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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登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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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登云(16世纪—17世纪),山东济南府长山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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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登云个性孝友,在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中举人,授日照教谕,升武邑知县,在当地裁减冗员、剔除库弊,又严禁收受赏钱、代赔俵马杂役、处理狱事平允,因忤逆上级而致仕,家中没有多余钱财,但依然为他人周济,饥荒时救活不少族人[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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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嘉庆《长山县志·卷七·人物志一》:孙登云,性孝友,领万历戊午乡荐,由日照谕陞武邑知县,裁冗役、剔库弊,严禁包封、代赔俵马、鞠狱允当、编审公平,忤上官致仕,家无赢资而周急不怠,岁祲时族人客户存活甚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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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嘉庆《长山县志》·卷七·人物志一
官衔
前任:
秦若鲁
明朝日照县教谕
天启年间
继任:
王业成
前任:
张矿
明朝武邑县知县
1632年-1633年
继任:
张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