違中立性嗎?或許本人有機會放錯了模板,如是,敬請原諒。—J.Wong 2007年6月1日 (五) 06:28 (UTC)[回覆]

「註解時,並不應該像歌詞一樣再去反映對香港政府的不滿。」這一說法扭曲了翻譯中關於「信」、「達」的原則。翻譯並非要鼓吹或宣傳內容,而是以信達原則,將作者的意思準確地呈現,例如,作品是讚揚政府,翻譯人不論對政府多不滿,譯文也不應滲入個人觀感。把個人觀感投射至翻譯之上,正是J. Wong意見中最大的癡瑕。--Kevin wong 2007年6月2日 (六) 11:11 (UTC)[回覆]

歌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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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真的有需要放歌詞嗎?—gabefung 2007年6月1日 (五) 10:27 (UTC)[回覆]

有助文章完整性,讓人一目了然地看到為何歌曲會引起關注(又或爭議)。--Kevin wong 2007年6月1日 (五) 18:35 (UTC)[回覆]
作者同意放在這裏。—khris 2007年6月2日 (六) 13:53 (UTC)[回覆]
請在此頁列名版權信息,否則歌詞會被刪除。 -- 謝利孟 2007年6月5日 (二) 07:34 (UTC)[回覆]
(!)意見:放到維基文庫好了。 -- 謝利孟 2007年6月5日 (二) 07:52 (UTC)[回覆]

我錯看成福娃始終有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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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解釋「福佳」是什麼意思嗎—67.15.183.5 2007年6月1日 (五) 13:50 (UTC)[回覆]

文中有這句:「仆街諧音,但創作人說是福運之意」,信不信則見仁見智。—J.Wong 2007年6月2日 (六) 05:00 (UTC)[回覆]
P.S. 「仆街」是一粵語髒話。--Moonian♨一盅兩件貢獻 主要 全部 2007年6月2日 (六) 05:07 (UTC)[回覆]
即「仆倒在街頭上」的意思,是用來罵人的。--minghong 2007年6月2日 (六) 07:26 (UTC)[回覆]
你太「純真」了吧﹖(笑) 「仆街」絕對不只是「仆倒」在街頭上,實質是詛咒對方「倒斃街頭」的意思。其實是很惡毒的罵人說話,當然算不算「粗口」又是另一回事(否則死死團的「情侶去死」也可以當成粗話,笑)。—圖門縣候補知縣 2007年6月29日 (五) 16:22 (UTC)[回覆]
唔係指「仆街」,作者解釋:

福佳一字根據原作者林忌,乃代表「福」和「佳」的意義,這兩個字在中文都非常吉利,非常適合各類既「福」亦「佳」的人士使用;就正如立法會議員馬力認為,「屠城」一字需要用科學去解釋一樣,「福佳」和「屠城」的解釋方法類同--如有異議者,不妨向馬力議員,或民主建港聯盟投訴。[1]

--甚麼是愛情???(有事找我?) 2007年6月7日 (四) 09:53 (UTC)[回覆]

明明就是廣東地痞罵人的粗話,還騙誰。一看歌詞就知道是香港的地痞流氓寫的,不堪入目。 --220.246.178.149 2007年6月7日 (四) 12:57 (UTC)[回覆]
首先你要尊重香港是一個自由社會,不要給人亂套帽子。另外,請看討論頁的規則「請不要將討論頁當成討論這個主題的論壇。」— bananasims對話 2007年6月7日 (四) 13:44 (UTC)[回覆]
那份垃圾蘋果日報不是也常常亂套帽子嗎?你這是在搞雙重標準?--220.246.178.149 2007年6月7日 (四) 13:49 (UTC)[回覆]
別人歸別人,自己歸自己,人家錯了不代表自己可以犯錯。個人觀感的意見,請到相關的討論區發表焯見。 -- 謝利孟 2007年6月7日 (四) 13:53 (UTC)[回覆]
這歌詞就是惡俗,寫這種惡俗東西的也不會好到哪裏去。這是事實。 --220.246.178.149 2007年6月7日 (四) 13:57 (UTC)[回覆]
這是什麼道理、什麼邏輯?寫下「爹親娘親不夠毛主席親」這種大逆不道說話的人,心一定是黑色的。那些描述壞人心理的作家都是黑五類好了。 -- 謝利孟 2007年6月7日 (四) 14:03 (UTC)[回覆]
隨便你亂類推好了。--220.246.178.149 2007年6月7日 (四) 14:10 (UTC)[回覆]
沒有說蘋果日報沒有亂套帽子,而且不是每位香港人也支持蘋果日報。你這様說人雙重標準也不是又亂套帽子嗎?而且討論頁是改善主題用。建議結束此討論— bananasims對話 2007年6月8日 (五) 01:43 (UTC)[回覆]

