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含理
梅含理爵士 Sir Francis Henry May GCMG KStJ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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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属香港第15任总督 | |
任期 1912年7月4日[1]—1918年9月12日 | |
君主 | 佐治五世 |
辅政司 | 施勋爵士 |
前任 | 卢吉爵士 |
继任 | 司徒拔爵士 |
第9任斐济总督 | |
任期 1911年2月21日—1912年7月25日 | |
君主 | 佐治五世 |
前任 | 埃弗拉德·图尔恩爵士 |
继任 | 欧内斯特·斯维特-埃斯科特爵士 |
第8任西太平洋高级专员 | |
任期 1911年2月21日—1912年7月25日 | |
前任 | 埃弗拉德·图尔恩爵士 |
继任 | 欧内斯特·斯维特-埃斯科特爵士 |
第11任香港辅政司 | |
任期 1902年5月14日—1910年4月30日 | |
总督 | 卜力爵士 弥敦爵士 卢吉爵士 |
前任 | 骆克 |
继任 | 班士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1860年3月14日 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爱尔兰都柏林 |
逝世 | 1922年2月6日 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英格兰萨福克 | (61岁)
梅含理爵士,GCMG,KStJ(英语:Sir Francis Henry May[2],1860年3月14日—1922年2月6日),为第15任香港总督,并曾担任斐济群岛总督、前香港警察队长、香港政府辅政司。梅含理是唯一一位曾出任香港警队首长的港督,亦是唯一一个曾被意图行刺的港督。
早年生涯
[编辑]梅含理1860年3月14日出生于独立前的爱尔兰都柏林,是爱尔兰首席法官乔治·奥古斯奇·切斯特·梅(George Augustus Chichester May,1815年-1892年)的第四子。梅含理曾就读于哈罗公学和都柏林三一学院。1881年,梅含理获香港政府聘任为官学生,于港府供职前,他曾到北京两年学习中文,故懂得广东话。
1893年至1901年,梅含理出任香港警察队长,期间担任新界六日战中香港警察和部分英军的指挥官。1901年,梅含理获得擢升为辅政司,其后被调往斐济群岛担任总督。梅含理亦曾经多次担任署理总督,直至新任香港总督抵达香港履新为止。
1912年,梅含理回到香港出任第15任香港总督,并且于到任时险被行刺。
港督生涯
[编辑]险遭刺杀
[编辑]梅含理是唯一一位曾被意图行刺的港督。 1912年7月4日,梅含理来香港出任第15任总督时,在卜公码头登岸时被人射击,但未被击中。他下令继续行程,进入大会堂宣誓成为香港总督。
枪手李汉雄被在场警察拘捕,在审问期间,李汉雄供称刺杀梅含理是他不满梅含理处事不公及歧视华人,但当时处事不公及歧视华人是十分普遍,因此一般相信另有原因;包括梅含理当年担任香港警察司期间,使用高压及“宁枉无纵”的手段对付黑社会组织,黑社会为了报复,雇用李汉雄为杀手行刺他。另一个较可信的原因是,梅含理接收新界的新界六日战及其后围剿反英人士时,手段凶残及杀了很多无辜的新界人,李或其家人是当中的受害者,因此产生杀机。李汉雄最终被判无期徒刑。[3]
自从行刺事件发生后,以后的港督出入都改坐汽车。梅含理是首位乘坐汽车的港督,在他任内亦为香港引入汽车。
辛亥革命与梅含理
[编辑]1911年中国爆发辛亥革命,中国民族主义兴起,对香港政府带来不稳定因素。
1912至1913年拒搭电车运动
[编辑]基于广东局势变化,广东的中国钱币贬值,港府担心这些贬值货币流入影响香港,遂于1912年4月禁止中国钱币在港流通(之前一直可在港流通),香港华人视此举为对新生中华民国的侮辱。同年11月,梅含理劝说天星小轮、电车公司和山顶缆车停收中国钱币,结果导致华人反抗,爆发拒搭行动,运动组织者以各种方式威吓那些违反拒搭命令的人。
梅含理解释不收中国货币纯粹是经济决定,并无侮辱中国之意,而拒搭亦会损害香港及中国,因为不少华人资金投资在电车及缆车公司。同时梅含理亦促请华人社会的头面人物协助结束拒搭运动,在同年12月20日时任立法局非官守议员的何启和韦玉谴责拒搭行动损害香港及中国经济,而影响香港经济只会减少接济广东亲戚的金钱。最终事件于1913年2月平息,梅含理对那些华人精英那么迟才出手摆平事件感到非常失望,甚至有传何启有意在新中国政府担任官职。结果梅含理丧失对他的信任,令他无法第五度连任立法局非官守议员。[4]
加强控制
[编辑]1913年,梅含理制定《教育条例》(Education Bill),要求所有私立学校向政府登记。梅含理声称目的是提高这些学校的教育水准,但他与殖民地部之间的通信显示,他其实要防止这些学校变成反英宣传基地。1914年,梅含理颁布《叛乱刊物条例》(Seditious Publications Ordinance),则是针对任何香港及中国稳定的刊物。[4]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不少在港英籍人士需被征召服役,香港警务人员严重不足,梅含理决定在港兴建警察学校,培育警务人员。
1915年,因协助引渡犯人获北洋政府颁发一等文虎章。[5][6]
1918年,因患有心脏病,梅含理赴加拿大温哥华休养。1919年获准提早退休,由施勋署任港督。[7]
家庭
[编辑]梅含理于1891年迎娶海伦娜·白加(Helena Barker)为妻,海伦娜之父亲是为署理香港总督白加爵士(George Digby Barker)。梅含理夫妇共育有4名女儿,分别为Stella、 Phoebe、Iris、Dionne。除梅含理有中文名字外,他的妻子和四个女儿均没有中文名字。
轶事
[编辑]梅含理热爱赛马运动,是早期香港赛马会会员,同时是骑师 、 马主,曾编制《1845年至1887年香港小马与赛马备忘录》,纪录马会早年的历史。 此外,他是历任香港总督中居住在香港最长的一位港督,在香港居住了共38年,从担任官学生开始,历任多个公务职位。
以其命名的事物
[编辑]注释
[编辑]- ^ No.218 of 1912 (PDF). 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Extraordinary. 1912-04-04 (英语).
- ^ 国际音标:/ˈfɹɑːnsɪs ˈhenɹi meɪ/
- ^ 頭條日報,〈猛料阿Sir講古——行刺港督〉. [2020-02-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20).
- ^ 4.0 4.1 高马可,2013,《香港简史——从殖民地至特别行政区》,中华书局(香港)有限公司。
- ^ 政府公報 (PDF). [2022-01-0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08-04).
- ^ 廣東省志. [2017-02-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11).
- ^ 周子峰,2010,《图解香港史:远古至一九四九年》,中华书局(香港)有限公司
- ^ 警队首长(1841-1945)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警声》 第77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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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者: 卜力爵士 |
署理第12任香港总督 1903年11月21日-1904年7月29日 |
继任者: 弥敦爵士 |
前任者: 弥敦爵士 |
署理第13任香港总督 1907年4月20日-1907年7月29日 |
继任者: 卢吉爵士 |
前任者: 卢吉爵士 施勋爵士(署理) |
第15任香港总督 1912年7月4日-1918年9月12日 |
继任者: 施勋爵士(署理) 司徒拔爵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