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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凌霨临时内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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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凌霨临时内阁开始于民国12年(1923年)10月12日,结束于民国13年(1924年)1月12日。

1923年10月,曹锟贿选成功,当选大总统,并且于10月10日就职。竞选期间,众议院议长吴景濂曹锟出了很多力,吴景濂同时也力图争取成功曹锟就任大总统后的首任内阁总理,但是曹锟不喜欢吴景濂,于是任命高凌霨继续代理总理。

孙宝琦的指示下,吴景濂指使津派的议员在国会上以金佛郎案攻击财政总长王克敏,使高凌霨也受到牵连。最终在1924年4月9日众议院通过孙宝琦内阁的同意案,高阁即于三天后结束。

内阁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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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姓名 备注
国务总理 高凌霨 代理
外交总长 顾维钧
内务总长 高凌霨 兼任
财政总长 张弧
王克敏 署理,1923年11月12日继任
陆军总长 金绍曾 代理
海军总长 李鼎新
司法总长 程克
教育总长 黄郛
农商总长 袁乃宽
交通总长 吴毓麟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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