又是一個左派在亂扣帽子,香港有這種人真是暈死了,乾脆把IP用戶封禁。--甚麼是愛情???(有事找我?) 2007年6月8日 (五) 12:17 (UTC)[回覆]

股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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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放了這首,不如放埋改編自《義勇軍進行曲》,描述內地炒股風的股歌。—khris 2007年6月2日 (六) 13:56 (UTC)[回覆]

是的,條目質素十分重要,我並不是要求不斷加入類似條目而不顧質素,只是認為兩者影響性相若而已。—khris 2007年6月4日 (一) 07:07 (UTC)[回覆]

音樂與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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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話題對於日後研究在香港的音樂與政治的互動相當重要,請管理員高抬貴手,切勿刪除。 — Quest for Truth 2007年6月6日 (三) 18:03 (UTC)[回覆]

討論早已完結, 答案是保留。--Kevin wong 2007年6月7日 (四) 06:13 (UTC)[回覆]

"....上傳至YouTube後,兩週內已有逾30萬人收看,遠較政府原曲《始終有你》的3萬多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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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不太邏輯,有人上youtube是為了看正版的MV嗎? 兩個視頻缺少可比性,讀起來怪怪的,麻煩改改.—Anoia 2007年6月7日 (四) 12:29 (UTC)[回覆]

    • 我就是香港以外的人,我也在youtube看了原曲。不過我說的不是要從youtube上刪除原曲,而是「」一句話。福佳在youtube上很紅,條目中也需要一句話顯示福佳很紅,不過「」一句話比較范圍太狹窄,讓人認為福佳的點擊量是始終有你的十倍,百倍,很正常。—Anoia 2007年6月10日 (日) 06:56 (UTC)[回覆]

福佳的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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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內容移動自互助客棧(其他),新留言請置於框外。--Gakmo (Talk) 2007年6月22日 (五) 19:59 (UTC)[回覆]

早前刪除福佳始終有你一文引起的反彈,已超出維基範圍。在博客、在偽基、在香港網絡大典,都可看到這次提名的餘波。我在想,現在維基處理刪除文章時,是否過於機械式,而沒有顧及社群的反彈情緒呢?

如果根據刪除守則, 既然刪除引起很大爭議,已說明它應當「無共識保留」,我原本認為可以馬上結束刪除討論, 把討論遷至討論頁,但據說是因為英文維基不會這樣做,所以這樣做法被回退了。

有留意事件發展的人都知事後發生了甚麼事了。現在看來,如果越早遷移這種具爭議的討論,不但能減少外界以為維基有政治審查,最重要是,勿讓一兩人因為這些提名,而成為群體攻擊的對象。

試想,如果我們在討論頁問:「這篇文章有12345內容,是否適合維基收錄呢?」又或問也不問,就為文章掛上刪除模板,繼而在刪除討論中要求刪文,當事人的感受和旁觀者的反應應該很不同。前者是有商有量,後者是較苛刻。

不是說苛刻一定是壞事,只是機制是死的,面對的人卻是活的。如果不變通一下,風波就沒完沒了。--Kevin wong 2007年6月4日 (一) 19:46 (UTC)[回覆]

