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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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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推出日期1987年
顶级域类型国家和地区顶级域
状况活跃
域名注册局马来西亚网络资讯中心
赞助组织MIMOS Berhad
实际使用广泛于马来西亚使用
注册限制马来西亚的公民;不同的网域有不同的限制
结构可注册第二层或于第二层网域下的第三层网域
相关文件重要事项
争议政策域名争议处理
注册局网站MYNIC

.my马来西亚国家和地区顶级域(ccTLD)的域名。由马来西亚网络资讯中心负责管理、注册。此外还拥有爪夷文顶级域名مليسيا.‎,但暂不确定是否启用。

第二层网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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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du.my:教育与学术单位使用
  • gov.my:政府机关使用
  • mil.my国防部使用
  • com.my:商业公司使用
  • net.my:与网络有关的组织使用
  • org.my:非营利组织使用
  • name.my:个人使用
  • sch.my:马来西亚的学校使用

第三层网域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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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者能够自由的决定他们的域名(罗马化),包括英文马来文拼音及已被罗马化的淡米尔文。不过,马来西亚网络资讯中心已经限制使用特定名称,如:

  • 国家或州属的名称,如:“马来西亚”、“马六甲”及“柔佛”只能被有关的政府部门申请。
  • 将会对马来西亚的宗教带来敏感的词汇,如:“伊斯兰教”、“佛教”、“印度教”或“基督教”。
  • 对马来西亚公民带来“淫秽、诽谤、猥亵、冒犯或违反公共规范”的词汇。
  • 除非得到财政部的允许,“银行”或“金融”(及有关的词汇)才能被使用。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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