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討論:Lowpeiyie
User:Lowpeiyie/沙盒的快速刪除通知
[編輯] 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和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快速刪除旨在加快處理顯然不合適的頁面。若您認為刪除理由不合適或您已對條目做了改善,請在被提刪頁面快速刪除模板的正下方加入{{hangon}}
,並在條目的討論頁中說明理由。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或者至存廢覆核請求處提出申請,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 Panzer VI-II·內定、欽點 按照基本法 2017年8月14日 (一) 06:05 (UTC)
User:Lowpeiyie/沙盒的快速刪除通知
[編輯] 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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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 FV4101 Charioteer·基本法 2017年10月22日 (日) 11:33 (UTC)
2017年10月
[編輯] 這是對閣下的最後警告!
如果閣下再次破壞維基百科,就會被即時禁止編輯!-- FV4101 Charioteer·基本法 2017年10月22日 (日) 11:37 (UTC)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鍾瑾樺」被認為與他人的文字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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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修改疑似侵權頁面,或再重複創建相同內容的頁面,版權驗證皆因維基百科十分重視版權。請前往問題頁面了解情況。您亦可以與提出檢查的維基人進行溝通。維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領域或兼容共享創意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協議的內容,若要繼續保留該內容在維基百科,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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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互助客棧 · IRC聊天頻道 · 版權常見問題解答 · 何為侵犯著作權 --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11月6日 (一) 14:26 (UTC)
Re
[編輯]- 申訴 —— 這也許只是個誤會。
Hi,I am a beginner in wikipedia, and I am from Hashtag Entertainment. Can I know the reason of the title 鍾瑾樺 is being suspect to copyright? He is an artist under Hashtag Entertainment and we would like to make a profile for him in wikipedia, we don't mean to make any copyright problem. Hope you can understand. Do let me know the changes I should made to avoid the deletion. Thank you and have a nice day. HASHTAG ENTERTAINMENT(留言) 2017年11月7日 (二) 14:18 (UTC)
Re
[編輯]您好:我只是「移動」至合理的條目名稱「鍾瑾樺」而已,條目還在,只是目前被用戶 Lnnocentius 掛侵權模板而已。--Kolyma(留言) 2017年11月7日 (二) 14:02 (UTC)
- 剛才看了一下,您的「2009年Alvin鍾瑾樺從檳城隻身到吉隆坡參加……」段落前大半部與百度同名條目內容完全相同。--Kolyma(留言) 2017年11月7日 (二) 14:10 (UTC)
- 您可以用「自己的話」改寫,完全抄襲是侵權行為。--Kolyma(留言) 2017年11月7日 (二) 14:11 (UTC)
Re
[編輯]您好,其實百度上的內容也是有我們公司所提供和創建的,所以內容會是一樣的。所以如果我想在維基順利發佈頁面,是不是重新編寫內容就行了呢? 謝謝你的幫忙。HASHTAG ENTERTAINMENT(留言) 2017年11月7日 (二) 14:15 (UTC)
- 您要回覆我的發言,應該是寫在我的討論頁;要不是我想再補充,是不會看到這些文字的。您可以依照該條目上侵權「模板」的提示處理,例如點選「草稿頁面」重寫,完成後請人幫您(如果屆時您還沒有足夠權限的話)「移動」回來即可。--Kolyma(留言) 2017年11月7日 (二) 14:25 (UTC)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鍾瑾樺」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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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自行移除頁面存廢模板,討論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頁面不適合維基百科。請參與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討論期間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頁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Wolfch (留言) 2017年11月10日 (五) 08:1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