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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凯洛诉新伦敦市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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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最好使用凯洛诉新伦敦而不是用英语--这个人很懒,什么也没留下:D Image:Nomorecommunism.gif 10:42 2005年7月31日 (UTC)

由于中文译名未必通用,有的案子有名,有的则否,为了维持美国最高法院案例,查询上的便利性,因此希望全数用英文命名,至于中文名称,则采取重定向方式加以连结。--Bushmanwang (留言) 2008年4月4日 (五) 16:26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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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凯洛诉新伦敦市案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7年8月6日 (日) 21:56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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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凯洛诉新伦敦市案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7年9月12日 (二) 17:25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