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屯门色魔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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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此条目改名为屯门色魔案比较好。一则因为“林国伟”这个名字太普遍,再则因为现在的条目名“林国伟”无法简要地表现出条目内容。此条目内容大半皆为描述屯门色魔案,而非“林国伟”的生平。--百楽兔 05:26 2006年8月2日 (UTC)
- 那就改吧。..改了。 --Yau 11:11 2006年9月30日 (UTC)
参考文献
[编辑]参考文献中第二条‘少女呼救 吓退金毛色狼 夜归益丰大厦 梯间遭箍颈摸胸 - 2005年03月16日 - 成报’与条目内容似乎无关,可否去掉——--海牛(欢迎吐槽~^^) 2011年6月7日 (二) 07:16 (UTC)
外部链接已修改
[编辑]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屯门色魔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7年6月29日 (四) 14:41 (UTC)
建议改名:“屯门色魔”→“林国伟”
[编辑]“屯门色魔” → “林国伟”:人物传记词条,应该以人物本名做词条名称较为适宜--IamCristYe(留言) 2019年3月22日 (五) 13:17 (UTC)
- 不建议,理由如下:
--无聊龙·留言·贡献欢迎光临维基餐厅 2019年3月22日 (五) 13:25 (UTC)基于条目的内容绝大部分都是围绕着犯案的叙述,而非着墨于传主的生平和其他事迹,故不宜将条目视作传记条目,以传主的名称为名。