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窺見 @Hoising 對於 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簽證要求 以及 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簽證要求 之移動, 理由為 "簽證要求的對象是人,而不是護照本身", 貌似同從相應英文版標題 "Visa requirements for Chinese citizens of Hong Kong / Macau" 有所呼應 ("Chinese citizens"="中國公民"), 然而前者移動已被閣下回退, 可能需要兩位依據政府文件描述來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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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 talk:香港專題內已經對「中國公民」及「中国香港公民」作出解釋
http://wcm.fmprc.gov.cn/pub/chn/pds/fw/lsfw/hz/t9722.htm
內有「中国香港公民」使用方法例子
http://www.immd.gov.hk/hkt/service/travel_document/visa_free_access.html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903/18/P200903180168.htm
香港入境處只有「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免簽證"情況"」及「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簽證要求」
所以「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簽證要求」在語法上是錯的,只有「中国香港公民簽證要求」或「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簽證要求」才正確
老實說動不動就先打回原形才開始討論,亦不去理解「簽證要求的對象是人,而不是護照本身」的問題在於邏輯,而非語言。難道英文邏輯正確,中文就要刻意錯誤以免相同?閣下真的令我摸不著頭腦。
如果使用「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簽證要求」,內容中的中國是要以黑色「拒絕入境」,因為中國不允許以「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入境。因為可以入境的是「回鄉卡」而非「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但用「中国香港公民」或「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簽證要求的話,才可以紅色「需要使用回鄉卡」。只有人在使用回鄉卡,沒有護照使用回鄉卡。
你現在能理解問題所在沒有?:o)
既然香港入境處已有「特區護照持有人」之叫法, 那就直接於原標題插入「持有人」即可, 同樣適用於澳門旅遊局 (http://zh.macaotourism.gov.mo/plan/entry_requirements_detail.php?id=1) 及澳門出入境事務廳 (http://www.fsm.gov.mo/psp/cht/psp_top5_2_1.html#VI) , 毋須仿效英文版題目凸顯「中國公民」字樣, 何況申領特區護照之合資格者亦只有「中國籍」(基本條件) 人士.
@Gzyeah 我覺得隨便哪一個也好。其實用「中國香港公民」沒有跟隨英文,因為香港基本法已經說明大家的「中國公民」身份,中國外交部一直有用「中國香港公民」一字。「中國香港公民」是標準的中文。跟隨英文的是「香港中國公民」,注意「中國香港公民」是中國政府的官方用法。但如果有人不想承認自己是「中國公民」而採用「特區護照持有人」這字,又或不知道自己早有這身份,比較好笑而已。重申,其中一個形容人的字也可以,但用死物字眼就不應接受。
還有一點,「國籍法」由中國憲法規管,「香港特區護照」由香港入境處以中國外交部名義發出,並不在香港的自治範圍內,所以外交部的說法才為標準。這些在中國憲法及香港基本法內都有根有據。
@Hoising 既然有人不想承認自己是 (或者可能不願意被 "過度標籤" 為) 「中國公民」, 加上近來中港矛盾對於部份民眾影響之深, 採用語氣中性的「特區護照持有人」未嘗不佳, 只需於內文列名持有人之「中國籍」或「中國公民」特性即可. 而其它適用但未必被廣泛認同或接受的 "政治正確" 之叫法, 就暫時交由重定向處理吧.
至少,「特區護照要求」是原創研究,「特區護照持有人要求」才合理。
就用「XX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簽證要求」吧,立意鮮明一些。
建議儘快修改。
然而,你個人立意不代表本人,你我均不代表維基百科。
不知 @北極企鵝觀賞團 意見如何? 請指教.
XX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簽證要求,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