今次提刪被曲解為政治審查,實屬不幸,只因該惡搞作品恰巧有政治色彩。可以看看提刪者的原因,首先是版權問題,維基百科對版權相當敏感,而絕大部份50年內的歌詞因版權原故均未容許轉載在此。而條目提刪之時,歌詞還未符合GFDL的要求,被維基人以版權為由提刪絕對可以理解。第二是惡搞收錄的尺度,可以看到維基百科內外每個人的尺度並不一樣,有很多站外人士視收錄為天經地義的事,卻不知道維基百科考慮是否收錄時要考慮重要性、知名度及影響力等各方面。我和部份維基人對惡搞收錄的尺度較高,例如影響力更廣泛的巴士阿叔曾幾何時我反對保留,因此我們才會不建議該條目獨立存在。至於後來湧現的保留票,絕大部份是來自香港的,不知道他們對待惡搞收錄的門檻是向來這樣的較低,還是待己以寬、只對香港的惡搞作品持較寬鬆標準。這點我不便評論。但無論如何,我認為投票期7日後才「無共識保留」是合理的,否則便莫視及不尊重支持刪除者提出的原因,阻止繼續討論。未到投票最後一天,也不能確保保留是一面倒的意見,屆時隨時有一些新的對保留不利的理據出現。雖然現在事情已塵埃落定,而在投票結果中保留也成為共識,可是我不覺得提早結束投票較好。對於具爭議性的刪除討論,提早結束可能會引起反效果,不像現在投票期結束才有結果,絕大部份人都會心服口服。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5日 (二) 01:35 (UTC)[回覆]
有些問題與刪除無關的,例如歌詞。雖然開始時,作者沒有用上GFDL的維基術語(作者最初看來傾向(CC:Attribution-NoDerivs 3.0 Unported),但這最多只影響是否收錄歌詞,與刪除整篇文章是兩回事。這類問題既然與刪除無關,應移入討論頁。
另一些問題,再問下去則沒意思,例如它的重要性。撇除(×)刪除遠遠落後的問題外,從一開始就大家都嗅到這次刪除的爭議性。在這情況下,即使(○)保留(×)刪除多一點,也不代表可以50:50的投票方法,決定文章去向。刪除守則已說得清楚。 
七天是很機械式的,當兩天、三天、四天已可看到巨大爭議時,一力支持刪除的人,個人上應有量度和胸襟去包容這篇文章的存在;更重要是在處理站務的角度上,應有一點政治智慧,避免不滿之情醞釀和爆發。
我不反對把香港熱門的話題拿到刪除版,只是,可以收手時,就得收手了。
這不但是對保留者的情緒作疏導,也避免因為刪除者繼續失言。例如,要是早點關閉討論,你未必會說他人是「別有用心」,而其他人也不會為那句「別有用心」而作出更大的反彈。--Kevin wong 2007年6月5日 (二) 02:13 (UTC)[回覆]
熱門與否實在是見仁見智。以我為例,每日閱讀《明報》,很多時候也會閱讀《星島日報》、《經濟日報》及三份免費報紙,也會看無線及亞視的新聞報道,以及無線的時事節目。然而,我從來未有在這些媒體中的任何一個接觸到「福佳」,絕對不能與巴士阿叔高琳琳比較。我可能真是閱報的數量太少了(支持保留者中有人說過《蘋果日報》比其他所有報紙加起來還要具影響力),可是在我的角度去看,其熱門程度還不至於一定要保留在維基百科。至於「別有用心」,我承認有點兒失言,但僅限於「並不是在最適當時間及場合發表」而已。我始終認為,將維基百科任何討論肆意政治化的分子形容為「別有用心」,是絕對沒有錯的。他們意圖混淆視聽,博取同情,影響投票的客觀環境。我也不願評估有多少支持保留者只是以「反對政治審查」一類政治性原因來投保留票,而沒有真正仔細考慮清楚該條目是否真正合乎維基百科的收錄標準。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5日 (二) 02:37 (UTC)[回覆]
