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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主要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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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主要官员,香港主权移交后才出现的名词。根据《香港基本法》,是指特区政府中的所有司长决策局局长,以及属于部门首长的高级政府官员或公务员、廉政专员审计署署长、警务处处长入境事务处处长和海关关长[1]。任免职务除由行政长官建议,还须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批准[1]。2002年开始实行之主要官员问责制只包括司长及局长,而作为香港公务员最高的常任秘书长职级虽然较部分部门首长为高,但不属主要官员。

根据《基本法》第六十一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主要官员由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十五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现任主要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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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现任主要官员[2]
司长
政务司司长 陈国基
财政司司长 陈茂波
律政司司长 林定国
副司长
政务司副司长 卓永兴
财政司副司长 黄伟纶
律政司副司长 张国钧
决策局局长
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局长 杨润雄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 曾国卫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许正宇
保安局局长 邓炳强
环境及生态局局长 谢展寰
教育局局长 蔡若莲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 麦美娟
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局长 孙东
发展局局长 甯汉豪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杨何蓓茵
运输及物流局局长 林世雄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孙玉菡
房屋局局长 何永贤
医务卫生局局长 卢宠茂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丘应桦
个别纪律部队及独立机关首长
入境事务处处长 郭俊峯
警务处处长 萧泽颐
海关关长 何珮珊
审计署署长 林智远
廉政专员 胡英明

就任誓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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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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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香港基本法》第四十八条:“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行使下列职权:……(五) 提名并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下列主要官员:各司司长、副司长,各局局长,廉政专员,审计署署长,警务处处长,入境事务处处长,海关关长;建议中央人民政府免除上述官员职务;……”
  2. ^ GovHK 香港政府一站通:香港特別行政區主要官員. www.gov.hk. 2015-11-19 [2008-03-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4).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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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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