不是你的錯,是「別有用心」這個詞被中宣部用爛了,用得叫人看到就想吐。--Hawyih 2007年6月5日 (二) 03:41 (UTC)[回覆]
原來如此,我以後不敢用這個詞語了,可是一時間想不到有甚麼同義詞可以代替,總是覺得「別有用心」是最貼切的。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5日 (二) 12:18 (UTC)[回覆]
當你開始猜度別人是用心時,也就是五十步笑百步了。最糟的刪除討論,就是不再討論文章的價值、提升空間、重要性、保留價值,轉以用胡鬧心理學去說別人的動機,例如,對方是否要借維基宣傳自己?對方是否其心可誅,要分裂維基。那些討論真是很無聊,參與雙方都無聊。--Kevin wong 2007年6月5日 (二) 17:35 (UTC)[回覆]
可是假如如我所說,很多人因為受到誤導而以不恰當的原因作出不正確的決定,那麼那個討論還有參考價值嗎?假如有人故意誤導,我站出來提醒一下大家注意並非錯誤的事。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6日 (三) 11:59 (UTC)[回覆]
(!)意見:說到「反彈」,我想不得不提到前些時候美國媒體的報道事件。該報道聲稱中文維基宣傳「另一種歷史觀」,且不論該指控是否屬實,是否有任何理由證明他所秉持的歷史觀就是正確的呢?要求我們的觀點必須與他們一致,這不是強行統一媒體口徑麼?豈非與麥卡錫主義無異?當然這名撰寫者並不一定代表某個政治集團的意見,他也可能只是譁眾取寵而已。但我認為上次我們的反應是太過軟弱了,只是自我辯白,而沒有對對方進行反擊。而且事後也沒有作出相應的反制措施(比如對更多條目進行重審等等,總不能認為他指出的那幾個條目就是問題的全部)。以後這種麻煩很可能還會出現;被大媒體當成靶子,那可要比這裏討論的事件要嚴重的多。--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6月5日 (二) 02:53 (UTC)[回覆]
對於條目是否應該收錄,每個用戶我想都用自己不同的標準。可能我的標準嚴格一些,或者說傳統一些,有的用戶可能寬鬆一些。大家的看法不一樣是很正常的,是好事。而wikipedia的目的,我始終認為就是提供一部內容開放的百科全書而已。這裏沒有政治審查,也沒有反政治審查。我們不應該因為某些政治敏感問題,就閉口不言,或者就不能提交自己認為應該刪除的文章去討論。對於任何一種政治勢力的妥協或傾斜,都是一種違背NPOV的表現。要記住,我們是中立的。對於用戶對wikipedia的不同理解,推薦大家看看Conflicting Wikipedia philosophies,看來我傾向於Deletionism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6月5日 (二) 03:26 (UTC)[回覆]
在站務談NPOV是很不妥當,站務是必然有立場的。例如,維基是人人可以編輯的百科,而非十八歲以上人士才可以編輯,這是一種立場。維基希望大家善意假定,這亦是一種立場,說得玄一點,NPOV本身也是立場。
今次提出處理爭議文章的檢討時,看來亦毋須將「爭議文章」等同成「政治文章」。巴士阿叔高琳琳徐步高都有莫大爭議,但統統無關政治。
問題在於,日後再遇上爭議文章時,應怎樣討論呢?
我本身是反對在「應否刪除?」或「應否保留?」這些具引導性的問題下,去討論爭議文章的去留。 --Kevin wong 2007年6月5日 (二) 17:29 (UTC)[回覆]
可悲的事,事情過後總是這麽冷冷清清;後續的力量總是少了。zzz……很睏 找我 2007年6月5日 (二) 19:31 (UTC)[回覆]

在這件事情上,個人反而覺得是部份支持保留的人沒有胸襟氣度去包容支持刪除的人的意見。支持刪除的人反而比較理性。--Jnlin討論2007年6月5日 (二) 03:48 (UTC)[回覆]

一個因為重要性而起的刪除討論,最後竟然搞到「自我審查」、「人肉金盾」等等莫名其妙的理由都出爐,甚至連提出者身處的環境都可以成為關注的焦點,這長期而言是對中維不利的一件事情。寫條目的人有必要在條目之中呈現條目的重要性,要讓人一看即知為甚麼這值得維基百科收錄,此乃天經地義之事;有人責怪提刪者「中國中心」,倘如是,則中國中心之人又何必去檢查其他的條目?從發言看來,有些主張保留者卻表現得更「地域中心」:「香港的條目」、「香港的法律」都跑出籠,別人一碰就是成了中國政府的爪牙。要知道,民主是靠實踐的,有人嘴裏喊着民主,所作所為卻比文革中要把人鬥垮鬥臭的紅衛兵還厲害,這是個滑稽的年代,荒謬的年代,人吃人不是新聞,人愛人才是!--Theodoranian|虎兒 =^-^= 2007年6月5日 (二) 16:07 (UTC)[回覆]

同意虎兒兄,如果能夠就事論事該多好啊。經常提出刪除請求當然會得罪人。不同人也會對是否刪除表達意見, 但是扯到大陸人提刪就是人肉金盾似乎就是在搞人身攻擊了。自己的條目被提刪,當然會不高興,但是做人身攻擊就過分。 如果沒有人提刪,我們真的「海納百川」,估計就沒有這麼多人參與了。--用心閣(對話頁) 2007年6月5日 (二) 16:37 (UTC)[回覆]
爭吵總是孤掌難鳴,雙方也有檢討的空間吧。如果仍是將責任歸於一方,而忽略維基的氣氛和環境是否有助和諧討論,似乎也說不過。--Kevin wong 2007年6月5日 (二) 17:29 (UTC)[回覆]
既然檢討是雙方的,那麽請提出對制度改善的意見,並實行。刪除投票並不代表刪除;最後刪除與否還是靠共識。不過如何可以從對事不對人搞出某人的操守?希望大家善意推定這是某些人對wikipedia的誤解。提出相關操守意見的朋友請提出理據。總之,請勿破壞長久以來由衆多維基人辛苦營建出來的中立、理性討論氣氛:這是維基百科優於某些論壇和百科之處;也是維基人慕名而至的原因。改一下虎兒的銘言:「越激烈的討論,要用越善意的理性包紮。」,以上。zzz……很睏 找我 2007年6月5日 (二) 19:20 (UTC)[回覆]
當條目在建立時,只有蘋果日報有獨立報道。現在已經可以算是廣泛報道(港台、商台、信報)。條目建立時,事情尚在developing,而且有潛力發展(當然,潛力不是簡單可看出來,這更加強調以下論點)。我也反對以提刪作為討論的原則。認為一個條目知名度、重要度不足,可以加入{{知名度}}模版,同樣可以作出討論。要是三十天後,條目無改進才提刪未遲。方針已經說明,重要度是不足以構成刪除。要是以這種大多數提刪意見就刪除一條正在develop的條目,當事情發展過後又要再行建立,是浪費社群力量。我認為這種以「知名度、重要度不足」作為即時刪文理由的風氣不可長。應該針對條目的問題,加上不同的模版,要求社群改善條目。我重申:提刪永遠是最後的手段!我建議早日翻釋這個英文方針:http://en.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Notability_%28web%29 chainsawriot 2007年6月6日 (三) 01:19 (UTC)[回覆]
把一個尚在發展,還沒有引起多少關注的事物寫入wikipedia,不是一個好做法。wikipedia作為全球排名前十的網站,其影響力已經不可小覷。把一些現在看起來不重要、不知名的事物寫入wikipedia,正好為他們做了宣傳和推廣,而這並不是wikipedia的目的。或者這樣看,這個事物是否因為被記錄在wikipedia而促進了他知名度的提高?如果是的話,wikipedia和廣告商也就沒區別了。wikipedia只是記錄知識,而不是推銷知識。而且這樣做也會嚴重影響wikipedia的中立性。我們應該等到事物有了一定知名度和重要性以後,才把他寫入wikipedia。—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6月6日 (三) 07:09 (UTC)[回覆]
又請問你,根據我上面引述的英文方針(未有中文翻譯),只要一件網上事物有第三方報道(例如媒體,沒有提及次數),而且有一定知名度,就可收入Wikipedia。那麼在福佳條目建立初期已有蘋果日報報道。這個「沒有引起多少關注的事物」是就閣下所處的社會環境及閣下視野而引致,例如你沒用在電視傳媒聽過陳松青,但在香港他是名人。我再三想提醒你,你現在的行為,就像先判一個人死刑,再要浪費社群去為這個人打官司救命。社群的力量應該用於增加條目數量及質量。你就算真的如此相信自己對知識重要性及知名度的慧眼,你對某一條目的重要性有所質疑,請你先加知名度模版,給社群三十天改進條目,到時再沒有任何知名度才提刪未遲!你這樣子的行為,在英文維基稱為Lazy Deletionist。chainsawriot 2007年6月6日 (三) 07:38 (UTC)[回覆]
有時候一些不知名的事物可能在某界別或地區已有其影響性產生,面對這種情況我偏向先保留,畢竟刪除比保留容易。另一方面,希望大家注意當投刪時多注意查證的工作,以及是否除了刪除外沒有其他改善方法,刪除投票是一個比較多人關注的地方,但卻不是一個為了引起大家關注、致使大家作不必要爭議的地方。Stewart~惡龍 2007年6月6日 (三) 17:56 (UTC)[回覆]

連爭吵都上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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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今日的有關報道 今日見到的—翔風·艾倫·獲加有事找我*^-^* 2007年6月7日 (四) 00:54 (UTC)[回覆]

《蘋果日報》果然是《蘋果日報》,不分是非黑白地將所有主張刪除者的人都標籤成「保皇黨」,而對維基百科的收錄標準以及有哪類內容可能不適合收錄一無所知。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7日 (四) 01:46 (UTC)[回覆]
哪來保皇黨呢?很心淡,看到媒體這樣不負責的言論。另外,謝謝翔風提供連結。Stewart~惡龍 2007年6月7日 (四) 01:49 (UTC)[回覆]
在維基上玩標簽也是大不乏人,當大家開始用政治語言去講這次事件時,討論已在發臭。支持刪除的人會認定對方「別有用心」,又或用放大鏡把這些當成代表言論,反對刪除的人(可能包括蘋果)自然也認定另一方的人是「別有用心」。--Kevin wong 2007年6月7日 (四) 06:12 (UTC)[回覆]

Kevinhksouth 於2007年6月6日 (三) 11:59 (UTC)說:「可是假如如我所說,很多人因為受到誤導而以不恰當的原因作出不正確的決定,那麼那個討論還有參考價值嗎?假如有人故意誤導,我站出來提醒一下大家注意並非錯誤的事。」

以此點為註腳,看看 Kevinhkshouth 在UTC 時間六月五日 02:37 說了什麼:「熱門與否實在是見仁見智。以我為例,每日閱讀《明報》,很多時候也會閱讀《星島日報》、《經濟日報》及三份免費報紙,也會看無線及亞視的新聞報道,以及無線的時事節目。然而,我從來未有在這些媒體中的任何一個接觸到「福佳」」

然而事實上,六月四日明報副刊↑ 《明報》;2007年6月4日D5版。作者為白路明--已經刊載了福佳的報導。Kevinhksouth 自稱「每天讀明報」,可是就偏偏於六月五日香港時間早上說,仍讀不到六月四日的明報--事實只有兩個可能性,Kevinhksouth 自以為自己讀了明報,可是偏偏明報出了,他卻沒有讀;另一個可能性,是 Kevinhksouth 明明沒有如自己所講,真的認真每天讀報,卻以虛假的引述來增加自己說話的權威性;無論是哪一個可能性,只證明了 Kevinhksouth 所說的「中立性」不成立--因為他的所謂立場與理據基礎,已經完全為白紙黑字的事實所推翻了。

引用 Kevinhksouth 上述言論,Kevinhksouth 是「別有用心」,「故意對證據視而不見」,「以虛假的事實誤導其他管理員」,Kevinhksouth 在輸了投票之後,仍要援引錯誤的虛假事實--明報沒有報導,來責怪其他管理人員的投票失去中立,反說人家「別有用心」--事實證明,Kevinhksouth 根本沒有做到自己所說的「認真」判斷媒體的情況,在法律上屬「自我蒙蔽自己的雙眼」,提出一些不是事實的情況,去提出這個討論;因此,我要求 Kevinhksouth 對以上侮辱了投票神聖性的失實言論道歉,以及為此引咎辭職。--林忌2007年6月9日 (六) 07:49 (UTC)[回覆]

人家看的可能只是新聞版吧?哪有那麼多時間從頭到尾看遍整份報紙呢?還有,因為人家在某天看漏了某個副刊欄目就一下子說出上述有無限上綱上線之嫌的話,還說「要求 Kevinhksouth 對以上侮辱了投票神聖性的失實言論道歉,以及為此引咎辭職」,似乎有點過分了。建議閣下還是多找點時間完善一下《福佳》條目吧。 --Moonian♨一盅兩件立即嘆貢獻 主要 全部 2007年6月9日 (六) 08:27 (UTC)[回覆]
噢,原來某管理員在指責其他管理員「很多人因為受到誤導而以不恰當的原因作出不正確的決定,那麼那個討論還有參考價值嗎?假如有人故意誤導,我站出來提醒一下大家注意並非錯誤的事」--經過幾天的報導,無論在《福佳》的發佈網頁、在維基的《福佳》條目,都清楚可以找得到明報的報導根據,可是由六月四日至九日五天的時間,身為管理員的 Kevinhksouth 居然有時間有空閒去指責他人「被誤導」,卻不肯、不看、不讀有關條目去作出評論,反咬一口指責他人「別有用心」,借問一聲,是誰「無限上綱上線」了?足足五天時間,當 Kevinhksouth 不斷於此頁說其他管理員被誤導的時候,可有 click 進去維基內的《福佳》條目看看?可有讀《福佳》的原作網頁看看?--林忌2007年6月9日 (六) 08:35 (UTC)[回覆]
另一方面,有這麼多份報紙報導,如蘋果、信報、經濟、港台、商台、有線、於無線或亞視播放的港台節目 The Pulse 加起來,都及不上一份明報--而明報有報導了,於是廣泛報導的要求,就變成了「新聞版」--因為連副刊也不算數,這樣的邏輯真的令人很震驚 --林忌2007年6月9日 (六) 08:35 (UTC)[回覆]
我只想回應其中一點:6月4日的《明報》我也看過,但我只看了網上版,而網上版並沒有那兩版副刊專欄,而我又沒有看過當日的實物版,所以事實上我是看不到那篇文章的。這是我的疏忽,我願意收回《明報》沒有提及的言論。但另一方面,我也想指出,巴士阿叔及高琳琳等都是在很多報紙的新聞版提及的。至於其他指責,恕我不浪費時間回覆,因為再這樣爭論下去,是沒有意義的。既然條目已經保留下來,何不把時間用作完善那個條目呢?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9日 (六) 09:44 (UTC)[回覆]
閣下如果有留意明報的話,應該看到明報娛樂版連網友扮 Stephy 走音唱「杏+橙」,在 Youtube 只不過有萬六 hit rates,亦會報導;為何相同性質的《福佳》,明報卻故意不報呢?1. 論人數,目前是四十萬比八萬(報導初期,乃十幾萬對一萬六千);2.論通俗--福佳絕不會比杏+橙粗俗 3. 沒有人說該網民扮 Stephy 似,可是絕大部份留言、評論都說福佳的歌唱者甚至比起原裝明星更高,扮譚校長、李克勤、莫華倫、尹飛燕都很似;證據都已經列如上--為何明報長期「漠視」福佳呢?正如 2003 年 7 月 1 日大遊行一樣,事前明報長期淡化這些消息,對市民的憤怒視而不見,這就是香港的政治現實,希望你願意打開你的雙眼看清看楚 --林忌2007年6月9日 (六) 12:59 (UTC)[回覆]
我覺得娛樂版和新聞版的尺度不同,不能相提並論。加上就算是其他報紙,也只是《蘋果》才放在新聞版,其餘的也只是在副刊提及。無論如何,這次提刪討論已成為案例,把納入同類文章的標準降低了,以後再有類似程度的傳媒廣泛性的題材,也很大機會會被保留,因此你也可以放心了。另外,你也可以把這個條目放在英文維基百科,假如你認為這首歌曲的重要性足夠的話。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9日 (六) 16:44 (UTC)[回覆]
補充:今日《明報》新聞版政治花絮的文章有提及「福佳」,提及該曲民主黨黨員林子健有份獻唱,「福佳」總算終於有在《明報》新聞版出現。我在此提出這點,是為免被繼續被指責「故意對證據視而不見」。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12日 (二) 08:37 (UTC)[回覆]
「福佳」一事,雙方也有不當之處。但明顯是突出了刪除標準的問題。竟然如此,我想在此時此刻,討論一下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刪除投票的門檻,會比繼續追究「福佳」爭論中的誰事誰非更有意義。這樣便可以使這事件裏帶出的問題,有望獲得解決或改善。--小狼 2007年6月16日 (六) 17:21 (UTC)[回覆]

條目內容懷疑被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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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目內容有多處福佳懷疑被改成仆街

反應和參考被人亂改內容及提供錯誤參考連結 有關內容已被我修改回正確內容 詳情可睇番歷史

請管理員關注有關情況 cychk 2007年6月23日 (六) 15:26 (UTC)[回覆]

作者也已表示不是「仆街」的意思— bananasims對話 2007年6月24日 (日) 04:00 (UTC)[回覆]
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minghong 2007年6月28日 (四) 03:55 (UTC)[回覆]
作者的原意是一回事,作者如何表達是另一回事。既然是引述詞歌就要忠於原著,擅改當然是不當的。—圖門縣候補知縣 2007年7月8日 (日) 08:46 (UTC)[回覆]

歌詞如果也是GFDL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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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到維基文庫會不會比較好?既然是原文歌詞的話...--Alex S.H. Lin 2007年6月24日 (日) 18:16 (UTC)[回覆]

Naz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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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think the sarcastic composer wanted to compare Regina Ip with Adolf Hilter (Nazism), though it is very exaggerated. See the clip again before making any changes please! Regina has nothing to do with tax collecting. I made the change yesterday but it was reverted. 218.188.24.130 2007年6月29日 (五) 05:33 (UTC)[回覆]

I think his real idea is about "Democratic Country has been voted up some dictator like Nazi Hilter". There is no releation between Nazi and Regina Ip, and someone have edited.
我想他的意思是想說有關葉劉淑儀的「民主國家也曾經選出一些大獨裁者例如納粹希特拉」,應與納稅無關係。而且有人改掉了—Bananasims對話 2007年6月29日 (五) 15:13 (UTC)[回覆]
可能歌詞作者林忌寫錯吧—Bananasims對話 2007年6月30日 (六) 02:35 (UTC)[回覆]
這很明顯是故意訛寫,而不是寫錯。正如「仆街」改成「福佳」一樣。(還有,作者是林忌,不是王忌。)—圖門縣候補知縣 2007年7月8日 (日) 08:48 (UTC)[回覆]
對不起,不少心打錯—Bananasims對話 2007年7月8日 (日) 10:22 (UTC)[回覆]

Please read the discussion here before making any changes (納稅/納粹?). Do just make the change without prior consensus.218.188.24.130 2007年8月10日 (五) 00:26 (UTC)[回覆]

優良條目評選未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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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自Wikipedia:優良條目候選~(最後修訂
**(+)支持: I am wondering why we have to discuss whether this post can be keep in Wiki but not the one for the "original" 香港始終有你, if short content is really an issue? In term of content, the one for the original is even shorter than this one? But no one question whether that one is a "優良條目" but this one? Is this already "reflecting" some sort of "media control"?
↑該用戶投票無簽名或不符合簽名必須包含的部分,投票無效,但意見可供參考。如是註冊用戶請以「—~~~~」補充簽名後移除此標籤。
~移動完畢~ Markus  talk  2007年7月3日 (二) 11:03 (UTC)[回覆]

《福佳》續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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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人士又作了一首《煲呔搵工靠你》。希望大家預先知道,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爭拗。--minghong 2007年6月22日 (五) 06:42 (UTC)[回覆]

你的消息不夠靈通了。早於本星期三便已經吵過這歌詞的版權了,幸好事件迅速平息,否則某某日報可能會將中文維基當成「保皇黨」基地了!另外,我也早建立了煲呔搵工靠你的重定向,以免不知情者另立條目介紹。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22日 (五) 12:03 (UTC)[回覆]
噢,我知道星期三有提過福佳,但沒細看內容,原來有提到煲呔……--minghong 2007年6月22日 (五) 13:17 (UTC)[回覆]

侵權後的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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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歌曲原本已經侵權,改編作者的GFDL授權應無效。所以歌詞應改為歌詞意思. Mcs 2007.9.1 21:36

要留意的是, 該歌曲是抄襲自始終有你. 該歌曲已經是侵權的了. 而歌詞用於該歌曲上, 不少部份的內容, 語法, 字句 例如"什麼下世紀的" 都是有抄襲始終有你的成份. 在未得香港政府授權版權的情況下, 為什麼仍能出現於維基上的呢?

之前有自稱為侵權歌曲, 歌詞的侵權者聲稱其開放版權維權於維基, 但正是侵權者的GFDL授權是無效的, 故歌詞應被移走. 至於要有歌詞解釋的, 就留給其他的維基人決定和編寫吧. —Wongsinghei 2007年9月28日 (五) 11:19 (UTC)[回覆]

關於侵權的懷疑,請參看之前福佳始終有你檢討是否刪除的相關討論,當中曾討論懷疑侵權。—cychk 2007年9月28日 (五) 17:53 (UTC)[回覆]

英語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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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幫助: 英語版本 en:Folk Guy's Always with You被檢討是否刪除. —Raysonho 2008年1月12日 22:00 (UTC)

福佳始終有你整死香港有你呢兩首改篇歌詞根本唔中立,根本唔應該用係條目度評論人物,Talk:馬力 (立法會議員)有人提出過呢個問題,都無人反對,所以我將有關人物同事件刪去呢兩首歌既內容,但係不停俾人回退!!請大家評下理!!*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Albeit對話貢獻)於2007年12月21日 (五) 17:17 (UTC)加入。

本人認為福佳始終有你整死香港有你的歌詞不是不中立,更應讓更多網友知道網上大事,因此應予以保留。218.102.238.247 (留言) 2007年12月22日 (六) 03:34 (UTC)[回覆]

只要說明作者為誰,內容本質上不中立是仍然算是 NPOV 的。只有不說明作者為誰,硬把意見當作事實,才算是 POV。否則,超弦理論就是不可建立的條目了,因為超弦理論本質上不可能有科學根據,要當成神學又不可能中立。—Kittyhawk2 (留言) 2008年1月6日 (日) 18:10 (UTC)[回覆]

誰說不中立就一定不能寫的?如果是這樣,所有政治、社會事件都要從維基移除才對,政治事件能夠保持絕對中立,便不叫政治事件了,你大可以上英文維基,在納粹屠殺猶太人的條目加些新納粹否認大屠殺的言論,來平衡一下中立性,看看會發生甚麼事?不過先善意提醒一下,千萬別在歐盟領土中實驗,現在只要在歐洲不承認大屠殺,都是刑事罪行,POV?NPOV?罰抄(罰抄會館) 2008年1月10日 (四) 21:49 (UTC)[回覆]

Holocaust denialcobrachen (留言) 2008年1月10日 (四) 22:52 (UTC)[回覆]
笑死人了。wooddoo | 《Battlestar Galactica》神作神作神神作 (留言) 2008年1月19日 (六) 11:41 (UTC)[回覆]

本頁面移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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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面移動是因為福佳不是一首歌曲,而是一系列歌曲,所以以這樣命名是非常差的。—從前呀有隻大笨象係河邊吸水 2009年5月27日 (三) 09:19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